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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萬能管家吉夫斯.4 行啦,吉夫斯》(2)

“嗨,果絲。”我開口打招呼。

從表面上絕對看不出我有什麼異樣,但其實我心裡可犯糊塗了。眼前這副景象不管是誰看了都要犯糊塗的。話說這個粉克-諾透在我印象當中是內向羞澀、畏畏縮縮的呆瓜一個,連請他去參加星期六下午的教區聚會,他也會緊張得像秋風中的山楊樹那樣瑟瑟發抖。但這回,要是我理解得沒錯,他這是準備去參加化裝舞會,而這項娛樂活動就算對鐵漢子來說也是出了名的不好對付。

不僅如此,他參加化裝舞會——注意了——卻沒有像個有教養的英國紳士那樣打扮成小丑皮埃羅,反而打扮成梅菲斯特,不用說,這就要求穿上紅色緊身褲,還得貼上一副怪嚇人的假鬍子。

怪,不得不承認吧。不過喜怒哀樂都要不形於色,沒教養的人才會大驚小怪,而我,就像剛剛提到的那樣,禮貌淡定地跟他“嗨”。

他躲在灌木叢一樣的鬍鬚裡咧嘴一笑——好像有點兒靦腆。

“啊,嗨,伯弟。”

“好久不見了,來一杯?”

“不用,多謝了,我馬上就走,這回來就是想問問吉夫斯我這麼打扮怎麼樣。你覺得怎麼樣,伯弟?”

哼,答案自然是“簡直太醜了”。不過我們伍斯特家人講究方式,並深諳待客之道,從不對房梁下的老朋友說他們有礙觀瞻。我避而不答。

“我聽說你上倫敦來了?”我輕描淡寫地說。

“嗯,對。”

“多少年都沒來過了吧?”

“嗯,對。”

“今晚是找樂子去啊。”

他打了個寒戰。我注意到他神色慌亂。

“樂子!”

“對這場聚會還是狂歡什麼的你不激動嗎?”

“哦,我覺得還好吧,”他的聲音平板單調,“我好像得走啦,十一點開始,我叫計程車在外頭等著……吉夫斯,你去看看車還在不在?”

“遵命,先生。”

門關上了。屋子裡的一切彷彿靜止了,有點拘謹。我調了杯酒,而果絲這個自虐狂開始照鏡子。最後我決定,最好還是跟他挑明我知曉他的近況,這樣也許能讓他放鬆下來,對一個充滿同情心的過來人談談心事。我總結過,那些中了招的人最需要的就是一副好耳朵。

“我說果絲,隱士先生,”我說,“你的事兒我都聽說了。”

“啊?”

“你那個小問題啊,吉夫斯全都跟我說了。”

他似乎沒怎麼放輕鬆。其實這很難說得準,因為這傢伙可是埋在梅菲斯特的鬍子下面,不過我覺得他紅了紅臉。

“真希望吉夫斯不要四處瞎嚷嚷。這事兒可是該保密的。”

這種口氣我怎能允許。

“和少主人扯扯閒話怎麼能叫四處瞎嚷嚷?”我的語氣透出一絲譴責,“反正我都知道了,我首先要說的是,”為了給他鼓勵打氣,我壓下了“這位女士是個討厭的神經病”的主觀意見,“瑪德琳·巴塞特很迷人,是個好姑娘,和你是天造地設的一對兒。”

“你不會認識她吧?”

“我當然認識啦,我想不通的是你們倆怎麼有聯絡。是在哪兒認識的?”

“在林肯郡,上上個星期她到我家附近做客。”

“那也說不通啊,我記得你從不登鄰居的門。”

“是不登。是她遛狗的時候遇見的,當時狗爪子紮了根刺,她想拔掉,那條狗卻開始衝她汪汪叫,所以我就出面了。”

“你取出了刺?”

“對。”

“然後對她一見鍾情?”

“是。”

“喲,見鬼,有這麼個天賜的大好機會,你怎麼沒抓住?”

“我不敢。”

“怎麼回事?”

“我們聊了一陣子。”

“聊什麼?”

“啊,就是鳥唄。”

“鳥兒?什麼鳥兒?”

“就是當時碰巧周圍有幾隻鳥兒,還聊了風景,就是這些唄。然後她說她要來倫敦,並且說要是我也在的話可以去找她。”

“這樣你都沒跟她拉一拉手嗎?”

“當然沒有。”

行了,我覺得再也無話可說了。要是一個人這麼膽小如兔的,就連盛好了端到眼前的機會都不懂得善加利用,那他這事兒似乎完全沒指望。但話雖如此,我提醒自己,念在這賠錢貨跟我的同窗之情,為了老校友盡一份力那是義不容辭。

“行,”我說,“咱們看看還有什麼辦法,可能還有轉機。不管怎麼樣吧,放心,我會替你這事兒出謀劃策的。伯特倫·伍斯特是你的軍師,果絲。”

“謝了,老兄。還有吉夫斯,當然,關鍵得靠他。”

我得大方地承認,我皺起了眉頭。估計他是有口無心,不過我必須要說,這句話給我的刺激不只一點點。

大夥時常這麼刺激我。他們就是要拐著彎暗示我,伯特倫·伍斯特就是個繡花枕頭,這家裡唯一有頭腦有手腕的人是吉夫斯。這在我聽來很刺耳。

而今天晚上這話在我聽來尤其刺耳,因為我剛剛就覺得吉夫斯已經讓我忍無可忍。我是指關於白禮服那件事兒。沒錯,我是成功叫他就範了,如前所述,用我不怒自威的人格力量將他壓服,但我心裡還是有點不高興,怪他就不該起這個頭。我認為,需要來點鐵腕給吉夫斯瞧瞧。

“他有什麼計劃?”我生硬地詢問。

“他對事情進行了一番思考。”

“他思考了是吧?”

“就是他建議我去參加舞會的。”

“原因呢?”

“因為巴塞特小姐也要去啊,其實就是她給我發的請帖。吉夫斯以為……”

“幹嗎不打扮成皮埃羅?”我打斷他,問了一個一直困擾我的問題,“幹嗎要打破咱們的優良傳統?”

“吉夫斯特別提醒我要穿成梅菲斯特。”

我吃了一驚。

“他提醒你的?他明確提到這身打扮?”

“對。”

“哼。”

“嗯?”

“沒事,就是‘哼’!”

至於我為什麼要說“哼!”,原因是吉夫斯非要為我那件完全正常的白禮服鬧得滿城風雨,那件衣服不僅僅是“杜色幾里牙德稀客”,而且絕對地“德·立客耳”[1],可是他居然又慫恿果絲·粉克-諾透穿上猩紅色緊身褲到處破壞倫敦市容。很諷刺是吧?這種表裡不一的作風很招人懷疑。

“他看皮埃羅有什麼不順眼的?”

“我覺得他也不是反對皮埃羅,他就是認為對我來說打扮成皮埃羅是不足以應付的。”

“沒聽懂。”

“他說,雖然皮埃羅看起來賞心悅目,但是缺少梅菲斯特的威嚴。”

“還是沒明白。”

“哎,這是心理學,他說的。”

要是從前,聽到這種話我肯定就要眼前一黑的,但是與吉夫斯的長期相處已經使伍斯特的詞彙量得到相當大的擴充。吉夫斯對個體心理學有很深的造詣,因此每次一丟擲這個球,我就如同獵犬一樣緊追不放。

“哦,心理學啊?”

“對,吉夫斯認為衣裝打扮能夠影響思維方式,這副打眼的裝扮會讓我勇氣倍增,他還說海盜船長的裝束也有同樣的效果。其實他最開始就建議打扮成海盜船長,但是我基於靴子的立場給否決了。”

我明白他的意思。生命中已然有太多的悲哀,穿著長筒靴的果絲·粉克-諾透諸君就不要再來添亂了。

“你勇氣倍增了沒有?”

“哎,說老實話,伯弟老夥計,沒有。”

一股同情向我襲來。雖然這幾年來斷了聯絡,但我們畢竟相互做過對方的飛鏢靶子啊。

“果絲,”我說,“聽老朋友一句勸告,跟這場酒會保持一英里的距離。”

“可我以後就再也見不到她了。她明天要去鄉下朋友家做客。還有,你不知道的。”

“不知道什麼了?”

“吉夫斯的這個計劃沒準行得通呢。雖然現在我覺得自己很傻,但是在一群打扮各異的人中間我八成就不這麼想了。小時候我就有過一次類似的經歷,記得那次聖誕節聚會,大人們把我打扮成一隻小兔子,我簡直要羞死了。等到了聚會,發現周圍一群孩子,其中有幾個打扮得那是比我還醜啊,我於是立刻來了精神,開心地參加慶祝,最後還敞開肚皮美美地飽餐了一頓,結果坐在回家的車上撐得吐了兩回。我就是想說,這事兒你可說不準。”

我掂量了一番。不用說,站不住腳。

“而且不得不承認,吉夫斯的辦法從根本上來說很可行。穿上梅菲斯特這麼扎眼的行頭,我很可能會輕鬆搞定呢。顏色能引發不同的效果。比方說水螈吧,交配季節裡,雄性水螈會呈現鮮豔的色彩,對它大有幫助。”

“可你又不是雄水螈。”

“要是就好了。你知道雄水螈怎麼求偶嗎,伯弟?它會站在雌水螈前面,不斷震顫尾巴,並把身體彎成弧形。這個我頭著地也能辦到。我要是隻雄水螈,那就不用犯愁了。”

“你要是隻雄水螈的話,瑪德琳·巴塞特才懶得瞅你一眼。我是說,不會充滿愛戀地瞅你。”

“她會的,如果她是隻雌水螈。”

“可她不是雌水螈。”

“那也對,但假使她是呢?”

“好吧,假使她是,你就不會愛上她。”

“不,我會,假使我是雄水螈。”

太陽穴處一陣突突輕跳,我知道這場討論已經達到飽和點。

“行了,”我說,“咱們要面對殘酷的現實,別去理震顫的尾巴、什麼理想主義的玩意兒了。眼前的重點是你打算去參加化裝舞會,聽我這個化裝舞會老手的一句勸吧,果絲,你不會喜歡的。”

“喜不喜歡不是重點。”

“不要去。”

“我不能不去。剛不是說了嗎,她明天就要去鄉下了。”

我只好放棄。

“那好,”我說,“隨你的便吧……啊,吉夫斯?”

“果絲·粉克-諾透先生的車,少爺。”

“啊?車?嗯?……果絲,你的車。”

“啊,車?哦,好。對,是,沒錯……謝了,吉夫斯……那回見了,伯弟。”

果絲對我勉強擠了一個笑臉,想必就是羅馬鬥獸場的勇士們入場前給皇帝的表情,然後就閃人了。然後我轉身面對吉夫斯,時候到了:要叫他明白自己在家裡的位置,我蓄勢待發。

當然了,怎麼開口這個問題有點兒棘手。雖然我下定決心非給他這個教訓不可,但是又不忍心把他傷得太深。即使是施展鐵腕,咱們伍斯特也要柔軟地施展。

不過轉念一想,我認為也沒必要採取循序漸進的方式。拐彎抹什麼的從來沒用。

“吉夫斯,”我說,“我有話直說你不介意吧?”

“自然不會,少爺。”

“聽了我的話你不要傷心哪。”

“絕對不會,少爺。”

“那好,我說了。剛剛我在跟粉克-諾透先生聊天,他跟我說,這個梅菲斯特計劃是你想出來的。”

“是,少爺想說?”

“我開門見山吧。我猜你的邏輯是這樣的:你是在想,粉克諾透先生在一身紅色緊身褲的刺激下,見到所鍾情的物件,就會震顫尾巴,然後一鼓作氣、馬到成功。”

“私以為他會放下平日的拘謹,少爺。”

“我可不這麼想,吉夫斯。”

“是嗎,少爺?”

“對。說實話,不客氣地說,我覺得這輩子聽過所有愚蠢可笑的爛點子裡,就數你這個最傻最沒用。不會成的,完全沒指望。你不過就是讓粉克-諾透先生去化裝舞會上遭個無名罪。而且這種情況還不是第一回。坦白說吧,吉夫斯,我以前就經常覺得,你有一種性格上的傾向,總是要……我要說什麼詞兒來著?”

“不好說,少爺。”

“弄嘴弄舌?不對,不是弄嘴弄舌。弄虛作假?不不,也不是弄虛作假。話到嘴邊就想不起來了。是‘弄’字開頭的,表示聰明過頭的意思。”

“弄巧成拙嗎,少爺?”

“我想說的就是這個詞兒。非要弄巧成拙,吉夫斯,你就是常常有這種傾向。你的辦法不夠簡單明瞭,不夠直截了當,總是加上一堆花哨沒用的東西,把問題搞得雲山霧繞的。果絲需要的就是一個老到世故的兄長給他一點建議而已。因此,我要說的是,從今往後,這事兒就歸我管了。”

“遵命,少爺。”

“你別插手,專心打理家務事就好了。”

“遵命,少爺。”

“不用擔心,我會很快想到一個又簡單又直接又有奇效的法子。我明天一定要見見果絲。”

“遵命,少爺。”

“行啦,吉夫斯。”

可惜到了次日,電報一封接一封地湧來,我承認,整整二十四小時裡,我對這個可憐鬼想都沒想,因為自己的事就夠我忙的了。

[1]法語:de rigueur,意為必不可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