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張臉映在鏡子裡面像一個陰魂不散的冤鬼。
我有一種想把舌頭吐出來看看能不能將周圍的人嚇死他一個兩個的衝動。
"太多粉了吧。"我對化妝師說。
化妝師對我的話置之不理,還在用那不知多少人用過的、已經髒得發膩的粉撲往我臉上撲粉。
我似乎看得見在我眼前飛舞的粉撲裡面有各種蟎蟲或是什麼別的蟲在麻麻地蠕動。
"會不會撲了太多粉了?"我重複。
化妝師從鼻子裡面哼了一聲,"不多"。
當他在給我畫眼線的時候我非常慶幸剛才沒有冒惹惱他的危險堅持己見。
化妝師用力翻開我的眼皮,再用尖銳的眼線筆畫過我的睫毛內側,弄得我熱淚盈眶。
我真的沒有想到傳統的結婚當天的哭泣竟然是發生在這裡。
不久後髮型師幫我做髮型,在拉扯我頭髮的時候又再次使我熱淚盈眶。
兩千八一套的婚紗裝在破舊的塑膠袋裡。
誰說婚紗是白色的,我怎麼看怎麼是淡黃色的。
不知道吸收了多少位新娘子的體液的婚紗,今天該吸我的了。
還沒有上身我就開始渾身發癢。但這種癢感很快就被痛感給取代了。
"吸氣,吸氣……用力,用力……"助理小姐在我身後拉著拉鍊。
我用力吸氣收腹,感覺自己好像穿越時空提前進了產房。
"你太胖了啦,當時試穿的時候就沒有這麼費力。"骨瘦如柴的助理小姐大發牢騷直言不諱。
我胖?我身高一米六七體重五十五公斤這叫胖嗎?
現在流行的是身高一米七五體重四十公斤。
不知道為什麼男人都喜歡那些不是像發育不良的小學生一樣就是像進入絕症晚期一般的女人。
終於穿好了婚紗,化好了妝。
我對著鏡子打量自己,我不認識鏡子裡的那個人。
我感覺自己像進入了另一個人的軀體,一個完全陌生的軀體。
是誰?穿了我一天兩千八的婚紗,化著我五百塊的新娘妝。
沈平從另一個房間出來,西裝筆挺,頭髮油光水滑。這又是誰?
他連看都沒看我一眼就說:"走吧,家裡人打了幾次電話催了。"
化妝師將一朵寫著新郎的紅花別在他的胸口,一朵寫著新娘的紅花別在我的胸口,
好了沒有?我那被人弄得油光水滑的老公在旁邊說:“方霆你到底好沒有”。
接下來的婚禮簡直是噩夢一場。
我唯一能夠安慰自己的就是那天是別人的、而不是我自己的婚禮。
但這個安慰很快就被現實所推翻,因為明明就是我的婚禮,想不承認也不行,那個辦得糟透了的婚禮就是我方霆的。
這一切和以前所有的雜誌上電視上所看見的婚禮完全不一樣。
那些雜誌裡結婚照片上的新娘子一個個都穿著潔白美麗的婚紗。頭上,頸上戴著由玫瑰,劍蘭,相思葉和許多各式各樣我連聽也沒聽說過的美麗花卉編成的花環,項鍊……
新娘手上拿著大大的美麗的花束,在婚禮結束的時候丟擲去,美麗的待嫁的女賓互相笑著爭搶。
而婚宴也應該是安靜的,大家每個人給予新人真心的祝福。
新郎會當眾表示感謝新娘選擇了他以及他對新娘的長久的愛。
然後兩人當眾接吻,坐著後面掛著鮮花的車離去。
新娘新郎還會回頭隔著後車窗對著後面那些仍然在衝他們揮手的親友們微笑。
新娘甚至可能會輕輕揮動著戴著白紗手套的手。
在婚紗,鮮花和新郎的簇擁下,她美麗得像天使一樣。
都說結婚那天的女人是最美麗的。一生只有那麼一次而已,如果不離婚的話。
我的妝在宴席還沒有開始的時候就已經花了。
黑色的濃厚的睫毛膏黏在我的下眼皮上,臉上也出滿了油。還沒有開始我就已經想迅速結束這場婚禮。
但是我沒有辦法結束它,我甚至沒有辦法開始它。
賓客還沒有到齊。
我在窄小的婚紗裡呼吸困難症。幾次想拂袖而去,可惜的是這一天誰都有拂袖而去的自由,只除了我,和我那陪著賓客鬥地主的老公。
所以我只有忍耐。
人到齊了,終於。
這意味著可以開吃了。
大家對端上來的精美菜餚的興趣遠遠超過了對在上面的主婚人和新郎新娘的興趣。
十桌酒席裡面堆滿了認識的不認識的人,不知道哪幾桌上有小孩子在大哭。
我和沈平根本來不及說什麼浪漫的話,甚至來不及好好對看一眼,就被拉去向各個賓客敬酒。
說老實話我從來沒有像今天這樣討厭酒這個東西。
宴席上每個人都吃的滿面油光,嘴唇上更是油得像無故膨脹了一圈。
我們穿行於這些人之中,被逼著喝了一杯又一杯。那些認識不認識的人都像很熟一樣和我們貼得很近。還有些喝得滿面紅光的老男人拍著我的背說:"這小霆一轉眼都結婚了,最後一次見她她還是我小屁孩呢。"
我沒法拿開那隻黏在我背上的手,還得不停地微笑。
越熟的人越要硬換了我和沈平手中的酒,大聲地逼著我們喝了一杯又一杯。
我感覺自己在被一群人施刑逼供,而我偏偏又是真的什麼都不知道。
如果我知道,不管是什麼我一定說,只要能夠快點結束。
沈平已經喝得暈暈乎乎,他家的親戚朋友還在勸酒,用酒瓶子灌他。
這裡是我的婚禮,不是下等酒吧。我一邊在旁邊賠著笑,一邊告訴我自己﹣﹣不能翻臉,沒有新娘子在婚禮上抄起酒瓶子砸人的道理。
我的父母比我幸福,他們想翻臉就翻臉,當場吵了起來。
原因是本來在等待賓客來時,他們就因為等煩了而發生了小小的口角,接下來上菜過程中正好有一個吵架的機會提供給了他們。
選單中有一道"松鼠鱖魚"。
我母親因為嫌廚房在烹調鱖魚之前沒有拿上來給他們看過是否鮮活而抱怨不止。
我父親則堅持說看不看都沒有什麼意義,反正他們就算給你看過了也可以拿下去換成死的來煮。
結果兩個人吵了起來。
在另一桌上敬酒的我聽見我父親罵我母親,"你個窮鬼,挑剔個啥?"
沈平很快就喝多了,被他家人扶著去洗手間吐。
我一個人坐在亂哄哄的房間角落,看著屋裡吃喝的人們想哭,可是我還是不得不面帶笑容。
在我一個人坐著期間,有以前的老同學來問我借了三次錢。
沈平的一個朋友來向我要我的手機號碼。
沈平第三次吐的時候這一切終於結束了,我們送走了所有的賓客,包括我那仍在互相罵罵咧咧的父母親。
那一晚我們沒有洞房花燭夜。
沈平醉得不省人事,除了只能發出嘔吐過後的難聞氣味之外,連哼聲都發不出來了。
晚上我一個人看著我買的那一套玻璃杯。
晶瑩剔透的細長的玻璃杯裝在淡藍色的美麗的紙盒子裡,旁邊堆滿了細小的粉紅色的捲曲的紙屑。
現在想來當初買這套杯子的時候就不是什麼好兆頭。
那是結婚當天買的惟一的東西。
買什麼不好,偏要買這易碎的玻璃製品。
早知道應該買塊石頭。
如果說結婚的當天是一場噩夢,那婚後和沈平家人住在一起的那段時間,就是噩夢醒來之後的漫漫黑夜。
沈平的父親是一家國營單位裡的一把手,母親是一箇中學的語文老師。
他們把沈平教育的像單位裡的官僚人事和中學生作文手冊的結合體一樣。
沈平的婚姻自然受到了他父母極大的關注。
我不知道是他母親挑選了多久之後的入選品。
最開始在她母親的人選當中應該是百花齊放的,到最後只有一個女生和我齊頭並進,但因為他的父母看過那個女生的父母之後,由她母親的體型推斷該女孩老了以後可能也會長成個冬瓜,所以慘遭淘汰,終於變成我一枝獨秀。
沈平的母親對我也不是百分之百滿意,當然。
老人家遵循嫁女當勝吾家,娶妻當不如吾家的原則,沈平是研究生,按他家的原則說應該娶大學生。
只可惜我不差了一點,沈平娶了個大專生。
專科是一個很奇妙的學位,或者說我根本不知道專科算不算是一個學位。
本科學四年最後拿一個學士學位,而專科和本科學一樣的東西,卻偏生生硬是少了一年。
我老是自我安慰說你看我們專科生多厲害,人家本科生學四年的東西我們三年就學完啦。
在人家說啊呀啊呀你大學生吧,然後聽到我說我專科生時臉上的表情不上不下的尷尬。
我婆婆金口玉言說啦,盼大學生是盼不到啦,算啦,大專生就大專生吧,低是低了一點,以後聽話點也就勤能補拙啦。
婚後我補了三個月的拙。
那段時間我覺得我上班的時間被無限制延長。
我在單位上了班回家加班直至第二天,看我多了不起一天工作二十四小時。
我是獨生子女,因為這一點,我婆婆便非常懷疑我不會做家務。
我自己也不爭氣,第一次在婆家做事一出手就弄砸了。
當時我老公和我婆婆在廚房裡下餃子,我一看錶現的機會來了,忙說媽,媽,讓我來吧。
我婆婆順手將生餃子往我手上一放。我不知道是不是因為過於緊張,下第一個餃子時就連餃子帶手一起下了進去。
接下來我只有舉著塗了萬花油的手滿屋子亂走。
我婆婆很高興她的懷疑得以證實,自此在我身上實施她日日教中學生的訓導﹣﹣勤能補拙,笨鳥先飛。
住在沈平家我天天撲騰翅膀。
我婆婆恨不能在這三個月內將我訓練成她兒子的超級保姆。
其實我在家裡也做家務,炒菜更是一流。但不知為什麼住進了沈平家就處處做得差強人意。
第一天的時候我的一個神模鬼樣的同事給我算了一卦,說我這兩天運氣不佳,諸事不宜。
我猜他可能少算了一百多天,自從我住進沈平家,天天諸事不宜日日運氣不佳。
我婆婆對我這個橫刀奪愛、一下子搶走了她養育了二十多年的乖兒子的女人要求相當高,一個做得不合意,雖然言語上沒什麼也不給臉色看,但那眉裡眼裡可全是話。
我一刻不能放鬆。在家裡上自公公婆婆下至沈平還有七大媽八大姨處處得招呼周全,比上班還累。
我偉大的母親教導我說反正只住三個月,就是裝也要裝夠這三個月,如果一旦有了什麼疙瘩日後就難以解開了。
我在辦公室裡打電話給我母親,大發勞騷,"說的輕巧,什麼反正只有三個月,你來裝裝看看。"
"你以為我沒做過媳婦啊?"我母親反駁。
噢……我悟了,大家都是這樣熬過來的,我在辦公室裡對著空氣中我假想的兒媳婦陰險冷笑,看得我旁邊的同事心驚膽戰,以為我想要射暗箭搞事整他們。
那段時間我最輕鬆的時候便是上下班的公車上的那一小段時間。
我擠在各式各樣的陌生人當中,搖頭晃腦笑嘻嘻的看朝陽看夕陽看塞車,看人家吵架還小聲哼歌。
在我刑滿釋放的那天,我坐在剛裝修好的小家的廚房裡激動得不能自已。
我知道我那一副剛逃出生天的樣子讓沈平看在眼裡似乎也不太合適,所以只有藉故講一些好笑不好笑的笑話,自己笑彎了腰。
我的公婆也時常來我家視察。
第一次來的時候,我婆婆對於我室內的裝修和擺設發表了意見,在他們滿意的離去之後,我的家除了那些牆上釘了的刷了的不能動了的保留之外,基本上整個家都翻了個樣。但我不計較,只要有這個家就行。
我婆婆第一次看見沈平在廚房裡摘菜的時候,忙不迭地將他兒子推出廚房之後,我親愛的婆婆痛心疾首地看了我一眼,好像在說我教育了你三個月都白教育了。
其實我一向很喜歡夫妻兩個人一起做家務事的感覺,比如一起洗個碗炒個菜收拾個傢什麼的,一邊做一邊聊天聽音樂。
一直以來我和沈平都很享受這種共分家務的感覺,直到我婆婆斬釘截鐵地說這世上斷沒有男人下廚做家務的道理。好像沈平只要搭個手做個家務就離經叛道,為世人所唾棄,為天地所不容。
沈平有了他老孃的金科玉律撐腰,從此對家務事一概視而不見,繼續著他婚前在家裡過的衣來伸手飯來張口的生活。
我和沈平相識於大學的時候。
他跑到我們學校的舞廳來跳舞,就這麼認識了,我一個班上有大半的情侶都是這麼認識的,然後在畢業前哭哭啼啼分手各奔東西從此不再聯絡。
我和沈平是同一個城市的,畢業之後沒有東西可以奔,所以仍然糾纏在一塊,自然而然水到渠成的就到了談婚論嫁的地步了。
沈平根本連婚都沒有求,只是隨口說了一句,"要不然到了今年十一月我們就結婚吧。"
沒有大束的玫瑰花和裝在精美的小盒裡意外拿出來的戒指,更沒有什麼半跪著說"你願意嫁給我嗎?"然後我又驚又喜地說:"我願意"的那一幕。
他只是隨口說了一句,"要不然到了今年十一月我們就結婚吧。"
然後我說:"也行。"
其實結婚前和剛結婚那會兒,我和沈平也是有許多浪漫溫馨的片片段段。
但是隨著時間的過去,我們之間曾經有過的激情已經不在了。
至於它跑到哪裡去了以及怎樣跑掉的,我們都不知道。每天上班,下班,做飯,吃飯,看電視,睡覺。
我們不再有激情,一樣的時間,一樣的地點,一樣的姿勢。
時間就這樣一天天過去了,我二十五了,在父母的身邊成長了十八年,上了三年的大學,工作了四年,過了兩年的婚姻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