儘管不能確定,這城市裡究竟有沒有這樣一條,叫做愛麗舍的大街,兩人還是決定,去碰一碰運氣。
如今導航什麼的早已不存在了,要想查詢一條街道,只能按照地圖去找。
方小天曾經有一張地圖,但很可惜,在昨天逃亡的時候,除了陳大叔的手提箱,他什麼也沒有帶出來。
好在,方小天依稀記得,在某一個地方,有一家書店,裡面一定會有地圖。
兩人開著車上路了,在尋找了半天后,找到了那家已經廢棄的書店。
方小天有些意外,他記得在幾個月之前,這家店的老闆還在。
不止是幾個月之前,其實方小天還沒有出生的時候,這家店就已經在了。
在這座城市裡,這是一個很特別的書店,因為是二十四小時營業的,所以又被叫做深夜書店。
每到夜晚的時候,這家店的門前都會亮起一盞橘黃色的燈,為那些深夜歸家的人們,帶來光明。
現在很多年過去了,雖然早已沒有人看書,但書店老闆還是堅守在這裡,並且會在每一個深夜裡,和從前一樣點亮那盞燈光。
當然,那位老闆,也是一位進化者。
悲哀的是,數年前的時候,他就已經變異成為了一個喪屍。
但即便如此,他還是堅守在這裡,日復一日重複著自己的習慣----每一個深夜裡,和從前一樣點亮燈光。
方小天在幾個月之前曾經來過這裡,他清晰的記得,那位老闆,一直坐在書店的櫃檯裡面。
可是今天,書店裡空蕩蕩的,沒有人。
方小天疑惑的邁步走了進去,卻差點被腳下的什麼東西絆倒。
他低頭看去,就見門口的地上,赫然有著兩條血淋淋的大腿。
“我靠……”
方小天嚇了一跳,順著血跡看去,一條手臂靜靜的躺在書架角落。
看來,書店老闆也出事了。
李德隨後走了過來,掃了兩眼地上的殘肢:“什麼情況,這人你認識?”
方小天聳了聳肩:“算是吧,不過,沒什麼了。”
這樣一個人命如草芥的時代,這似乎也不算什麼事情了吧。
兩人在書店裡,很快找到了一本十幾年前的城市地圖冊。
這本地圖冊很詳細,方小天很是開心,於是當場便迫不及待的翻開,在地圖裡查詢起來。
李德則在一旁,沿著書架四處閒逛起來,隨意翻動著這些早已被遺棄,並且落上了一層厚厚灰塵的書籍。
李德隨意抽出一本書,拂去上面的灰塵,古老陰暗的封面上,用英文寫著幾個字:《東方文明的曙光》
這是一本講述東方文明起源和發展的書籍,作者約翰·詹姆斯,從宇宙論、進化論、哲學、思想、信仰、歷史等多個方面,闡述了那個神秘的國度,並將其譽為世界的中心。
正因為這本書的視角有悖於西方利益,被一些國家列為禁書,存世量極少。
沒想到,在這樣一個不起眼的書店裡,居然能發現這本書。
李德的手掌在陳舊的書頁上摩挲著,作為一箇中國人,並且是一個在二十幾年前就定居在異國的中國人,李德無時無刻不在思念著祖國。
在這樣一個時代,全世界都陷入了喪屍末世的大時代之中,國家的概念早已模糊,但李德的內心中,始終想著有一天,能夠返回東方,去為自己的祖國,做一些事情。
看著這本書,李德暗暗搖頭,現在早已沒人讀書了,就連學校也不復存在,人們每一天都掙扎在死亡線上,躲藏在城市陰暗的角落裡,為了一塊麵包發愁。
在這城市被佔領的十六年之中,許多孩子甚至根本不識字,又有誰會管這些書呢?
一旁的方小天聚精會神的看著地圖,李德轉頭問:“你認識字?”
“當然,都是陳大叔教我的,我不但認識字,而且會好幾個國家的語言呢。”
方小天有些自豪地說,其實在這樣的大環境下,每天都要和不同國家和民族的人打交道,誰要是不會幾門外語,都不好意思出門。
“這樣的話,這本書送你了。”
李德把手中的書拋了過去,方小天接住,好奇道:“東方文明的曙光,你給我這個幹嘛?現在文明已經快成為過去式了,什麼文明,都不如一塊麵包更有吸引力。”
李德一臉嚴肅地看著他說:“你錯了,文明,才是人類進步和生存發展的法則,沒有了文明,那我們只會回到石器時代,只會永遠被那些喪屍奴役。一塊麵包能暫時填滿你的肚子,卻填不滿你的腦子,沒有腦子的人,終將被時代遺棄,被世界遺棄。”
方小天看著他一本正經的樣子,不由愣了下,隨後笑了起來,對李德道:“好,算你說的有道理,這本書我收下了。”
還沒等李德露出欣慰的笑容,方小天就擺弄著那本書,嘀咕道:“唔,看著挺結實的,睡覺的時候可以當枕頭,塞在懷裡能當護具,關鍵時刻說不定還能砸爆某個喪屍的頭,餓了沒食物的時候,書頁撕下來還能吃,不錯不錯……”
李德頓時哭笑不得,無語道:“拜託,這是一部講述東方文明的書籍,透過這本書,能夠讓你對我們偉大的祖國有一個瞭解,你居然準備吃掉……”
“哦……你說的對,陳大叔說,我是四分之三的中國人,既然這樣,那看一看也不錯。好吧,等我先填飽肚子,我就看。”
方小天嬉笑著,收起了這本書,但看他的神態,壓根就沒打算看。
“四分之三的中國人,你的意思是說,你其實是有混血血統?”李德看著方小天,似乎想要在他的臉上找出什麼混血的證據。
方小天不以為然地說:“陳大叔這麼說,應該就是吧,你看,我的鼻子稍稍有點高,仔細看的話,眼睛也有些發藍,陳大叔曾經給我做過DNA測驗,他說我的父親應該是一個純正的中國人,但我的母親,他沒有測驗出來。”
李德仔細看了看他,果然,他的臉部輪廓,有一些混血的特徵。
“這個不重要,還是先看地圖吧,把艾米送回去之後,史來那邊應該也有訊息了。”
方小天低頭繼續看地圖,李德猶豫了下說道:“史來既然和那個搶皮箱的人是一夥的,他還會幫助我們麼?”
方小天頭也不抬地說:“放心吧,他們應該沒有惡意的,可能只是想試探一下你,史來跟我關係不錯,而且你還救過他的命,他不會不管的。”
咕嚕……
方小天的肚子裡忽然叫了起來,他這才想起,自己已經一天沒吃東西了。
似乎是受到他的影響,李德的肚子也隨即咕嚕一聲。
兩個人都餓了。
方小天手伸進懷裡摸了半天,掏出一個已經不成形狀的披薩。
“你是打算先填飽肚子,還是先填腦子?”
他笑著把披薩撕開,揚手丟給李德一半。
李德也笑了,接過披薩咬了一口,說道:“你說的對,還是先填肚子,再填腦子吧。”
方小天笑著撕下一塊披薩,塞進了嘴裡。
唔,喪屍快餐店的披薩味道,還真是不敢恭維。
看來製作這個披薩的廚師,按照喪屍的話來說,已經“進化”成功了。
他低下頭,正打算繼續尋找愛麗舍大街,忽然,一隻手從旁邊地上伸出,死死抓住了他的腳踝!
方小天反應極快,一腳踢出,直接把抓住他腳踝的……喪屍,踢飛了出去。
這是一個五十多歲,身材微胖,頭髮已經掉落大半的男性喪屍,他的身體撞在書架上,虛弱無比的從地上抬起頭,無力的伸手,眼睛盯著方小天的手,發出嘶啞的吼叫。
每一個喪屍,也是需要補充能量的,如果長期沒有進食,一樣會餓死。
方小天警惕地看著這個喪屍,臉上的表情漸漸凝固了。
這是一個由進化者變異而成的喪屍。
他的臉上雖然也有著喪屍的血斑,但並沒有像其他喪屍一樣醜陋、骯髒、令人噁心。
只是,他的雙腿被人從膝蓋之下全部斬斷,一隻手臂也齊肩斷掉,所以,他只能用一隻手在地上爬行。
方小天凝視著這個喪屍,認了出來,他是這家書店的老闆。
在幾個月之前,方小天有一次躲避喪屍的追殺,曾經躲進這家書店。
當時是這個老闆,救了他。
可是幾個月的時間,已經讓他變成了喪屍,而且四肢只剩了一隻手。
方小天深吸了口氣,下意識的握緊了拳頭,眼中掠過一絲哀傷,還有憤怒。
如果繼續這樣下去,這城市的每一個人,早晚都要變成喪屍。
李德走了過來,搓了搓手,說:“你閃開一點,我來對付他。”
對於李德來說,對付喪屍只有一種方法。
殺死它。
方小天卻攔住了他,把手裡的披薩撕下一塊,小心地遞了過去。
“你很餓吧,把這個吃掉吧,雖然不是肉,但這是喪屍快餐店製作的,應該會合你的口味……”
但這個喪屍書店老闆,卻根本沒看那塊披薩,他的一雙發紅的眼睛,直勾勾的盯著方小天手邊的那本書,口中發出呃呃的叫聲。
奇怪了,難道他不想吃披薩,卻想吃這本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