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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章 常州離奇縱火殺人案2

法醫解剖室的熒光燈在不鏽鋼檯面上投下冷光,李曼莎的屍體靜靜躺著,頸側的刀傷像道扭曲的唇,永遠定格在發出無聲吶喊的瞬間。陳立峰盯著病理報告,指腹劃過“燒傷程度3°,無生活反應”的字樣——兇手在她死後才點燃酒精,與其說是毀屍,更像是某種儀式性的發洩。

“死亡時間精確到9:00-9:30,”法醫摘下手套,“胃內容物顯示早餐攝入後約1小時死亡,符合她8:09回家吃早餐的時間線。” 他指向頸部傷口,“這道切口切斷了頸內靜脈,導致快速失血。但奇怪的是,傷口邊緣有鋸齒狀毛邊,和現場的剪刀型號吻合——兇手是用剪刀反覆刺擊,而非一刀致命。”

陳立峰皺眉。剪刀作為兇器,通常用於臨時起意的犯罪,但現場卻有精心準備的酒精和布料,這種矛盾讓他想起三年前的商場縱火案——兇手用滅火器砸暈受害者後,特意去便利店買了汽油縱火,只為掩蓋真正的殺人動機。

刑警隊辦公室,投影儀正在播放小區監控錄影。8:09分,李曼莎穿著淺藍色連衣裙,拎著印有“晨光包子”字樣的塑膠袋走進單元門,馬尾辮隨著步伐擺動。8:20分,畫面右上角出現個模糊身影,穿灰色t恤、戴棒球帽,低頭盯著手機,尾隨進入單元門時,門禁卡刷開的瞬間露出半張臉——面板黝黑,左眉上方有顆黑痣。

“這人在8:15分就蹲在單元門對面的腳踏車棚,”技術員小吳暫停畫面,“李曼莎進入後五分鐘,他才跟上去,像是在等她放下警惕。”

陳立峰記下特徵,目光轉向大門鑰匙的特寫照片:銅製鑰匙環上刻著“z&r”,是張恪然和李曼莎英文名的縮寫。鑰匙插在鎖孔內,齒紋朝向內側,說明兇手離開時並未拔鑰匙——這個細節讓他想起去年的入室搶劫案,兇手為了製造“主人臨時外出”的假象,故意留下鑰匙,卻在慌亂中插反了方向。

“張恪然說,他們家從不反鎖大門,”陳立峰敲了敲桌面,“因為孩子每天放學自己回家,反鎖怕他打不開。但鑰匙通常放在玄關櫃上,這次卻插在鎖孔裡……” 他忽然轉向負責物證的小林,“鑰匙上有幾枚指紋?”

“只有死者和她丈夫的,”小林翻著報告,“兇手應該戴了手套,現場所有可能留下指紋的地方都被擦拭過,除了那個帶血的錢包——但錢包內側的血跡太淺,像是隔著布料蹭到的。”

張恪然坐在問詢室,面前的一次性水杯已空了三次。他盯著自己映在桌面的倒影,聲音沙啞:“曼莎平時連快遞員都不讓進門,必須放在代收點。上週有個修電視的師傅來,她也是讓我請假回家盯著。” 想起妻子總說“防人之心不可無”,他喉嚨發緊,“可這次……鑰匙在鎖孔裡,說明她開了門沒拔鑰匙,兇手可能騙她說‘樓下鄰居’或者‘物業檢查’。”

陳立峰點頭,遞過現場照片:“你看廚房的早餐袋,豆漿喝了一半,油條剩兩根,說明她進門後正常吃早餐,兇手是在她放鬆警惕時進入的。” 他指著照片裡的洗手檯,“衛生間的毛巾架上掛著乾淨的擦手巾,兇手可能假裝借水喝,或者說手機沒電要充電,這些都是常見的騙開門理由。”

張恪然忽然想起什麼:“曼莎的手機密碼是兒子的生日,0517。兇手用她的手機發簡訊,肯定知道密碼。” 他掏出自己的手機,鎖屏是兒子騎在曼莎肩上的照片,“我們倆的手機密碼都是孩子生日,她總說這樣好記……” 話音未落,他突然愣住——如果兇手知道密碼,要麼聽過他們談論,要麼長時間觀察過李曼莎輸入密碼。

技術組傳來訊息:李曼莎的手機在9:07分傳送簡訊時,正處於飛航模式,直到9:10分才恢復訊號。“兇手很謹慎,”小吳分析道,“作案時關閉網路,避免來電干擾,完成後開啟飛航模式傳送簡訊,再迅速關機,讓訊號最後定位在案發現場。”

陳立峰盯著時間軸:8:09李曼莎回家,8:25兇手進入,9:00-9:30殺人,9:07傳送簡訊,9:30左右放火離開。四十分鐘內,兇手完成了襲擊、控制、殺人、偽造現場、縱火等一系列行為,動作熟練得不像初次作案。

“查一下李坤的背景,”他忽然說,“那個9:37分離開小區、拎著塑膠袋的男人,工廠工人應該有勞保記錄,看看他是否接觸過剪刀、酒精等物品。” 想起便利店監控裡的灰衣男子,他補充道,“還有對門的陳維,雖然有不在場證明,但他說案發前一晚沒回家,去哪了?”

夕陽給案發現場鍍上血色。陳立峰蹲在玄關處,模擬兇手的行動路線:進門後,兇手可能站在這個位置,看著李曼莎走進廚房放早餐,然後突然襲擊。但現場沒有打鬥痕跡,說明受害者可能背對著兇手,或者被迅速控制。

他注意到鞋櫃最上層有個空置的鞋盒,邊緣有新鮮的指紋粉痕跡——技術員曾在這裡發現半枚模糊指紋,卻不屬於死者夫婦。鞋盒內側貼著張褪色的旅遊門票,是張恪然夫婦 honeymoon 時的西湖遊船票,票根上寫著“曼莎專屬鞋櫃”,字跡娟秀。

走進臥室,燒焦的電腦主機箱躺在地上,硬碟已被拆走。陳立峰彎腰檢視,發現鍵盤托架上有道細長的劃痕,像是被利器拖過——和衛生間門框上的刮痕形狀一致。他忽然想起法醫說的“剪刀反覆刺擊”,或許兇手在行兇時,曾用剪刀威脅受害者,導致這些劃痕。

衣櫃裡,李曼莎的衣物整齊排列,張恪然的襯衫按顏色分類懸掛。陳立峰拉開最下層抽屜,裡面疊著幾封信件,最上面是兒子的幼兒園通知書,日期是2014年8月——兇手選擇在孩子開學後動手,可能早已摸清這家的作息:白天只有李曼莎獨自在家。

派出所食堂飄來蔥花面的香味,陳立峰卻毫無食慾。他盯著白板上的時間線,突然發現個被忽略的細節:李曼莎的簡訊傳送時間是9:07,而張恪然接到簡訊後立即撥打妻子電話,第一次無人接聽是9:08,第二次關機是9:10。這中間的三分鐘,兇手在做什麼?

“可能在確認受害者死亡,”小林突然開口,“或者在佈置火場。現場的酒精潑灑痕跡顯示,兇手在衛生間和臥室都倒了酒精,但客廳沒有,說明他想讓火勢集中在兇案現場,掩蓋痕跡。”

陳立峰點頭,目光落在“消失的白酒瓶”上:現場找到白酒瓶蓋,卻沒發現玻璃瓶,而張恪然說家裡的白酒存放在儲藏室,案發後少了兩瓶。“兇手帶走了酒瓶,”他敲了敲白板,“因為瓶身上可能有指紋,或者他不想讓人知道酒精是從受害者家裡拿的,想偽裝成自帶凶器。”

張恪然回到家,開啟手機相簿,翻到最後一張和妻子的合照:曼莎穿著米色連衣裙,站在小區花園裡,陽光穿過紫藤花落在她髮間。他忽然想起,這條連衣裙昨天還掛在陽臺,今早卻穿在了她身上——她總說“衣服要提前一晚準備好,免得早上手忙腳亂”。

床頭櫃上,曼莎的充電寶還插著電,電量顯示100%。張恪然捏緊手機,突然意識到矛盾:妻子手機電量充足,為何會在案發時關機?兇手拿走手機,除了發那條簡訊,是否還刪除了什麼記錄?

他掀開床墊,取出隱藏的保險箱——裡面放著房產證、結婚證,還有曼莎的病歷本。翻到最新一頁,8月30日的診斷結果寫著“慢性闌尾炎,建議手術”。張恪然紅了眼眶,想起上週曼莎疼得直冒冷汗,卻堅持等孩子開學後再去醫院。

“老公,錢放哪兒了?我肚子疼想去醫院。” 簡訊裡的話突然變得刺耳。曼莎知道家裡沒錢,卻在劇痛時問錢,只有一種可能:兇手用刀抵著她,逼她按自己的話發訊息,甚至可能掐著她的手指輸入密碼。

張恪然猛地站起來,撞得床頭櫃上的相框掉在地上。玻璃碎渣中,兒子的笑臉刺痛了他的眼——那個總說“爸爸賺錢養家,媽媽負責漂亮”的女人,此刻正躺在冰冷的解剖臺上,頸側的傷口像道永遠無法癒合的裂痕。

刑警隊辦公室,小吳抱著電腦衝進來:“陳隊,小區外圍的監控拍到了!那個灰衣男子8:15分在便利店買了瓶白酒,和現場的瓶蓋匹配!” 他調出截圖,畫面中,男子用勞保手套捏著酒瓶,棒球帽壓得很低,卻露出左眉的黑痣。

陳立峰立刻想起現場提取的手套纖維——和便利店監控裡的一致。他抓起外套:“通知所有人,排查左眉有黑痣、會修電視的男性,重點查李坤和陳維!”

剛走到門口,技術員又傳來訊息:“臥室衣櫃的錢包dna比對結果出來了,除了死者,還有個男性樣本,基因庫匹配到……” 他突然頓住,“是李坤,那個9:37分離開小區的10樓住戶。”

陳立峰瞳孔驟縮。錢包內側的血跡,說明兇手在行兇時曾近距離接觸受害者,甚至可能被劃傷。他掏出筆記本,翻到李坤的初次筆錄:對方聲稱9:40離開小區,卻在監控裡精確到9:37,這種對時間的異常敏感,恰恰暴露了他的刻意偽裝。

夜色籠罩著綠景苑,10樓某扇窗戶透出微光。李坤坐在電腦前,手指在鍵盤上飛舞,螢幕上是“婚外情如何取證”“殺人後怎樣避免死刑”的搜尋記錄。他摸了摸左眉的黑痣,想起早上敲開201室門時,李曼莎警惕的眼神——直到他說“我是樓上修電視的,你家訊號正常嗎”,她才勉強讓開門口。

抽屜裡,帶血的剪刀和白酒瓶靜靜躺著,瓶身上的標籤被撕得乾乾淨淨。他翻開筆記本,最新一頁寫著:9月11日,她的血濺在我手套上,滴在錢包內側。沒關係,他們找不到我,沒人知道我觀察了她三個月,從她穿米色連衣裙送孩子上學開始……

樓下突然傳來警笛聲,李坤手指一抖,鋼筆在紙上劃出歪斜的墨跡。他聽見有人敲對面的門,是陳維的房間——那個總用望遠鏡看對面的男人,此刻正顫抖著開門,露出驚恐的臉。

李坤關掉電腦,嘴角勾起冷笑。他知道,警方很快會發現便利店的監控,發現他買酒時露出的黑痣,發現錢包上的dna。但沒關係,他早已想好對策:就說和李曼莎有婚外情,她逼他離婚,逼他拿分手費,所以一時衝動……

窗外,月亮躲進雲層。李坤摸了摸口袋裡的鑰匙——那把從儲藏室偷配的201室大門鑰匙,齒紋還帶著新打的毛邊。他不知道,此刻刑警隊的白板上,“鑰匙消失”的謎團即將解開,而他精心編織的謊言,正像火場的濃煙般,逐漸被風吹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