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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4章 水落石出的報告

唐少華先生:

酷暑逼人,炎日之下走在街頭,鞋底幾乎被瀝青拔下。下班回來,立刻沖洗全身,閒飲用井水冰凍的啤酒,是為一樂。前次由你帶領著我到棒棰島海岸,吹拂著海灘的冷風,到現在還是值得懷念的事。

早就想靜下心情給你寫信。我首次與你在旅順口會面,乃是今年二月的事,在棒棰島海岸一邊次著海灘的海風,一邊聽你談話。轉眼間,七個月過去了。這麼多日子,看來從容;其實,在搜查之時心勞日拙,反而更覺為時短促。直到今天,心情才如秋陽一般,漸趨沉穩。每逢棘手案件結束後,心中總是別有一番滋味。不過,把這樣的心情向你老前輩來述說,無異是班門弄斧。但正因為有了這一心情,才覺得有必要提筆給你寫信。

這是我對你應負的義務,這是我非常願意做的事情。

前次由於鄭啟程前往溫州問題,百思不得其解,乃寫信於先生求助。幸得覆函,措詞親切,諸多鼓勵,令我感謝萬分。

鄭啟程堅稱,他在一月二十號乘“K551號”快車自天津濱海車站出發,搭第十七班鹿城到樂清的渡輪到達樂清,改乘“D3125號”快車,在第二天二十一號二十點三十四分到達蒼南車站,這一鋼鐵辯詞,終告崩潰。鄭啟程在“D3125號”快車中曾遇見溫州某官員,在到達蒼南車站時候有人迎接、鹿城樂清渡輪上有他親筆寫的旅客表,這些事實,都曾經像堅固的石壁一樣矗立在我的面前,難以摧毀,其中,尤以旅客表最是難題。它的客觀條件具備,很難否定。

如果單從飛機班機來調查,也完全無濟於事。我原以為,天津到大連、大連到天津、天津到蒼南的三班飛機上,他都曾冒名乘搭,但是,我調查了三班飛機一共一百四十三名乘客,人人都說自己曾確實搭乘了飛機。鄭啟程如非幽靈,他就絕對沒有搭乘飛機。照這樣看來,他的說法還是無法攻破的。

也就是說,坐火車去溫州,還有條件完成;不坐飛機去,就完全無條件了。

然而,我對於他指定迎接他的人在蒼南車站候車室和他會面,始終懷有疑問,照我推斷,這可能是因為飛機晚點(因為鄭啟程只有乘飛機,才能趕到樂清搭乘“D3125號”),因此必須調查這封指定電報是從哪裡打出去的。根據調查,這是二十一日早晨,“K551號”快車上的乘客,在義烏車站附近委託列車員打出去的電報。列車長還記得打電報的人。從描述的像貌來看,他乃是隨伴某部吳傳中司長的秘書劉書中。是劉書中把電報交給他拍發出去的。

這裡就出現破綻了。渡船旅客表裡出現了吳傳中司長的姓名,卻沒有劉書中的姓名。劉書中一定是頂替了鄭啟程的姓名,交上旅客表。我們始終沒有把注意力放到這位隨從的身上,這是我們笨拙的地方。後來,我向劉書中調查,原來鄭啟程在半個月以前就把旅客表準備好,親筆簽字了。

渡輪旅客表就像郵局的電報紙一樣,在鹿城站視窗擺著幾十張,誰都可以任意取用。

鄭啟程早就拜託吳傳中司長,由吳傳中交代出差到溫州的部下取幾張回來,鄭啟程簽上目己的姓名,交還吳傳中司長。

鄭啟程與吳傳中司長關係如何,容待後面表明,鄭啟程親筆填寫旅客表一事,曾使我們大感棘手,其實就是這樣簡單。

鄭啟程乘火車赴溫州之說,就是這樣被否定了。我們然後著手調查飛機乘客。渡輪旅客的姓名既然能夠變得從無到有,那麼,飛機乘客的姓名也必會變得從有到無。

我們再重新看一看那一百四十三名旅客。我們按照旅客名單的職業進行調查,按照一定的目標,縮小範圍至五六個人身上。這幾個人都是同某部關係極深的貿易公司的人。經過個別地嚴重追問,終於有三個人招認出來。

從天津飛大連是甲氏,大連飛天津是乙氏,天津飛蒼南是丙氏,他們實際上並沒有搭乘飛機。這件事情經過我們調查之後,他們才知道是怎麼回事。三個人都是由吳傳中司長秘密出頭託辦的,由他們借名一用。

“有一件非常機密的事要派人出去調查,所以務請幫忙。事後如有警察追問,一定要認定曾經坐過這班飛機。這件事絕不會為你們惹麻煩。”吳傳中司長當時是這樣交代的。

三個人都以為,當時正是調查貪汙事件雷厲風行的時候,一定有很多官員四出奔走,消痕滅跡。如果在這方面幫了他們的忙,將來,吳傳中司長一定在交易上給予便利。

鄭啟程於是冒充了甲、乙、丙三個人的姓名,在天津、大連、蒼南間的飛機上來來往往。為什麼不只借用一個人的姓名呢?這是因為怕事後調查案件時,容易在旅客名簿上發現痕跡。鄭啟程這個人,無時無刻不在想著事後追查,所以一切都以萬全為上。

這樣一來,他的前往溫州的證據被推翻了,去旅順口的證據反而成立了。可是,還剩下一個問題。也就是,死者朱得高和好滋味飯店女服務員柳燕,在一月十四號那天,同乘十八點三十分“T367次”特別快車出發的時候,有兩名女服務員同事親眼看到他們。

不,只是說親眼看到還不夠。因為是鄭啟程要她們親眼看到。

朱得高同柳燕到底有什麼關係,由於沒有確證,無從知曉。柳燕是個很能幹的女人,據好滋味飯店的女服務員說,她似於與人相好,可是大家也不知究竟。這倒並不是代她遮掩,看來是真不知情。在另一方面,柳燕住在公寓裡,如果沒有男人打電話來約她,她就絕不同別人出去。由此看來,柳燕似乎在暗中有個情人,這個人是誰,不得而知。

當然,朱得高和她在棒棰島殉情自殺之後,誰都會認為,這個人就是朱得高了。

然而,不可恩議的事就在這裡。

而像這樣一對愛侶,鄭啟程為什麼要使第三者親眼看到他們呢?是不是為了要讓她們證明,他們的確是搭乘“T367次”快車前往大連了呢?

可是,並沒有特別理由需要她們證明“T367次”。去大連的火車很多,哪一班車都好。兩人既然死在大連,他們當然是去大連的了。那麼,一定別有道理。

鄭啟程需要第三者看到的,乃是朱得高和柳燕同車的事實,這才是他費盡心機帶領目擊者前往站臺的緣故。也就是說,他要旁人來證明,朱得高和柳燕是一對愛侶。

這話就妙了。既是情侶,為什麼還需要旁人來證明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