駱初在羅浩家門口待了五分鐘,回到停車場之後,又在自己的車裡待了一會兒。
他想要給羅浩發幾條資訊過去,卻不知道發什麼比較好。
在聊天框裡來來回回地輸入幾個字元又刪去,他放下手機,盯著前面的車窗發呆。眼前不由自主地浮現出剛剛在樓上,離他一拳之隔,因為他的沉默而生氣的羅浩。
他看起來是這麼地無助又脆弱、駱初幾乎控制不住自己的雙手想要去擁抱他。
無錯書吧他是那樣好脾氣、那樣善良的一個人,對誰都是笑著、溫溫柔柔地說話,今天卻發了那樣大的脾氣。
駱初下了車,點了根菸。
他又忍不住想,如果是之前的羅浩,一定要笑著在他點燃之前搶走他的火機,然後輕聲地訓斥:“怎麼還敢抽菸!”,他們會在出租屋裡看電影、擁抱、接吻,或是做一些其他的事情,而不是像今天一樣,沉默,對峙,然後離開。
不過今天到底和以前是不一樣了。
在上大學的時候,駱初從來沒有與任何人產生過特別深的聯絡。他對自己的規劃明確,要求甚高,因此沒有什麼時間浪費在打遊戲、劇本殺、約會之類的大學生常見專案上。但是他和羅浩的關係,進展地特別迅速而順利。
至少是在駱初的眼裡是這樣的。
在“認識”了建築工程學院的羅浩之後,駱初就發現自己經常能在校園裡頭遇見他。
譬如他在2014.5.14之後,每一次路過那家大學生活動中心旁邊的便利店的時候,總能看見巨大的落地窗裡頭裝著乾淨的少年。
那個穿著店員制服的男生,總是整潔、總是清爽、總是愛笑。駱初看見他在上班的時候,要麼在歡快地整理貨架,要麼在笑著盯著外頭的小貓小狗在看。有好幾次駱初和他的眼神撞上,以為自己被發現了,心裡頭莫名其妙地哐哐跳。
他還在心裡想,是不是羅浩把他給認出來了,在猶豫要不要朝他揮手的時候,看見那個男生猛地抬頭,一副驚醒的樣子。
原來那人剛剛在發呆。
駱初狂跳的心慢慢平復,摸不清自己是慶幸還是遺憾。
譬如晚上十點鐘,剛好是學校圖書館閉館的時間,駱初從圖書館往寢室的方向走,有時剛好會遇上從便利店下班回宿舍的羅浩。
駱初會注意到他,是因為他總是特別的造型:背了個黑色的巨大書包,像座小山一樣壓在他的肩膀上,結果還不夠裝,手上還要提著個布做的袋子。
駱初覺得,只要是一個有合理探索欲的正常人類,都會對羅浩在這麼晚的時間,揹著這麼大一個包去哪、做什麼這些問題產生好奇心的。
於是他隔了一段路程跟了上去。
他看了看手上的表,現在是晚上十點二十六分,月明星稀,整條道路上除了淡淡的月光,就只有一排路燈亮著。前面揹著巨大黑色書包的少年半蹲著,從布包裡頭拿出乾淨的水盆和食盒,放在地上。
很快地,草叢裡頭跑出來一黑一黃兩隻小狗,兩隻小狗看起來很喜歡羅浩,先是湊到了他的腿邊磨蹭著、嗚嗚地叫著撒嬌。羅浩笑著輪流把兩隻小狗抱進懷裡,摸了個夠。兩隻小狗玩夠了,才一步三回頭,磨磨蹭蹭地去吃前頭的水和食物。
駱初遠遠地看著。他看見路燈下的男生笑著,露出一排白色、整齊的牙。暖黃色的燈光下,他身體的輪廓籠上一層金色的輝光,像是降落人間的天使。
駱初的心臟又開始砰砰亂跳,他覺得一定是剛才跟著羅浩走的那段路太急、太快了,所以身體有些吃不消。
該去鍛鍊身體了,駱初這樣想著,然後逃也似的離開,從另外一條路回了宿舍。
譬如那時候盛行qq的學校表白牆。
駱初本來不玩這些,耐不住他的室友是個性緣腦,總是求著駱初和其他的幾個室友幫他點贊、評論自己表白的投稿,駱初耐不住那哥們兒人煩,最後還是加了學校表白牆的qq。
有一天,在一眾的校園尋人和學校表白的投稿裡,他一眼看到了一黑一黃的兩個狗頭。他點進去,馬上認出了那清新脫俗的衝著兩隻小狗表白的訊息。
投稿的圖片沒有露臉,只能看出來是一個男生,懷裡頭抱著兩隻咧著嘴開心笑的小狗,旁邊配了文字:“表白學校‘保研路’旁邊的兩隻可愛修勾,黑仔阿黃,你們倆是全天下最可愛的修勾。”
原來黑色的小狗叫作“黑仔”,黃色的小狗叫作“阿黃”,駱初不由自主地笑了起來。
駱初再看下面的評論,皺著眉頭髮現評論區逐漸跑偏。
“只有我一個人覺得p9的手很好看嗎”
“捉一捉p9抱著修勾的小哥哥”
“學長的手殺我!!!!”
駱初心裡想:現在的大學生怎麼一個個這個樣子,對著陌生人的照片講一些莫名其妙地話。更何況羅浩的那張照片重點根本都不在於自己的手,而是在表白黑仔和阿黃。
不過,羅浩的手真的很好看,骨節分明,健康白皙,指甲修剪的整齊利落,恰到好處。
於是駱初偷偷儲存了那張圖片。
駱初關了手機,躺在床上準備午睡,卻怎麼也睡不著覺,他把手放在胸口上,那裡頭像是裝進了一頭吃了興奮劑的小鹿,轉著圈地撒潑跳。
下午,駱初去學校當地的三甲醫院掛了個號,做了全套的體檢,並沒有查出心臟方面的問題。
於是他得出結論,自己有很大的機率喜歡上了那個只見過一次面的,建築工程學院叫做羅浩的男生。
以上的所有事情,都發生在2014.9.10日建築工程學院分班以及轉專業結束之前。
所以羅浩覺得自己還沒和駱初見過面的時候,駱初已經覺得自己和這個男生很熟了。
然後是在一個秋天的夜晚。這天其實和其他的夜晚並沒有什麼不同,秋高氣爽,月明星稀。
在走出圖書館之後,駱初看了看錶,是晚上十點十三分,離寢室鎖門還有一個多小時的時間,於是他下了個決心,決定實施最近一直盤旋在腦海中的某個想法。
十分鐘之後,駱初在路燈下面,和兩隻狗面面相覷。
小狗剛開始聽見了聲響,歡天喜地地從草叢裡頭跑了出來,看清楚來人之後,警惕地停下,嘴巴不笑了,尾巴不搖了,瞪著豆豆眼盯著眼前可疑的男人看。
在原地站了大概有三分鐘,人看著狗,狗看著人。
駱初嘆了口氣,覺得自己是時候放棄了。他並不是那種容易放棄的人,他只是覺得沒必要再不可能發生的事情上浪費時間。
不可能發生的事情指的是讓小狗喜歡他。從小他只覺得全天底下的小狗都很討厭他,不管是樓下阿姨養的比熊也好,還是朋友家的邊牧,大狗小狗,都不是很喜歡他。看到他最好的反應是沒有反應:走過來聞一下味道,發現不喜歡之後再冷漠地走開。
小時候媽媽勸他:“狗狗是最通人性的動物,他們是能感覺出來人喜不喜歡他們的。你要是打內心裡就嫌棄他們髒、嫌棄他們不乾淨,他們又怎麼會喜歡你呢?”
駱初覺得自己確實是個沒什麼小狗緣分的人。
於是他站起了身子,準備就這樣離開。但是站直的瞬間,他又忽然想起那天那個渾身罩著金輝、像是天神一樣的男生。
試一試吧。
腦海中有個聲音。
於是他學著印象裡那個男生的動作,慢慢地蹲下,衝著小狗伸出手,他學著男生的語氣,人生第一次地,輕輕地喚了一聲:“小狗,你好。”
聲音一出,把自己弄出一身的雞皮疙瘩。
黃色的小狗耳朵一立,很快警惕地往後一跳,躲得遠遠的,衝著他“汪汪”地喊了兩聲,好像在警告這個午夜亂叫的怪人不要靠近。黑色的小狗反應小些,往後退了幾步,直勾勾地盯著他看。
“小狗,過來。”
駱初重複了幾遍,發現兩隻小狗毫無反應。然後他仔細回憶了一下身邊的人呼喚狗狗時候的聲音,學著叫了幾聲:“嘬嘬嘬,過來,乖乖,嘬嘬嘬。”
兩隻小狗剛開始還豎著耳朵聽著,聽到這幾聲,反而跑得更遠了,在道路旁邊的灌木叢裡頭藏著,再也不讓駱初看。
駱初沮喪地低下了頭。
過了一會兒,駱初感覺到有什麼東西在磨蹭他的腳腕,癢癢的,撓撓的,他低頭去看,發現是一隻黑色的、軟軟的、毛絨絨的狗頭。
駱初驚喜地低下身子,黑色的小狗明顯被嚇了一跳,身體一下一下地開始發抖,顫顫巍巍的黑色小毛球依偎在他的腳邊,看起來可憐極了。
於是駱初小心翼翼地伸出手安撫他,手掌下面,是溫暖的、小小的另一條生命,從未有過的新奇感覺讓駱初心裡充滿了暖洋洋的柔情:“他叫你黑仔,是嗎。”
黑仔很快就適應了駱初手裡的溫度,主動地用頭一拱一拱地撒嬌,嘴裡嗚嗚地叫喚著。
像一輛黑色的小摩托車。
黑仔是隻非常沒有防備心的狗狗,在駱初寬厚的手掌裡舒服了,就傻溜溜地躺下,露出黑黑軟軟的肚皮,示意駱初可以隨便摸。
“傻了吧唧的。”駱初被黑仔傻乎乎的反應逗笑。
阿黃在旁邊一直不敢靠近,被不爭氣的黑仔氣得直跺腳。
駱初這才看見,不遠處的地面上,擺著乾淨的水盆和食盒,食盒被一分為二,左邊一半裝著滿滿登登的狗糧,右邊一半裝了拆了一半封口的狗狗小零食。
小零食的包裝很特別,上面印了一隻金毛和一隻邊牧。駱初之所以會記得這個,是因為前天他見到羅浩從布袋子裡拿出同款的零食,放到食盒裡頭。
駱初用左邊的手擼黑仔的肚子,右邊的手拿出手機,去搜那個小零食的牌子,驚訝地道:“這樣一小包要三十塊?是進口的牌子貨啊。”
羅浩在便利店有時候會輪到夜班,便利店裡頭應該有很多到晚上賣不出去,又不能留到第二天的關東煮、烤腸什麼的,都能用來喂流浪狗。如果羅浩想的話,應該能找到各種千奇百怪的東西來餵狗。
居然還去專門買了這麼貴的狗狗零食,好神奇。
不過羅浩就是這麼個神奇的人,善良又開朗、活潑又大方。
眼前黑色的小狗毛髮順滑,油光水滑,躺在地上是圓鼓鼓的一團,完全不像是流浪的樣子。
“你倆吃得可真好,比有些家養的狗狗吃得都要好了。”駱初輕笑:“你們說他是不是一個大笨蛋,嗯?”
黑仔感覺到駱初手上的動作停了,抬起頭疑惑地看著他,貼在地上的黑色尾巴左右大幅度地搖擺著,像一個黑色的自動大掃帚。
“你說他在便利店打工,一個月才能賺多少錢呀,就給你們買這麼貴的貓糧,幫上回那個阿姨付錢買東西,他自己錢夠用嗎?”
黑仔疑惑地看著他。
駱初被黑仔的反應逗笑了:“淪落到跟你們倆說話,我也變成大笨蛋了。”
警惕的阿黃躲進了旁邊的灌木叢裡,黑仔扭過頭去喊了兩聲,似乎是在邀請。駱初笑著繼續去擼地下的小狗。
微風拂過,整條道路上的樹葉跟著細細刷刷地響著,駱初心裡再也沒有什麼排名、什麼大賽、什麼未來,只是低著頭靜靜地看著小狗吃飯,聽著微風絮語,心裡無比安寧。他又想起了那個在路燈下餵狗的男孩,他擁有全天底下最溫柔的眸子,像是裝了一池春水,閃著柔軟波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