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燈 巨大 直達底部
親,雙擊螢幕即可自動滾動
第二十六章 吐蕃後勤補給

第一節 軍需物資來源

一、徵收生產成果。吐蕃時期,社會處於封建領主制的社會階段,以經濟發展為支撐,以軍需物資供給為保障,蕃軍才取得了軍事上的輝煌成就。吐蕃時期農業、畜牧業、手工業和商貿經濟都得到較大發展,軍需物資來源主要是徵調本土生產成果。稅收、糧食、牲畜以及其他所需物資。除了土地和牲畜最基本的經濟模式外,還設有八大山口(市場)。上部三市場為突厥、回紇、尼婆羅;下部三大市場為葛邏祿、絨絨、丹瑪;中部兩大市場東西二市場。沒廬氏赤松結達囊管理東方(與唐朝交易)帛絹的市場,沒廬氏窮桑沃爾瑪管理西方(與波斯、拉達克、尼婆羅)燃料、紫梗的市場;瓊保邦當管理北方(與于闐、粟特)進行畜產品交換,鹽與犏牛市場;桂·赤聶帕瑪管理南方(門偶和印度)大米、果類市場。四大市場中有四小市場,共八個山口市場。

吐蕃“上丁二王”時期,“燒木為炭,引溪水灌溉,犁地耦耕,墾草原平灘而為田畝,於不能渡過的河上建造橋樑。”經濟發展初具規模。《藏族通史·吉祥寶瓶》認為,吐蕃歷代君臣,對發展農牧業生產採取了一系列措施。松贊干布時期,定都拉薩,地域寬闊,氣候適宜,有利於農業發展。登記造冊土地面積,將各部族邦國的部分農田分配給平民耕種,調動了勞動者的積極性。赤松德贊時期用紅冊登記人口和農田面積,耕地明確劃界分配給農民,根據耕地面積繳納稅收。對外征戰,佔領了不少肥沃土地,使吐蕃的種植面積日益擴大。馴養牛羊和雜交犏牛的技能,吐蕃早期已經掌握。季節性選擇放牧草場,按牲畜種類選擇飼養地點,如草原上放牧綿羊,森林地帶放牧山羊,沼澤地放牧馬匹,一般田野放牧犏牛,巖洞中飼養豬等。還規定每戶屬民飼養馬一匹,犏牛一頭,母黃牛一頭,夏季儲備青乾草,以備冬季使用。同時,選育出適應能力強,產肉產奶量高、體質健壯的優良畜種。吐蕃的金銀製品和冶煉業也很出名,蕃唐聯姻時蕃使送給唐朝的金銀製品,令人歎為觀止。大論東贊域松赴唐請婚時,帶去一件高七尺,腹中可盛三十斤酒的純金鵝狀酒壺。金城公主請婚使團所帶禮物,“金銀器玩數百事,皆形制奇異。”可見吐蕃冶煉技術達到了一定高度。軍事裝備的開發也體現了這點:其鎧甲精良,衣之周身,竅兩目,勁弓利刃不能其傷。吐蕃在經濟上取得的成果,是軍隊後勤保障的重要來源。

吐蕃建國初期就把徵集軍需物資作為重要工作,由大論噶爾·東贊域松親自組織實施。《大事記年》載:“及至牛年,贊布駐於碾噶爾,大論東贊於“祐”定牛腿稅,達延莽布支徵收農田貢賦。與諾桑支論仁大夏行農作物大宗交易。以布·金贊瑪窮任象雄部之岸本。及至虎年,贊布駐於美爾蓋,大論東贊於蒙布賽拉宗集會。區分桂與庸,為大料集,是為一年。及至龍年,贊布駐於美爾蓋,大論東贊於仄木之瑪爾地方,徵收牛腿稅。”

首席大論連續幾年主持大料集,表明非常重視稅收與物資的徵集。公元673年至公元743年的七十年間,吐蕃在孫波茹、羊同、吐谷渾以及四茹等地召集“大料集”十多次。主持“大料集”的官員有噶爾·贊聶多布、欽陵贊婆、赤巴扎、大論乞力徐、論達吉日則布、論莽布支、大論窮桑·未,東則布 、郎·邁色等。召集“大料集”的官員,從東贊域鬆開始,一般都是大論一級高官,可見軍馬糧草徵集籌備的重要性。本地生產所得是蕃軍最基本的給養方式,每次大規模軍事行動之前,都要進行籌集軍馬糧草的“大料集”,而且伴隨吐蕃王朝始終。

二、戰場繳獲。以戰養戰的方式,古今內外的軍隊都不例外,是補給軍需的有效方法。蕃軍同樣採取這一手段打擊削弱敵方,補給和刺激自己軍隊提高戰力,這是蕃軍後勤保障的一個補充,而絕非後勤補給的唯一途徑。有的文章說:吐蕃“軍隊給養制度保留著部落制的特徵,出兵不帶軍糧,依靠擄獲的東西度用。”還說:“吐蕃統治者制定對被征服地燒殺劫掠,以戰養戰的軍事戰略。”這些觀點歸納起來是一致的,即吐蕃軍隊的後勤補給只能靠打仗和燒殺搶掠來維持。其依據可能是《新唐書》關於蕃軍“而師無饋糧,以滷獲為資”和《冊府元龜》“出疆之費,亦無定給,而臨陣所得,便為己有”的記載。對此,本文認為文獻記載或作者理解有誤,或許不瞭解青藏高原廣袤地區的氣候與地理條件,更沒有體驗過大兵團全靠畜力行軍的耗時費力程度,因而,輕易得出缺乏思考的結論。道理很簡單,無論吐蕃是部落制或是什麼制,僅僅“依靠擄獲的東西度用”,假如吐蕃軍隊沒有仗可打或者打仗不能取勝的狀態下,又透過什麼手段維持生計?人類一晝夜二十四個小時離不開吃喝拉撒睡。蕃軍打仗總是伴隨著兵員集結、行軍以及野外宿營,行軍和紮營有時要經過渺無人煙的荒灘草地,其時間跨度一般都是以數月甚至年為單位計算的。戰鬥前期的兵力集中和行軍,戰鬥開始到結束,自始至終都要消耗大量糧秣物資,而並非戰鬥結束之後,再根據擄獲的東西考慮吃飯。也就是說,蕃軍戰役和行軍的時間比較,行軍時間肯定多於交戰時間,軍隊還沒有介入戰事之前,同樣要解決好吃喝拉撒睡的問題。而“師無饋糧”,就會死亡。這是很簡單的道理。不但人員如此,乘騎和馱畜也要飲水吃草料,野外行軍有時要經過缺乏水草的遼闊荒地,假如不帶必要的飼料,牲畜也會餓死。前述蕃軍開往象雄,拉薩至今阿里地區有1400多千米路,先後經過了約三年,假如交戰和返回除去兩年,剩下的一年應該是出征行軍時間,行軍沿途基本上處於空曠大荒原,蕃軍假如不帶軍糧,牲畜如果不帶草料,人畜都面臨死亡。松贊干布親自率領二十萬軍旅從拉薩到達松州,行軍時間約六個月,行軍距離約為2600千米:蕃軍還直搗遙遠的中印度,到達過中亞阿拉伯地區和突厥天山南北。所有這些,行軍時間少則兩個月,多則一年半載。除了到達松州地區之前,與吐谷渾、党項等征戰外,其餘遠征途中並沒有發生什麼戰事,他們仍然保持著一如既往的戰鬥力,表明蕃軍的後勤供給是充足的。所以,只靠搶奪解決人畜糧秣的觀點,是很幼稚的觀點,也是不負責任的結論。

戰場繳獲物資的分配,也並非“臨陣所得,便為己有”那麼簡單和放任自流。從繳獲、上交、管理和分配都規定了嚴格細緻的律例。《一份新發現的敦煌古藏文吐蕃兵律殘卷解讀》簡稱《兵律殘卷》對於“囊霞”做了解讀,“囊霞”可理解為戰時徵收、收繳、管理和分配軍需物質和戰利品的機構,類似現代軍隊後勤機構。“囊物”為財產、物質之意。涉及“囊霞”的律例共有17條。諸如徵收、偷盜懲罰、調換懲罰、“囊物”的補充、損毀懲罰、上繳延遲懲罰、囊物分配標準等,律例中對相關條文規定詳細而具體,不妨列舉如下:

108條:決定修築城堡,設定“囊霞”……

111條:但未能如期完工,“囊霞”長官受斥責。

121條:在臨敵威脅方向設一處營房,“囊霞巴”長官可下達由此地以內可徵收“囊物”之命令,而後自下達命令之時起開始徵收“囊物”。

123條:自設定營站以來,若有“囊霞巴”人因懶惰未徵收“囊物”之事,若是尚論之過失,罰其一飛馬(快馬),平民犯事,則罰城堡中監禁一年。

140條:徵收“囊物”律例。徵收“囊物”,能收進來的就要徵收進來的一切財物,如馬匹、駱駝、騾子、家兔、犏牛等。又,馴服之野牛、綿羊、山羊、乾貨、金。

212:“囊物”之分配律例。“囊物”分配之標準:向敵區派遣野戰兵、繳獲有“囊物”,或攻陷敵城堡有“囊物”,如此繳獲囊物中若作戰勇猛,幾遍未達勇士標識以下者,其賞賜按錢兩計數領取,由將軍按律例算計後給予。或還有囊之餘物,則由王室宮殿收納。

不在此一一列舉。結合下文“調撥和運輸方式”還將引用部分內容。

第二節 調撥和運輸方式

軍資裝備的調撥。蕃軍對軍資的徵收、登記、調撥和管理負責人都有明確的規定。《西藏古近代軍事研究》和《西藏通史》都引用“P.T.1185軍需調撥文書”作為吐蕃軍資調撥的依據。並認為蕃軍在後勤管理方面有著十分成熟的制度,其中很多辦法是現代軍隊後勤保障中仍然在使用。結合《一份新發現的敦煌古藏文字吐蕃兵律殘卷》條文,蕃軍後勤物資調撥的原則如下:

(一)後勤物資的調撥,一律由“囊霞”統一負責發放,未經尚論、將軍批准,任何人無權使用軍需物資;

(二)戰時繳獲物資分配的區別,取決於被分配者的等級。茹本、沃本、中茹本、小茹本、千戶長、平民等各級各異而所獲賞賜不同;

(三)繳獲物資分配的均衡,如蕃軍中也有異族軍隊,有時戰場和戰鬥任務不同,各自繳獲的物資也有數質量差別,這種情況下,一般不納入總體分配之中,可交由各自處理。假如雙方戰利品數量(牛羊)懸殊,可考慮相互適量調劑;

(四)軍需物資的使用和短缺情況要及時寫清上報,真正短缺的,要在限定的時間內補齊;

(五)對陣亡者名單,採取保密措施,給家人撥給一定數量的費用,由安撫使負責寄出。

二、後勤物資運輸方式。蕃軍的作戰範圍廣袤,行軍路線漫長艱險,道路坎坷不平,後勤輜重的運送顯得尤為重要。依據史料和各個戰役分析,大致有:

(一)驅趕著牛羊群,舉家隨大兵團移動。唐史裡時常出現繳獲吐蕃若干馬牛羊的記載。大非川戰役已經列舉《舊唐書·吐蕃傳》“仁貴遂率先行,至河口遇賊,擊破之,斬獲略盡,收其牛羊萬餘頭”的引文,有的理解為唐軍掠奪吐蕃牧人平民,此觀點失之偏頗,因為這是一個無法避免的因素。古代雙方處於緊張而又敵對的戰爭期間,很難劃清軍隊和平民的界限,戰鬥人員和非戰鬥人員的職能瞬間就可以轉換,雙方在廣袤的草原地區交戰,也無所謂前方與後方,即便掠奪了所謂牧人的牛羊,也屬很正常的情況,它很多情況下屬於軍隊的後勤補給物資。新舊唐書載,在開元二年,坌達延率領十萬大軍侵犯臨洮,進攻蘭、渭兩地,搶奪了大量監馬。楊矩對此感到驚恐,最終自殺身亡。朝廷下詔任命薛訥為隴右防禦使,與王晙等合力反擊。皇帝憤怒地下令親自率軍討伐。就在此時,王晙等人在武階展開戰鬥,斬殺了一萬七千敵人,俘獲馬羊二十萬。在開元十五年的正月,君率領軍隊在青海之西打敗了吐蕃軍隊,繳獲了他們的軍用物資、羊馬並勝利歸來。在此之前,吐蕃大將悉諾邏帶領軍隊進攻大斗谷,隨後又轉移到甘州,放火燒燬市區。君畏懼其鋒芒,不敢出城迎戰。碰巧那天下大雪,賊寇凍死許多,於是他們從積石軍西路返回。君事先派人潛入敵人領地,在返回的途中燒燬了草叢。當悉諾邏的軍隊回到大非川時,將士們放下武器去放牧馬匹,但野草已被燒得精光,導致馬匹死亡過半。次年的秋天,吐蕃大將悉末朗再次率軍攻打瓜州,守珪出兵擊退他們。隴右節度使、鄯州都督張忠亮帶領軍隊到達青海西南的渴波谷,與吐蕃軍隊展開交戰,並大獲全勝。不久後,積石、莫門兩地的軍隊也到達此處,與張忠亮合力追擊敵人,攻破了大莫門城,擒獲了一千多人,繳獲了一千匹馬、五百頭犛牛以及大量的武器、衣物和食品。最後他們又燒燬了駱駝橋並撤回。

以上記載唐軍繳獲吐蕃地牛羊的資料,雖然不見得那麼準確,但可以肯定的是成群成批地繳獲了吐蕃牛羊。這裡可以看出兩種情況:一是隨軍而行的牛羊群是蕃軍後勤補給的重要方式;二是唐軍同樣扮演燒殺搶掠和戰場擄獲的角色。

(二)牲畜馱載生活用具和食品。時至今日,雖然交通工具發達,青藏高原的地理特徵和氣候無多大變化,有些地方車輛難以到達,仍然需要牛馬馱載貨物。吐蕃時期的運載工具多數是牛、駱駝和馬。日常食用的部分酥油糌粑、風乾肉、木碗等,應該是單兵乘騎馱載,在緊急情況下,隨時可以下馬就餐。正常情況下,牛、駱駝馱載營帳、行李捲和大量食物,跟隨大兵團移動,適時履行後勤保障職能。

可以看出,蕃軍的後勤保障,從徵集、戰場繳獲、管理以及分配方式,都有一套嚴格的律例和辦法,與《新唐書》和《資治通鑑》所記不大吻合。其原因,可能與戰場上蕃軍行軍急速,張弛自如有關,認為蕃軍都是輕騎,不帶輜重。大非川戰役時,薛仁貴就感到輜重會拖累行軍作戰,因而做出了主力與輜重分離的錯誤決定,導致輜重守護兵力孤立無援,給蕃軍提供了奪取輜重的有利時機。蕃唐後勤運輸不同的地方是,蕃軍的輜重大部分是自行運動的活體(牛羊),當戰役發生時,輜重距離戰場較遠的區域待命,還可以悠閒地吃草飲水,凡是參戰人員能夠到達的地方,輜重就可以到達,未發現糧運不繼導致戰役失敗的情況。而唐軍的輜重大部分是馬拉車輛,有時軍隊和輜重脫離,飢寒交迫狀況時有發生,造成戰鬥力下滑。為此,世界上不存在不需要後勤的軍隊,而戰場擄獲僅僅是蕃軍補給方式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