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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夢見

突然想起以前在工廠跟母親的對話,我們就著人生其實沒有意思這個話題,有一搭沒一搭的聊著。她說還經常夢見小時候讀書的場景,時間過得真快,現在已經為人母,子女也已長大,我現在有時候也覺得人生沒什麼意思。那時候我19歲出頭,對於是人間的荒誕感,以及時間的無情,有了一點小小的思考與感慨。

後來所有的夢想,都變成了大排檔裡面的酒,每次都一人獨醉,有時一群人,手裡的骰子,搖出亂七八糟的心思,伴著酒,匆匆下嚥。明天依舊破爛,今天醉了也好,能苟活一會兒算一會兒,能放棄一會兒算一會兒,無法改變,我擺爛還不行嗎。

腦子裡總有一些殘破的畫面,是一些熟悉又陌生的場景,一些從未見過的物件或人物,到底是電影,是事實,還是夢境,已然分不清。

生活到現在,自卑感已經消了大半,可內心還是脆弱的,還是悲涼的,特別容易失望,內心總有一種警惕感,不管在任何位置,總覺得自已德不配位,總是會優先考慮別人的感受。

就算自已生氣了,難過了,還想著怎麼安慰別人,想著讓別人不要擔心自已,真是操心的命。

以前總是厭倦那些重複的生活,還一直在想,到底有什麼事情是新鮮的,我一定要做每天都能遇見新鮮事的工作。後來才發現,任何工作只要超過三年以上,都會變得麻木,甚至於煩躁,想要保持新鮮感與幸福感,就要保持一顆發現美好的心,哪怕事情每天都要再重複,但內心的感覺是不一樣的。今天比昨天進步一點,今天比昨天更安靜一點,今天比昨天更快樂一點,今天比昨天更感恩一點。

人的困惑和答案都是自已給的,意思就是說,你想要的和你所缺乏的都是你本身,也是你能自給自足的,只是你缺少與自已內心靈魂溝通的習慣,缺少了解自已內心的渠道,你活得不至於一副皮囊,還有一副靈魂,在內心深處,等待著你虔誠的呼喚。

腦子裡隱隱有一種想法,就是我寫的東西太多了,後面還能寫什麼東西,似乎是對靈感和素材的擔憂。但又轉念一想,有些作家出了好幾本書,幾十甚至上百本,那人家到底在寫什麼,無非是想留下一些思考,留下一些警示,證明自已存在過,證明世界上有相似想法的人。

我覺得大部分喜歡寫作的人,其初衷,肯定不是為了留下一堆沒有營養的廢話,還是想讓這個社會有所轉變,還是想提供一些新的思考。但其中有許多人是帶著功利的目的,如出書成名,銷量上去了,版權費也能分得許多。一本火爆的書,甚至能養老,有幾個作家不想出一本爆火的書。

但這是一個巨大的衝突,一方面作家希望自已的書籍能多多被看到,希望自已努力沒有白費,另一方面又不希望自已的作品過於火爆,因為一個東西一旦成為主流,就算十分滿分的東西,也變成了八分。

其實這個比喻用在歌曲上面再合適不過,有許多爆火的歌曲,當事人聽多了,唱多了,都有所厭煩,因為從此這首歌就是他的標籤,所有人想聽他唱歌,你只想聽這一首最熟悉的歌,最經典的歌。他唱其他的歌,別人都聽不進去,爆火的代價就是難以突破,突破要付出巨大的代價,需要更大的才華和一點小小的運氣。

好的東西必須要經過時間的沉澱,如果馬上出版,馬上爆火,其實對作家本身的影響是很大的。許多人終其一生也無法超越那個年輕時的自已,成名後都被金錢,慾望所累,做許多事情都為了利,不再純粹,不再有改變世界的願景,寫出來的東西自然也是沒有精神核心,只有空洞的,客套的話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