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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章 常州離奇縱火殺人案1

常州秋日的晨霧還未散盡,陽光斜斜切過“綠景苑”小區的樓群,在18棟201室的防盜網上投下細碎的格子光影。李曼莎將吃剩的半份豆漿油條塞進廚房角落的塑膠袋,指腹蹭過袋口時沾了層油漬——這是她每天送完孩子上學後雷打不動的早餐。電視裡傳來早間新聞的模糊聲響,她扯過紙巾擦手,忽然聽見窗外傳來玻璃爆裂的脆響。

最先發現火情的是樓下便利店老闆。他看見201室的陽臺突然竄起橘色火舌,濃煙像條扭曲的黑龍從紗窗裡鑽出來,迅速漫過整面外牆。報警電話剛撥出去,就聽見樓上傳來“砰”的悶響,像是有人砸爛了什麼東西。

“著火了!快下樓!”他扯著嗓子往外跑,便利店門鈴叮噹作響。

消防車載著警報聲衝進小區時,18棟樓下已圍滿了人。張恪然的電動車歪在草坪上,鑰匙還插在電門上——他是在公司接到鄰居電話的,狂奔回家的路上撞歪了花壇邊緣的冬青。濃煙從二樓窗戶湧出,他看見自家陽臺的晾衣架在火中扭曲,妻子常穿的米色連衣裙正滴著燃燒的布料。

“曼莎!”他衝上樓梯時被保安攔住,樓道里全是嗆人的煙,瓷磚上有水漬和焦黑的碎屑。二樓拐角處,消防隊員正抱著水槍破門,門內傳來玻璃炸裂的嘩啦聲,混著女人壓抑的呻吟。

水槍噴出的水流撞開門板的瞬間,張恪然看見衛生間門口倒著個人。她下身的褲子已被燒得只剩碎布,蒼白的大腿上佈滿焦痕,更刺眼的是頸部和胸口的傷口,鮮血混著菸灰往下淌,在白色瓷磚上畫出蜿蜒的血河。

“先生,讓開!”消防員架住要衝進去的張恪然,卻見他突然掙脫束縛,撲向那個幾乎辨認不出面容的女人。李曼莎的眼睛半睜著,睫毛上沾著菸灰,嘴唇動了動,卻發不出聲音。她的手機掉在腳邊,螢幕還亮著,鎖屏介面上是兒子五歲生日時拍的全家福。

“老婆!醒醒!”張恪然的聲音在顫抖,他想抱起妻子,卻觸到她後背黏膩的血跡。消防隊員迅速接過傷者,擔架經過門口時,張恪然看見衛生間內的景象:馬桶蓋翻在地上,洗手檯的鏡子裂成蛛網,瓷磚縫隙裡嵌著帶血的碎布,空氣中浮動著刺鼻的酒精味。

更令他窒息的是,大門鑰匙還插在鎖孔裡,銅製鑰匙環上掛著他們結婚時買的情侶掛件——那是隻有家裡人才會隨手放置的位置。

急診室走廊的長椅上,張恪然盯著手機螢幕發愣。妻子發來的最後一條簡訊停在9:07:“老公,錢放哪兒了?我肚子疼想去醫院。” 簡訊末尾的句號格外生硬,像個冰冷的驚歎號。他和曼莎從不在家放現金,家裡的儲蓄卡都由她保管,甚至連他的工資卡密碼都是她生日。

“張先生?”刑警隊長陳立峰的聲音打斷了他的思緒。男人四十歲上下,警服領口微微敞開,露出裡面磨舊的白襯衫,“我們需要了解一些情況。”

張恪然抬頭,看見對方手裡拿著現場照片:衛生間地面上散落著剪刀、白酒瓶蓋,還有浸滿酒精的布料殘片。照片裡,未燒完的布料邊緣呈鋸齒狀,像是被刻意剪碎的。

“曼莎平時會在家裡存白酒嗎?”陳立峰問。

“不,”張恪然搖頭,“她不喝酒,我也只偶爾喝啤酒。” 他忽然注意到照片裡客廳的茶几異常整潔,連兒子常亂丟的積木都收在籃子裡,而臥室方向的電腦顯示器已熔成一團黑膠,“兇手……是不是故意放火?”

陳立峰沒回答,轉而指向手機:“這條簡訊,你確定不是她本人發的?”

“不可能。”張恪然的手指劃過螢幕,“她知道家裡沒錢,而且語氣不對。平時她會叫我‘老張’,或者直接打電話。” 想起撥打妻子電話時的忙音,他喉結滾動,“電話接通後沒人說話,十秒後就關機了。”

現場勘查仍在進行。年輕的法醫助理小林蹲在衛生間門口,手電筒光束掃過地面:血跡從門口延伸到馬桶旁,形成噴濺狀痕跡,說明受害者是在站立時被襲擊的。洗手檯下方的櫃子開著,裡面散落著幾卷衛生紙,其中一卷邊緣沾著暗紅血跡——兇手可能在這裡拿過紙巾擦拭兇器。

“陳隊,看這個。”技術員舉起證物袋,裡面是個變形的白酒瓶蓋,“瓶蓋上的指紋被燒燬了,但瓶身殘留的液體檢測出95%濃度酒精,和布料上的成分一致。”

陳立峰點頭,目光落在臥室燒焦的電腦上。顯示器雖然熔燬,但主機箱還剩半具外殼,硬碟介面處的線纜被燒斷。“把硬碟帶回去,看看能不能恢復資料。”他轉身走向客廳,忽然注意到玄關處的鞋架——女主人的拖鞋整齊擺放在最下層,男式拖鞋卻歪在門口,像是被人匆忙踢開的。

“隊長,大門沒有撬動痕跡,鑰匙插在鎖孔內,內側反鎖旋鈕呈開啟狀態。”技術員彙報,“也就是說,兇手是在室內鎖門,或者離開時沒有反鎖。”

陳立峰皺眉。如果兇手是尾隨受害者進入,為何不直接在門口襲擊?而現場的早餐袋顯示,受害者回家後曾正常進食,說明兇手進入時她並未察覺危險。更奇怪的是,客廳與廚房幾乎沒有翻動痕跡,唯有衛生間和臥室遭到破壞,尤其是臥室的電腦被刻意燒燬——那裡或許藏著關鍵證據。

救護車的鳴笛聲漸漸遠去,張恪然仍坐在消防通道的臺階上。他摸出煙盒,卻發現打火機在狂奔時丟了。保安遞來火柴,火苗竄起的瞬間,他忽然想起三個月前的深夜:曼莎捂著肚子蜷縮在沙發上,額角沁著冷汗,說可能是慢性闌尾炎發作。他要送她去醫院,她卻搖頭:“明天還要送孩子上學,忍到天亮吧。”

此刻,急診室傳來訊息:李曼莎因失血性休克搶救無效,於10:45死亡。張恪然捏緊火柴梗,直到灼痛從指尖傳來——那個總說“家裡沒錢就別亂花”的女人,最後一條簡訊卻在問錢在哪裡;那個連陌生人敲門都會從貓眼反覆確認的妻子,卻放兇手進了門。

手機突然震動,公司領導發來慰問簡訊。張恪然盯著螢幕,忽然想起曼莎的手機在現場被找到時,電量還剩73%——她平時總說“省電就是省錢”,出門必帶充電寶,怎麼會任由手機快沒電?

他猛地站起來,撞得保安手中的礦泉水瓶掉在地上。“那條簡訊……”他喃喃自語,“是兇手發的,他用曼莎的手機騙我,拖延時間!”

陳立峰站在陽臺,看著樓下逐漸散去的人群。對面樓層的陰影裡,某個窗戶閃過反光——可能是望遠鏡的鏡片。他記下位置,轉身時看見技術員正在提取臥室衣櫃的指紋。衣櫃最下層的抽屜半開著,裡面整齊碼著張恪然的襯衫,卻有一件女式針織衫歪在角落,領口處沾著幾點黑灰。

“隊長,現場沒有財物丟失。”技術員彙報,“但主臥的首飾盒是空的,不過據張恪然說,裡面本來就沒值錢東西,結婚戒指她平時都戴著。”

陳立峰皺眉。兇手帶走了兩瓶白酒和一部手機,卻留下更貴重的首飾,顯然不是為財。他的目光落在衛生間門框上:那裡有一道新鮮的刮痕,像是被利器劃過,而法醫報告顯示,受害者身上的刀傷來自剪刀——證物袋裡的那把生鏽剪刀,此刻正躺在物證箱裡,刀刃上的血跡已乾涸成暗褐色。

“把剪刀送去做dna檢測,”他忽然說,“還有,查一下小區監控,今天早上8點到9點之間,有誰進入過18棟。”

下樓時,陳立峰經過便利店,玻璃上的消防水漬還未乾透。老闆正在擦拭貨架,看見警服立即湊上來:“警察同志,我看見那個男的抱她出來時,她下身都燒沒了……是不是遭人報復啊?”

“別瞎猜。”陳立峰敷衍兩句,目光卻被貨架上的白酒吸引——和現場發現的瓶蓋同品牌,10元一瓶的廉價白酒。兇手為什麼要用白酒助燃?是隨手可得,還是刻意準備?

便利店門口的監控攝像頭恰好對著18棟單元門。陳立峰調出錄影,看見8:09李曼莎拎著早餐袋走進小區,步伐輕快,馬尾辮在腦後晃動。她穿著淺藍色連衣裙,和現場燒焦的衣物碎片顏色吻合。八分鐘後,一個穿灰色t恤的男人跟在她身後進入單元門,低頭看著手機,身影被門禁陰影遮住大半。

“這個人是誰?”陳立峰指著螢幕。

老闆眯眼辨認:“像是3單元的住戶,不過不太熟。” 他忽然一拍大腿,“對了,今早有個送水工來過,不過沒進單元門,在門口打了電話就走了。”

錄影繼續播放,9:05時,單元門突然被撞開,張恪然的身影衝出來,差點撞上鏡頭。陳立峰暫停畫面,注意到他出門時沒帶鑰匙——而現場的大門鑰匙,此刻正躺在物證袋裡,鑰匙環上的情侶掛件格外刺眼。

解剖室的冷氣讓陳立峰打了個寒顫。法醫掀開白布,李曼莎的屍體上佈滿觸目驚心的傷口:頸部三道橫向切口,切斷了頸動脈;胸部五處刺傷,其中兩刀深入胸腔;大腿內側的燒傷呈不規則形狀,邊緣有明顯的布料纖維殘留——兇手是將浸滿酒精的布片綁在她腿上點燃的。

“死亡時間在9:00到9:30之間,”法醫指著肝臟溫度圖表,“致命傷是頸部的刀傷,導致急性失血。燒傷是在死亡後造成的,兇手可能想銷燬某些痕跡。”

陳立峰盯著死者右手:指甲縫裡有少量面板碎屑,可能是掙扎時抓傷了兇手。“提取dna,重點比對現場的剪刀和錢包。”他想起在臥室發現的帶血錢包,內側的血跡非常淡,像是兇手行兇時蹭到的,“另外,她的手機通訊記錄裡,有沒有陌生號碼?”

“只有家人和快遞的電話,”法醫助理遞過報告,“但簡訊記錄顯示,9:07分傳送的那條‘錢放哪兒’的簡訊,是在飛航模式下發出的。”

“飛航模式?”陳立峰挑眉,“也就是說,兇手當時關閉了網路,等進入訊號覆蓋區才傳送,為了隱藏位置?”

他忽然想起張恪然的證詞:撥打妻子電話時,先是無人接聽,隨後關機。如果兇手在作案時將手機設定為飛航模式,就能避免來電干擾,完成殺人、縱火、傳送簡訊後,再開機讓訊號定位在案發現場——這是典型的反偵查手段。

走出解剖室,陽光突然變得刺眼。陳立峰摸出筆記本,寫下第一個疑點:兇手為何選擇先殺人再縱火?如果目的是毀屍滅跡,為何不直接在殺人時縱火?現場的多重傷害手法,顯示兇手對受害者有強烈的恨意,卻又試圖偽裝成劫殺,這種矛盾的行為背後,藏著怎樣的動機?

手機震動,技術員發來訊息:現場提取的白酒瓶蓋和剪刀上,檢測到同一種手套纖維——廉價的棉質勞保手套,常見於工廠工人。而臥室衣櫃裡的錢包,除了死者的血跡,還提取到一枚模糊的指紋,正在資料庫中比對。

陳立峰望向遠處的居民樓,某扇窗戶的窗簾輕輕晃動。他忽然想起便利店監控裡那個尾隨李曼莎的灰衣男子,走路時習慣東張西望,視線多次掃向201室方向——這個細節,像根細針扎進他的腦海,隱隱作痛。

張恪然在派出所做筆錄時,反覆摩挲著結婚戒指。戒指內側刻著兩人的名字縮寫,邊緣已被磨得發亮。當警察問起家裡是否有仇人時,他搖頭:“曼莎連吵架都不會,平時就接送孩子、去菜市場,沒和任何人結過怨。”

“那這條簡訊,”陳立峰指著手機,“你確定不是她常用的語氣?”

“她發訊息喜歡用表情,”張恪然喉嚨發緊,“哪怕是說正事,也會加個笑臉。可這條……只有乾巴巴的問句,像變了個人。” 他忽然想起什麼,“對了,曼莎的手機密碼是兒子的生日,兇手肯定知道密碼才能發訊息。”

陳立峰點頭。能知道手機密碼,說明兇手至少觀察過受害者輸入密碼,或者有機會近距離接觸。結合大門鑰匙未被撬動,兇手很可能是受害者認識的人,甚至具備臨時進入的理由——比如維修人員、鄰居,或者……

“小區裡有維修電視線路的人嗎?”他忽然問。

張恪然愣了愣:“上週有個師傅來修過機頂盒,不過是物業派的,登記過身份證。”

筆錄結束時,張恪然收到物業通知:因火災導致電路故障,整棟樓暫時停電。他摸著黑上樓,路過201室時,警戒線在昏暗中格外醒目。門內傳來微弱的腳步聲,是技術員還在勘查。

他摸出備用鑰匙,開啟隔壁的儲藏室——那是曼莎平時囤日用品的地方。黑暗中,他碰到個硬紙箱,裡面裝著兒子的舊玩具,還有半瓶沒開封的白酒——那是去年春節親戚送的,曼莎說留著燉肉用。

白酒瓶在掌心滾了滾,張恪然忽然僵住:現場丟失的兩瓶白酒,和家裡這瓶包裝一樣。而他清楚記得,儲藏室的紙箱上週還滿滿當當,現在卻空了一半——兇手,是從這裡拿走的白酒?

這個念頭讓他脊背發涼。如果兇手熟悉家裡的佈局,知道儲藏室有白酒,甚至知道手機密碼……那麼,對方很可能不止一次進入過這個家。

窗外,暮色漸濃。18棟的某個角落,望遠鏡的鏡片再次閃過反光。這次,觀察者的手指在筆記本上寫下:9月11日,計劃成功。她的血,比想象中更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