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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以生存之名,舉起屠刀

“那個,祝皓然,借我張作業紙。”

“你沒有作業紙?”

“落家了。”

祝皓然:“行吧,給你。”

“謝謝。”

——

“那個,還有,祝皓然,借我根筆。”

祝皓然:……

“你筆也沒有?”

“落家了。”

“6,給你。”

“謝謝。”

——

“那個,祝皓然。”

沒等任傑說完,祝皓然氣憤得出口打斷他。

“你到底又忘帶了什麼?你一天天上學,筆筆不帶,紙紙不帶,你還來幹什麼?”

任傑好像被這話問的心虛了,看著祝皓然,目光稍微躲閃了一下,盡顯無措。

祝皓然見狀也意識到自己言語可能有些過激了,剛想說點什麼來補救。

“我來看你啊。”

任傑突然回答。

祝皓然:???

“其實從咱倆第一次見面,我就深深的愛上了你。為了你我茶不思飯不想,每時每刻都幻想投入到你那波瀾不驚,平平無奇,板上釘釘的溫暖懷抱裡。”

祝皓然聽了這些話,眉頭擰成了川字。

“趕快說你還缺啥,我給還不行嗎?”

任傑低頭,皺眉,糾結,然後沉吟道。

“缺你的愛。”

……

“哥,我錯了,咱倆好好說話,我再不說你了,你別噁心人成嗎?我真求你了。”

任傑嗤笑一聲,收起了自己所有的表演,繼而輕浮得看著祝皓然道。

“其實,也沒啥缺的了。”

“啊?那你還找我?”

“我沒聽課,不知道作業是啥。”

祝皓然:……

“打個商量哥,如果你實在不喜歡上學,咱就不上了,在家待著吧。”

“不行啊,在家待著就見不到你了。”

“6啊。”

……

最終,祝皓然又簡短的給任傑複述了作業內容,確定了任傑真的沒有其他不清楚的問題之後,才開始忙自己的作業。

她盯著那張紙,猶豫了很久,等到動筆,又再三修改,最終仍然不甚滿意,可是奈何時間到了,她只好停筆準備把小作文交給了任傑。

都怪這混蛋,要不是他貧嘴,是可以寫完的。

一邊抱怨著,一邊拿起作業遞給任傑,這份作業實在對於祝皓然又有不同尋常的意義,如果有機會,她想為這個問題給出一個完美的答案。

等看向任傑,祝皓然發現這個混蛋竟然又睡著了,自己給他的筆和紙被壓在身下,那作業紙都起褶子了。

重重一拳錘在任傑的後背上,任傑立馬被驚醒,然後臉色立馬就白了,一隻手捂著後背,一隻手捂住嘴猛地咳嗽。

祝皓然對自己下手輕重有清晰的認知,自己這個力道,對一個身體健康的成年男性來說,和抓癢癢差不多,這個混蛋又在演戲了,以為我還會信?

“我說你一天天的覺怎麼這麼多呢?晚上不睡是嗎?”

任傑這次真的咳了好久,直到祝皓然都已經覺得有些不對勁了,他才堪堪緩了過來,然後向著祝皓然咧嘴一笑。

“不睡啊,因為想你想得睡不著。”

“滾啊!你惡不噁心?”

任傑輕笑一聲,表現的雲淡風輕,可是蒼白的臉色卻一直沒有恢復過來。

“寫完了嗎!交換作業啊。”

“啊,寫完了。”

任傑說著,從身下抽出那張壓著的作文紙,然後接過來祝皓然遞過來的。

接過來後任傑淡淡掃了一眼,老師給的主題被祝皓然總結歸納為,假設你是一個丈夫,你的妻子和一個靈脩陷入異種肆虐的危城,你只能救一個人,你會選擇救誰。

祝皓然的選擇是,如果她是那個丈夫,在做這個選擇的時候,首先應該以集體的利益為最優,一個靈脩對集體重要性要大於自己的妻子,所以她會選擇帶靈脩先走,等把靈脩送達安全區,再履行自己作為丈夫的義務,揹著炸藥包重新回到那異種肆虐的城市,和異種同歸於盡。

這篇文章的字數不少,將每處細節都考慮到了,也改動了很多,可以看出是用了心的。

怎麼評價呢,反正真是誰也沒得罪,真是個善人。

困囿於集體主義和所謂倫理責任感洗腦的善人。

而且最可笑的是,她回答得非常認真,甚至給任傑一個直覺,如果真的到了那個情況,她真的會這麼做。

如果她真的這麼想,任傑真的有些同情她……。

與任傑對祝皓然答案的輕蔑評價不同,祝皓然只掃了任傑的答案一眼,就忍不住皺緊了眉頭,越認真看,眉頭皺的越深。

任傑沒有把這個丈夫的抉擇單純的定義為二選一,在他的答案裡,是丈夫,失去行動力的妻子,還有殘廢的靈脩同時被困於險境,如果他是丈夫,他的選擇是。

先把靈脩留下,靈脩因為殺了很多異種,異種仇視靈脩,注意力會被靈脩吸引,而靈脩在絕境中,也許會被激發潛力,為丈夫多阻攔異種一段時間。

然後丈夫會回到安全區,儘自己最大的速度。

至於妻子……

任傑的回答是,如果她也提議把靈脩留下,且自己很愛這個妻子,且妻子值得相信的話,帶著妻子走。如果自己並不愛她,半路把她留下自生自滅。

如果她強烈要求帶走靈脩,是個被集體主義洗腦嚴重的女人,並不值得相信,那麼任傑給出的回答是一定先弄死她,然後把靈脩留下,自己一個人跑回安全區。

另外,任傑還寫了題外語。他是不婚主義者,不會有妻子。

看完了彼此的回答,任傑和祝皓然不約而同得相互對視。看著這個與自己截然不同,幾乎是對立面的人。

任傑在同情,他覺得祝皓然真的值得同情,她整個人已經被集體主義和虛無的倫理主義洗腦,生命啊,多麼可貴,多麼值得珍惜的東西,大好的生命,她竟然要為了集體和倫理,如此輕易的放棄。

這樣活著,還有什麼意義呢?

上天真是不公,最不珍惜生命的人,往往有著完整的大好生命去揮霍。而對那些真正懂得生命之可貴的人,卻又如此吝嗇。

祝皓然在震驚,她震驚於怎麼會有任傑這樣的人,這樣純粹理性的利己主義者,為了苟活,竟然置集體與道德為無物。

他的良心不會不安嗎?

他的一生不為他人而活,他活著又有什麼意義?

“任傑同學,我勸你最好改一下答案,這個作業老師一會兒會收的,這種道德與法制課在高考中佔不少的平時分,你現在的這些答案……太過極端。”

“沒關係,老師會幫我改,任家那兩萬塊錢他不能白收。”

……

兩人之間氣氛微妙,安靜。任傑滿臉無所謂,而祝皓然則面色猶豫,彷彿想對任傑說些什麼。

“任傑。”

“幹啥?”

“我勸你以後,最好不要變成像你給出的答案裡一樣,那麼極端的壞人。”

聽了祝皓然說話,任傑登時面色一冷,好像被戳到了什麼敏感的地方,情緒有些變得激動起來,本來就蒼白的臉在這激動之下變得再無一絲血色,他語氣煩躁。

“關你毛事?”

“因為我以後註定會成為一個靈脩執法者,我的一生都會奉獻給集體,信仰將會奉獻給正義……我不想有一天,和你成為敵人。”

“前班長大人,未免也太過篤定了點,靈脩哪裡是你那張嘴一閉一合就能當上的,你以為我什麼都不知道嗎?”

任傑情緒激動,像是吃了槍藥一樣,嘲諷著祝皓然。

不過他的話也並沒有說錯什麼,除了先天靈脩,覺醒了能力就被送到學校重點培養外,這個世界上佔大部分的凡人,想要成為靈脩,只能依靠一種叫做破界石的東西。

而相對於世界上數以千萬計的高中生來說,破界石的數量可以說是極為稀少,就拿任傑現在所在的凌海高中舉例,它還是重點高中,每年參加高考的考生足足有兩千多人,但高考成績好到能獲得破界石的人,不足一百個。

單獨獲得破界石,還並不意味著就能成功成為靈脩,破界石的品質有高有低,個人的體質各有不同,比如排名第一百的高考生獲得破界石成功晉升的機率只有百分之二三。

而凌海高中,每年的參加高考的兩千學子裡,獲得破界石且能成功晉升靈脩的往往只有不到二十人。

這是連百分之一都沒有到的機率。

祝皓然並沒有生氣,反而表情流露出一絲哀傷,向任傑耐心解釋道。

“我的父親是一名靈脩,在我小時候就死在異種的手裡了,死的很慘,屍體運回來後,幾乎看不出人形,政府為了安撫烈士家庭,給了我和媽媽一枚高品質破界石。

高考結束後,我父親的戰友會利用那枚破界石,助我破界。”

任傑沒話說了。

公平嗎?

要是說公平,祝皓然不用高考就可以擁有一枚高品質破界石,什麼也不做,就能抵上其他高考生數年的努力。

可是要是說不公平,難道她爹白死了嘛?

任傑看著祝皓然,不得不說,她長相很漂亮,漂亮的桃花眼投出的目光落在自己身上,滿是關切。

像是妻子在勸說即將犯罪的丈夫回頭。

能回頭嗎?

……

放學後,坐在秦強為自己準備的豪車上,豪車開往任傑在郊區的一處偏僻房產,任傑看著車窗外,回憶著這天上課發生的事。

任傑

我勸你以後,最好不要變成像你給出的答案裡一樣,那麼極端的壞人。

因為我以後註定會成為一個靈脩執法者,我的一生都會奉獻給集體,信仰將會奉獻給正義……我不想有一天,和你成為敵人。

人的價值在於為集體創造價值。

做人一定要善良,理智,尤其是應該有正義感,只有每一個人都信奉正義,集體才能越來越好。

生我所欲也,義我所欲也,二者選其一,捨生而取義也!

要學會,無條件,為了集體犧牲自己!

……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不知道為什麼,任傑想笑,而且停不下來。

學校的人也都太過無趣了些,迂腐!

新世界的人也真是可笑,像是一群被教化只知道吃草的肉羊。

生命之道,便是弱肉強食,零和博弈,適者生存,狠辣者為達。

人,既是集體的一部分,也是擁有自我意識的個體,擁有了自我意識,便要懂得趨吉避凶,懂得生存是第一要務,懂得為了生存,不擇手段。

動不動為了正義,為了愛情,為了集體犧牲生命。

笑話!

正義是什麼?

那只是上位者為了鞏固自己統治,為自己子民們劃定的框架,為的是方便管理。卻被凡人奉為圭臬,逐漸發展成所謂人類文明的精華。

劉邦逃跑時拋妻棄子,正義嗎?

可是巍巍大漢四百年國祚!

李世民玄武門弒兄殺弟,正義嗎?

可太宗皇帝成了萬世帝王的楷模。

劉安殺妻取肉侍奉劉備,成了一時名士。馮道四次背主,成了二十年的宰相。

這世界從來沒有正義。

所謂正義的範圍,只由掌握筆桿子的人圈定。

集體的概念,和正義差不多。

至於愛情,激素的產物罷了,甚至不配與上兩個詞相提並論。

任傑笑著笑著,目光又渙散逐漸趨於堅定。

車子停到了別墅門口,任傑被保鏢們護送進入別墅裡,然後一眾盡數退出,只留秦強與一個普通的中年男人守護在側。

他們兩個把任傑,引到了別墅中的一個角落,然後兩人不知道動了什麼機關,別墅的角落出現了一扇暗門。

暗門開啟,兩人護著任傑進入,通道昏暗,深處不時傳出呼救的聲音。

“放我們出去,為什麼我們會被帶到這裡?”

“救命,救命啊。”

“媽媽,媽媽,我想媽媽。”

通道的盡頭還有一扇門,一切聲音都從門後傳出。

秦強侍立任傑身側,恭敬中帶著一絲疑惑對任傑說。

“少主,這些都是申滬市監獄中目前逮捕的人奸和異奴,因為並沒有異化完全,思維方式和長相和普通人類並沒有多少區別,所以看管並不嚴。現在都被我們花錢買了回來

……但是,不能放,政府的意思是,咱們隨便處理,但是最後活要見人,死要見屍。”

“哦?最後活要見人,死要見屍。那再好不過了。”

“嗯?”

秦強二丈和尚摸不到頭腦。心想自己這少主是錢多了沒處花怎麼滴,買這麼多異奴回來關著。

任傑沒有理會秦強,轉頭向一旁沒什麼話的中年男人,伸出了手。

中年男人恭恭敬敬,掏出一把短刀,正是任傑當初殺秦梓涵用的那把,費了很大力氣,終於從警局裡買了出來。

中年男人把刀橫在手中,然後用一根指頭輕輕一彈。

只聽崩的一聲,刀身瞬間燃燒起蒼白色的火焰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