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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沒有證據的推斷

1

大多數的男人都沒有狂街的喜好,不像女人那樣為各色的衣服、化裝品所吸引。大街上唯一吸引男人的,就只有那些打扮得花枝招展的,陌生的,美眉們了。

大街上究竟有多少讓男人心猿意馬色癢難搔的美眉?相信逛過街的男人都深有體會,不說來回幾程,單是去的那一程,就看得男人眼花繚亂,扳著指頭數到腳趾上,都數不過來。

所以,女朋友們,升了級的太太們,你們大可放心,你的男友或者老公,絕不會在陪你逛完一次街之後,就跟別人跑了。因為,漂亮的美眉太多了,他記都記不過來,怎麼跟人跑嘛?

單程路程都能遇到數不勝數的美眉,要是坐在大街上十二個小時,你說能看到幾千幾萬的美眉?尤其是數碼街這種繁華地段?

我坐在路邊小賣店喝了近十個小時的酒,所看的美眉數量之多,相信是你十年工作內所有辦公室的女同事之總和。這一點,你非得舉腳表示贊同不可。

一如我出來打工的這六七年,所認識的女同事即便乘上幾百,也未必能湊得上數。

一個光棍守在大街上看了半天的美眉,你說光棍沒動心,那是假的。尤其是我的心情極為不佳,有點暴燥輕狂的情況之下,我不僅有動心,甚至還有點犯罪的衝動。我竟然向一個從對面走過來的美眉吹口哨:“美女,過來陪我喝兩杯,喝完之後跟我回家,好不好?”

要不是喝得有點醉了,不知道自己是誰了,估計這話在平時壓根兒就是“胎死腹中”,這比之對著街上的眾美眉喊:“誰願意跟我結婚?”還要過火。

喊結婚的,美眉們或許會原諒你是個急紅眼的結婚狂;喊跟你回家的,卻大有調戲的意味在裡面。

幸好那個美眉隻身一人,要是有一兩個朋友在身旁,估計非得暴打我一頓不可。

那美眉聽我這樣調戲她,當然理都不理我一下,小聲罵了句“神經病”後,就像躲日本鬼子似的有多快跑多快,給我嚇跑了。

以上行為,純為藝術表演,小朋友們,大朋友們,切忌模仿,否則後果自負。

所以,當派出所派來調查此事的那名廖警察,聽到我敘述到這裡的時候,就問我:“你覺得打你的那三人,會是遭你調戲的這位女士叫來的嗎?”

“絕對不是她叫的。”我躺在病床上,昨晚灌進身體裡的酒精,不僅“不翼而飛”了,而且還“飛”得乾乾淨淨,一滴不留。所以我很清醒地說,“我沒調戲到她好不好!為這一句話,就叫三個人來修理我一頓,你覺得有此必要嗎?”

“那你們是打群架了?”廖警察停住筆,很嚴肅地問我,“你們為什麼要打群架?說。”

“我們根本不是在打群架,”我指指頭上、手上、身上、腳上纏著的繃帶,“你看不出來,他們三個打我一個,是我在捱打嗎?”

“你認識他們三個嗎?”

“不認識。”我搖頭。

“不認識?”廖警察很驚訝地看著我,“那他們為什麼會打你?”

是了,他們為什麼打我了?我得罪過誰沒有?像我這種安分守紀的一等良民,別人欺負我都不敢吭一聲,哪還會去得罪人。要說“得罪”人,我想來想去,只有陳有金這個可能。

陳有金這人,我雖然跟他接觸不多,但從小葉的身上就能間接地瞭解到他的為人:心胸狹隘、不負責任、驕奢淫逸、脾氣暴燥。

前兩天看見我跟小葉去開房,以為我跟小葉***了,以至於把小葉逼到割腕自殺的地步。這是間接懷恨我的第一點。第二點是昨天,他在懇求小葉的原諒之時,我從旁作祟,阻止他倆複合。這是直接懷恨的一點。以上兩點,足以推斷出昨晚打我的那三個人,是受他的指使。

但,這只是我單方面的推斷,沒有證據,我也不能將他告上法庭。

廖警察見我沒吭聲,又說:“他們不認識你,怎麼會打你呢?你好好想想,昨晚跟誰摩擦過沒有,或許線索就在那兒。”

“昨晚我只是在喝酒,沒招誰惹誰。”

“笑話。”廖警察笑了,“你是說一個人好好地喝著酒,然後那三個混混突然冒出來,不分青紅皂白,也不分張三李四,就把你狂扁了一頓,是這回事嗎?你覺得有這個可能嗎?”

我給他問得煩了,有點生氣地說:“現在社會就是這麼亂,人家兇狠了想打人,用得著找理由嗎?那家小賣店的夥計可以給我作證,我確實是好好地喝著酒,他們三個衝出來就莫名其妙地把我打了一頓。”

“你別生氣,我多問幾句,也是想幫你儘快找到那夥人。”廖警察寫了個電話號碼給我,“你先養傷,哪天想起誰來就打電話告訴我。”

廖警察走到門口時,我突然損了他一句:“拜託,你以後辦事積極點,昨晚的事情,今早才來錄口供,就是知道罪犯,也早給他們跑了。”

廖警察無奈地說:“昨晚接到那小賣店夥計的報警電話後,我馬上趕過來了,可是你一直處在昏迷當中,怎麼跟你錄口供?”

啊?我昨晚昏迷了一夜?真有這麼嚴重?

2

我渾身上下都有浮腫的傷口,稍微轉動下身子,就感覺好像跳進了油鍋裡。

昨晚怎麼捱打的情形,我一點印象都沒有。

我只記得那三個混混朝我衝過來的情景,之後別的什麼也沒記著,連他們的面孔是如何,也沒記下。

我看了下襬在床頭邊的那張桌子,上面竟然有我的錢包跟手機。

這下,在我心中的那個想法,已經開始明朗了起來:“他們不是來搶劫的,所以可以確定他們是受人指使,對我實行報復。”思前想後,我認定是陳有金無疑。

“NND,做得太絕了。”我氣憤憤地動用了“還施彼身”的念頭,但想到小葉那愛笑的臉上掛滿了淚水的情形,又打住了,“我跟小葉說過的,要她今後一定要過得開心。既然她重新選擇回到陳有金的身邊,那麼不管這個選擇是對是錯,我都義不容辭地首先祝福她,其次支援她。要是給她知道我跟陳有金這樣私下相互報復,她不就以為我在跟陳有金爭搶她了嗎?”

小葉說過,這世上任何的男人都可以打她的主意,唯獨我不準。是呀,我這麼不起色,她根本就看不上我,連讓我想歪的念頭都不準,我有什麼資格跟陳有金搶呢?而且,我也在她面前許諾過,我不可能打她主意的,也不會。

至於這個許諾是不是心甘情願,我還不得知,但既然說了,就該遵守住,最起碼,我也是個男人。

呵呵,祝福,我現在慘遭陳有金一頓打,還要忍氣吞聲地跟他說:“祝福你們,你們會幸福的。”這一聲祝福,是不是很虛偽?很做作?

明知道陳有金這樣的為人,我還要支援小葉說,“去吧,去跟他一起生活吧。”這樣的支援,是不是在坑害小葉?

我不知道,這生活,實在太諷刺了,太有趣了。坐在雲端上的那個屁小孩子,他的導演才能,真是堪稱一絕。用周星馳的話講,真是太有才了!看來,我想贈他劇本的事,純是愚人自娛,無知了。他才是不露聲色的,高手中的高手。

而且更有趣的是,昨晚在我慘遭毒打的時候,估計陳有金那小子一定把小葉哄上床了吧?他們多久沒親熱了,陳有金一定很猴急吧?他說跟小葉分開的這幾天,他很想念小葉,也許,他想念的就是跟她在床上的美好時光吧。

想想,真的很噁心。

我看看錶,時間是上午的十點整,精品屋的營業時間到了。不過,我想,我是不會再去上班了,因為精品屋的老闆排斥我。我也不知道身為老闆娘的小葉,會對我作何表態。她現在重新投到陳有金的懷抱,就算她想留我,但也不能一下子就站在陳有金的對立面。為了不讓小葉難堪,我只有另謀高就了。

不過在這之前,我得回趟家,因為,我開始想念我媽煮的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