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偉一個月之內又來了很多次,依然穿著潔白的白襯衫,依然帶著肉。每次溫胡吃完都是上吐下瀉,翠心都怕了。
這回他又帶著狗腿過來了,還沒等他開口,翠心就先拒絕了:“她舅,這孩子最近腸道不好,不想吃肉,謝你好意了。”
她舅,不是他叔,翠心這是暗示他不要心存非分之想了——她就差說:你帶的肉我孩子吃了生毛病,看來我們不太合適。
“小胡了,你愛吃啥,告訴叔。”胡偉故意裝傻充愣,“翠心,看你說的,我又不是隻會做狗肉。”
胡偉沒吹牛,他不僅會偷狗,還會逮野雞野鴨,溫胡上大學的時候他被判了六年,因為獵殺了珍稀動物。
電視上正播放著動畫片,溫胡指著上面的鳳凰說道:“想吃這個雞。”
翠心被閨女的話逗笑了:“這是鳳凰,不是雞。”
胡偉卻胸有成竹哈哈大笑:“不就是鳳凰嘛,有!就算是龍肉,叔也能給你辦。”
三天之後胡偉提著一隻蛇皮袋來了,臉上帶著一抹酡紅,看樣子是喝了酒,一改以往的斯文,變得誇誇其談起來。
蛇皮袋裡是兩隻紅腹錦雞。
翠心驚呆了,世界上還有這麼好看的野雞?
“殺了吃怪可惜,還這麼小,你還是拿回去吧。”
翠心是個法盲,並不知道這雞是國家二級保護動物,別說吃,就算抱回家養,都犯法。
“家裡多的是!儘管吃。”胡偉掏出錢包,拍了拍,“小雞肉才鮮,拿到城裡農貿市場,一隻能賣五十塊,比大的值錢。”
錢包鼓鼓的,看來今天掙到了,怪不得喝酒了。他掏出一張五塊的鈔票,塞給了小溫胡。
小溫胡覺得噁心,但還是裝作歡天喜地地揣入口袋。
“我還以為城裡的人雞鴨魚肉吃膩,愛吃菜呢。”
翠心詫異,想不到區區一隻野雞,能值這麼多錢。
胡偉笑道:“城裡人就是有錢燒的,吃的哪裡是雞哦!”
“是圖個新鮮?”
“那也不是,吃的是一般人吃不成的高貴,就跟喝茅臺一樣,大家都喝不起,獨獨我喝得起,這才算喝到點子上。”
呵呵,看來之前喝了茅臺,這暗示絕了。
胡偉酒醉睏乏,放下雞也就走了,看著被系在柿子樹下的兩隻顏色豔麗的雞,還有撒米餵食的溫胡,翠心陷入了沉思。
他也算是個有本事的,而且有見識,斯斯文文但不呆,也算能說會道,這樣的人給溫胡做爸爸,還行。
“媽媽,鳳凰別殺,我想養著。”
溫胡歡快地說,其實心裡驚恐萬狀,每一根毛都是法律啊,得小心伺候。
“養吧,媽媽看著也歡喜。”
趁翠心出門進貨,溫胡立馬將錦雞放了,然後拿著胡偉給的五塊錢,去小賣部的公用電話撥打了舉報電話。
“喂,110不?這裡有銀……”
為了不暴露自己,她只好掐著嗓子說起了東北話。
小賣部是瘸子李四從他哥哥李二手中盤下來的。之所以選這個小賣部,是因為李四的媳婦章云云是雲南那邊的,剛來倆月,還是個聾啞人。
章云云是怎麼來的,她腳脖子上的皮繩不言自明。但沒有人同情更沒有人覺得這事有多麼匪夷所思和天理難容。
買個小貓子這是很多光棍辛勤勞作的唯一動力。小貓子,是她們的外號。
對不起,我現在救不了你。溫胡打完電話假裝拔鞋,看到章云云腳脖子上的皮繩心中五味雜陳。想起之前綁在樹下的兩隻紅腹錦雞。
章云云不吵不鬧,目光空洞地看著門口。
馬路對面的柿子樹下坐著一個老頭,就像一根幹掉的大蔥一樣頹喪。那是李四的爹,他的任務是在章云云生下小孩前,看好她,別讓人跑了。
李四也在樹下,正專心地修一輛腳踏車。要說這人,也算是一表人才,而且什麼東西都會修,只可惜是個瘸子。
算了,人各有命。
溫胡回到家裡拆開娃哈哈咕嚕咕嚕喝了兩瓶,大有借奶消愁的意思。
無錯書吧她撿起地上遺落的一根羽毛,不禁哀嘆:我能救兩隻雞,卻救不了一個活人。真沒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