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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遠走深圳,能逃出他的手掌心嗎?

自從浩洋逃出家門後,方文禮安靜了兩個禮拜。

皓月和浩洋,樂得享受清靜時光。他們幾乎天天約會,看電影,騎車環繞西湖,一起暢想未來。

浩洋還陪皓月去書店,挑備考試書,備考律師證。

皓月單位那邊,透過徐叔叔的說情,同意暫時不除名,也不把檔案,移送到勞動局。但如果半年內,還是沒有找到接收單位,就直接除名了。

又是一個週五。

傍晚,皓月穿上流行的蝙蝠袖毛衣,在鏡子前美美地打扮了一番,然後對著在廚房做菜的父母說道:“爸、媽,我和浩洋出去玩,不在家裡吃飯了。”

他們準備去錄影廳,看周星馳的新作品,《唐伯虎點秋香》。

媽媽叫住了她。

“月月,明天下午,我們帶你去見周叔叔(爸爸的老鄉)。他說了,也許能在水泥廠(國企)的團委,給你安排個工作。明天上午,你和我們一起,給周叔叔買些禮物。”

皓月不太情願:“水泥廠啊?那以後,我每天都得灰頭土臉的回來嗎?!”

媽媽瞪了她一眼:“少貧嘴!現在是挑肥揀瘦的時候嗎?能保住幹部身份就不錯了!”

皓月……好吧,現在花錢還要向父母伸手,只能當乖乖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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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樓道門,就看見不遠處的浩洋。他雙手握著腳踏車把手,兩腳撐地,坐在車凳上,眼望著遠方發呆。皓月出了樓道,他都沒注意。

皓月悄悄繞到他身後,突然喊了一聲:“嘿!”

浩洋身體抖了一下,立馬轉過身,笑了:“呵,嚇我一跳!”

皓月盯著他的臉,看了幾秒,問:“你怎麼啦?好像有心事?”

浩洋拍拍她的手:“別瞎猜了,咱們走吧,晚了買不到票了。”

兩人騎上腳踏車,迎著金秋的晚風,沐浴著10月桂花的芬芳,並肩出發了。

皓月家附近,有個京劇團劇院。80年代,戲劇沒落後,這裡就改成了錄影廳。兩人常來這裡看電影。票價,2塊/人。

雖然有電影院,但票價貴,透過稽核播放的電影有限。所以上世紀80年代起,大街小巷,湧現出無數大大小小的錄影廳。播放走私進來的,港臺警匪片、愛情片、外國片,甚至禁片。

這裡,是年輕人消遣的好去處,也是人們瞭解世界的視窗。

多少人,是在錄影廳,熟知了周潤發、周星馳、林青霞、王祖賢等一眾港臺明星的。皓月的臥室裡,就貼著不少明星畫像,都是女的--浩洋不允許她掛男明星的畫像。

不掛就不掛吧,反正除了阿蘭德龍,其他男星,都沒資格當她的偶像。

周星馳的電影,一如既往地歡樂好看。皓月笑得花枝亂顫,可一旁的浩洋,雖然跟著她笑,但明顯心不在焉。

出了錄影廳,兩人來到常去的鍋貼店,和以往一樣,點了兩份煎得金黃的鍋貼,兩大碗熱氣騰騰的牛肉粉絲湯。

只是平日話多的浩洋,一味矇頭吃飯,寡言少語。

皓月忍不住了,問道:“浩洋,你到底怎麼了?發生什麼事了?你告訴我呀!”

浩洋用筷子,點了點皓月的盤子:“沒什麼,你快吃吧。”

皓月索性放下筷子:“你如果不說,我就不吃了!”

浩洋不急不躁地,把口中的鍋貼嚼碎、嚥下,然後舀起一勺牛肉粉絲湯,喝下,才放下勺子,看著她,不急不躁地說:“月月,等下吃完飯,我們去首飾店看看,去給你挑一個戒指,然後下週一,我們就去民政局登記。”

皓月剛想開口,浩洋抬手製止道:“我知道你想說什麼,我也理解你父母的意思。但結婚這件事,你聽我的,好嗎?我愛你,想和你一生一世在一起,越快越好!如果你也愛我,就請相信我。月月,你愛我嗎?”

皓月眼眶一熱:“我當然愛你!但結婚這麼大的事,你總要告訴我,為什麼突然改變主意,而且是馬上呢?”

迎著皓月的淚眼,浩洋緩緩道出了緣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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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沉寂了兩個星期後,週四晚上,方文禮坐了一夜的火車,週五早晨到達杭州,去了浩洋學校。

找到校長辦公室後,他無視坐在外面隔間的浩洋,直接進了旁邊X副校長辦公室,關上門,和副校長談了整整兩個小時。

然後,和副校長有說有笑地出來,一起去了附近的高檔餐廳吃飯。

下午1點多,方文禮才來到浩洋宿舍。

進門後,他冷冷地看著浩洋說:“你以為,你們能逃得過我的手掌心嗎?我告訴你,我有的是辦法對付你們。

這個X副校長,是我大學室友的親家,我已經和他談過了,至於談什麼,你心裡應該非常清楚。

如果副校長攔不住你,那麼接下來,我就去找你們的黨委書記、找你們的院長,總有一個人,會讓你怕的!

如果這樣你還不聽,我就去找那個女人的父母,找她父母的領導......我就不信,沒有人能治這個邪惡的女人、治得了你們!” 說完他就走了。

不一會兒,副校長打電話給浩洋,讓他明天(週六)中午去他家吃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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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浩洋敘述時,刻意避開了某些細節,但皓月聽著,卻感覺毛骨悚然。彷彿毫無察覺中,一個鬼怪,附上身來,欺辱她、威逼她、恐嚇她,而她,無論怎麼跑、跳、哭,都甩不掉……。

述說完,浩洋倒是平靜下來。

他凝視著皓月道:“月月,無論如何,我不會屈服的。我想過了,只要結婚了,我們的關係,就受到法律保護,無論是誰,都不能把我們分開了!趕緊吃吧,吃完了,咱們馬上去選戒指,下週一,咱們就去民政局登記。”

他還讓皓月,暫時不要告訴父母登記的事,等擺好酒席後,木已成舟,何時登記的,也不重要了。

他握住皓月的手,一雙丹鳳眼,深深望進皓月雙眸,柔聲道:“月月,你放心,結婚後,我一定會對你好!我會把你含在嘴裡,捧在手心裡,把你養的白白胖胖的,讓所有女人羨慕!相信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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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當晚,戒指沒買成。

那時候金價+加工費,120元/克。浩洋帶來了工作一年的全部積蓄,350塊,但在店裡詢問了一圈,卻不夠支付店裡最小的金戒指。

浩洋白皙的面板,從眼底泛紅到脖頸。

邊上的店員,臉上寫滿“買不起還看什麼看”的鄙夷。

這一切,深深刺痛了皓月,曾經放棄的那個想法,重新升騰起來,越來越清晰。

她心中已經做出一個決定。

她攬住浩洋的手臂,撒嬌道:“帥帥,你看這些東西,又花又亮的,是老奶奶戴的好伐!不適合我啦!哎,前面還有一家,那家的東西又時髦又好看,咱們過去看看吧!”

然後她拉著他,來到一家工藝品美術商店。

她在禮品區,挑選了一隻精美的、景泰藍掐絲工藝的手鐲。讓浩洋幫她套在手腕上,然後舉起手,美滋滋道:“手鐲,意思是‘守著’,從現在起,我批准你成為我的守護神,永遠守護我!等咱們舉行婚禮時,你再買一枚漂亮的戒指給我,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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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日晚上10點多,一個女人,來到浩洋宿舍樓下,把一封信,悄悄塞進了收發室外牆上的鐵皮信箱裡。

回頭走了幾步,停下,再轉身,仰望向四樓,浩洋的那扇小窗戶。薄薄的窗簾後,透射出橘黃色的燈光。

皎潔的月光,照在她白蓮花般的面龐上,這個女人,就是皓月。

望著望著,兩行淚珠,劃過她的面頰,滴落在石板路上。她輕輕呢喃著:“浩洋,我最親愛的人,累了一天,你睡下了嗎?在看書,還是想著明天去民政局登記?但是,抱歉,帥帥,我不能和你結婚......"

週五晚上回到家,皓月進了哥哥的房間,說:”哥,我需要你幫忙。你的同學XXX,在派出所工作吧,明天你就讓他,幫我辦一張“特區通行證”,加急的那種,我要去深圳!”

哥哥大感意外:“怎麼啦?不是說不去了嗎?”

“我改變主意了!”她把當天約會的情況,原原本本講了一遍。然後說:“如果他父親始終是這樣的態度,就算我和他結婚了,他能放過我們嗎?!“

哥哥很生氣:“這種人,不用怕!和他講不通道理,咱們也可以去找他的領導,讓他們領導來評評理!”

皓月搖搖頭:“但這樣一來,爸、媽、你,甚至我未來的嫂子,都要被牽扯進來了!那以後,誰也別想,再過好日子了!”

哥哥憤憤地捶了捶大腿。

皓月繼續道:“哥!我並不想這麼快結婚,真的!你看我現在,要工作沒工作,要能力沒能力,什麼都靠你、靠父母、靠浩洋,想買件漂亮衣服,還要伸手向你們要......我知道你不介意,但這不是我想要的生活!我想成為,香港電視劇裡,那樣的職業女性,獨立、自主、堅強.....總之,我一定要去深圳闖一闖,否則,實在不甘心!”

哥哥道:“一個人去深圳,舉目無親的,爸媽怎麼能放心呢?”

“我有同學在那邊呀!小雅、王德龍......當然,我現在還需要你,一起幫我說服爸媽,哥哥,拜託了!”

皓月這樣央求,做哥哥的也只能從命。

兩人來到父母房間,他們正窩在沙發上,看那個看了N遍的家庭情景喜劇“我愛我家”。弄清楚兄妹兩個的來意,立刻直起身來......

好在,說服父母,雖然花費了點時間,但比皓月想象的容易。

他們覺得,浩洋這個小孩兒還可以,但內心實在不想,和他那個難纏的父親結成親家!嫁進這樣的婆家,寶貝女兒能有好日子嗎?!

最最重要的,他們也不想女兒這麼早結婚!是鮮花,就要給它充分的時間盛開。他們堅信,聰慧美麗的女兒,還有無限燦爛的可能。

所以,一再確認皓月主意不變後,爸爸一錘定音:“好兒女志在四方!既然你決定了,我和媽媽支援你!”

週六,全家行動起來。

哥哥帶上皓月,找到派出所的朋友,加急辦好了“特區邊防證”(那時進入深圳,必須要當地派出所開具通行證,否則過不了深圳關)。

爸爸打了無數通電話,輾轉聯絡上深圳一個遠房堂妹,拜託她暫時接納皓月。

媽媽託鐵路的熟人,買好了火車票。

父母又從銀行取了1000元給皓月,當生活費----如果他們知道當時深圳的物價,肯定後悔取少了......

週日晚上,媽媽拿出一條小20克的金項鍊,親手給皓月戴在脖子上。她紅著眼眶,千叮嚀萬囑咐:“月月,遇見緊急情況,可以把項鍊賣掉,救急......如果實在混不下去,就回來,爸媽能養活你的,千萬別逞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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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日,是皓月和浩洋約會的日子。

他們騎著車,沿著楊公堤,穿過野西湖、越過虎跑路,一直騎到六和塔。然後,兩人手牽手,登上了第七層塔樓,極目遠眺,思緒萬千。

“登到六和最上層,錢塘江畔嶺縱橫。

千年勝蹟垂千古,百代遊人盡百生!”

面對杭州的大好河山,兩個人,耳鬢廝磨,山盟海誓,傾訴著對愛情的永恆嚮往。

但沉浸在幸福中的浩洋,完全不知道,皓月的“陰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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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刻,在浩洋樓下,皓月傾吐著心聲:“帥帥,原諒我吧。我要像,橡樹一樣,和你並排站在一起,無論工作上,還是人格上……這樣,我才能成為一個好妻子,才能得到你父母的尊重......

帥帥,我捨不得你,我的心好痛好痛,但我必須走……

帥帥,相信我,現在的離別是為了更好的相聚!給我二年時間好嗎?二年後,我一定回來,戴上你給我的戒指……再見了,我的愛!再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