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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2章 籃球界的新麥加

如果時間是一條奔流不息的大河,那麼在2011年的深秋,這條河在北卡羅來納州拐了一個最不可思議的彎。

它的流向,不再是達勒姆(Durham),也不是教堂山(ChapelHill),而是夏洛特。

這座曾經在籃球版圖上無足輕重,甚至有些尷尬的城市,一夜之間,成為了整個北美籃球世界的耶路撒冷。

不,用一個更貼切的詞來形容——麥加。

一個所有籃球信徒,都必須前來朝聖的地方。

這一切的改變,都源於那支名為夏洛特山貓的球隊。

或者說,源於那十一個男人,和一個站在他們身後的教練。

當陸遠帶著他的十一位杜克門徒,以一種近乎神蹟的方式在NBA重聚時,整個北卡羅來納州都陷入了一種奇特的精神分裂。

眾所周知,北卡是籃球的聖地。而這片聖地,長久以來被兩種顏色所統治——杜克大學的寶藍,與北卡羅來納大學教堂山分校(UNC)的天藍。

這兩種藍色,是信仰,是血脈,是刻在骨子裡的仇恨與驕傲。

一個北卡州的孩子,從他拿起籃球的那一刻起,就必須做出選擇。

你要麼是藍魔(BlueDevils),要麼是焦油踵(TarHeels),絕沒有中間地帶。

這種長達數十年的夙怨,早已超越了體育的範疇,滲透到了生活的方方面面。

你甚至可以因為對方支援的球隊顏色,而拒絕一樁看似完美的生意。

然而,山貓隊的出現,打破了這種平衡。

對於杜克的死忠們來說,這簡直是上帝降下的福音。

他們不需要再忍受NBA裡那些與自己毫無關聯的球隊,不需要再將情感寄託在某個畢業於杜克的球星身上。

現在,他們有了一整支球隊!一支由他們最引以為傲的、創造了不敗神話的“杜克王朝”原班人馬組成的球隊!

這支山貓隊,就是杜克大學在NBA的延伸,是他們的精神圖騰,是活生生的歷史豐碑。

而對於那些曾經憎恨杜克入骨的UNC球迷來說,事情就變得複雜且痛苦起來。

他們恨杜克,恨陸遠,恨老K,恨每一個穿著藍色魔鬼球衣的人。

可他們同樣是北卡羅來納州的居民,夏洛特山貓,名義上是屬於他們所有人的球隊。

更要命的是,這支球隊打出的籃球,實在是太……太好看了。

那是一種返璞歸真,將團隊籃球演繹到極致的藝術。

每一次傳球,每一次跑位,都充滿了智慧與默契,彷彿十一個人共享著同一個大腦。

在如今這個強調個人英雄主義的聯盟裡,山貓隊的出現,就像一股清流,洗滌著每一個真正熱愛籃球這項運動的人的眼睛。

於是,一個奇特的現象出現了。

每當山貓隊有主場比賽時,整個北卡州,除了教堂山那片最頑固的天藍區域,幾乎所有地方都會上演一場浩浩蕩蕩的“人口遷徙”。

人們從羅利出發,從格林斯伯勒出發,從溫斯頓-塞勒姆出發,甚至從最東邊的海岸小鎮威爾明頓出發。他們的目的地只有一個——夏洛特,時代華納中心球館。

他們中有白髮蒼蒼的老人,身上穿著褪了色的、印著“DUKE99”字樣的冠軍T恤,那是他們珍藏了十幾年的青春。

他們有西裝革履的中年人,在週五的下午提前翹班,只為能趕在交通高峰前抵達球館。他們有成群結隊的大學生,臉上塗著藍白相間的油彩,在車裡放著震耳欲聾的搖滾樂,一路高歌猛進。

他們只有一個共同的身份——朝聖者。

今天,是山貓隊本賽季的第八場比賽,主場迎戰丹佛掘金。

而這場朝聖,也達到了一個前所未有的高潮。

清晨六點,達勒姆。

戴維斯·米勒教授從床上醒來。他沒有像往常一樣去準備他那堂“美國後現代主義文學”的課程,而是徑直走進了衣帽間。

在滿是斜紋軟呢外套和牛津襯衫的衣櫃深處,他小心翼翼地取出了一個被防塵袋套好的盒子。

開啟盒子,裡面是一件嶄新的、帶著吊牌的夏洛特山貓隊3號球衣。

背後印著的名字是:IVERSON。

米勒教授今年已經六十二歲了。

作為杜克大學的終身教授,他見證了杜克籃球的起起落落。

但他記憶中最深刻的,無疑是1995年到1999年那段輝煌的歲月。

那時候,他還是個中年講師。

每個比賽日,他都會和學生們擠在卡梅隆室內體育館那狹窄的木質長凳上,聲嘶力竭地為那群年輕人吶喊。

他記得艾弗森如鬼魅般的變向,記得麥迪飄逸如詩的幹拔,記得漢密爾頓不知疲倦的奔跑,記得華萊士每一次撼動籃筐的怒吼。

他以為,那段記憶,會隨著時間的流逝,永遠封存在錄影帶和舊報紙裡。

直到兩個月前,陸遠,那個創造了奇蹟的中國教練,帶著那十一個他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名字,回來了。

米勒教授感覺自己彷彿被閃電擊中。他第一時間衝進學校的紀念品商店,卻發現所有與“杜克王朝”相關的周邊產品早已被搶購一空。

他不得不驅車兩個小時前往夏洛特,在官方商店排了整整四個小時的隊,才買到了這件艾弗森的球衣。

他不是艾弗森的球迷,他是他們每一個人的球迷。

選擇3號,只是因為這是他排到隊時,唯一剩下的號碼了。

他將球衣平整地鋪在床上,又從抽屜裡拿出了一條同樣嶄新的山貓隊主題圍巾。

然後,他對著鏡子,笨拙地將圍巾系在脖子上,又穿上了那件略顯寬大的球衣。

鏡子裡的自己,看起來有些滑稽。

一個滿頭銀髮、戴著金絲邊眼鏡的老教授,穿著一身嘻哈風格的籃球裝備。

但他毫不在意。他看著鏡中的自己,露出了一個孩子般興奮的笑容。

今天,他不是戴維斯·米勒教授。

他只是一個要去見自己偶像的,普通球迷。

下午三點,夏洛特市區,“藍魔之角”酒吧。

“嘿!馬克!這邊!”

凱文·約翰遜,一個夏洛特本地的社群大學學生,正站在“藍魔之角”酒吧的門口,興奮地衝著街對面一個穿著天藍色連帽衫的年輕人招手。

那個叫馬克的年輕人,一臉不情願地穿過馬路,走到了凱文身邊。

“凱文,我必須再說一遍,我討厭這個地方。”馬克指了指酒吧門口那個巨大的、用霓虹燈管做成的藍魔鬼頭像,“這簡直是對我信仰的侮辱。”

馬克是一個鐵桿的UNC球迷。他的家族三代人都畢業於教堂山,天藍色是他們家族的徽章。今天他之所以會出現在這裡,完全是被他最好的朋友凱文硬拖來的。

“得了吧,馬克!”凱文摟住他的脖子,強行將他拖進酒吧,“今天我們不談信仰,只談籃球!再說了,你難道不好奇嗎?不好奇這支傳說中的‘老年皮划艇’,到底是怎麼打爆熱火三巨頭的?”

酒吧裡早已人聲鼎沸。

“藍魔之角”是夏洛特最著名的杜克主題酒吧。

牆上掛滿了杜克大學的冠軍旗幟、老照片和退役球衣。

而最近,這裡又增添了許多山貓隊的元素。艾弗森、麥迪等十一位球員在杜克時期的巨幅海報,和他們如今身穿山貓球衣的照片並排掛在一起,形成了一種奇妙的時空交錯感。

吧檯後的老闆,是一個名叫“大衛”的胖子。他正忙得滿頭大汗,一邊給客人倒著啤酒,一邊高聲和熟客們聊著天。

“大衛!兩杯扎啤!”凱文熟門熟路地喊道。

“小子,你來晚了!”大衛頭也不抬地回答,“最好的位置早就被那幫從達勒姆來的老傢伙們佔了。”

凱文順著大衛的目光看去,只見酒吧中央最好的卡座裡,坐著七八個頭髮花白的老人。他們個個精神矍鑠,穿著統一的復古杜克夾克,正圍著一臺膝上型電腦,激動地討論著什麼。

“他們從早上十點就來了,”大衛壓低聲音說,“據說其中還有一個是杜克的教授。他們帶來了一份列印出來的、厚達五十頁的報告,標題是《論陸遠教練的區域聯防體系在應對丹佛掘金快攻時的應用與博弈》……老天,這幫老學究,看球比寫論文還認真。”

凱文和馬克面面相覷,都被這陣勢給鎮住了。

“看到了嗎,馬克?”凱文一臉神往地說,“這就是底蘊!這就是我們山貓球迷的專業性!”

馬克翻了個白眼,不屑地“切”了一聲。

酒吧裡的大螢幕上,TNT電視臺的賽前節目已經開始。

查爾斯·巴克利那張著名的大臉出現在螢幕上。經歷了上一次對陣熱火的慘痛“打臉”之後,他今天的態度收斂了許多,但骨子裡的那份質疑,卻換了一種方式表現出來。

“好的,觀眾朋友們,歡迎回到TNT演播室!”巴克利清了清嗓子,“今晚,我們將見證一場非常有趣的對決。夏洛特山貓,對陣丹佛掘金。這是一場關於‘極端’的比賽。”

“山貓隊,代表著極致的智慧、經驗和慢節奏。他們像一位年邁的棋聖,每一步都精打細算,謀定而後動。而丹佛掘金,則代表著極致的速度、活力和……呃,無腦。”

巴克利的比喻引得演播室一陣鬨笑。

“我不是在開玩笑!”他嚴肅地說,“喬治·卡爾教練麾下的這支掘金隊,被稱作‘丹佛田徑隊’。他們的戰術手冊可能只有一頁紙,上面寫著三個詞:快!快!還是TMD快!”

“他們的核心後衛泰·勞森,可能是聯盟中除了德里克·羅斯之外,持球推進速度最快的球員。他們的搖擺人達尼羅·加里納利和阿隆·阿弗拉羅,都是快攻中的高手。他們的內線,肯尼思·法裡德,外號‘半獸人’,那傢伙的身體裡好像裝了一臺永動機!他能從比賽第一秒,一直衝搶到最後一秒!”

肯尼·史密斯補充道:“查爾斯說得沒錯。掘金隊的打法,是山貓隊之前從未遇到過的型別。熱火隊雖然天賦異稟,但他們依然是一支有戰術、有章法的球隊。而掘金隊,他們很多時候是不講道理的。他們的進攻,建立在不斷的衝擊和球員的即興發揮之上。這種混亂的、高強度的打法,恰恰是所有體系型球隊的噩夢。”

“所以,”巴克利總結道,“今晚的問題很簡單。當最聰明的頭腦,遇上最能跑的身體,會發生什麼?當最精密的戰術,遇上最不講理的亂戰,誰會笑到最後?我不敢再預測了,我怕我的臉會腫得像沙克一樣。但是,我必須說,如果這個聯盟裡有一支球隊能夠用跑轟沖垮山貓,那一定是丹佛掘金。”

一直沉默的奧尼爾,此時慢悠悠地開了口。

“你們都說掘金是田徑隊,”他笑著說,“可你們忘了,山貓隊裡有一個人,他曾經也是田徑場上的明星。”

“誰?”巴克利和史密斯異口同聲地問。

“阿倫·艾弗森。”奧尼爾的眼中閃著智慧的光芒,“他在高中時,是弗吉尼亞州的雙料橄欖球先生和籃球先生。他的速度,他的敏捷,是歷史級別的。你們以為陸遠教練會讓艾弗森去和泰·勞森拼陣地防守嗎?不,他會讓答案,用田徑的方式,去打敗田徑隊。”

奧尼爾的話,像一顆石子,投入了“藍魔之角”酒吧這片沸騰的湖水中,激起了層層漣漪。

“沙克說得對!”

“沒錯!用魔法打敗魔法!”

“AI會教訓那個叫勞森的小子的!”

酒吧裡的球迷們,瞬間找到了新的興奮點。

他們開始熱烈地討論起艾弗森將如何用他那無解的Crossover,來戲耍掘金隊的整條後衛線。

只有馬克,端著酒杯,撇了撇嘴,小聲對凱文說:“得了吧,艾弗森都三十六歲了。他跑得再快,能有二十三歲的泰·勞森快?”

凱文沒有理他。因為他所有的注意力,都已經被窗外的景象所吸引。

下午五點,時代華納中心球館外。

如果說下午三點的夏洛特還只是暗流湧動,那麼此刻,這座城市已經徹底沸騰了。

以時代華納中心球館為圓心,方圓五公里之內的所有主幹道,都變成了一片藍白色的海洋。

車流緩緩地蠕動著,幾乎每一輛車的車窗裡,都伸出了一兩條印著山貓隊Logo的圍巾或旗幟,在深秋的傍晚隨風飄揚。刺耳的鳴笛聲,被更大聲的、整齊劃一的口號所淹沒。

“Let'sGoBobcats!”

“Duke!Duke!Duke!”

兩種看似矛盾的口號,在此刻完美地融合在了一起。

球館前的巨大廣場上,更是人山人海。

穿著各異的球迷們,從四面八方匯聚而來,形成了一個巨大的人潮漩渦。

你能看到穿著95年杜克復古球衣的老球迷,和穿著最新款山貓城市版球衣的年輕球迷,像久別重逢的老友一樣,熱情地擊掌擁抱。

你能看到臉上塗著藍魔鬼油彩的白人壯漢,正興奮地向一個黑人小哥展示他手臂上新紋的“DUKEDYNASTY”紋身。

你還能看到一群穿著北卡天藍色T恤的年輕人,被這股藍白色的浪潮所包圍,顯得有些格格不入。他們嘴上雖然還在說著“打倒杜克”之類的硬話,但眼睛卻誠實地、好奇地打量著周圍的一切,手中的相機快門按個不停。

凱文和馬克,就是這群“異類”中的一員。

“我的天……”馬克被眼前的景象徹底驚呆了。他去過無數次教堂山的迪恩·史密斯中心,也感受過“杜克德比”時那火爆的氛圍。但眼前的這一切,還是遠遠超出了他的想象。

這不像是一場普通的NBA常規賽,更像是一場盛大的節日,或者說,一場狂熱的宗教集會。

空氣中瀰漫著烤香腸和爆米花的香甜氣味,混雜著球迷們身上散發出的荷爾蒙氣息。小販們嘶啞的叫賣聲,街頭藝人激情四溢的演奏聲,球迷們高亢的歌聲,交織成一首屬於夏洛特的城市交響曲。

“感覺怎麼樣?”凱文得意地撞了一下馬克的肩膀,“我跟你說,這還只是開胃菜。等會兒進了球館,你才會知道什麼叫真正的‘魔鬼主場’。”

他們隨著人流,艱難地向檢票口挪動。

在他們前方,一個坐著輪椅的老人,引起了他們的注意。老人看起來至少有八十歲了,身上蓋著一條杜克大學的毛毯。他的兒子,一個同樣頭髮花白的中年人,正小心翼翼地推著他。

“爸爸,慢一點,人太多了。”中年人說。

“快點,羅伯特,快點!”老人卻焦急地催促道,“我怕趕不上開場儀式!我這輩子還沒在現場聽過本·華萊士的出場鐘聲呢!”

聽到這句話,周圍的球迷們,都善意地笑了起來。人們主動為這對父子讓開了一條通道,並向他們豎起了大拇指。

馬克沉默了。

他忽然覺得,自己身上這件天藍色的連帽衫,顯得有些刺眼。他默默地拉上了拉鍊,將那抹屬於教堂山的顏色,藏進了懷裡。

晚上六點三十分,球館內部。

當凱文和馬克終於找到自己的座位時,距離比賽開始,還有一個小時。但可以容納近兩萬人的時代華納中心球館,已經坐了九成滿。

放眼望去,看臺上是一片望不到盡頭的藍與白。巨大的聲浪,在穹頂之下回蕩,震得人耳膜嗡嗡作響。

球場中央的巨型四面懸掛式大螢幕上,正在反覆播放著一段影片。

影片的主角,是陸遠和他的十一個弟子。畫面在他們十五年前身穿杜克球衣的青澀模樣,和如今身穿山貓球衣的沉穩英姿之間,不斷地切換。

當螢幕上出現艾弗森在NCAA賽場上晃倒喬丹的畫面,再切到他如今在NBA賽場上晃倒韋德的鏡頭時,全場爆發出雷鳴般的歡呼。

當螢幕上出現麥迪在杜克時期完成自拋自扣的表演,再切到他如今隔著波什完成戰斧劈扣的畫面時,全場的歡呼變成了驚歎。

這已經不僅僅是一段賽前預熱影片了。

這是一部濃縮的史詩,一部關於青春、夢想、堅持與重逢的史詩。它讓老球迷們熱淚盈眶,讓新球迷們熱血沸騰。

“太酷了……”凱文喃喃自語,他的眼睛裡閃著光。

馬克沒有說話,他只是默默地看著。他發現,自己那顆屬於“焦油踵”的心,竟然也開始,有了一絲絲的觸動。

就在這時,客隊球員,丹佛掘金隊,從球員通道里走了出來,開始進行賽前熱身。

現場的DJ,立刻用一種戲謔的語調喊道:“讓我們用‘熱烈’的掌聲,歡迎來自丹佛的……田徑隊!”

全場近兩萬名球迷,心領神會地,爆發出了一陣整齊劃一、震耳欲聾的噓聲。

那噓聲,彷彿形成了實質性的音波武器,讓剛剛踏上球場的掘金球員們,都下意識地縮了縮脖子。

掘金隊的球員們,臉上帶著一絲困惑和無奈。他們不明白,自己和這支東部球隊無冤無仇,為什麼會受到如此“高規格”的敵意。

但他們很快就調整了過來。年輕人最大的優點,就是沒心沒肺。

泰·勞森,那個頂著一頭髒辮的小個子後衛,拿起一個球,就開始了眼花繚亂的運球。然後,他像一道黑色的閃電,衝向籃筐,完成了一個輕鬆的拉桿上籃。

“半獸人”法裡德,則更加直接。他抓起球,原地起跳,就是一個石破天驚的戰斧式自拋自扣。扣完籃,他還掛在籃筐上,衝著看臺,秀了秀自己那誇張的肱二頭肌。

掘金隊的熱身,充滿了青春的活力與張揚。他們就像一群精力過剩的哈士奇,在球場上肆意地奔跑、跳躍、嬉鬧。

而幾分鐘後,當主隊山貓隊的球員們,從另一側的球員通道里走出來時,整個球館的氛圍,瞬間改變了。

噓聲,在零點一秒內,變成了山呼海嘯般的歡呼。

“MVP!MVP!MVP!”

那聲音,幾乎要掀翻球館的屋頂。

山貓隊的球員們,沒有像掘金隊那樣,一上來就進行各種勁爆的扣籃表演。

他們顯得,從容不迫。

安德烈·米勒和賈森·特里,在場邊,悠閒地,進行著傳球練習。他們的動作,標準得像教科書。

漢密爾頓和斯澤比亞克,則在中距離,進行著一絲不苟的投籃訓練。他們每一次出手,從起跳到撥球,都保持著驚人的一致性,彷彿是兩個被精確程式設計的機器人。

保羅·皮爾斯和文斯·卡特,則在三分線外,有一搭沒一搭地,比著投籃。兩個人臉上都帶著輕鬆的笑容,彷彿不是在備戰一場激烈的NBA比賽,而是在自家的後花園裡,進行一場週末的消遣。

埃爾頓·布蘭德和肖恩·馬里昂,則在低位,進行著腳步和卡位的練習,動作沉穩而紮實。

而最引人注目的,無疑是球隊的三位核心。

艾弗森,在球場的角落裡,進行著他標誌性的變向運球。他的動作,沒有了年輕時那種石破天驚的爆發力,卻多了一種韻律感和欺騙性。籃球,彷彿成了他身體的一部分,隨心所欲,人球合一。

麥迪,在另一側,進行著他的幹拔跳投。他每一次起跳都不高,但出手點卻永遠是那麼的舒展,那麼的難以防範。那睡眼惺忪的眼神,和那舉重若輕的姿態,構成了一種致命的優雅。

而本·華萊士,則和往常一樣,沒有去碰球。

他只是,走到了自己鎮守的那片三秒區。他彎下腰,用手掌,輕輕地,撫摸著地板上的油漆。然後,他站直身體,張開雙臂,閉上眼睛,彷彿在與這片屬於他的領地,進行著靈魂的交流。

一邊,是朝氣蓬勃、熱火朝天的田徑隊。

另一邊,是氣定神閒、穩如泰山的宗師團。

這兩種截然不同的畫風,在同一塊場地上,形成了最強烈的視覺衝擊。

“看到這種對比了嗎?”凱文激動地抓著馬克的胳膊,“這就是氣質!我們打的是氣質籃球!”

馬克這一次,沒有反駁。

他只是,怔怔地,看著場上那十一個“老傢伙”。

他忽然覺得,巴克利說錯了。肯尼·史密斯也說錯了。

這不是一場“智慧與身體”的對決。

這更像是一場,關於“境界”的審判。

晚上七點十五分,山貓隊更衣室。

與外界的喧囂相比,山貓隊的更衣室裡,一片寧靜。

球員們各自做著最後的準備。艾弗森在用繃帶,仔細地,纏繞著自己那傷痕累累的腳踝。麥迪在閉目養神,耳機裡放著舒緩的爵士樂。華萊士在對著鏡子,整理著他那標誌性的爆炸頭髮帶。

陸遠,站在戰術板前。

戰術板上,只寫了四個字。

“拖、耗、誘、殺。”

他等到所有人都看向他時,才緩緩開口。

“先生們,外面的氣氛很熱烈。”他的聲音,平靜而有力,“我知道,球迷們想看一場對攻大戰。他們想看阿倫去和泰·勞森比速度,想看特雷西和加里納利對飆分。”

“但我們,不能那麼打。”

“丹佛掘金,是一支靠情緒打球的球隊。他們的速度,是他們的武器,也是他們的毒藥。他們衝得越快,就越興奮。越興奮,就越容易犯錯。”

“所以,我們今晚的策略,就這四個字。”

他指了指戰術板。

“拖。把比賽節奏,拖進我們的泥潭裡。每一次進攻,都必須打滿24秒。每一次傳球,都要經過深思熟慮。我們要用最慢的節奏,去消磨他們最快的銳氣。”

“耗。消耗他們的體能,尤其是泰·勞森和法裡德。安德烈,賈森,你們上半場的任務,就是像牛皮糖一樣,貼住勞森,不斷地給他身體對抗,讓他每一次運球都變得不舒服。本,埃爾頓,你們要做的,就是用你們的身體,去和法裡德這頭野獸,進行最原始的角力。不要怕犯規,我們的內線,有足夠的儲備。”

“誘。誘導他們犯錯。當他們被我們的慢節奏搞得心煩意亂時,他們就會開始賭博式的搶斷,開始不合理的投籃。而那時候,就是我們反擊的機會。但記住,我們的反擊,不是為了快,而是為了穩。我們要用最穩妥的方式,將球放進籃筐,然後迅速退防,繼續落入陣地,繼續拖,繼續耗。”

“最後,”陸遠的眼神,變得銳利起來,“殺。”

“當他們被我們折磨得筋疲力盡、心神俱疲的時候,當他們的情緒從興奮變成沮خول,當他們開始懷疑自己的打法時……我會給你們訊號。”

“到那時,阿倫,特雷西,保羅,文斯……你們所有擁有終結比賽能力的人,就可以亮出你們的獠牙,用你們最擅長的方式,去殺死比賽。”

“都聽明白了嗎?”

“明白了!”更衣室裡,響起了十一人整齊劃一的,低沉而堅定的回答。

那聲音裡,沒有狂熱,沒有激情。

只有,絕對的冷靜,和必勝的信念。

晚上七點二十五分,終極盛況。

全場的燈光,在瞬間,全部熄滅。

整個球館,陷入了一片黑暗。

只有數萬個手機螢幕,像天上的星星一樣,亮了起來。

突然,一束追光燈,打在了客隊球員通道的入口。

DJ用一種誇張的、拖長的語調喊道:“現在,讓我們歡迎……來自丹佛的……掘金隊!”

回應他的,是比之前熱身時,還要猛烈十倍的噓聲。那噓聲,彷彿要將這支客隊,就地掩埋。

掘金隊的球員們,在漫天的噓聲中,低著頭,迅速跑進了球場。

然後,燈光,轉向了主隊通道。

現場的音樂,在瞬間,從壓抑的重金屬,變成了一首激昂的、充滿了史詩感的交響樂。

“女士們!先生們!”DJ的聲音,因為激動,而微微顫抖,“現在,讓我們用你們最熱烈的歡呼,迎接你們的英雄!你們的傳奇!你們的……夏洛特……山貓隊!”

第一個從球員通道里跑出來的,是理查德·漢密爾頓。

“來自杜克大學!身高六英尺七英寸!球場上永不停歇的幽靈跑者!理查德……‘面具俠’……漢密爾頓!”

全場歡聲雷動。

第二個,是保羅·皮爾斯。

“來自杜克大學!身高六英尺七英寸!進攻萬花筒!關鍵時刻的大心臟!保羅……‘真理’……皮爾斯!”

歡呼聲,又上了一個臺階。

第三個,是特雷西·麥克格雷迪。

“來自杜克大學!身高六英尺八英寸!上帝賜予籃球的天賦!我們永遠的T-Mac!特雷西……麥克格雷迪!”

現場的女球迷們,發出了刺耳的尖叫。

第四個,是阿倫·艾弗森。

“來自杜克大學!身高六英尺!永遠的答案!費城的驕傲!北卡的榮耀!阿倫……‘答案’……艾弗森!”

“MVP!MVP!”的喊聲,再一次,響徹雲霄。

最後,當本·華萊士那壯碩的身影,出現在通道口時。

所有的音樂,都停止了。

取而代之的,是那熟悉的,沉重而壓抑的,鐘聲。

“當!當!當!當!”

那鐘聲,彷彿來自地獄,又彷彿來自天堂。它敲擊著每一個人的靈魂,讓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

“來自杜克大學!身高六英尺九英寸!禁飛區的統治者!籃板的化身!我們的守護神!本……‘大本鐘’……華萊士!”

當華萊士走到球場中央,做出他那經典的、展示肱二頭肌的動作時,整個時代華納中心球館,彷彿被引爆了一顆核彈。

那巨大的聲浪,幾乎要將人的耳膜震碎。

坐在看臺上的馬克,目瞪口呆地,看著眼前的一切。

他感覺自己的血液,在燃燒。他感覺自己的心臟,在隨著那鐘聲,劇烈地跳動。

他忘記了自己是UNC的球迷。

他忘記了自己對杜克的仇恨。

在這一刻,他只想成為這片藍白色海洋中,最瘋狂的一朵浪花。

他站起身,張開嘴,用盡全身的力氣,和身邊的兩萬名觀眾一起,嘶吼出了那個,他曾經最不屑的詞語。

“防守!Defend!”

“防守!Defend!”

凱文看著身邊狀若瘋狂的馬克,露出了一個計謀得逞的笑容。

他知道。

從今晚起,這片籃球的聖地,北卡羅來納州,將不再有兩種藍色。

它將只有一種顏色。

那是屬於夏洛特山貓的,融合了杜克寶藍與山貓橙色的王朝的顏色。

比賽,即將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