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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終生疑惑

1995年6月23日6點30分,省軍區師團幹部讀書班上,省軍區副政委突然來找我,說要召開緊急會議,同時叫來過洛軍分割槽副政委,軍區保衛處處長,檢察院檢察長以及保衛幹事。他宣佈了一個令人震驚的訊息:說是我部一名參謀人員給國外敵對人員偷送情報,我們現在停止學習,立即出發逮捕這個參謀。宣佈完以後,要求我們參加會議的人員不準外出,直接進飯堂吃飯,然後統一乘車出發,具體方案路上協商,時間緊迫,任務艱鉅。軍區保衛處處長、幹事和我乘一輛車,分割槽副政委和其他人乘一輛車。省軍區距瑪多縣武裝部488公里,車行需要約九個小時。

不一會,我們已經到了共和縣塔拉灘,天氣晴朗視野開闊,早上那種沉悶壓抑的氣氛稍有緩解。

“辛加政委,你們那個參謀平時表現怎麼樣?”保衛處長問我。

“他是青海民院大畢業生直接選配的幹部,工作踏實,人也穩當。”我回復。

“他個子多大?性格是否咋咋呼呼的那種?”保衛幹事不失時機地問道。

“恰好相反,性格很溫順,中下等身高。”我回答。

我覺得他們有點擔心和害怕,這也很正常,但是我沒有多說什麼。同時我的腦子裡也急速過濾了一遍這個參謀給我的影象。此人是1992年從青海民院大學生中選調的軍官,二十四歲,面相溫和,性格內向,不多說話,工作踏實肯幹,毫無怨言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平時也沒發現他跟不三不四的人來往。這樣一個幹部,難道他會給國外敵特送情報?我無法相信這是真的!

過了興海縣一個有草地的空曠地方,大概是下午兩點,保衛處長招呼司機停車,讓我們下車吃點食物,這可能是省軍區對他們的特殊要求,不允許去飯館或者兵站吃飯,省軍區的防範物件很可能是我和軍分割槽副政委,因為工作組只有我們兩個民族幹部。可見他們對民族幹部的信任是有限度的。他們又進一步瞭解我們那位參謀的情況,接著又談論抓捕方案。

約在下午六時我們到達瑪多縣,說來也巧,我們剛剛進入縣城,我從車窗內發現那位參謀和另外兩名幹部在大街上溜達,我立即告訴了工作組人員。

“讓他們返回武裝部,就說分割槽工作組有事。”保衛處長命令我。同時放慢了車速,我從窗戶招呼他們。

“哦,政委回來了嗎?好的,我們馬上回去。”他們面帶微笑向我回復。

我們進了我的辦公室,然後讓我通知那位參謀來我辦公室,他馬上敲門進來了,還面帶微笑問候工作組辛苦了。這時,那位軍區保衛處的幹事迅速拿出手銬銬上了他的雙手。

“幹啥呢?開玩笑著嗎?”那位參謀微笑著說了一聲。

“好啦政委,你們有什麼事先忙去吧,這裡有我們就行了。”保衛處長對我說。

第二天早晨,他們準備返回,那位參謀仍然戴著手銬,他們沒有讓他坐在車座上,而是側身半躺於行李架上,把手銬固定在備胎上,看上去很難受,估計一路上遭了不少罪。因為當時的車道是很顛沛的“搓板路”,而且長距離行駛,是什麼滋味,可以想象。

平心而論,他也許犯有錯誤,但這樣對待一個人,我確實於心不忍。我痛心地往肚子裡咽了一句話:“這是對人的一種肢體折磨,是虐待行為。”

那麼,那位參謀到底犯了什麼罪?剛開始我也是一頭霧水。組織上要求我停止參加省軍區讀書班,留在武裝部做善後工作。首先要求武裝部兩名主管寫出檢討書,根據對此事認識的到位程度,再考慮如何處置。武裝部單位安排一段時間,傳達學習上級相關通報檔案,從思想深處認識到事態的嚴重性,集中精力進行排查,全面進行整頓。

經過排查整頓,把大家的發言總結梳理如下:

(一)瑪多縣公安局根據上級安全部門指示,要求扣留流竄瑪多縣的一個人,懷疑這個人與境外分裂集團有瓜葛。在他手裡發現一部分軍隊材料。經詢問得知這些材料來自瑪多縣武裝部。這個人叫扎某,青海民院大學畢業前幾日突然消失。1994年12月2日,扎某來到瑪多縣武裝部,他是那位參謀同學,又是老鄉。在那位參謀宿舍住了一宿,看見桌子上放著一些列印檔案,他就順手牽羊拿走了。扎某拿走的檔案共有十份,本部檔案有《抗洪搶險預案》等各種預案五份,那位參謀參加軍分割槽集訓的想定作業五份。

(二)據扎某本人稱他在西藏做生意,是否與分裂集團有染,這些檔案到底也沒有情報價值?他本人是否承認把檔案準備提供給境外分裂集團?那位參謀在這裡的行為是有意還是無意?我都一無所知。我至今還認為,那位參謀的失誤是沒有把武裝部的檔案當回事,使用之後沒有及時歸檔或鎖進抽屜裡,亂放亂扔,管理混亂,造成外部人員可乘之機,任由扎某隨意拿走,造成不應有的結果。而並非有意向境外勢力提供情報。

(三)大家也感到事發太突然,震驚。這樣的事情發生在他身上,確實有點不相稱,因為這個同志平時只埋頭工作不多言語,和大家相處也不錯。為此,有點想不通和驚訝。

(四)作為一名軍事幹部,應該對一些檔案等級和保密規則是清楚的,無論造成什麼樣的後果,但檔案是他那兒出去了,這起碼應該是一種瀆職行為。

(五)事情發展到這種地步,可見是嚴重的,我們只能依法辦事,再怎麼同情,沒有用。

(六)希望得到寬大處理,我們希望他沒有事,大家都應為此而努力,因為這件事情關係到單位榮譽。

(七)我和部長都寫了檢討書,上交軍分割槽、省軍區相關部門。後來軍分割槽反饋了結果:說省軍區首長認為,我的檢討書寫得不錯,態度端正,認識到位。處分等級酌情下調,最後決定給予行政記過處分。

各級發的通報內容也沒有細節,只說某某人向境外分裂集團提供情報,大軍區、省軍區等各級工作組絡繹不絕,都是一個口徑,動輒國家統一,民族團結,反滲透反分裂。我們沒完沒了地接待各級工作組,沒完沒了地談認識,做檢查,工作和生活在一片陰影裡,幾乎成為反面典型。這還沒有完,我和部長去參加軍分割槽召開的黨委擴大會議,總感覺人們用異樣的目光看著我們,會場休息期間總是害怕別人問起此事,晚上其他參會人員一起聊天搞活動,我們卻龜縮在自己的宿舍裡看電視。

“政委,咱們把燈拉了睡覺吧?”部長還幽默地說了一句。

瑪多武裝部的這起事件全軍聞名,其惡劣的影響至今還沒有散盡。毫無疑問,我也強烈地意識到,我雖然還不算超齡,但是個人影響一落千丈,威信掃地,軍隊生涯到此也就算結束了。下一步怎麼辦?當時我不知所措,迷茫至極。

我的一位知心朋友,曾在興海縣共事的縣級幹部打來電話:“你在90年武裝部歸軍時為什麼不直接調地方呢?那樣至少也是個縣委常委呀,一個副縣級職位是毫無懸念的。退一步講,即便暫時崗位限制不能安排原職,級別仍然不會變,隨著人事調整,一定會恢復原職級待遇。因為你當時還年輕,屬於年富力強的梯隊成員。而最關鍵的是哪有這些屁事啊,你真是鬼迷心竅,誤入歧途了。你現在打算怎麼辦?”

“是的,書記。我怎麼會料到出這樣的事情啊。我沒有任何打算,走一步算一步吧,唉。”我無奈地回答。

“你也不要那麼灰心,你是負有領導責任,也不是自身問題。現在應該考慮轉業了,再不要執迷不悟啊。現在到地方上,也不算太晚。”

“知道了。讓我好好想想。”我盲目地應答著。

其實,我依然不願放棄自己熱愛的軍隊職業,因為這不是我主觀上的有意行為造成的。想著“哪兒跌倒,就從哪兒爬起來”的名言,鼓勵自己不要放棄,老天爺是不會虧待一個真心實意幹事業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