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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章 出入險境

1998年10月16日早晨,合南縣委書記親自給我打電話,要我去他的辦公室,有緊急事情需要商量,我立即去了他的辦公室。敲門進去後,看到縣委書記表情莊重而嚴肅,並帶著一分焦慮的神色,在辦公室來回踱著步,他也沒有像平常那樣招呼我坐下。

“政委同志,近幾天情況非常糟糕,幹蘇麻曲縣義拉鄉群眾與我縣娘木太鄉五桐村接壤地區發生草山械鬥事件,雙方互有傷亡。草山糾紛由來已久,去年8月31日,河南縣的60戶帳篷被人家保衛,對方有一千多人,而且使用的武器先進,槍支是軍隊使用的半自動步槍等制式武器。我方亡3人,傷17人。這是我方一直以來忍氣吞聲,保持極度剋制的結果。我們再也無法忍讓了,再不採取行動,就會死更多的人。你覺得如何是好?”

他用銳利的目光直視著我。“草山械鬥事件有所耳聞,但沒有想到這麼嚴重。關於軍用槍支,那邊的情況不清楚,我們武裝部沒有外借槍支。當然,我再進一步查證落實。”我及時回覆。

“那邊肯定使用了制式武器,我們在對方埋伏現場撿到半自動步槍彈殼八十多個,半自動彈夾一個以及子彈。這幾天他們又聚集兩千多人,揚言要攻擊我方牧民。政委,現在的問題不是討論他們的槍支問題,而是我們這邊能不能使用制式武器進行自衛的問題。”他毫不遲疑地把問題擺在前面,讓我表態。

“武裝部的武器彈藥,我們是無權外借的,這個您清楚,書記同志。”我也毫不含糊。

“我知道槍支是不允許外借的,但是外借的現象不是絕對沒有吧?政委同志。”他用異樣的目光看了我一眼。

“據我所知,絕對沒有外借槍支。”我很有把握地回覆。

“我們能不能通融一下,不如私下……”

“我們應該冷靜思考,這樣你和我都會犯錯誤,書記同志。”

“好吧,沒有啥事了,你回去吧。”他果斷而又不耐煩地揮了揮手。

這件事對我的觸動可不小,無論從什麼視角觀察,作為一名縣委書記,軍事部門的規定,法律責任,草山械鬥的嚴重性,他都應該是一清二楚的,那麼還為什麼給我提出這樣的難題呢?這是他個人想法還是領導班子意圖?至今是個謎團。我當然沒有同意借槍,也沒有向任何人提及此事,因為這事明明是違反規定的,再給別人說這件事,似乎故意擴散縣委領導的錯誤想法,而不知道這個縣委書記是怎麼想的。

1998年10月15日開始,軍地各級標有“特急”“加急”“秘密”等級的傳真電報,像雪片一樣的飛來飛去,上至國務院,公安部,下至村社。公安部工作組,省州縣聯合工作組,軍區、軍分割槽聯合工作組接二連三到達合南縣城所在地,緊張地展開工作。

那麼究竟發生了什麼事態?我們相關人員在這起事件中扮演了什麼樣的角色?最後結局如何?下面就是我要給讀者分享的真實故事。

據幹、慶兩省雙方通報反映,1998年10月15日凌晨2時45分,慶亥兩省合南娘木太鄉與幹蘇省麻曲縣義拉上秀瑪鄉、下秀瑪鄉再次發生武裝械鬥事件。此次械鬥事件中,雙方死亡數達到14人之多,重傷6人,打死馬2匹,傷1匹。合南、麻曲雙方情況通報細節不盡相同,但傷亡人數是一致的。M曲方面亡12人,重傷5人;H南方面亡2人,重傷1人。公安部和武警總隊工作組赴M曲縣E拉械鬥現場檢查時,在幹方義拉群眾埋伏地點發現半自動步槍彈殼81個,7.62彈殼10個,半自動彈夾1個,半自動子彈5發。合南縣縣長稱,麻曲縣武裝部借出的12支槍,到現在還沒有收回。麻曲方面行動時甚至使用了訊號彈。麻曲縣領導稱合南縣除了一個鄉外,幹部都發了槍。合南縣在隔制區聚集2000餘名群眾,現場形勢非常緊張。麻曲縣群眾乘坐各種交通工具,向出事現場附近集結,並吃咒發誓,計劃於10月19日左右向合南縣娘木太群眾進行武力報復,情況非常嚴峻,不排除再次發生流血事件的可能。

為什麼會發生如此殘酷的流血事件呢?假如歷史溯源,話就長了,為了各民族之間的團結,不便在此刨根究底。但就當下而言,一句話,草山糾紛。事件雖然出現在幾個村的群眾之間,但它處在兩省交界地區,因而影響大,範圍廣,假如處理不當,將會激化民族矛盾,導致社會不穩定。

面對這樣一個嚴峻的形勢,大軍區首長非常重視,要求幹、慶雙方軍區確實查明情況,幫助地方做好工作,控制事態,確保民兵不參與械鬥,加強對民兵武器彈藥的管理,確保萬無一失。

1998年10月17日,根據大軍區指示精神,省軍區系統採取下列具體措施:

軍區副參謀長和軍分割槽參謀長帶領工作組,立即趕赴合南縣展開工作。

檢查我縣武裝部民兵武器庫,武器裝備賬物相符,確保民兵武器一槍一彈無外借。

我部與娘木太鄉取得聯絡,嚴禁專武幹部和民兵參與糾紛。

加強兩個值班,武器庫不離人,值班室不離人。

加強車輛保養,處於良好的技術狀態,做到隨時可以出動,應對突發事件的準備。

上級同時要求我部,武裝部也許需要出動人員,準備好望遠鏡、指北針以及地圖等,做好隨時出動的準備。

以上六條,我部需要落實的是後五條。關於第六條指定人員問題,部裡議論後認為:我部人員趕赴現場不合適。一是交通工具和食宿無法解決。縣城距出事現場共計93公里,乘車跋涉65公里崎嶇山路,只能到達娘木太黃河吊橋處,剩下28公里沒有車路,只能騎馬前往,路況很差,有些地段狹窄險要。現場處於空曠草原山區,只有縣、鄉工作組人員臨時宿營的帳篷外,沒有任何餐飲設施。二是我們去現場,會不會發生軍隊干預地方刑事案件的議論?三是近期不會發生械鬥,他們剛剛亡人,要料理後事,商量對策。四是安全無保障。山區草原地形複雜,指不定從哪裡飛來一顆槍彈,傷亡了還不知道是怎麼回事。

但事情的發展沒有那麼簡單。10月18日縣政府傳真電報訊息,M曲方面群眾向交界地帶集中,19日很有可能再次發生衝突。19日我和武裝部副部長隨省軍區副參謀長去朵松鄉觀察河對岸幾公里的糾紛現場,沒有發現麻曲方面集結人員情況,合南一方已經退回隔離線兩公里的地方,只見到一頂白色帳篷。在一個山頂上觀望近兩小時後,返回鄉政府,在鄉政府吃中午飯,又去了旅遊景點仙女洞,神泉水,然後回縣。

省軍區副參謀長也許覺得他們工作組等於隔岸觀火,沒有得到有價值的情況,他擔心情報掌握不準,於是急切提出:“武裝部的人員必須要深入現場瞭解情況。需要懂藏語,會騎馬和能夠吃苦的人。”

分割槽副參謀長的意思再清楚不過了,軍隊系統必須要深入出事現場,展開調查,但不包括他們上級工作組成員。這樣,這個人選順理成章地落到了我身上,因為具備最基本的兩個條件:懂藏語,會騎馬。當然,最終還給我配備了兩名助手,武裝部副部長和分割槽一名參謀。副部長是蒙古族,雖然當地人已經不懂蒙古語,民族感情仍然存在,比我熟悉當地情況。分割槽參謀是獨立騎兵連連長出身,會騎馬,身體素質好,年輕。

讀者可能注意到了,這次事件的處置,均由主管軍事領導和軍事部門負責介入,從司令員到參謀長以及各級作戰部門,唯獨我是主管政治的領導,本應該由武裝部部長出任主角,可他一直負責本部內部值班工作。有關領導也對此給了一個恰如其分的理由:懂藏語,會騎馬,能夠吃苦的人員。

我們三人於1998年10月20日從武裝部乘車出發,到達娘木太吊橋處,鄉上派人備馬在此等候,我們著便裝騎馬前往出事現場H南方指揮部,這時是十二點半。崎嶇山路非常難走,有些路段需要下馬步行,道路右絕壁左陡坡,有一路段,必須下馬步行,否則頭會撞在突出的崖壁上。

“政委,您當領導後再沒有走過這樣的路吧?”副部長問道。

“是的,十幾年沒有騎過馬了,屁股底下不穩。”我回答。

“還是厲害著,這個年齡還能騎馬野外執行任務。”分割槽參謀說。

“就我本人而言,也不太樂意,不是因為怕艱險,而是工作性質模糊。地方械鬥事件應該是公安部門的事,我們把武器管好就行了,派人直接到現場,我認為不妥。軍人不是要服從命令嗎?只能這樣了。”我談了自己的感想。

副部長低聲對我說:“分割槽政委不是反感少數民族軍官嗎?執行險惡的任務時讓少數民族幹部去完成,他們卻躲在安全的辦公室喝茶聊天。”

“再不說了,我們既然奉命行事,就很好地去完成任務吧。”我覺得自己剛才的一番言論不利於執行任務。

下午五點半到達目的地,所謂的指揮部是一頂破爛不堪的帳篷,內部無人,沒有水,沒有爐子,更沒有什麼吃的東西,只有帳篷前空地支有燒飯的三塊石頭。過了一陣子地方工作組兩名副縣級領導來了,他們都穿著暖和的藏服,完全是一副當地人的打扮。我們首先在三塊石頭上支起一口鋼精鍋,煮了幾包我們自己帶的泡麵,邊吃邊介紹情況。

晚上就睡在帳篷裡面,這裡海拔接近四千米,寒冷難耐,分割槽參謀似乎一夜沒有睡著,我和副部長稍微好一點,似睡非睡得過了一夜。當然,除了寒冷,最擔心的還是安全問題,據縣上領導介紹,昨天晚上聽到流彈劃過夜空的聲音。

第二天(21日),我們去了五桐村支書家,約二時四十分到達。詳細瞭解了事件發生的詳細經過以及地名等。然後上了西日堅山脊,也是娘木太人員撤回地點,平均海拔四千米。我用望遠鏡瞭望出事現場,這裡距離事發現場只有兩公里,可以清楚地看到對面山樑現場,中間隔著一條大山溝,有幾匹馬絆在山坡悠閒地吃著草,沒有發現其他情況。

“政委,這裡不宜久留。”娘木太專武幹事提醒我。

“這裡風景不錯。”我回復。

接著,我們清查了合南這邊每個點,有九個村的三百多人,以小口徑為主的槍支有一百多支,其他改裝的槍支約四十支。我們發現這些槍支埋在距離守護人群一百米的山坡草叢裡。他們可能是為了防止我們上山收繳武器,其實沒有給我們賦予這項任務,也無權這樣做。應該是公安部門的事情,但是眼下政府和公安系統還沒有收繳武器。守護邊界群眾反映瞭如下情況:天氣寒冷,飲食無保障,勞民傷財。熱切盼望政府出面徹底解決糾紛問題,群眾情緒低落,都不願意把糾紛拖下去,再拖可能還出人命,還不如把黃河以南草山讓出去。槍支管理政策應該是同等的,但對方麻曲方面武器先進,人員訓練有素。我們再也沒有足夠的信心和耐心守護草山了。

1998年10月24日上午,我們三人經過艱苦細緻的工作,圓滿完成了組織上交代的現場考察任務,騎馬返回黃河吊橋處,鄉上派人等待接馬,武裝部吉普車也在此等候接我們。

接下來向上級工作組彙報情況,整理調查材料上報,自不待言。

1998年10月25日,縣武裝部召開全體會議,軍區副參謀長對我部“十好”建設做了總結,他從班子建設和黨管武裝的角度點到了這次草山糾紛。認為我部領導班子是個“求真務實”的班子,“民兵沒有參與草山糾紛”。除此之外,整個會議隻字未提我們深入草山糾紛現場開展工作的情況。

晚上E副部長來到我辦公室。情緒低落地說:“政委,我早就料到他們會這樣,我們差一點把命都搭上了,他們還裝得若無其事。”

“副參謀長還是表揚了我們。”我編了一句話來安慰我倆。

“頂個屁用啊,這麼重要的事情,給我們立功受獎都夠格。他們卻好,大會上一句表揚的話都沒有,我再也不想在軍隊幹了。”

“呵呵,你還年輕,起碼應該幹到正團。看來我是時候考慮後路了。”

話是這樣說,假如不趕我走,我仍然想留在軍隊幹。因而,一如既往地完成了武裝部各項工作任務,諸如貫徹落實軍隊停止生產經營的精神,“十好”建設的鞏固提高,保質保量搞好徵兵工作,年終總結等。但事與願違,我等來的不是好訊息。

1998年12月15日,軍分割槽副政委和政治部主任來到我部,直接找我談話。

“今年軍隊轉業任務重,凡是年齡達到四十五歲的,原則上都要走。”

“沒有問題,服從組織分配。”我很乾脆回覆。

他們也可能覺得太順利了,緊接著介紹了一下轉業後怎麼填志願書的問題。

晚上我躺在床上,眼睛看著天花板,心裡亂成了一鍋粥。一股失落感從頭頂延伸到腳底,腳掌似乎都是涼的。

“我的軍隊生涯確實結束了嗎?我真的想離開生活工作了二十八年的軍營嗎?武裝部哪項工作都在全區中佔據上游啊!難道說我自己有問題嗎?在武裝部正規化建設方面與分割槽領導產生不同意見,但最終還是按照上級要求落實了的。分割槽政委下來接待陪玩不夠,這是一個因素嗎?不行,我要上軍區找人!再說我還沒有超齡。”

到了第二天早上,全部否定了昨晚的想法。

“算了吧辛加同志,認命吧。”我自言自語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