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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空間迴圈

思念,是無聲的吶喊,是超越生活本身的期待,是死亡前最想見到的人。人始終是渺小的,能改變什麼,又能留下什麼呢,既然什麼也無法改變,不如用一種淡然的態度面對生活中發生的一切。不管是上司的刁難,還是同事的愚蠢,都是我們需要面對和消化的事情,不要去直面矛盾,學會迂迴,學會在不動聲色中產生影響,這才是一個有趣的處世之道。平時不需要有多凸顯,關鍵時候別人都知道你的重要性,這個才叫能力。而不是平時拍拍馬屁,說一些噓寒問暖的表面話,一到關鍵時候,需要出力的時候,早就不見了人影,這樣的人也大有人在。

多一點誠懇,多一點行動,少一點溜鬚拍馬,少一點冠冕堂皇。正直,善良,多一點耐心,多一點包容,他人即是我,我即是他人,在世界之內沒有別人,都是你的影射,都是你的意識。所以凡是傷害他人的行為,最終都會回到自已身上,凡是有利於他人的,最終都會利於自已,但做種種事情前,切莫抱有目的和功利心,否則又偏離了正道。

所謂人間正道是滄桑,就註定了這條正確的路,也是最難走的路。不要因為難,就選擇其他簡單的路,有時候好走的路反而會讓人痛苦,而這難走的路,在這個走的過程中,你已經受了許多歷練,收穫了更多的成長,反而又變成一條好走的路了。不要偏執的想用一種方式度過一生,人的想法和行為總是在不斷的變化,從而達到某一種平衡,達到某一種鮮活。當思想一旦定型且無可改變時,肉體雖然還鮮活,但靈魂早已沒了靈氣,只剩下一副空洞的肉體,苟延殘喘罷了。

我不明白自已的心,別看我日記寫了這麼多,好像很會說話,好像有很多奇妙的想法,關鍵時候我是沉默的,是無法言語的,我能說些什麼,我又能改變什麼。特別是兩個人都有情緒的時候,大家只會順著情緒爆發,無盡的找對方的缺陷去攻擊,像兩隻咆哮的野獸。當然不像市井婦人吵架那般熱鬧非凡,更像是兩隻小鳥,小聲的嘰嘰喳喳,更多的時候用沉默代表默契。

吵架確實會增進感情,前提要大家都能認真的解釋自已的行為,為什麼會這樣做,為什麼會有這樣的結果。不然的話只會徒增傷感,破壞感情造成裂痕,吵半天吵不出結果,反倒讓感情加劇惡劣,這是沒有意義的爭吵。好的爭吵一定是有引導,有耐心的溝通,而非是冷暴力或者是喋喋不休的抱怨,我喜歡冷暴力,這點我應該反思。我的冷暴力不是故意晾著,不理你,那時候想的是你太讓我失望了,不如我們長痛不如短痛,早點分開對大家都好。我以為我們說好了分手,就不應該聯絡,就不要再有任何瓜葛了。但對於你來說,我只是冷暴力你,只是有點生氣,過個一兩天就會好,就會去找你複合。還好你對我足夠的包容,還好你沒有放棄我,不然以我的性格,我們早就變成了彼此的前任。

我跟倉庫的老大哥聊天,說起感情的問題,他說找結婚的人,千萬不要找一模一樣的,要找兩個完全不一樣的人,這樣才能互補。這個觀點和我剛開始想象的感情完全不一樣,我想的是大家都一樣,都能懂彼此,有一樣的默契,有一樣的愛好,這樣溝通成本就少了很多。但是他的觀點是,兩個人都一樣,很容易鬧僵,比如兩個人自尊心都一樣強,誰去拉下面子求和好呢?比如兩個人都很不愛說話,誰去打破沉默呢?比如兩個人都很愛出去玩,誰來照顧家庭呢?兩個人不一樣,反而是最好的結合,吸取彼此的優勢,形成一種互補,這樣家庭氛圍也會不一樣。如果都是一樣的性格,一樣的愛好,那培養出來的孩子難以想象,可能會走極端,極端活潑或者極端沉默。

我以為很多事情就是我最開始想的那般,現在慢慢接觸了,慢慢感受到許多不一樣的觀點和現實經驗。我覺得人總在不斷的成長,不斷的推翻以前那些理想化的觀點,去獲得新的體驗,獲得新的感受。這是靈魂所需,這是意義的探尋之路,路還很長,我們要堅定的往前走。

唯獨覺著自已厲害

有一種輕看所有人的狂妄

他人皆是我的附屬品

敏感又脆弱的心

有一種支離破碎的悲傷

無法被修復

傷感成為了習慣

生怕自已做的不夠好

有一種小心翼翼的試探

取悅所有人

唯獨忘了自已

想扮豬吃老虎

有一種蟄伏於世的隱忍

一抓住機會就想當主人

清晨的第一縷光從窗戶縫隙照進來,沉睡中的人懵懂的張開眼睛,好似從未見過這個世界,好奇的打量著這個空間。回溯記憶,周羊城,原來他叫這個名字,記憶都回來了,前面竟然發生了這麼多事,這個肉體原本的靈魂已經泯滅了 。至於原因,我也不知道。我來這裡的任務是代替這個肉體,完成他未完成的任務,他走的不是時候,我只有三天時間,爛攤子我來收拾吧。

先去跟他這個女朋友分手,一定要分得徹徹底底,不留一點藕斷絲連的機會,不留一點念想,必須要當這個壞人,扮演一個不負責任的渣男,讓她把我當成玩弄感情的混蛋,長痛不如短痛。

父母那邊就索性說出國了,準備好一些信件,兩天後委託朋友寄出,就說我在那邊突發意外,不幸身亡。

還有一些朋友,不見也罷,反正都是些酒肉朋友。

可他還有遺憾,那算什麼遺憾?只不過是懵懂時的一些情愫,未得到的幻想。人總是將未得的東西神話,將已得到的東西遺忘。

最後一天了,瑣碎的事情基本上處理的差不多了。我在街上逛著,突然看到了一個女孩子,我的眼睛幾乎挪不開了,怎麼回事,我這麼蒼老的靈魂,已經過幾世的修煉,按道理不會被這些皮囊給吸引。或許那就是人常說的氣質吧,她走在人群中,好似有頂聚光燈打在她身上,而我也不受控制的跟著她走,甚至想上去搭訕。最後一天了,不要再出什麼么蛾子了,不要再弄一些因果出來。

我明白他的遺憾了,就如同我此刻的抉擇,如果我選擇懦弱,這也將會是我的遺憾。你會魂飛魄散的,永世不得入輪迴,那有什麼所謂呢?人總是要瘋狂一些,哪怕靈魂沒了,我也不想後悔。你真的想清楚了?是的,無比清楚。

清晨的第一縷光從窗戶縫隙照進來,沉睡中的人懵懂的張開眼睛,好似從未見過這個世界,好奇的打量著這個空間。回溯記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