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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第二章 高危妊娠監護

第一節 高危妊娠的概念及範圍

[名詞解釋]高危妊娠:是指在妊娠期有某種併發症或致病因素,可能危害孕婦、胎兒與新生兒或導致難產者。

[多選、簡答]高危妊娠的範圍:

(1)孕婦年齡<18歲或≥35歲。

(2)有異常孕產史:如自然流產、異位妊娠、早產、死產、死胎、難產(包括剖宮產史)、新生兒死亡、新生兒溶血性黃疸、新生兒畸形或有先天性或遺傳性疾病等。

(3)各種妊娠併發症:如妊娠高血壓疾病、前置胎盤、胎盤早剝、羊水過多或過少、胎兒生長受限、母兒血型不合、過期妊娠等。

(4)各種妊娠合併症;如心臟病、糖尿病、高血壓、腎臟病、肝炎、甲亢、血液病、病毒感染(風疹、鉅細胞病毒感染)等。

(5)可能發生分娩異常者:如胎位異常、巨大胎兒、多胎妊娠、骨盆異常、軟產道異常等。

(6)胎盤功能不全。

(7)妊娠期服用過對胎兒有影響的藥物或接觸大量放射線、化學性毒物。

(8)盆腔腫瘤或曾有手術史等。

第二節 高危妊娠常見的監護方法

[多選]胎盤功能檢查具體的方法包括:胎動計數;孕婦尿中雌三醇值;孕婦血清胎盤生乳素(HPL)值;縮宮素激惹試驗(OCT);陰道脫落細胞檢查;B超監測。

[單選]胎兒體重估算公式為:子宮長度(cm)x腹圍( c m ) + 2 0 0

[單選]B超胎頭雙頂徑值 ,提示胎兒已成熟;觀察胎盤成熟度,若見三級胎盤> 8 . 5 c m (絨毛膜板與基底板相連,形成明顯胎盤小葉),提示胎兒已成熟。

[單選]若羊水中卵磷脂/鞘磷脂比值( L \/ S ) > 2,提示胎兒肺成熟。

[單選]若羊水中肌酐值≥μmol/L,提示胎兒腎已成熟。

[單選]若羊水中含脂肪細胞出現率值達20%,提示胎兒面板已成熟。

[單選]透過自測或B型超聲檢查監測,胎動計數若>30次/12h為正常,若<10次/12h,提示胎兒缺氧。

[單選]無應激試驗(NST)是以胎動時伴有一過性胎心率加快為基礎,又稱胎心率加速試驗。

[單選]縮宮素激惹試驗(OCT)又稱宮縮應激試驗(CST),通常在妊娠28~30周開始進行。

第三節 接受高危妊娠監護孕婦的護理

[簡答]高危妊娠婦女的身體檢查:

(1)身高、體態、步態、體重、血壓的檢查。身高<140cm者,易發生頭盆不稱;骨骼粗大者易為男性骨盆,注意有無中骨盆及骨盆出口狹窄;步態不正常者,注意有無骨盆不對稱。孕婦體重小於40kg或大於85kg者,危險性增加。血壓>140/90mmHg或較基礎血壓升高30/15mmHg者為異常。

(2)全身檢查包括聽診心臟有無雜音及判斷心功能。

(3)產科檢查,測量宮底高度,判斷子宮大小與停經週數是否相符;骨盆測量各徑線是否正常。胎兒大小、胎位有無異常,軟產道情況。分娩時要評估有無胎膜早破,羊水量及性狀。如頭位,羊水中混有胎糞或羊水呈黃綠色則提示有胎兒缺氧。產程中應評估進展情況、宮縮、胎心率等是否正常。

[病例分析]高危妊娠的護理診斷:

(1)潛在併發症:胎兒窘迫。

(2)焦慮:與相關知識缺乏有關。

(3)自尊紊亂:與分娩的願望及對孩子的期望得不到滿足有關。

(4)潛在性悲傷:與可能將喪失胎兒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