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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章 翻供

瞿德在看守所裡適應得很好,雖然失去了人身自由,但是這裡環境幽靜、衣食無憂,只不過看守所的日子終究還是度日如年。除去定期坐冷板凳聽宣講的集體活動之外,瞿德喜歡在有限的活動時間裡翻閱各類法典,比如說刑法典——那也正是他最常翻閱的。每天他都會積極對自已進行普法,也因此學習到了很多法律知識,比如說:刑事罪名的不同,起刑點便會大相徑庭。

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故意殺人和故意傷害,雖然只有二字之差,但是起刑點卻完全不同了。按照律師的說法,目前他被認定為故意傷害,如果後續又取得肖薇的諒解,他幾乎就可以馬上飛奔回家了。在看守所裡,缺少了很多東西,然而最不缺的便是時間。在這裡,他變得愈發思念小妹,他發誓等放出去後第一時間要和她溫存一番,不,必須大戰三百回合。

但是律師也同時提醒他,一旦萬一被認定為故意殺人,他便有可能面臨著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於是乎他每天都去認真地翻閱著法條,反覆斟酌著律師的話。他的辯護律師沒有騙他,果然和刑法法條上說的一樣。他必須爭取定罪為故意傷害,絕對不能被認定為故意殺人,肖薇這個死女人,就等著他放出去以後好好收拾她!

不久之後,他又迎來了律師會見的日子。那一日,律師委婉地告訴他取保候審沒有獲得批覆,公安局已經把案子提交到檢察院了。估摸著按照流程檢察院的人很快就會來提審,讓他要做好心理準備,保持情緒穩定,對答如流。

“胡律師,我最近一直在翻閱刑法法條,我擔心他們會以故意殺人罪來定我的罪。你知道罪名不同,起刑點也大不相同。”瞿德略有深意地看著對面的辯護律師,壓低了聲音說道:“我很想出去,不想繼續呆在這裡!你得幫我,我打算翻供。”

“什麼?!”胡言不禁驚撥出聲,這還是他第一次遇到委託人主動提出翻供的。

胡言知道,這個案子已經到了審查起訴階段了,看來瞿德已經跟偵查人員接觸了很長一段時間,必定是對偵查人員所掌握的證據材料有了一定程度的瞭解,對整個案件的情況也有了大概的把握。現在看來他還具備了挺強的反偵查能力,所以他仍然心存僥倖,希望能夠透過翻供躲過法律的制裁。

“您打算怎麼翻供?”從目前現有的證據來看,翻供不是上策。證據已經非常充分,說是鐵證也不為過,按理說瞿德是很難透過翻供來減輕刑罰的。

“我沒有想過殺人,沒有殺人的主觀意願,我只是失手不小心傷害了她。你知道的,我第一次做這樣的事情,心裡非常害怕。我當時已經六神無主了,根本不知道接下來應該怎麼辦,我整個腦子一片空白了,也不是故意不去救她的。”瞿德左思右想後覺得翻供的可行性很高,畢竟案發當時只有他和肖薇兩個當事人,其他人根本不知道當時的具體情況。

“您想要翻供也不是不行,但是檢察官和法官未必會聽取的。”作為專業律師,胡言還是很中肯地說道。

瞿德聞言後大為不悅,“胡律師,從你的專業角度來看,如果我翻供的話,會不會導致加重刑罰而對我不利?如果不會加重刑罰的話,那為什麼我不能去試一試呢!”

“您先別激動。就我國目前的現行法律而言,確實可能最壞的情況也就是維持原判。但如果是認罪認罰的話更能取得寬大處理,您還是應該慎重考慮一下。”憑心而論,胡言不希望自已的委託人去鋌而走險,特別是在面對檢察院和法院的時候,正面硬剛,做無畏的反抗就是公然對國家法律進行挑釁。一旦走向了對立面,和公檢法作對,無異於自取滅亡。

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是刑事法對構建和諧社會這一政治目標的回應,它的確立表明我國的刑事政策在新的歷史條件下的發展完善。在實操中,法院對於初犯和累犯的量刑也會有所不同,對於瞿德這個初犯而言,顯然認罪認罰進而取得寬大處理是最可行的方法。

“老子偏不!憑什麼他們說殺人就殺人,這女人特麼又沒有死!憑什麼說我殺人了!”瞿德惱怒不已,在看守所的日子讓他變得更加狂躁,他必須想辦法出去。“你是我的律師,你一定有辦法的!”

胡言看著眼前明顯有些癲狂的瞿德,從他的眼中感覺到了殺意,不由覺得他案發當時可能真的是想要殺死對方。

“您先冷靜,不要著急。請您務必相信我,我一定會為您爭取的。案子現在才剛到檢察院,我們還有充足的時間。”胡言看著如此模樣的瞿德,知道他油鹽不進,只得好言相勸道。

“時間,哪裡有個屁時間!你關進來試試!你特麼不就是想要錢嗎?錢我有。小妹不是已經給過你錢了嗎?你趕緊想辦法讓我出去,出去之後我會給你很多錢!”瞿德開始愈加狂躁起來。

“不是錢的問題,您放心,我一定會盡力的。”胡言覺得此時的瞿德有些不可理喻,這樣的人隨時可能會暴走,非常危險。通常他的委託人都會聽從他的專業建議,互相配合,進而取得最終的勝利。他還從來沒有遇到過瞿德這樣強勢而又無理取鬧的委託人。很多時候,訟訴案件本來就不是依靠吵鬧或者武力可以解決問題的。特別是身陷囹圄的人,更應該審時度勢,充分信賴自已的律師,聽從專業建議。

俗話說得好,專業的事情,必須交給專業的人去做。像瞿德這樣以為翻翻法典就領悟了法律真諦的人,簡直是荒謬。如果像他這樣翻翻法典,讀讀法條就自以為懂法了,那讓寒窗苦讀法律專業,熬夜準備司法考試的人情何以堪。

探視的時間有限,很快到了結束的時候。胡言向瞿德匆匆告別,臨走前還不忘再三囑咐瞿德不要衝動,不要輕易翻供。

瞿德忿忿不平地回到房間,一屁股坐在地上。心想這個沒用的垃圾律師,那麼長時間過去,案子卻一點起色都沒有。此刻的他,人為刀俎,我為魚肉。他沒有能力重新換律師,但也不想做無謂的等待。任人宰割從來不是他的風格,他要主動出擊,一定要翻供!

胡言離開看守所後並沒有回家,而是徑直回到了事務所。他把在看守所會見瞿德,並得知他打算翻供的事情如實告訴了事務所的主任。他知道如果瞿德一旦翻供,很有可能會適得其反,最終無法取得寬大處理。這樣的結果很有可能影響到事務所的聲譽,或許還會殃及後期的尾款。

自他和瞿德接觸以來,他對這個男人的最深刻印象便是偏執和剛愎自用。他有充分地理由相信,瞿德是個說得出做得出的人。儘管在看守所他苦口婆心地勸瞿德不要翻供,但他就如同任性的孩童一般,你越是不讓他乾的事情,他越是偏偏要去幹。試圖挑戰法律的底線,不撞南牆不回頭,不見棺材不掉淚。

主任端坐在辦公室,悠閒地喝著功夫茶,聽著胡言的工作彙報。在聽聞說要翻供的時候,主任微微蹙眉。“翻供的話,後面要想疏通關係都不可能了。小胡,你和他講過利害關係吧?”

“講過的主任,翻供的話可能就爭取不到寬大處理了。但是他不聽勸,我覺得他還是會一意孤行。”胡言直接說出了自已的猜想。

“實操中是有個別犯罪嫌疑人試圖用翻供來鑽法律漏洞,企圖逃脫法律制裁。”主任啜了一口茶,悠悠地說道:“我國刑法自制定實施以來,一直在補充和修訂。能鑽的漏洞早都已經被堵上了,我在這個圈子混了幾十年,就還沒聽說過哪個犯罪嫌疑人是靠翻供脫罪的。”

“是啊,如果每個人都來翻供,那還要法律幹什麼,大家耍耍嘴皮子,玩玩過家家好了。主任,這個案子檢察院應該很快就要提起公訴的。到庭審的時候,他如果還是執迷不悟、繼續翻供,您看我們怎麼替他辯護比較合適?”薑還是老的辣,胡言還是得請教主任這位大神。

“如果他庭審的時候還是翻供,你辯護的時候就替他認罪。你就說他願意認罪認罰的,只是情緒不穩定,語無倫次而已。”主任繼續說道,“他認罪態度不好,你幫他圓回來就是了。”

“他這個人很偏執,恐怕會一意孤行。他本人如果認罪態度不好,我們作為辯護律師也很難圓回來的。”胡言苦笑不堪。

“一切皆有因果報應,你大可不必糾結。做好自已的份內之事,凡事莫強求。”主任一語道破了天機。

沒錯兒,他只需做好一個辯護律師的份內事,量力而行即可。“主任所言極是,受教了。”

檢察院的洪顏和主任在看守所的審訊室內見到了犯罪嫌疑人——瞿德。

瞿德看著坐在對面的兩位檢察官,沒有一絲畏懼。相比起公安,檢察官看起來氣場更加弱一些。

在主任看來,這個犯罪嫌疑人格外冷靜,甚至有些冷酷無情的感覺。一般人在這種情況下難免會侷促不安。但是他卻表現得非常鎮定,一副運籌帷幄的樣子。

簡短的例行介紹後,兩位檢察官開始了正式審訊。

瞿德思路清晰地回答了洪顏提出的每一個問題,甚至巧妙地運用話術,完美避開了殺人的主觀動機。他避重就輕地作答,把一切罪責都歸咎於妻子身上。案發當時的他是迫於妻子長期以往的家庭冷暴力,他不堪其辱,再加上案發時的妻子百般無理取鬧而一時衝動做出了傷害妻子的事情。他不是有意而為之的,他也是無辜的,並不是故意要對妻子造成傷害。在案發後,他一直進行自我懺悔,在警察抓捕他的時候也沒有做出任何反抗。他一直是遵紀守法的良好公民,沒有任何前科。他希望能早日迴歸社會,可以對妻子進行彌補。

洪顏和主任對視了一眼,這個犯罪嫌疑人不簡單,從善如流,冷酷而無情。把故意殺人說成了情深不悔,樹立了一個對妻子情深意切,對家庭高度負責的高大形象。

由此不難想象,當時的他有多麼瘋狂,才可以殘忍地對結髮妻子痛下殺手。面對妻子淒厲的慘叫和求救,他依然能毫不猶豫地連砍數刀。看到妻子奄奄一息地倒在血泊之中,他仍然無動於衷,不予任何施救。

還有在妻子提出要見兒子最後一面的時候,他冷酷無情地拒絕,絲毫不念多年的夫妻之情。這得有多麼冷血,才能做出這樣的事情。

而現在,審訊中的他卻判若兩人。他可以完全無視當時自已的所作所為,轉而樹立起一個優質好男人的形象。這確實有些讓人意外,卻也在意料之內。

“今天的審訊結束了,請你確認筆錄內容並簽字。”洪顏把筆錄單遞給瞿德,讓他簽字確認。

瞿德認真翻閱著手中的筆錄,簽字確認後交還過去。

“希望你能認罪認罰,這是認罪認罰具結書,還請你簽字確認。”洪顏繼續說道,並把具結書遞給瞿德。。

“如果我認罪認罰會判很多年嗎?”瞿德眯著眼睛,略有算計。

“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洪顏停頓了一下,“考慮到你在公安機關抓捕時沒有逃逸及反抗,可以認定為自首情節。在到案後也能基本如實地供述作案經過,可以依法從輕,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認罪認罰從寬是2018年修改後刑事訴訟法規定的一項重要制度,是全面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的重要舉措。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涉及偵查、批捕、起訴、審判等各個訴訟環節,涉及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司法行政機關等多個部門。要遵循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堅持罪責刑相適應原則、堅持證據裁判原則和堅持公檢法三機關配合制約原則。

“我不認罪認罰。”瞿德知道就算他沒有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也完全不會影響後續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適用。他早就做好了準備,放手一搏,才有可能獲得一線生機。靠誰都不如靠自已!

“好的,如果你確定了不認罪認罰,人民檢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之時,會在起訴書中寫明你的認罪認罰情況。”洪顏對於他這種不認罪認罰的態度有些詫異,但這是他的權利。

“沒問題,那你就去寫吧。”瞿德一臉不屑,他知道這是他們慣用的伎倆。

結束了審訊,洪顏和主任整理好檔案一起離開了看守所。看守所外吹來一陣和煦的微風,帶著青草和泥土的氣息。她和主任見過不少犯罪嫌疑人,但很少有不認罪認罰的硬骨頭。

回到檢察院後的洪顏開始著手起草起訴書,上面寫明瞭瞿德不認罪認罰。按照主任的預測,這個硬骨頭將來在法院庭審時也必然會使用這個套路,那麼就將一切都交由法院來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