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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037

如今三十幾這個年紀,對於一個完整的人生來說,處於尷尬期。雖已經摸到了成熟的邊界,可堪堪過三十,二十歲的稚氣還在尾巴上,像蛇蛻皮時總是最後那一點艱難,總要經歷點什麼,像洗禮似的。

這時候的男女,在關係上都不大愛把話講得太明朗,不像二十幾歲,歡喜開頭要有句“我喜歡你,請和我交往”才算是正經開始,不盡人意要結束時哭哭啼啼或者大鬧一場,撕破對方臉皮難堪下場離去,讓餘生時間把回憶磨成一句玩笑話。

現在都一個模樣,開始結束都平淡,多一分情緒都認為自己敗下陣。大家心裡有數,這個年紀,不再提倡轟轟烈烈,提倡的是舒服二字。

但許衍偏偏想聽她親口講,所以他倒是很應該感謝小唐打那通電話,效果出奇好,簡直讓他欣喜若狂,可又貪心,見她還不多問,他又滿腦子莫須有的念頭。

這幾個月,他幾乎快把她那兒小別墅當做了他的地方,自己房子的事情反倒是拋得一乾二淨,要不是每個月物業管理繳費要通知一聲,他幾乎快不記得有這麼回事兒。

如今也不愛加班了,時間一到就要走,這下全公司再蠢笨的人都清楚了,他們的許總正熱戀著,八卦的風傳得特別快,有說是對方是董事的女兒、有說是哪個八線小模特、離譜些的也有,講是哪個億萬家產的離婚少婦……

他們提前約好了地方吃飯,早早的他就開著車來她公司樓下接她。

“還有多久?”

訊息發過去,她回:“五分鐘。”

他在車裡坐著等,沒成想來了一輛豪車停他車旁,男人抱著一大捧粉紅花束下車,許衍還以為這人要求婚,興許能看個熱鬧。

江亦從寫字樓裡出來,許衍一見她嘴角就上揚,他正準備下車去接她。可下一秒,那男人先他一步捧著花就上去了。

哦,原來,是她的追求者。

連她的追求者都比他的有情調……

五味雜陳。

他沒有著急過去,而是坐在車裡點燃了香菸安靜地看,眼睛片刻不離。

那人長得不比他差,甚至,可以說看上去十分好,讓人無可挑剔。他一伸手,大衣裡露出來的手腕上那塊表是他很久前就想買的,可惜太貴,不過要強行買也可,只是他是個苦行僧,遲遲不肯犒賞自己。

或許……出身也比他高,模樣一看就知這人天生下來就是個名副其實的公子哥,不需要費力氣精力,女人都會往上貼。

他們站在一起,太般配了,兩個人就像水晶瓶子裡插著高貴的玫瑰,擺在哪裡都能貼個好價錢。

這畫面刺痛了他的眼睛。

她一直都在笑,眉眼彎彎的。許衍看不出那笑容裡有半點情致的意味,他才稍稍放心了些。

男人紳士,不肯她在風裡站太久,僅僅說了兩句擁抱了一下,就讓江亦把花接了過去。

他拿著煙的手輕抖了一下,菸灰落在他西裝褲子上,他驚得一跳,趕忙狼狽地拭去。

秋風無情,江亦收下花目視男人離開,待他走後,她抱著花沒走出兩步,就把花塞進了垃圾桶。

可惜了,他雖不懂花,但這些年他去的宴會酒席應酬多了,各種東西的價值落在他眼裡一目瞭然。那花絕對價值不菲,有些東西是能衡量人的,錢就可以,別說什麼俗氣,好聽的話不過哄小孩玩兒的。

她上了車,一臉平靜。許衍伸手過去揉揉她的頭髮。

“人你看不上,花可以留著,扔了可惜了。”

她豈會不知他的本意,許衍是那種表面遊刃有餘的男人,實際有時柔軟而自卑,他沒安全感她知道。

“我不喜歡粉色,”她頓了頓,“家裡你買的白玫瑰我更喜歡。”

許衍笑,“江小姐是暗示我要我送花了。”

她也輕輕笑,沒說話,瞥見他褲子上的菸灰痕跡,抽出紙巾去擦,他一把按住她的手,放在唇邊吻了吻,而後往他心口上帶。

“手好涼。”替她捂了一會兒,他啟動了車,兩人來到餐廳。

一進門,江亦眼睛一下子發出亮光。

這餐廳裝潢風格太像她第一次打工的地方!

侍者安排兩人落座,剛一坐下,她像個小孩看見糖果那般純真的興奮:

“你知道嗎,我以前在同學家的餐廳打過工,裝修跟這兒好像!那兩個月我賺了八千塊錢呢!”

“是嗎?這麼厲害!”許衍跟著她語氣誇張,倒是很會接她的話。

她得意極了,“當然厲害!”

一轉眼過去十五年,那時候才16歲,一萬塊她見都沒見過,就因為天真反而無畏,想起來至今都覺得佩服。

但她忽然又想起了母親,鼻尖開始一陣泛酸。人會老,就是因為太愛回憶往昔。小孩子不回憶,所以才是小孩。

她好像回到了那個冬天,眼睛好奇地看著餐廳裡各個角落,像個少女一樣盈盈笑著。

端菜上來的也是個女孩子,看上去跟她當初差不多大,只是比她當初落落大方,替他們擺餐盤佈菜,動作乾淨利落。

吃完飯,江亦很慷慨地單獨給了她百分之五十的小費,塞到她制服口袋裡。

以前還不流行給小費,許衍知道她這是在犒賞當初的自己。

前半生的日子,她回想起來像是做了一場夢,那麼模糊而遙遠。好多都僅僅成了些支離破碎的片段,她都已經不記得了。

江邊日晚,他把她整個裹進大衣裡,她依偎在他懷裡。“江亦,以後,有我在呢。對嗎?”

貼心戀人,他照顧人有一套,按理來說男人總有些地方不大十分懂得女人心,就比如談戀愛永遠追求細節,可一放在別的事情上就又沒講究了。

接吻時,他喜歡護住對方的頭,這樣即便對方融化了,不必分精力去顧忌別的,在他懷裡可以放心大膽地感受每一個吻。

說起第一個吻,不知道是不是每個人感受都糟糕。

她呢,倒是記憶模糊了,或許不是什麼好回憶。

他呢,他更是,玲當初在酒吧裡當領舞公主,吻裡全是墮落的菸草味還有甜膩讓人發慌的香水味兒。

沒有過多技巧,胡亂地,十分用力。

他因此被她牙齒刮破了嘴角,那一點點血腥味兒,後來成了他那段戀愛史貫穿始終的底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