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家,家裡很冷清,我來到佳佳的房間,摸著他的小腦袋,問佳佳:“佳佳,你更喜歡爸爸還是媽媽?”
佳佳萌萌地回答:“媽媽。媽媽去哪了,爸爸?”
我難過地問:“你很想你媽媽?”
“嗯嗯。”他小雞啄米般點頭,滿臉渴望地盯著我。
“你媽媽有事,很快會回來的。”我憂愁地摸著他的後腦勺。
佳佳乖巧地道:“哦,我剛剛給媽媽打電話了,她也這麼說。”
我哀嘆一聲,其實我早就猜到是這個結果,佳佳比較喜歡林婉瑜。
我囑咐道:“佳佳,明天法官大人問你願意跟你母親一起生活還是願意跟你父親一起生活,你要選父親,知道嗎?”
“哦,知道了。”佳佳木訥地回道,懵懵的樣子。
“佳佳,法官大人要你選爸爸還是媽媽,你一定要說,選爸爸,知道嗎?”我再次叮囑道。
“哦,知道了。”
“記住了喔。”我強調道。
“我記住了,爸爸。”佳佳揚著笑臉回道。
晚上我梳理好了訴訟陳述材料,之後思慮很多,凌晨兩三點才睡著。
早上起的很早,臨行前,我對爸說道:“爸,今天我跟林婉瑜離婚,您要去嗎?”
爸的表情很憂愁,問道:“是分配佳佳了嗎?”
我回道:“是的。”
他表情很疲倦地哀嘆道:“唉……我跟你去吧。”
我帶上了身份證和所有證據原件,沒有任何遺漏。
去法院的時候,我心有些緊張和慌亂,不知道財產和佳佳如何分配,爸的表情很難過,黑著兩隻眼圈。
我一直安慰他,讓他放心,說林婉瑜出軌,法官一定將佳佳判給我,但是父親的面色依舊味如嚼蠟。
對比傳票上的時間,我提前半個小時到了法院。
去到法院以後,排隊安檢,然後我將手機調為靜音。
後面林婉瑜也來了,她依舊穿得很好,一身綠色連衣裙,而且自信滿滿,容光煥發,還洋溢著淡淡的微笑。她的父母在她身邊,作為旁聽。
法官查驗完我們的身份證原件以後,我發現林婉瑜有委託律師。
我的心情變得更加焦慮不安。
法庭很嚴肅,全場肅穆。
法官宣讀了開庭紀律,介紹了參與人員,並詢問我們是否申請書記員和法官迴避,我跟林婉瑜的回答,都是不申請。
法官對我說道:“原告,請你陳述訴訟請求、事實和理由吧?”
我道:“法官大人,這點我已經在起訴書裡面寫明瞭。”
法官道:“那你就當場宣讀一遍吧,有補充的可以進行補充。”
我當庭朗讀:“我是在三個月前發現林婉瑜出軌的,當時在車內發現一隻安全套,之後就是發現更多林婉瑜出軌的證據,在她知道我懷疑她出軌以後,她仍然多次出軌,我發現姦夫以後,明令禁止她與姦夫會面,她仍然與姦夫約會。我這裡有大量的資訊和照片為證,除此之外,最重要的一點,就是她曾經在婦產科醫院做過流產手術,只要工作人員去調查,就可以查出她打掉的那個嬰兒是屬於姦夫的,而不是我的。林婉瑜本人也承認了她出軌了……以上的證據全部屬實,綜上所述,我認為自已常年出差賺錢,收入原本就比林婉瑜多三倍以上,而林婉瑜經常休息,沒有上班,她一直花我的錢,家裡的經濟支出我佔百分之八十以上。且她不守婦道,這些年一直花我的錢不上班。因此,無論是財產和佳佳,她都應該沒有份,她應該淨身出戶。”
法官嚴肅地點頭,扭頭問林婉瑜:“被告,你有什麼要說的嗎?你可以對證據的真實性、合法性和關聯性發表質證意見,可以舉例反證。”
林婉瑜嫣然一笑,回道:“不必了,他說的是真的,只不過我出軌是因為我們感情不和,我早就對他提過離婚這事,他不答應,我對他沒了感情,又因為佳佳的關係,一直沒有離婚,所以漸漸的,就跟另外一個男人發生了感情,一直拖到他發現所謂的出軌證據為止,換句話說,這一切都是他設計好的,他就是不同意我離婚,等著我出軌,然後他好爭奪財產和佳佳。”
我打斷道:“法官大人,她說謊。”
法官阻止道:“原告,請冷靜下,還沒等到你發言。”
他問林婉瑜:“你有什麼證據能證明你所說的嗎?”
林婉瑜搖頭道:“沒有,這些都是吵架的時候發生的事,只有我們兩個人知道。”
法官問:“沒有更早的聊天記錄之類的嗎?”
林婉瑜回道:“沒有,但是這是事實。”
法官嚴肅地點頭,“好,對於財產分配問題,原告要全部財產,被告你答應嗎?”
林婉瑜道:“答應,但是佳佳必須是我的。”
法官扭頭問我:“好了,我們是從孩子的角度考慮,檢視你們的財產有多少,原告許文強,請問你有多少財產?”
我納悶道:“用財產決定孩子撫養權嗎?”
“請你回答我的問題。”法官嚴肅道。
我問道:“你是說存款嗎?我不到五十萬。”
林婉瑜忽然道:“法官,我銀行卡有好幾百萬,所以佳佳必須是我的。而且他有家暴,我已經註明了,佳佳跟著一個精神不正常的父親,不妥。”
法官問她:“你沒有證據證明許文強有精神病,是嗎?”
林婉瑜道:“有,他在家裡幾次發瘋,他每次發瘋,我都有人證物證,家裡一面鏡子被他打碎了,我有影片為證,他父親可以作證。”
“他有吃過精神病藥物嗎?”
“這個……好像沒有。”
法官鄭重問道:“你們的夫妻感情確定已經徹底破裂,沒有複合的可能了嗎?是否需要繼續調解?”
我果斷道:“不必調解了,我堅持離婚,堅持訴訟請求。”
林婉瑜堅持道:“法官大人,佳佳必須是我的,如果不是我的,我對財產的分配有意見,我駁回訴訟請求。”
法官讓一名女法官,溫柔地問佳佳:“佳佳,你要跟著爸爸還是媽媽?”
佳佳回道:“媽媽。”
我大為震驚,不敢置信地看著佳佳的小身板。
女法官再度問道:“你更喜歡媽媽還是爸爸?”
佳佳依舊沒心沒肺地回道:“媽媽。”
法官低頭看訴訟材料,考慮半晌,抬頭道:“行了,綜合各種實際情況,包括佳佳的父母的工作狀況,經濟情況,居住環境,生活狀況,還有教育程度,性格和生活習慣等,最後結合到佳佳的主觀意願,考慮到有利於孩子成長的條件原則,本庭現在宣佈,將佳佳判給被告林婉瑜,原告如果不服,二審再給予最終裁定,沒問題二位就簽字吧,一審結束。”
我內心非常激動,厲聲道:“法官大人,我不服,憑什麼這樣分配?二審的裁定大機率跟一審一致,你以為我不知道嗎?你不是被她收買了吧?”
法官的臉拉了下來,警告道:“原告請不要咆哮法庭,冷靜一下,你若不服判決結果,可以繼續上訴,三個月後還有二審,二審為終審。”
我迫不得已,無可奈何,委曲求全地在庭審筆錄上簽字就離席了。
庭審結束後,林婉瑜全家待在外面等她,而我早就沉著一張臉,跑到外面等她了。
林婉瑜牽著佳佳走出來,二人一直在打鬧,佳佳一臉的天真無邪,不通世事。
我看著兩母子得意洋洋,興高采烈的樣子,心裡很不是滋味。
“林婉瑜,我沒想到,你真的有臉爭?”
“呵……”林婉瑜冷冷一笑。
“你若不爭,就不需要二審了。”
她得意地反問道:“我為什麼不爭呢,我一早就跟你說過了,佳佳肯定會跟我,佳佳他自已都說了,他要的是我,不是你。而且,二審如果你沒有出示新的證據,可以說跟一審是一致的結果,你很清楚這一點吧,要不然你剛才就不會咆哮公堂了。”
看她得意洋洋的模樣,我氣得咬牙切齒,我說道:“那是因為你天天陪伴他,我常年不在家,他跟你的感情肯定超過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