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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誰受欺負我也不會受欺負

在知道展依依找的結婚物件竟然是那種溫柔斯文的型別的時候,顧霄的內心還有一種,她果然很討厭他的感覺。

隱秘一點的心思就是,他這種大老粗的型別,不是展依依喜歡的型別,他該死心了。

陳玲瓏看看顧霄,又看了看祁琛,不確定地問道,“這位展醫生,是跟你們同齡嗎?”

展依依今年也二十七歲了嗎?

祁琛今年27歲了,顧霄也是,那麼展依依呢?

“不是,她比我們小兩歲。”顧霄搖搖頭。

展依依今年也才二十五歲而已,這個年紀放在別人身上早就被說什麼“老姑娘”、“嫁不出去”之類的了。

但放在展依依身上也是很合理的。

在自已親媽去世,親爹娶了後媽之後就顧不上她了,她十幾歲的時候就進了部隊,後來就讀了軍校。

就算親爹想要讓她結婚,她也根本不聽的。

至於後媽?

後媽有什麼資格拿捏她的婚事?

展依依的親爹還是靠著她的親媽犧牲之後得到的紅利才有現在的好工作,怎麼敢讓後媽磋磨她?

只是展依依的後媽明面上是沒有虐待她,但冷暴力和麵甜心苦之類的做法,還是讓她吃了一些苦頭的。

幸好顧霄的爸媽,還有展依依她媽媽的戰友對她還不錯。

扯遠了。

展依依之所以二十五歲還沒結婚,也是因為她忙著學習,畢竟醫學生要畢業需要花很多年。

她畢業之後要忙著站穩腳跟把自已的工作落實了,這才能考慮結婚的事情。

這麼一耽誤,就耽誤到現在了。

“那展醫生的那個物件,也跟她差不多大嗎?”

別說,二十幾歲在這個年代還沒結婚的真的不常見,基本上只有年代文男主才會這樣。

嗯,說的就是顧霄他們這群年代文男主。

陳玲瓏看了一下祁琛,說不定這傢伙也是一個年代文男主呢。

反正很多年代文裡面,男主基本上都是二十多歲都還未婚。

太年輕的級別還不夠隨軍,這樣女主要是跟他們結婚,不就分居兩地了嗎?

二十五歲以上三十歲以下的這個年紀,剛好就是作者們喜歡設定的男主的年齡段。

但是,展依依的那個結婚物件又不是年代文男主,他二十多歲還不結婚是有什麼問題嗎?

就像陳玲瓏她的表哥們,也就是四表哥沒結婚了,但他今年也才二十一歲而已。

她四表哥陳錦夏之所以沒結婚,也只是沒有遇到合適的,他之前大部分的時間都在沉迷學習,練習技術。

最重要的是,之前的他工資連自已都養不活,還怎麼養家餬口?

他得把自已的技術提升到可以漲工資的程度,可以養活自已和老婆了,才能結婚不是?

而她表弟陳錦恩,才十八歲剛剛高中畢業,也就沒結婚。

其他的表哥們,也全都結婚了。

就連她那個原本借住在她家的堂哥鄧俊明,那也是結了婚的。

只是他的老婆孩子都在鄉下,嗯……

即使他是男主,後面還有很多後宮,他原本也是有老婆孩子的。

陳玲瓏很好奇,“展醫生的結婚物件,也是因為之前忙著工作,才把自已的婚姻大事耽誤了嗎?”

“嗐,誰知道怎麼回事?”

“陳玲瓏同志,今天可是你大喜的日子,你怎麼就只想著打聽展依依的事?你們也沒見過啊。”顧霄一點都不想反覆想起展依依要跟別人結婚的事,趕緊打斷陳玲瓏的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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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什麼好說的?

她展依依想要嫁給誰就嫁唄,看她很喜歡的樣子,有什麼好說的?

陳玲瓏瞥了一眼顧霄,這傢伙她能不能給他判個無妻徒刑?

算了,她就不應該管。

當然顧霄怎麼養她一點都不在乎,但是展依依這位醫術很不錯,原劇情裡也說明了她的天賦也特別好的醫生,她是不願意看她吃虧的。

原本她是打算讓顧霄英雄救美的,但是現在這傢伙的表現她不太滿意,她還是自已提醒展依依吧?

寫信的話應該是來不及了。

一封信想要從黎市寄去滬市需要的時間很長的,等她的信寄到展依依的手中的時候,她可能都已經跟那個渣男結婚了。

她也不是說結過婚的女人如何不好,只是這個世道總是對女人苛刻,結婚了以後想要離婚比較困難,而且還要面對各種流言蜚語。

既然如此,不如就從一開始杜絕這件事。

陳玲瓏想著過後再說,反正按照祁琛和顧霄說展依依要結婚也得事一個星期以後了,那麼她還有時間。

“玲瓏,恭喜你結婚了。”

林飛雪下班時候收拾乾淨就帶著孩子過來了,她一過來就塞了點東西給她。

“我特地請人幫你做的一套衣裳,祝你結婚快樂。”

林飛雪她自已工作忙,沒有那麼多時間給陳玲瓏做衣服,就拜託了家屬院的某個手藝還不錯的嫂子幫忙做的衣服。

兩天的時間趕工出來,她可是眼睜睜看著那位嫂子縫了最後一針,剪斷了線之後才收好拿過來送給陳玲瓏的。

時間上很緊迫,要在她結婚的時候送到,那位嫂子也很辛苦。

“謝謝嫂子,這的確是份大禮了。”陳玲瓏收過她嫂子送的衣裳,滿臉的感激。

衣服也是很貴重的禮物了,畢竟布票是真的挺難得,布料很珍貴的。

“恭喜恭喜,恭喜祁醫生結婚。”

“祝願祁醫生和陳同志百年好合,永結同心。”

陸陸續續一些被請來參加今天的“婚宴”的客人都過來了,他們都很誠心地祝願兩位新人婚姻幸福。

今天過來的這些客人都是關係不錯的人,所以沒有人在席間說什麼讓人不舒服的話,一頓飯賓主盡歡。

陳玲瓏今天開始就留在這邊了,拿到了結婚證的她和祁琛是合法夫妻,所以不需要住在招待所了。

“姐,你要是被欺負了,一定要告訴我,我幫你出氣啊。”陳錦恩一邊出門一邊跟陳玲瓏說。

“還需要你?我自已一個人就可以把欺負我的人給收拾了。”陳玲瓏嫌棄地看著自家弟弟。

她表弟的確是人高馬大的,可力氣沒有她大,怎麼好意思說替她出頭呢?

不過他有這個心她也很滿意了。

弟弟聽話,知道“孝敬”她這個姐姐,她有什麼不滿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