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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一鳴驚人

我父母對我的教育是成功還是失敗我不知道,也不想知道。我只知道我自己就這樣一下子長了這麼大。

我父親脾氣火爆,從我懂事開始直至現在,他和我母親都不斷地發生爭吵甚至動手打架。

在他們發生衝突的時候,我所住的整棟樓都可以聽見他們互相對罵的聲音。而且其內容必然牽扯到生殖器官。不知道這算不算是我早期的性教育。

他們吵架和打架不分場合和時間﹣﹣家裡,街上,親戚家,深夜,凌晨,我中考前,我高考前和我結婚的當天。

小的時候不懂事,一旦他們吵起來我就只有哭著抱住我父親或我母親的腿說,別吵了,媽。別打了,爸。

後來長大了些懂事了,他們一開始砸東西我就衝到廚房守住我家的兩把菜刀。

他們的爭吵和打架無一例外始終讓我感覺到恐懼和驚怖,甚至我父母對我的打罵都沒有讓我感覺過如此恐懼和驚怖。

有時我更寧可他們打罵的是我而不是對方。

我仍然無法克服或是習慣這種心理,即使是現在,即使他們已經重複了二十多年。

我所受的打罵並不因為他們之間頻繁的打罵而減少。

我因為成績不好而捱罵捱打,因為調皮逃課抄作業考試作弊而捱罵捱打,因為我父母爭吵時嫌我多餘而捱罵捱打,因為我父親上班不順心回來看我不順眼而捱罵捱打。

直至我快結婚的時候,我父親仍然對我未來的老公和我未來的公公婆婆說,如果方霆有什麼做得不好的,你告訴我,我揍她。

那一剎那,我不僅覺得無比的羞愧,而且還發現一個可怕的事實,就是我永遠也無法逃脫小時候的噩夢,永遠也無法長大,最多長成一個侏儒,但我永遠也無法長大。

當我聽到電視裡的對白,比如父親對女兒說,你從小到大我就沒有打過你之類的對白時,我就想電視臺的人想象力豐富至極,還真能瞎編些美妙情節。

後來當我發現我身邊真的有人從小到大就沒有捱過打的時候,我義憤填膺,恨不得揪了我父母回到過去讓他們把打都收回來。

然後再後來我又發現有的人記憶中父母從來就沒有吵過架,我就只有認命。

這就是命,就好像有人生在豪門有人生在要飯的家一樣。

認命吧,方霆,而命,是沒法改變的。

上了大學以後我住校的日子裡,我透徹的理解了眼不見為淨、天高皇帝遠,這兩句話含義深刻。

那段時間我的日子過得非常的快活,我覺得這就是報。我前面十八年苦讀和在家裡所忍受的種種不快樂的一個回報。

說出來可能不太容易讓人相信,作為家裡的獨女,我一直上到初中三年級才被正式允許獨自過馬路,而事實上小學還沒畢業我就已經瞞著父母滿街飛了。

無論如何,我相信我父母是愛我的,就好像我愛他們一樣。

而且我也相信,我父母彼此是相愛的,只是他們沒有找對相愛的方法,就好像他們沒有找對愛我的方法一樣。

大學,在我的記憶中,是快樂和自由的代名詞。

我自由自在的撲騰到大學畢業,然後命裡註定地給一槍崩回到地上。

"你自己負責找工作,不要指望老子,老子是沒本事給你找工作的。"在我大學快要畢業的時候我父親對我說。

其實我根本沒有指望過我父母給我找工作,他們都是小人物,沒那個能力。

我這人有的時候有股子狠勁。小時候我學人家追星,郭天王來開演唱會,四十多度的天氣裡我在連機場的門朝哪開都不清楚的情況下,一路問到飛機場,然後聽說郭天王剛走,又坐著公共汽車追賓士。

等到親眼見到郭天王從賓士上帶著墨鏡面帶微笑的下來,我哇了一聲說怎麼這麼矮,然後掉頭就走了。

大學畢業時我又發揚我的狠勁,各個人才市場拼命地跑,將我的簡歷列印精美得像一本讀物。

然後又去商業區的一幢大型商業辦公樓裡,滿樓跑,後來電話就來了,面試的機會也來了,我就在那樓裡的一家外企裡找了一份翻譯的工作。

一開始我父母埋怨外企沒保障,但看見我的薪水數目之後他們再也沒有說過類似的話。

剛上班的時候,我父親教導我在單位裡做人要委曲求全,要搶著多幹事,要記得吃虧就是佔便宜。他還對我說最重要的是待人以誠。

我覺得十分好笑,我父親在單位裡和在家裡一樣脾氣暴躁,曾經多次得罪過多個同事及領導,所以一直升不上去的混一點委屈的工資。

現在這樣的一個人竟然教導起我要委曲求全起來了。

我不懷疑我的父親待人以誠,可是看看現在這個待人以誠的人的下場。

面對著我父親的教誨,我只能說:"外企是資本主義,大家各幹各分內的,而且單位裡面人事糾紛一定有,我不踩死人家,人家會踩死我的。"

"哎……"我父親很不以為然,"待人以誠,不要怕吃虧,別人欺負你你要忍著……"我父親一口氣講了將近兩個小時的做人的道理。

然而他的這番話並沒有給我多大的幫助,我整個公司上上下下就沒人知道"待人以誠"這四個字。

說實話,剛開始進入這樣的公司的時候我覺得很委屈。

並且討厭那些沒完沒了的比偵探小說更加複雜的人事糾紛。

但現在的我已經不委屈了,時間過得很快,在每五天工作再兩天休息的固定模式裡,日子像長了腳一樣飛跑過去了。

我的委屈漸漸為習慣所代替,我對於工作的熱忱也慢慢被磨平。

人事糾紛是我只能接受而不能改變的事實。

每個月拿到薪水後的多姿多彩的計劃轉換成了面對漸漸上漲的銀行存款數字的麻木。

我漸漸的厭煩上班,又漸漸的習慣厭煩,然後又開始變得厭煩習慣……

惟一不變的就是這長了腳的日子,它們跑得都該死的一樣快。

當然也有例外的時候。

有一年我拿了一大筆分紅,那是我和沈平結婚之後的第一年,也就是我工作的第三年。

在我拿到這筆錢的時候第一個想法就是要送我父母些什麼,我想帶我父母出國旅行一趟,在我問他們想去哪個國家的時候,我母親浪漫地說:"不知道法國的巴黎是個什麼樣子……"

在我問了幾家旅行社之後,我用這筆錢為我父母、沈平以及我自己定了一趟新馬泰的短期旅行。

即將踏出國門的新奇和一段即將開始的假期讓久未旅行的我狂喜,期盼,幻想……我會特別提起這件事情,是因為它是近幾年惟一帶給過我這種感覺的事情。

但我的興高采烈只限於旅行開始之前,或者說我對於這次旅行,真正享受了的是它之前的那段日子。

在飛機上我母親吐得一塌糊塗,我父親也頗為不舒服,抱怨耳朵疼痛,抱怨飛機上的食物差,聞了就讓人想吐,抱怨我不應該計劃這趟旅行。

好不容易落了地,我們便被導遊帶著去了酒店,放了行李,又立即要趕到新加坡著名的景點﹣﹣聖淘沙。

因為在新加坡只呆短短的一個下午加一個晚上,於是全體人員迅速地被帶到了聖淘沙。

小小的一個人工的海灘圍繞著的小小島,人困馬乏的我們走馬觀花。

在小火車上碰見了幾個中國的留學生,人家得意洋洋的說著海底世界多麼多麼好玩,原來美人魚是那個樣子的,那些人在水底和電鰻鯊魚同樂又是多麼多麼的精彩刺激……

我正納悶為什麼我們沒有看到這些多姿多彩的東西,然後一問門票價錢就立時明白是為了什麼了。

可惡!這比導遊將我們所住宿的四星級酒店每個房間附送的水果全都收到他們自己的房間慢慢享用還要可惡。

馬來西亞和泰國也好不到哪裡去,我們一樣的走馬觀花,一樣的被拖來拖去,不斷地聽著旁人說一些我們只有福聽沒有福去的好地方,然後一遍又一遍地逛著各式的金店,紀念品店等等這些無味的地方,演變成了一場大的衝突。在泰國海邊的時候我父母一路來各式各樣的小衝突,終於,他們在風景優美,被人們喻為度假天堂的地方顧不上欣賞,反而大打出手,引得各國遊客看個不停,不知道日後泰國會不會把打泰拳這項運動發展到海邊進行以招徠遊客。

不僅外國人看,同來的遊客也抿著嘴笑個不停。

導遊本來習慣性地想上來解決問題,可能轉念一想這個問題並不等同於酒店房間裡吹風機壞了,空調不冷了之類的事情,不在他們的解決範圍之內。於是也跟著一起在旁邊樂呵呵。

我覺得十分無地自容。

本來我以為在國外會有個不一樣的假期,可現在證明了惟一不同的就只是我們丟人丟到了國外。

在花了很大的力氣和口舌將兩位拉開,結束了這場如火如荼的猴戲表演之後,我頹然地坐在泰國美麗的海灘上。

周圍有著各式各樣的人,有女人穿著比基尼曬太陽,有老頭牽著狗沿著沙灘跑步,有一家人坐在沙灘上喝椰子汁冰啤酒,有年輕人在打沙灘排球,小孩子在用小塑膠鏟堆沙堡……

似乎所有的人都是愉快的。只除了我們這一家人,只除了哭喪著臉對著大海發呆的我的母親,皺著眉頭對著椰子樹喘粗氣的我的父親,坐在沙灘上不知所措的我和在旁邊愁眉苦臉的沈平。

說到底,快樂也不是完全沒有。

在曼谷的一個晚上,也是我們即將結束我們的假期,回返國內的前一天。我的父母累了在酒店休息。我和沈平隨便在酒店附近的各條小街小巷走走。

曼谷是夜生活的天堂。我穿著在芭蒂雅買的一雙上面有一朵大大的紫紅色的花的拖鞋,踢踏踢踏,搖搖擺擺地走在擁擠的街上。

在白天酷熱的比較之下,夜晚的風算是相當涼快了。周圍堆滿了各式各樣的本地人和外地遊客。

我對我那個晚上穿的衣服也很滿意。我穿了一件緊身的吊帶裙,在國內買的,當時看見了一時喜歡便買了下來,但卻因為一直覺得太過暴露太過性感而沒有機會穿。

這次帶了出來一路也沒有穿,反而倒是最後一個晚上想如果不穿簡直白帶了。

這件緊身吊帶裙倒是很符合我們漫步的街道,符合這異國的夜晚的風。

帶著熱帶風味的風拂過我裸露在外面的肩膀,手臂,大腿和後背,十分舒服,長髮被風微微吹起,連我自己都覺得有點風情萬種的樣子。

看著腳上的那兩朵紫紅色的花,我的心情十分的好。

其實我和沈平也沒有說什麼,兩個人只是並肩在陌生的街道上走著,過馬路的時候偶爾牽一下手。

在經過一家銀器店的時候我被裡面光亮亮的銀器飾品所吸引。沈平掏出錢包幫我買了一對造型別致的耳環,並小心地幫我掛在我的耳朵上,我晃著腦袋讓他看好看不好看。

戴著這對銀亮的耳環,我們繼續向前走去。

有一剎那我不知身在何處不知是什麼時候了,只覺得很快樂,時間和地點彷彿都消失了,我們從記憶中的一個快樂走向另一個快樂,在快樂裡沒完沒了的行走著。

我們都記不清我們的最後一次像這樣好好的談話是在什麼時候了。

兩個人就像街上穿來穿去的風一般透明。

我只帶了那對銀亮的耳環,外面的街燈透過薄紗的窗簾映進來照在我們身上,我知道沈平可以看得見我耳垂上小小的反光。

這只是在曼谷的一個晚上。

回到家裡,一切又恢復了正常。

那個陪我在異國他鄉的街頭散步聊天給我買耳環的男人,立即變回了那個晚飯前靠在沙發上看報紙,晚飯後靠在沙發上看電視的沈平。

我們有時候從早到晚一共還講不到十句話。

那對小小的銀耳環也被我收了起來。

其實婚後沈平給我買禮物的次數數都數得出來。我們結了婚之後他只給我買過兩次禮物,兩次的禮物都是一模一樣的,一次一朵玫瑰花,一共兩朵。

第一次是在一個情人節的時候,已經是晚上九點多了,玫瑰花便宜得簡直就等於白送。

沈平不知道哪根筋對了或是哪根筋不對了,從站在風裡瑟瑟發抖的賣花的男人手中買過了一朵已經快要枯萎了的玫瑰。

這朵玫瑰拿回家之後不久花瓣就全掉光了,但卻一直在我心裡開放了好幾個星期。

另一次是我們在街上走著,一個賣花的小女孩努力說服我老公買花,我冷冷地說了一句,算了,你就買一朵吧。

其實人的一生有時像一場場沒完沒了的球賽,真正精彩的瞬間加起來也不過只有那麼短短的一小段時間。

現在想起那些浪漫溫馨的回憶,像在看一部精彩射門集錦或是精彩瞬間回放。

我和沈平在集錦和回放中出現的鏡頭全部都出現在整場球賽剛剛開始的時候。

現在我們則在踢著一場不會終止,沒有裁判也沒有人會勝出的球賽。

而且,天還下起了雨,觀眾已經走光了,我們甚至忘了進球,只知道我們不得不繼續踢下去。

我們被遺忘了的同時也遺忘了自己。

在遺忘中日子過得非常的快。

一切事情都已經有了一個軌道,日子就沿著那個軌道一圈一圈週而復始地往前滑。

然而我厭煩這一切,我希望能有所改變,但是我卻不知道怎樣改變。

似乎每個人都希望生活能有所改變,但是,又能怎樣?

我高中時有一個同學,素來性格懦弱,是典型的被人欺負戲弄的上好物件,但卻因為這一點而被選為了班長。

在班上不僅任何同學動不動就可以對班長大呼小叫,而且有時那些父母是高幹的學生犯了事,老師卻先怪到她頭上,當著全班的面將她罵個狗血淋頭,之後再說你們兩個一人一份檢討交上來。

儘管她不開心,但她依舊是每天那樣過著日子。

直到有一天班上幾個同學一上午三個課間就欺負足她四次,下午她被數學老師大罵了一次,而在放學之前又因為班上某個高幹的兒子逃課而被班主任大罵她這個做班長的沒有盡到責任。

因為已經放學了,所以因罵她而導致的拖堂引起了我們所有的人不滿。有的同學為了讓老師快點罵完也開始幫腔。她漸漸的哭了起來。

有男生開始怪腔怪調的學她哭泣的聲音並罵她裝可憐。這時她做了一件大大出乎我們意料的事情。

她忽然停止了哭泣,將課桌的蓋子用力掀開再用力合上,製造出了一段時間驚訝的沉默之後。她開始大聲反駁老師所說的話。

她罵老師為人師表卻對學生不一視同仁,對家裡有錢的學生便拼命巴結,對她這種家裡父母都是工人的學生就當成替罪羊出氣筒。

她大聲質問這樣拜高踩低的勢利眼有什麼資格做老師,有什麼資格教別人?

她罵完了老師又將矛頭轉向班上那些時常欺負她的學生,你們選我做班長就是因為我好欺負,好說話,好當替罪羊,告訴你們,從今以後我這班長就有班長的樣子了,有誰再遲到,再抄卷子,再不打掃衛生,別怪我一樁樁一件件都記下來,咱也不告老師,咱直接將這些證據都拿到校長那裡去,看他怎麼處理,如果他不秉公處理,以後大家誰再逃課作弊都可以,你不罰甲就沒有理由罰乙。

說到這裡,她用一把削鉛筆的小刀在課桌面上用力划著,惡狠狠地看著周圍的同學說,我是毀壞公物了,怎麼啦?以後哪個王八蛋再他媽的欺負我就劃花他的臉。

然後她拿了書包,蹬蹬蹬地走出教室,只留下一幫目瞪口呆的學生和站在講臺上不知如何收場的老師。

這件事情當時給了我極大的震撼。

我想所謂的物極必反也許就是這樣的吧。

我希望我這平淡而鬱悶的日子在平淡鬱悶到了極致的時候也能夠發生質的變化。

於是我耐下性子,等候這水到渠成的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