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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他就像個逃兵

命運好像總是很喜歡開玩笑,溫暖怎麼也沒想到,會在回國後遇到不告而別的前男友。

上次和溫顏一起回家後,她並沒有住在父母家,反正溫顏現在都住在阮予那裡,她乾脆搬去和安檸當了室友,剛好還和自己工作的律所距離挺近。

只是安檸這幾天都在忙著籌備年後的工作——這是她這麼幾年來第一次出演戲份這麼重的角色,無比上心。因為時間緊任務重,年前就必須結束選角和定妝照的拍攝,安檸幾乎天天都是早出晚歸,雖然累,但比起以前,至少有了奔頭。

幸運的是,許謹言代表新途和劇組對接工作,倒是讓她少了些緊張。雖然聽他提過一嘴並不怎麼喜歡現在的工作的事,可認真工作起來的許謹言,還是一絲不苟,和平常的他完全不同。

安檸默默在心裡給他又記上一分——這個圈子的事情果然還是最忌諱道聽途說,接觸不多,但足以看出許經理是個認真負責的人。

至少作為老闆還是很關心自己的員工的。只要時間太晚,許謹言都會給大家叫車,還要在群裡報個平安。

拋卻上級的關係,安檸覺得,許謹言也許是個不錯的朋友。

這天,因為工作太晚,許謹言剛好有空送安檸回家。

下樓丟垃圾的溫暖,做夢也沒想到會看到那張臉。

“Jaheim?”身體比腦子先做出反應,在反應過來之前,溫暖已經叫出了那個無比熟悉的名字。

到底是什麼定律,為什麼偶遇前任永遠都在這種時候:一身隨意的睡衣,披散著頭髮,卸完妝的臉暴露出長期加班的疲憊,嘴裡還叼著一支棒棒糖。怎麼看,都不像過得很好的樣子。

許謹言和安檸說再見的手勢還沒放下,就僵在原地。

世界真小。

不過也真好。

他以為這輩子都不會再見到那個叫Winnie的女孩了。

他和她的相遇,在陽光明媚的8月——一如她的名字那樣溫暖的天氣。

里昂美術館,人頭攢動。

有些燥熱的空氣裡,身著明黃色旗袍的少女在莫奈的畫前久久駐足。

“The Thames at Charing-Cross,你喜歡莫奈?”許謹言幾乎是抱著打賭的心態問。

“很美不是嗎?跳出實際形體的束縛,用光影變化巧妙地凸顯那一瞬間眼前的東西……”溫暖總算從畫作前移開視線,親切的東方面孔,面前的男人身材挺拔,在人潮湧動的展室,好像有那麼一瞬間,其他人都成了背景板,只剩她和他的聲音。

他們約好不問對方中文名,保留略帶神秘的浪漫。等哪天一起回國,再剝開最後一層好奇。

可惜,他食言了。

偏巧那天是她的生日,他為她精心準備的禮物,還沒來得及送出,就隨著他的不告而別沉寂在不知某處。

第一次失戀,那是自溫顏出車禍以來溫暖人生中最灰暗的一段時光。她甚至想,他是不是像往常一樣,跟自己開了個大大的玩笑,等她一生氣,他就會笑著跳出來,安慰自己。

可是,沒有如果。

他再也沒有出現。

直到今晚。

“你們聊,我先回去了。”安檸察覺到兩人間焦灼的僵持,知趣地退場。

還以為溫暖要很久才會回來,沒想到僅僅卸個妝的時間,她就已經回來了。

“剛才,那個……許謹言……”她想問,卻一時不知從何問起。

“他是我前男友。”溫暖回答得乾脆。

???!!!

六個字像平地驚雷,震得安檸定在原地。

“不對啊,那顏顏怎麼從沒提過。”

“我沒告訴她。”溫暖太累了,不想過多解釋,進了房間。

獨留安檸一個人凌亂。

“有空沒,出來喝一杯?”

“他在洗澡……”沒想到傳來的是溫顏的聲音,“怎麼了,發生什麼事了嗎?”

溫顏聽出了許謹言語氣裡的異常,猶豫著要不要開個擴音給阮予。

“沒什麼,我等會再打吧。”結束通話電話,許謹言像洩了氣的皮球,整個人陷在皮質沙發裡,少有的頹喪。

“剛才許謹言給你打電話了,讓你……陪他喝兩杯?”溫顏有些不確定是不是這個意思,把手機遞給剛洗完澡的阮予。

他了解許謹言,若不是有什麼極其煩心的事,是不會一個人喝悶酒的。

“那我出去一趟,”阮予披上外套,轉身攔住了跟在他身後的溫顏,“你早點休息,不用等我。”

“哦。”溫顏也想跟過去看看,可畢竟是他們倆的事,她選擇聽他的。

“記得鎖好門,我帶了鑰匙,大半夜的不要隨便給別人開門。”他撫了撫她剛吹乾的長髮,不厭其煩地交代。

“阮教授我知道啦,你怎麼跟養小孩兒似的這麼嘮叨,快去吧。”

看到門關得嚴嚴實實,阮予才滿意地轉身離去。

“怎麼了,又被許叔罵了?”他循著定位一路找過來,就發現許謹言面前的小桌上已經是橫七豎八歪倒著的酒瓶。

“怎麼喝這麼多?”

“我遇到她了。”許謹言酒量還算不錯,喝了這麼多,還能剩幾分清醒。

“但是她看我的眼神,一點也不像從前了……”一小時前她冷漠的表情還歷歷在目,她用毫無起伏的語氣告訴他,她這幾年從來沒有想過他,讓他也別再沉溺過去了。

決絕而灑脫,要是他也能做到就好了。

無需多解釋,阮予自然知道“她”指的是誰——那個叫Winnie的中國女孩,那個從沒走出過許謹言心裡的女孩。

這幾年,他雖然不說,可阮予都知道,他從沒放下。

他自知做不到感同身受,就像許謹言也無法代替他承載那份尋找溫顏的執念一樣,他能做的,只是陪伴。

他陪他喝下一杯又一杯,苦澀的液體劃過喉嚨,留下輕微灼燒般的痛感——他從來不喜歡喝酒的。

其實許謹言也是。

因為阮予的爺爺熱衷養生,許謹言以前又經常跑到老宅去串門,所以很多習性都是從爺爺那裡學來的。他最喜歡喝的其實是茶,尤其是用門前那口井水煮的烏龍。

只是他的長大伴隨著和父親頻繁的矛盾,也許是為了氣他,也許是為了麻痺自己,他才逐漸學會了用酒精發洩,酒量也日漸大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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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予永遠不會忘記,許謹言被父親從法國要挾回來的那晚,直接把自己喝進了醫院——他連告別都沒能跟溫暖說,就這麼倉促地離開。

像個逃兵,只會借酒澆愁的逃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