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壹 斯人已逝,“誓碑”永恆
趙匡胤生前殫精竭慮,為大宋帝國略定了根本性格局。他省略了革命性的激進與激盪,在邦國治理方向上,開闢了許多後人不及的德政、仁政。他恪守“天下目標”,保持光明心態,以“簡、儉、慈”的胸懷與操守推演天下文明,及歿,有《太祖誓碑》傳世,為中華政治文明開創了亙古未有的“文明時勢”,立德、立功、立言,足可不朽。
春季不得“採捕”
趙匡胤,史稱“太祖”,這是他的廟號。史上對他還有一個稱號“藝祖”。但為何又稱“藝祖”?考據大家顧炎武《日知錄》專章說到“藝祖”時,已經認為“不詳其義”。但顧炎武也說明:“藝祖”,歷代多有此類稱謂,不獨趙匡胤一人,大略意思應該是“大祖之通稱”。我認為“藝”有“開闢”“草創”“樹立”“文明”之義,當與“始祖”意思相近。《尚書正義·舜典》謂堯帝祖先為“藝祖”,後人解釋“藝祖”之“藝”有“文”的意思。“藝祖”,就是“文祖”,“文祖”就是“最初的祖先”。故稱謂趙匡胤為“藝祖”,等於說老趙是大宋始祖、開國之君。
他所開創的大宋帝國,在省略了革命性的激進激盪之後,在邦國治理方向上,開闢了許多後人不及的德政、仁政。在傳統中國的帝王“聖君”譜系中,他受到的讚譽和價值影響力,可能確如船山先生所論,僅次於漢光武帝劉秀。
與光武帝劉秀一樣,如前所述,趙匡胤也是一個恪守“天下目標”而不是“政權目標”“部落目標”“寡頭目標”或“個人目標”的人物。
老趙的“天下目標”甚至涉及生態思想。
《宋會要輯稿·刑法》有一條“禁採捕”,說太祖建隆二年二月十五日,曾經下詔,要求春季不得“採捕”,詔書說:“鳥獸蟲魚,宜各安於物性;置罘羅網,當不出於國門。庶無胎卵之傷,用助陰陽之氣。其禁民無得采捕蟲魚,彈射飛鳥,仍為定式。”
這裡說的“國門”就是古人說的“九門”。傳統儒學經典中就有關於“時禁”的政策規定。《禮記·月令》就說過季春之月,捕獵的用具之類,“毋出九門”。九門,不僅包括都城的大門,也包括“近郊門”“遠郊門”以及各類關隘之門。相當於國家各個重要的通行卡子口。“置罘羅網”,都是捕獵工具。在季春時節,這些東西不能在以上卡子口透過。這就是“時禁”。
為何要有“時禁”?這樣做的目的是什麼? 一般人都看到了“生態保護”的生態倫理意義,但更深一層的意思其實是“民生”方向的。因為有“時禁”,所以可以不必竭澤而漁,這樣,黎庶所需就總有“餘食”。因此,“時禁”從這個意義上說,是為了黎庶俗世利益而設計的“民生”政策。
但還有比這層意思更深邃的思考,那是倫理哲學方向的設計。
在傳統儒學理念中,有一種“敬畏生命”的思想,這是直接源自於《周易》中關於“生生不息”理念的思想。在這類思想的照臨下,儒學認為“仁”,可普及萬物。仁是天地之生氣。萬物各有其存在之理由,且各有不同之“物性”,或者胎生,或者卵生,等等,在這種差異性存在中,天地間“陰陽之氣”各得其所。因此儒學主張“各正性命”,“無相奪倫”。
帝制時代,文明時期往往要在春季下詔,頒佈“時禁”。趙匡胤顯然繼承了這一儒學傳統。這類“時禁”對於養成祥和天下,是有功能意義的。
趙匡胤時代,民間已經有火葬。但老趙認為火葬不佳。為此也下一份詔書道:“王者設棺幟之品,建封樹之制,所以厚人倫而一風化也。近代以來,率多火葬,甚愆典禮,自今宜禁之。”
古來王道制度設計棺槨和墓葬標識等物品,建立封丘墳壟制度,是為了醇厚人倫統一風化。近代以來,很多火葬,對古禮很多違背。自今以後應該禁止。
老趙不同意火葬。火葬看上去節約土地,其實一樣佔地,而屍體火化並不比土葬更“低碳”。當然老趙所謂古制,在今天已經有所更化。但老趙當初在葬式問題上的意見是出於“厚人倫而一風化”的,這種聖賢發心,值得今日回味。
老趙的光明心態
大宋對宗親的抑制,可能是歷朝罕見的。太祖太宗之時,宗室近親受官,親王之外,一般都到殿直、侍禁、供奉官這類散官為止,出了五服的宗親,更是有所裁損。這類制度一直延續到大宋末年,所以終大宋一世,沒有戚黨之患。
皇族中有人犯法,除了少數例外,一般也不姑息。乾德二年,有一宗正少卿趙礪,因為犯了贓罪,就給予了決杖若干、除籍為民兩個懲罰。
老趙對自己的光明心態很自信。
他憎惡種種卑鄙行徑。
汴梁皇宮最初是後梁太祖根據自己的府第修建的,名為建昌宮。到後晉時改名為太寧宮,周世宗居此做了修繕,但與長安洛陽等地的皇宮比較,還是“未盡如王者之制”。於是老趙要求改建,仿照洛陽宮殿的規模。宮殿嚴格按照中軸線佈局。殿成後,老趙坐在正殿,令人開啟面前所有的門,可以一直看到宮外。
然後,他對左右說:“這些門也像我的心,哪怕有一點點邪曲之念,人們都能看到。”
因為天下是天下人的天下,不是一個人的天下,老趙這種心態的光明與他近於多元價值觀的現代意識相關。他知道物之不齊乃是常態,不會為了求得表面的“統一”而削斫物之本性。
宋朱弁《曲洧舊聞》記錄一個故實,說大宋建國初,有個管理竹木場務的監官,看到堆積的竹木長短不一,上章要求將場中的竹木一律截削整齊,如此擺放起來豈不更是好看!老趙是又好氣又好笑,在他的章奏後批示道:“汝手足指寧無長短乎?胡不截之使齊?長者任其自長,短者任其自短。”你手腳上的指頭腳趾難道沒有長短嗎?何不截了它們讓它們一般齊?長的就任它長,短的就任它短!
據記錄者朱弁說,老趙這份“御批”,到北宋末年宣和年間,他還在親戚家看到過。
老趙知道身居九五之尊,縱情快意無人可以制衡;但他更知道,在無理性的恣意之後,很可能正在犯一個錯誤。世界很大,不是為我趙匡胤一個人的存在而存在。故老趙有了儒學所倡導的“三省”(多次反省)精神,總是在快意之後,自我反省。
有一天罷朝,老趙坐在便殿,很長時間快樂不起來。左右看到他情緒低落,就來問是何緣故。老趙說:“你們以為做了‘天子’是個容易事啊?剛才就為了圖一時快意,指揮一事,但現在想來是個失誤。所以樂不起來啊!”
還有一次,他去打獵,忽然從馬上墜落,大怒,拔出佩刀來將馬刺死。但是很快就後悔了,嘆息道:“我耽於逸樂,打獵找快活,乾的都是危險的活兒。是我自己跌落馬下,馬有什麼罪?”
從此以後不再打獵。
他甚至還因為喝酒過量可能的失態而自省,他對左右說:“朕每因宴會,乘歡至醉,經宿,未嘗不自悔也!”
這樣,他對臣下可能不同於他的價值觀,也有了寬容。
“生長”出來的風景 老趙喜歡便宴,常常很隨意地宴請宗親大臣、讀書人或外國使節。有一次宴請很多讀書人,翰林學士王著乘著酒醉喧譁不已。老趙認為他是柴榮時代的大臣,對他很客氣,見他已醉,就讓人把他扶出去。但王著不肯走,反而靠近屏風,掩袂痛哭。左右等於把他拽了出去。第二天有人來上奏,說王著逼近宮門大慟,是思念周世宗。
老趙說:“這傢伙是個酒徒。在世宗幕府時,我就知道他。沒關係。一個書生哭哭世宗,又能做些什麼呢?沒關係。”
宋人江少虞《宋朝事實類苑》記錄了老趙很多這類故實。書中說,“太祖豁達”,得到天下後,有些在老趙“微時”待老趙不很友善的人物,也在朝中做官,趙普就多次說到這些人,準備暗中加害他們,老趙看出趙普的意思,就說:“不可!若在紅塵中,人們就能識別誰是未來的天子、宰相,人人都去找天子找宰相去了!世上哪有這類事!”
趙普因此看出了自己的卑汙,從此以後不再說這類事。
老趙的寬容,不僅在“愛育黎首”(愛護百姓)方向,還在“臣服戎羌”(以德服人,招徠遠方之人)方向。陝西為古秦州,那裡有個夕陽鎮,生產大型木材,有森林綿亙,看不到邊。但這些木材只對當地的“戎羌”部落有利。大宋建國後,有很多營造(建築)的工程,需要大量木材。尚書高防知秦州,闢地數百里,在當地建築堡壘要塞,招募兵卒千餘人為“採造務”,同時對當地的“戎羌”部落約定:“渭水之北,歸戎羌所有;渭水之南,歸秦州所有。”這樣一來,果然就獲得了上好木材數萬本,製作了連排木筏從渭水運往京師。後來“戎羌”部落率領帳下部族,從渭水中攔截木筏,殺掉運輸的兵卒。高防與“戎羌”大戰,史稱“剪戮甚眾”,還活捉了幾十人,捆縛到獄中,上報給朝廷。
但太祖聞訊,並不高興,反而非常同情秦州的“戎羌”部落。他說:“奪其地之貨產,能沒有爭戰嗎?這樣只會增加邊州的困擾!不如罷之。”
於是下詔,慰撫當地的酋長,厚厚賞賜他們,抓起來的“戎羌”,都賜給袍帶,遣還原來的部落。此舉感動了當地“戎羌”好幾個部落,都哭著表示感謝。後來更上表,願意獻出當地盛產美材的林場五十里。
大宋王朝的歷代君王都從老趙這裡繼承了天然的寬容精神,就寬容而言,趙宋王朝超過了歷代王朝,有資格獲“寬容”主題的“集體榮譽獎”。我說“天然的寬容精神”,是說,“寬容”,在老趙這裡不是沽名釣譽“做作”出來的風景,而是自然而然“生長”出來的風景。
理解老趙的“寬容”,可以看看船山先生的評價。
船山在《宋論》中評價老趙,用了“簡、儉、慈”三個字。
簡,就是簡潔,不生事。儉,就是儉樸,不奢華。慈,就是仁慈,不酷虐。這之中,首要在“簡”。按政治哲學考察,這個“簡”字實在是攸關保守主義精神的一個絕大命題。
船山先生的意見是,“求之己者,其道恆簡;求之人者,其道恆煩”。由於“煩”,軍政反而紊亂,刑罰反而複雜。後世儒者經常“挾此以為治術”,認為要有建樹,要建不世之功,要推動歷史進步……但正是這類堂皇情緒,反而背離了儒學正見。老趙不如此,行政簡、軍政簡,一切從簡,有所不足,自我反省。他不去外求,不去要求他人如何如何,訂立什麼責人之章程,而是自我做起。要天下儉而不奢,自我先做到儉而不奢;要天下做到仁慈隱惻,自我先做到仁慈隱惻;要天下行事由簡,自我先做到行事由簡。
太祖做事一向就是崇尚簡易。五代時公文處理有“文牘主義”特點,很煩瑣。按朱熹的話說就是“須要三省下吏部,吏部下太常,太常擬差申部,部申省,動是月十日不能得了”。趙匡胤辦理公文與此不同。
《朱子語類》記錄一段故事。說當時蜀中一州軍變,這應該是極重要的大事。有人來報要求差人管攝軍馬。當時朝廷負責軍事的樞密院差使使臣公幹,擬文上報太祖,內一人姓樊,注云:“此人清廉可使。”太祖就此人姓上點一點,就下批四字雲:“只教他去。”公文後面又有附錄說明:“雜隨四人,某甲某乙。”太祖又批其下雲:“只帶兩人去。”又有附錄說明:“某童某童,大紫騮馬一疋,並鞍轡;小紫騮馬一疋,並鞍轡。”太祖又批其下雲:“不須帶紫騮馬,只騎騮馬去。”帶個普通馬去就可以了。然後即刻通知有關部門作速差遣該州知州,後面有銓曹(主管選拔官員的部門,相當於今日之組織部門)擬寫的任命書。大約只隔一二日,到任的文書就到了。樞密院派來的兵馬監押才到,那位知州也到了。趙匡胤行文派遣就是如此簡潔利落。
老趙要揀選一批京官監督管理在京的各類倉庫。這類工作偏重事務性,比較纏人,一般比較愛端著點的官員或小文人不屑於去做,稱之為“濁務”。但帝國要運轉,就少不了這類事務性工作。事實上,孔夫子早年也曾有過“濁務”工作經歷,大宋帝國,有出息的大臣,也往往不憚於做這類工作,因為,他們知道,帝國秩序與結構,有此分工。有一位工部侍郎本來也在揀選名單中,但他認為自己有“清望”,有美好的令名,不願意沾這類“濁務”,就推辭不幹。對這類官員,老趙的方法很簡單,回答他說:“惟致仕乃可免耳。”只有退休才可以不去做。如果不退休,就要服從朝廷安排,去做。這個處理方法,省略了很多麻煩,也不必過多解釋理應如何。這位工部侍郎為了維持“清望”,選擇了退休。
大宋的“天下目標”不是“發展”而是“太平”。一般來說,由官方主導的“發展”程式會出現種種政策傾斜。即使制定政策者皆為聖賢都難免出錯,官方的聖賢與民間的聖賢一樣,都是理性有限的物種,在“發展”的政策傾斜中,如果雜入“尋租”活動(一般來說,是一定會雜入的),“發展”就成為官方的牟利藉口。按自發秩序原理,發展與否,是民間根據“看不見的手”自我推演的程式。官方無須倡導。因為官方不一定知道哪些該發展哪些不該發展,老趙也不例外。他即使身為“聖君”也不能保證國家的發展可以按照他的意圖願景漸次展開。傳統儒學基本上不討論“發展”問題,道理在此。
善言《易》者莫如昭素
老趙不致力於“發展”,將天下目標簡潔地鎖定為“太平”,一切皆由民間自發地去推演。
乾德二年春正月丁未,老趙下了一道詔書,規定:
縣令、縣簿、縣尉,非公事不得到村落。
這是傳統“皇權不下縣”的“舊貫”。民間如何“發展”,由民間自行演繹。這種源於保守主義精神、源於儒學“仍舊貫”的智慧,成就了大宋的繁榮。
大宋經由太祖、太宗、真宗、仁宗、英宗,五代百年,基本上奉行一個“簡”字,君王們看到天下有不足,自省中反求諸己,故天下安定。到了仁宗朝慶曆年間“議論始興”,延續到神宗熙寧年間,“法制始密,捨己以求人”,從這以後,太祖趙匡胤以“簡”為核心的“德意”漸漸泯滅。
船山稱:“得失之樞,治亂之紐,斯民生死之機,風俗淳澆之原,至簡也。知其簡,可以為天下王。”軍政得失的樞機、國家治亂的樞紐、萬民生死的鑰匙、風俗好壞的本源,其道,都是至為簡潔的。知道這種簡潔,可以使天下達致王道。而那些不懂“簡”,總試圖有所興作,並打著儒者的旗幟,其實是氾濫於申不害、韓非子之間的法家做法,距離儒學遠甚。
“反求諸己”也是儒學的智慧。
《論語》孔子有言:“君子求諸己,小人求諸人。”
《孟子》更反覆陳說此義:“行有不得者,皆反求諸己,其身正而天下歸之。”“仁者如射。射者正己而後發,發而不中,不怨勝己者,反求諸己而已矣。”
後一個比喻很精彩。說“反求諸己”就像幾個人競賽射箭一樣。射箭者要“正己而後發”,如果射箭不中,沒有理由埋怨競賽對手,應該反過來想想自己哪些地方出了問題。因為自己射箭不中,要求他人射中,是沒有意義的。
之所以能夠“反求諸己”,是因為心下先存一份戒懼,知道人的理性有限,不可能在暴戾恣睢中達成正當願望。故君子有所不為,而鄙夫則無所不為。
元佚名《宋史全文》說一事。有個高人名叫王昭素,說此人少年時就讀聖賢書,有志行。據說他有一次裝修房屋,房間裡堆了些木料,有個小偷穿牆而來,因為有木料靠牆,他進不來。王昭素察覺後,就將室內所有的東西扔到房外,對小偷說:“你快拿著東西跑吧,再不跑會有人來抓你啦!”小偷很慚愧,丟棄了東西不拿,逃了。王昭素還著有《易論》三十三篇,很多人跟著他學《周易》。
開寶三年三月,老趙聽到了他的大名,就在便殿召見他。當時王昭素已經七十多歲了。老趙問他:“你為何不出仕啊?以至於我這麼晚才見到你。”王昭素愧謝說不會做官。老趙知道他對《周易》有研究,就讓他講《周易·乾卦》。
講到《乾卦》中的爻辭,說到“九五,飛龍在天,利見大人”時,王昭素斂容道:“此爻正當陛下今日之事!”
於是引援證據,話語中對老趙多有勸諫性質的“微旨”。
《乾卦》是《周易》第一卦,爻辭中論“潛龍”為“不及”,因此“勿用”,因此要“躍”;論“亢龍”為“過”,因此“有悔”,因此又可以迴歸“潛龍”狀態。過、不及,都不是“中庸”狀態,也即不是最佳平衡點。但“飛龍在天”則不同,它在諸卦中居於“九五”之位,是一個最佳平衡點,也即得到“中庸”的狀態。王昭素用這個來說老趙的現場。但《周易》之妙不在簡單的現場描述,而是對現場之前之後的展開狀態的推演。按照《周易》,“飛龍在天”之前,是“潛龍勿用”,之後是“亢龍有悔”。因此,在天的飛龍,是可以隨時轉化的。這之中,就需要一種文明邦國元首的大智慧:戒懼。
物有不及,韜晦而勿動;物有盛極,日中而西斜。這類比喻都是要元首保持戒懼心態下的中庸之道。具體而言,就是傳統禮制講述的“當位”與“節制”。君王臨天下以仁,就是“當位”,不仁,就是“錯位”,不仁而殘虐,就要“易位”。君王知道有所不為,就是“節制”,無所不為,就是“放縱”,無所不為到無法制衡,就會走向“天祿永終”,那時,就是“湯武革命”之時。《周易》的政治學講述,大的邏輯就是這樣。
老趙聽到王昭素的“諷諫”,很高興,又向他諮詢“民事”。史稱“昭素所言誠實無隱”,老趙聽到了更多民間真相,更高興,很愉快地表揚了他。最後,又向他詢問“治世養身之術”,王昭素在這個時刻表現了儒學大家的姿態,他說出了一句流傳久遠的名言:
治世莫若愛民,養身莫若寡慾。
史稱老趙很喜愛這兩句話,“常書屏幾間”,經常寫在屏風、案几之間,當作了“座右銘”來隨時提示自己。
《宋史全文》引呂中意見說:“善言《易》者莫如昭素。”
“保守主義”奧妙
士庶之所以得以休養生息,依賴於“慈也、儉也、簡也”。這三者對於治道而言,太珍貴了。但又不能刻意。刻意,不但不美,還往往難於達到初衷願景,也即很難有真實的預期效果。船山認為漢代文、景二帝就是修煉這三個主題詞的聖君,但他們與老趙比,多了一些刻意,所謂刻意,就是:對於“慈”而言,不過是心中存有“刑殺”之心,但姑且忍著;對於“儉”而言,不過是意中存有“厚實”之念,但勤奮用之;對於“簡”而言,不過是眼中看著天下之動,而將權謀施之於後而已。這是道家的法術。趙匡胤與此不同。他不懂儒學,但各類“異學”(法家、道家之術)卻能不亂其心。他看到天命不恆定,有感於民生的艱難到了極點,非常想推演一個祥和天下。他看到了夷狄盜賊“毒民侮士”的習氣,心有不安,所以厚待遜位的柴氏、收服的降王,讓天下能暫緩喘息。
老趙是傳統中國深得“保守主義”奧妙的政治家。
現代社會,受激進思潮影響,人們對這類“保守主義”多不理解,以為“改天換日”之類才是“英雄手段”。這是造就世相浮躁最重要的動因之一。經驗傳統,是人類積年沉澱的習慣與智慧。尊重經驗,就是尊重先人,事實上也即等義於尊重自我——因為自我也會成為未來的經驗傳統。那種動輒“歷史從我開始”的狂妄,給共同體演繹的苦難已經太多了。
宋太祖反求諸己,以靜制動,在漸進過程中,不斷化解五代以來的社會戾氣,慢慢做成一個有道世界,但他又不去頂著“自堯自舜之名,以矜其美,而刻責於人”。考察他的言論,他不像唐太宗那樣,喋喋不休地討論“仁義”。他不說沽名釣譽的話,言出於內心之誠。考察他的事蹟,他也不像漢文帝漢景帝那樣,忍人之所不能忍,容人之所不能容,他不用忍,也不須容,那些該“忍”的事,他能泰然處置;那些該“容”的事,他能豁達面對;一切都是自然而然的過程。所以太祖趙匡胤的“寬容”並非有意“寬容”,而是本色存在。天下的紛亂之氣,因為“我”之鎮定而就緒為一種安靜的秩序;天下的瓦解之勢,因為“我”的真誠而變化為一種漸次的安定。這一切是怎麼成就的?船山說:“無他,心之所居者本無紛歧,而行之自簡也。簡以行慈,則慈不為沽恩之惠;簡以行儉,則儉不為貪吝之媒。”因為老趙沒有可以求教的老師,就是有些小毛病,也不損傷他的大德;因為老趙沒有可以仿效的物件,所以他能夠達致聖人之情不必有文牘文字的複雜。五代以來的種種殺伐之氣,殘虐之道,在簡潔、樸素、仁慈的善政中,漸損漸除,終於在近百年的亂世中慢慢推演為一個昇平之世。
由亂世,到昇平之世,再到太平盛世,是傳統聖賢期望中的風景。
孔子說:“善人為邦百年,可以勝殘去殺。”這話與孟子“不嗜殺人者能一天下”說,都預表了由“敬畏生命”為邏輯起點的政治倫理正價值。儒學對這類價值有連續性的推崇和不衰的敬意。
船山說,“勝殘去殺”,這話有人認為漢文帝漢景帝可以當之,其實不是的。文、景所為,是老莊道家的支流,還不是孔子所論的境界,如果要說有誰能當得這個境界,那就是宋太祖趙匡胤——“太祖其庶幾矣”! 老趙的不正記錄(一)
像所有的人一樣,趙匡胤的複雜性也不例外。他身為帝王,以一個政治家的身份考察,他當得起中國史上的偉大人物。但他也有過失,有些過失還很嚴重。按照“世界歷史就是世界法庭”的意見,今天來審視趙匡胤,他的一些“過失”,甚至就是罪惡。“春秋責備賢者”,對老趙的這類“過失”不可不論。除了書中已經論及的,這裡再做一次梳理,看看老趙還有哪些不正的記錄。
一、拆散一對好姻緣 宋人邵伯溫《邵氏聞見錄》,說忠正軍(治所在安徽壽州)節度使王審琦與老趙是老朋友,做殿前都指揮使時,宮禁中大火,王審琦不待皇帝詔書,直接領兵進入宮中救火。事情過去後,御史臺諫官認為這是一個罪過,必須嚴肅處理。於是老趙將他“罷歸壽州本鎮”,就是不能再做京官了。
辭別時,老趙對他說:“汝不待召,以兵入衛,忠也;臺臣有言,不可不行,法也。汝但回壽州,吾當以女兒嫁汝子。”你沒有得到詔令就帶兵入宮護衛聖駕,這是忠誠;但是御史那邊有彈劾,不可不考慮,因為這是法律問題。你只需要回壽州去做太守,我當以女兒嫁給你的兒子。
然後召來王審琦的兒子王承衍。不料王承衍不是陳世美,坦誠自己已經有了太太樂氏,史稱王承衍“辭”,也就是不要這門駙馬婚姻(讀史至此,也要為王承衍的夫婦情深,浮一大白)。
太祖對他說:“汝為吾婿,吾將更嫁樂氏。”
然後就派遣給皇帝值班的親兵四個人帶著御馬載王承衍回家,不久就讓他娶了太祖的女兒秦國大長公主。
而王承衍的原配樂氏,則由帝王出具一筆“厚資”嫁給了別人。
太祖還對王承衍說:“汝父可以安矣。”審琦歸鎮七年後,率先響應老趙號召,納節,交出兵權,完成了老趙對藩鎮的改革治理。邵伯溫行文至此,感慨道:“嗚呼,太祖駕御英雄,聽納言諫,聖矣哉!”
但是拆散人家原來一對夫妻,此事實不光彩。
二、宣判死刑過於重 宮內酒坊失火,酒坊與管理國家財政的三司辦公處相接。大火發起的當晚,一些不法工徒趁機突入三司省署。恰好被老趙登樓望見,即將酒坊使左承規、副使田處巖以“縱其下為盜”的罪名棄市。酒工五十人,也在幾個城門處斬首。當時的宰臣知道這個量刑過重,極力勸諫,太祖趙匡胤稍稍怒解,趕緊命令人緩刑,但已經有很多人被斬首了,只留下十二個人,僥倖免死。
這個案件,老趙下手狠辣,處罰實在過重。
三、以義為名蔽天良 宋王明清《玉照新志》,說陳橋兵變時,老趙大兵要進陳橋門,但陳橋守門者居然“不納”!老趙只好去扣封丘門。而封丘門的守關者則“望風啟鑰”,很快交出了城門鎖鑰。等到“太祖受禪”,做了皇帝,立即斬了封丘門守者,卻給陳橋門守者加官一等。史稱“以旌其忠於所事”,用來表彰陳橋門吏對他守門事業的忠誠。
這固然是老趙在效法漢高祖的故事,讚美反抗自己的人、褒獎死且不從的人,是對“忠誠”的肯定、對“叛變”的鄙棄。在整個五代時期翻雲覆雨賣主求榮苟且偷生無廉恥無氣節之澆漓風尚中,這一決定有砥礪氣節的功能,但此案例也在另外一個方向斫喪了倫理大義,那就是“天良”。
當年劉邦被項羽部將丁公追擊,劉邦見逃不脫,便回頭對丁公說:“你我都是好漢,難道倆好漢要相互死磕嗎?”丁公想想也是,於是放過劉邦。等到項羽被滅,丁公來謁見劉邦。劉邦令人將丁公拉到軍營斬首示眾,理由是:“丁公身為項王之臣,卻不忠於項王,所以使項王失去天下。”劉邦更對左右說:“殺丁公,讓後世為人臣不要效法丁公!”
船山先生《讀通鑑論》中評論這個案例說:以“大義”服天下,要出於“誠意”,不能出於“權術”。如果出於“權術”而打著“大義”的旗號,這個“大義”也會遭到戕害。“大義”,是源於內心的東西,不是糊弄天下的名義。劉邦危迫之際,遭遇丁公放還,難道後來丁公是一定有應該被殺的罪名嗎?當劉邦決計殺丁公時,難道能忘了丁公放掉自己一條性命不是一件德行嗎?劉邦這是要懲罰人臣之背叛其主,卻先背叛了丁公之放生大恩。殺了救命恩人,還囂然曰是天下之公義!這就是“借義以為利”,而人心之惻隱也就丟失了。義,有天下之大義,有吾心之精義。精義,是純用天良之喜怒恩怨以為德威刑賞,而不雜以利益考慮。讓天下知“為臣不忠者”一定要被誅殺的“大義”,但違背了仁慈的精義。這等於矯情,用義來收利。這樣的“義”成為戕害“仁”而獲利的斧頭。正確的處理方式應該是:像丁公這樣的人,“廢而勿用”就可以了;斬之,則導天下人學會“忘恩”了!嗚呼!三代以下,以義為名而獲利,實在是有悖於“天良”的大奸慝啊!
這一番話移用到太祖殺封丘守,也很適用。
四、逼死張瓊實不當
張瓊過去曾經用自己的生命捍衛了老趙的生命安全。老趙即位後,提拔功臣張瓊典禁軍。老趙說:“殿前衛士如狼虎者不啻萬人,非瓊不能統制。”殿前的禁衛士兵如狼似虎的剽悍之人不止萬人,非張瓊不能統領管制。
張瓊性情暴躁,沒有機心,對部下多有欺凌。當時石漢卿等人正得到老趙信任,張瓊卻常輕浮地侮辱他們幾個人,史稱“目為巫媼”,也即將他們看作“跳大神的娘們兒”。他們對張瓊恨之入骨。於是連真帶假將張瓊告到老趙那裡,說他私蓄親兵百餘人,恣作威福什麼的。老趙召訊張瓊與石漢卿等對質。張瓊不服,老趙怒,令擊之。石漢卿即舉起殿上的鐵撾亂下,幾乎將張瓊打死。老趙令人將他曳出,下御史調查。張瓊知道一死不免,走到明德門,將身上所佩戴的帶子解下來著人帶給母親,自殺。
太祖後來聽說張瓊“家無餘財,止有僕三人”,甚為後悔,因此斥責石漢卿說:“你說張瓊有親兵百人,今何在?”石漢卿說:“張瓊所養者,一敵百耳。”老趙然後優恤張瓊全家,因為他的兒子太小,就提拔了他的哥哥。
此案,老趙失察,錯怪張將軍。
乾隆《御批綱鑑》評論道:“淝橋之役,瓊身冒矢石以蔽宋主,瀕於九死而不顧,忠壯炳然,豈有寵秩即膺,忽萌異志之理?乃讒人交構,死非其辜。瓊因輕率招尤,宋主亦不免失之涼德。”在淝橋戰役中(柴榮時代攻取壽州的戰役),張瓊冒著飛箭礌石,用自己的身體保護老趙,多次處於死亡邊緣而不顧。他的忠誠大義很明顯。豈有得到信用之後,反而忽然萌生異志的道理?這事乃是小人惡人構陷,張瓊死得無罪。當然,張瓊因為輕率而得到人的陰毒,但太祖也不免失之於慚愧。
乾隆此議在理。但老趙知錯即改,厚待張瓊家人,令人欣慰。奇怪的是老趙居然沒有制裁石漢卿。石漢卿後來隨老趙徵北漢時,戰死在太原城上,算是“一死報君恩”。
老趙的不正記錄(二) 五、名將有罪不懲罰 收江南之役,南唐後主李煜降後,曹彬令他寫招降書,曉諭其他江南諸城的太守,放下武器,歸附天朝。各州郡接受李煜詔書,相繼歸順,只有江州(今江西九江)軍校胡則與牙將宋德明殺刺史,據城不降。老趙下詔,令都指揮使曹翰為招安巡檢使,率兵討江州。江州城險固,曹翰久攻未下,從冬天到來年夏天,死傷者甚眾。一直到夏四月,胡則在城中因故要殺一個廚子,廚子的妻子鼎力相救,才免予一死。夜半,這個廚子從城中順著繩子下來,投到曹翰營中,詳細報告了城中虛實,曹翰這才破城。城下後,江州兵仍然不屈,有了慘烈的巷鬥。當時胡則正在生病,臥床上被擒。曹翰叱責他抗拒王命。胡則道:“犬吠非其主,公何怪也!”曹翰將其腰斬,同時殺了宋德明。
此役之前,趙匡胤任命右補闕張霽知江州,江州下,與曹翰一道入城。
曹翰兵剽掠民家,民家到張霽這裡來訴冤,張霽按律將士卒正法。曹翰不爽,又因為江州民曾抗拒大軍數月,現在“曹家兵”又遭遇誅殺,越想越不忿,於是“發怒屠城”。史稱“死者數萬人”,將死屍投入井中,井都被填滿;井裡填不下了,就都拋入大江。還上奏栽贓張霽,將其徙知饒州(在今江西)。江州士庶家貨貲財鉅萬,都被曹翰掠走。
當初,趙匡胤聽說江州城就要攻破,特意派遣了使者持詔來,要曹翰“禁止殺戮”。但使者到獨樹浦(今安徽安慶)時,正趕上大風,沒有及時渡江。延擱一日後到江州,城已被屠。
曹翰回京師時,還用大船載廬山東林寺五百鐵羅漢像,到潁州新造佛舍。潁州,在今安徽阜陽,是曹翰做節度使的地方。當時調發鉅艦十餘艘,盡載金帛,鐵像也在船上。當時有“押綱羅漢”的稱謂。
收江南,戰役之前,老趙反覆叮嚀;戰役之中,老趙多次下詔,主旨就是“慎勿殺人”。曹彬忠實地執行了這個命令,但曹翰沒有。不但背命殺人,還縱兵劫掠,最後還破毀當地佛門文物,用來充實自己治所的寺院。凡此種種,皆屬於“五代劣習”。此際距離老趙收藩鎮兵權也已過去多年,曹翰仍積習未改,可見五代時期的將帥餘風還在影響大宋,而老趙試圖節制將帥的工作有多麼艱難。
此役,曹翰有罪、曹彬有過,趙匡胤節制不當,事後又沒有懲罰曹翰,反以潁州團練使曹翰為桂州觀察使,仍判潁州,是為江南之役一大敗筆,也是趙匡胤不能根本節制藩帥的政治失誤。
據說胡則守江州,曹翰攻之危急之際,忽有旋風吹來有文字的一頁紙,其詞道:“由來秉節世無雙,獨守孤城死不降。何似知機早回顧,免教流血滿長江。”這類文字應該多屬於事後追述,好事者所作。當更有好事者編派了因果報應故實說曹翰“世世為豬”。說後世有個蘇州先生名劉錫玄,到滇中時,在一個郵亭泊舟,小憩,得夢。夢中曹翰來告知說:“過去因為屠城,之後便世世為豬,受人屠戮,現在劉公您停泊舟船之處,就是我這一次輪迴為豬的死所。一會兒,第一個接受屠宰的那頭豬,就是我曹翰。有緣跟您相遇,請您哀憐,救我。”劉錫玄夢醒後,趕緊起來,招呼僕人來看。果然,停船的地方正對著一個屠門。不一會,門開了,裡面抬出一頭豬來,嚎叫之聲動地。劉錫玄就用相等的銀子把這頭豬買了下來,帶回了家鄉蘇州,放在閶門西園內。只要招呼這頭豬“曹翰過來”,豬就過來。
這類故實,很簡捷地證明一個樸素道理:屠城,不得人心。
六、丹書鐵券不當誅 南唐大將盧絳,南唐亡國後,準備割據嶺表。
南奔福建時,途經歙州,守衛龔慎儀閉門不納。盧絳大怒,率兵攻陷歙州。龔慎儀知道不可免,整衣冠,身穿莊重的朝服出府邸見盧絳,被殺。
趙匡胤命盧絳的弟弟去招降盧絳。盧絳弟弟對他說:“兄今不順詔命,乃獨善一身,其如老母一族三百口何?”正好曹翰也派人來見盧絳,並帶來了丹書鐵券,這是保證不殺盧絳的皇朝證書。盧絳降。
曹翰將其送往京師,趙匡胤當面問他:“卿何不早歸朝廷,勞朕詔命?”
盧絳說:“臣受李煜厚祿,只知事李煜,未知事陛下。”
趙匡胤說:“李煜已臣事於朕,卿於草野還在等什麼?”
盧絳說:“臣聞李煜歸命,但未受王爵,故臣未能歸附天朝。”
據說這一番話也曾打動了趙匡胤,認為他“頗忠赤”,很有一顆赤誠的忠心,赦免了他。
但在歙州被殺的龔慎儀有個侄子在政事堂見到盧絳,就用手板擊打他,併入殿上奏說:“臣叔被盧絳冤殺!”趙匡胤聞聽大怒,就來質問盧絳為何要殺龔慎儀。這時正好曹翰破宣、歙二郡時,盧絳沒有金帛賄賂,曹翰也順勢入奏說:“盧絳乃一奸賊,陛下存之,為國家日後之患矣!”
於是趙匡胤命人斬殺盧絳。
盧絳呼叫道:“陛下以鐵券詔臣,恕之以不死。今以微罪一旦見殺,千古之下且彰陛下之無信!”
趙匡胤說:“朕為龔慎儀殺賊而已,何負於卿!”
按《續資治通鑑長編》的說法,樞密使曹彬曾上言極力保奏盧絳,說此人驍勇,國家正在用人之際,可以赦免他不死。但是趙匡胤說:“盧絳狀貌酷類侯霸榮,安可留也!”
兩種說法有異。但前說有“丹書鐵券”,自不當殺;後說就因為長得像投降大宋又背叛大宋的北漢將軍侯霸榮,就殺人,更屬不當。盧絳冤。
七、庇護親族法不公 趙匡胤的太太孝明王皇后,有個胞弟名王繼勳。最初為內殿供奉官,後來做到虎捷左右廂都虞候,領彭州防禦使。王皇后是個深明大義的女子,但這個兄弟是一個帶有精神病性質的惡人。他在西京(洛陽)做官時,曾強行購買民家子女做奴僕。這倒也罷了,更可惡的是,這些女僕稍稍有點讓他不滿意,就被殺掉。殺掉也罷了,尤為可惡的是,被他殺掉的人,還會被他吃掉!吃人,也罷了,還要“臠割”了吃,也就是一塊一塊割下肉來吃!吃人後,他倒是吐骨頭,然後用小棺材裝上死人骸骨,拋在野外。被他買來的女僕實在是比屠宰場的牛羊下場還要糟。史稱這樣的女僕,被他殺了一百多人,以至於到他門下來買賣女僕的中間人和棺材鋪的老闆,要頻繁出入於他的府邸。他住在深宅大院之內,外人不曉他的酷虐殘忍。直到有一天,他府邸的圍牆坍塌,僥倖沒有死的奴婢紛紛逃出,跑到宮中來告狀,趙匡胤這才知道有這麼一個罪惡滔天的小舅子。
趙匡胤很愛他的王夫人,但這一年王夫人年紀輕輕就病死了。小舅子又惹了這麼大的禍事。老趙對他的處罰是:削奪官爵,勒歸私第,令甲士看守軟禁。不久,又下詔將其流放登州。但是還沒等他到達登州,又下詔赦免,改右監門率府副率。右監門是宮禁親兵十二衛之一,率府率是侍衛軍中負責山澤土產的官員。王繼勳那麼大的罪惡,不但沒有正法,還給官做,雖然降級使用,但那一百多冤魂如何安息?
這個王繼勳又被分到西京做官,而且再次犯法,史稱太祖還是因為王皇后的緣故,只是對他給予了“薄責”。
王繼勳故實,是聖君管理下的經典案例。這個案例證明了:無論多麼優秀的聖君,如果沒有司法的獨立和公正,都將無可避免地存在漏洞。聖明如趙匡胤,也不例外。讚美聖君,必須看到聖君治理的有限性。
這個叫王繼勳的兇妄罪犯,直到太宗趙光義時代才被正法。趙光義將王繼勳捉來,同時還逮捕了從事女僕買賣的中間人,甚至還有一個跟王繼勳來往,也曾吃過人肉的和尚。
王繼勳仗著與皇后的戚族關係,還經常挾勢凌蔑將帥。一般人都躲開他,不與他爭。但有個大將馬仁瑀不吃他這一套。逢到他倨傲待人時,就與他奮爭對抗,甚至急眼了還捋胳膊挽袖子要揍他。王繼勳因為害怕他的勇猛,只好略微屈讓,但是過節越來越深。有一次,老趙要到郊外“講武”(軍事演習),兩人都受詔到郊外。他們覺得這也許是個機會,各自命令自己的部下,到時候藉機滅了對方。倆人還做了準備,到市上私自買了白蠟杆,準備械鬥。老趙得到這個情報,下詔“講武”取消,還將馬仁瑀出放為外官,對王繼勳則不做任何處理。
馬仁瑀做瀛州防禦使時,他的侄子因為醉酒而誤殺平民,按律當死。但是苦主愛戴馬將軍,也知道此案是醉酒誤殺,於是來為馬仁瑀侄子求情,說是“誤殺”可以“過失傷人”論罪即可。馬仁瑀說:“我為長吏而侄子殺人,這是他恃勢恣橫,不是什麼過失。我豈敢以己之親而亂國法哉!”於是令有司“論如律”,按照律法處理。對被殺的民家,還給以布帛,由他出資為之棺斂。
在處理王繼勳的公正方面,趙匡胤做得還不如馬仁瑀。
《太祖誓碑》
老趙有千錯萬錯,卻有一項亙古未見之德政,令大宋在本質上脫略了五代乃至歷史上的種種野蠻軍政,進入了文明世界,為中國歷史提供了了不起的政治和思想的增量貢獻,給大宋帶來了恆久的光榮。這就是《太祖誓碑》。
按宋陸游《避暑漫抄》,關於“誓碑”的來龍去脈大略是: 趙匡胤踐祚第三年,秘密鐫刻了一個石碑,立在太廟寢殿的夾壁室內,謂之“誓碑”。“誓碑”用銷金黃幔遮蔽,夾壁室門鑰封閉甚嚴。並詔敕有司:從此以後,天子歲時祭祀,及新天子即位,到太廟禮畢後,要由有司奏請恭讀“誓碑”上的誓詞。屆時,只有一個不識字的小黃門侍者跟從,其餘的侍從一律站在遠處,不得窺見。這時,皇上要到“誓碑”前,拜跪、瞻仰、默誦,完畢,再拜,出。群臣近侍,皆不知皇上在此有何誓言。從此以後,歷代帝王都要按此行事。
一百多年,沒有人知道“誓碑”的內容。直到靖康之變,兵亂中,太廟各門皆洞開,才有人得以窺見“誓碑”。
據說,碑高七八尺,闊四尺餘,誓詞三行:
一雲:柴氏子孫,有罪不得加刑,縱犯謀逆,止於獄內賜盡,不得市曹刑戮,亦不得連坐支屬。
一雲:不得殺士大夫及上書言事人。
一雲:子孫有渝此誓者,天必殛之。
南宋高宗趙構因為起於倉促,沒有見過這個“誓碑”。《宋史·曹勳傳》說,靖康末金滅北宋,武義大夫曹勳隨徽宗北遷,徽宗還囑託曹勳,日後若有可能回南方,可轉告高宗:“藝祖有誓約藏之太廟,不殺大臣及言事官,違者不祥。”李心傳《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四,也說徽宗“又言藝祖有誓約藏之太廟,誓不殺大臣及言事官,違者不祥。”王明清《揮麈後錄》也說“太祖誓言,得之曹勳”。曹勳終於有機會從金國回來,他見到趙構,帶來了徽宗的帛書和寄語,告訴趙構關於“誓碑”的內容。所以,自趙構開始的南宋,也繼續了太廟的盟誓。大宋十八帝,都受到了“誓碑”的絕對制衡。
但這三條內容,有不同說法,清王夫之《宋論》說,太祖勒石,鎖置殿中,使嗣君即位,入而跪讀。其戒有三: 一、保全柴氏子孫; 二、不殺士大夫; 三、不加農田之賦。
大宋立國,非貴族上位(這方面與大漢很像,劉邦也不是貴族),但它依然造就了前所未見的政治文明。我傾向於認為:時勢造英雄,但英雄也造時勢。大宋的“文明時勢”,即由趙匡胤“英雄人物”所造就,其中至大之功,是“誓碑”。沒有“誓碑”,就沒有大宋三百二十年的“文明時勢”;就像沒有傑斐遜,沒有《獨立宣言》,就沒有美國的大格局,沒有孫中山,沒有《建國大綱》,就沒有中國的新格局一樣,沒有趙匡胤,沒有“誓碑”,就沒有大宋的“文明時勢”。制度之建構,源於種種合力,在很多歷史時刻,是聖人、大賢、智者、英雄個人的作為,推動了制度的建構。
保全柴氏子孫 為何“保全柴氏子孫”? 因為柴氏“無罪”,老趙得到的大宋乃是由“遜周”而來。但歷史上那麼多殺戮前朝元首,以便斬草除根的故事,老趙為何不去做?此即去往代戾氣,養天下和氣。老趙有“天下目標”。他聽聞、看到、親歷的梁唐晉漢周,戾氣太深重了。培育國脈,養成一點祥和之氣,“勝殘去殺”,須有“英雄手段”。這是真的“強者”的“寬容”。
而歷屆宋帝也確實待周氏後人不薄。
清趙翼《廿二史札記》有一條專說“宋待周後之厚”。
宋太祖遷周恭帝及符太后到西宮,易其帝號曰鄭王,太后曰周太后。但同時為後周在洛陽建六廟,派出官員遷移神主牌位,命後周過去的宗正(管理皇室和太廟事宜的官員)按時祭享。又派遣工部侍郎按禮數到後周太祖和世宗的陵墓拜謁。開寶六年,鄭王柴宗訓病逝,老趙穿了素服為之治喪,輟朝十日,諡號曰恭帝,將陵墓放在世宗的陵墓之旁。
宋仁宗嘉祐四年,下詔取《柴氏譜系》,在柴氏諸房中推年紀最長一人,要他按歲時奉祭周祀。還錄用周世宗的從孫柴元亨在宮中供職。又下詔:以後每次郊祀,都要錄取周世宗後裔子孫一人為官。至和四年,封柴氏後人柴詠為崇義公,給田十頃,奉周室祭祀,並給西京洛陽的周廟祭享器服。
神宗時,錄取周世宗的從曾孫柴思恭等人給予公職。熙寧四年,崇義公柴詠致仕,子柴若訥襲封。
徽宗時,再一次給後周恭帝的後人賜官,為宣教郎,監周陵廟,並規定世世代代“為三恪”。所謂“三恪”,就是本朝奉前代三朝的子孫為王侯,表示他們是本朝的客人,不是臣子,“恪”,有“敬”的意思。這是古來“興滅國,繼絕世”的禮制規定。三千年前的西周王朝成立後,以周之前的舜後陳國、夏後杞國、殷後宋國為“三恪”;後周則以後唐、後晉、後漢的後人為“三恪”;大宋曾封隋、唐、五代後裔,並吳越、荊南、蜀漢等國後裔為官,主宗廟祭祀,也是“三恪”的禮制延續。這類做法體現本朝“寬容”之義,同時顯現視前朝為正朔,從而本朝也為正朔的意思。宋徽宗的做法,就是承認後周為正朔,這對在世的柴氏後人是極大安慰。從歷史文化有機性考察,這也是將本朝納入歷史長河的一種法統安排,是中國之所以為中國的一種歷史連續性。歷朝歷代,無論優劣,皆在這種連續性中。是光榮是醜陋,都在時間的流動中,不可分割,不必截斷。歷史,很早就開始了,因此,不必“歷史從我開始”。就這個意義言,“三恪”之禮,意義重大。
大宋南渡後,高宗也不忘柴氏後人,還特意選柴家的長者襲封崇義公。
南宋理宗時,又詔周世宗八世孫、承務郎柴彥穎襲封崇義公。
趙翼對此評論道:“此皆見於《本紀》及《續通鑑長編》者。蓋柴氏之賞延直與宋相終始,其待亡國之後,可謂厚矣!”這些都是見諸《宋史》中的《本紀》和《續資治通鑑長編》的記錄。於此可見,對柴氏的恩賞一直與大宋帝國相終始,大宋對待亡國者的後人,可以說是很優厚了。
有一個有意思的現象:五代以來的諸帝亡國之後,幾乎都沒有後代;只有大帝柴榮的後代,歷宋三百餘年,世襲不斷,與五代諸帝比較,應該是最幸運的,因為,遜帝柴宗訓,遇到了千古一帝趙匡胤。
不僅如此。趙匡胤還由柴氏後人,推及其他亡國者的後人,也給予了很優厚的待遇。趙翼《廿二史札記》說“宋初降王子弟佈滿中外”,說大宋與諸國“角力而滅其國”,從不“猜防疑忌而至於殺戮”,這是大宋獨有的特色。
湖南周保權投降,授千牛衛上將軍; 荊南高繼衝納土,仍令鎮守其地;
南漢劉鋹被擒,仍封恩赦侯;
孟昶既降,賜第京師,封秦國公;
南唐李煜城破始降,封違命侯; ……
趙翼對此評論道: 統計諸降王及諸降臣,無一不保全者!此等僭偽竊據之徒,歸降本非素志,況新造之邦,民志未定,國勢易搖,豈能一無顧慮?乃其主皆賜第京師,居肘腋之地,其子弟臣僚又皆分職州郡,掌兵民之權,而廟堂之上不聞操切猜防,入仕新朝者,亦帖然各效其勤,無反側不靖之意。於此見宋太祖、太宗幷包天下之大度,震服一世之神威,非詐力從事者所可及也。後之論者往往謂宋開國之初,即失於弱。豈知不恃詐力以為強者,其強更甚也哉!
統計下來發現,各位投降的亡國之君,沒有一個沒有得到保全!像此等僭偽竊據的偽國國君,歸降大宋,本來不是他們所願意的,何況新造的大宋帝國,民心未定,國家的形勢容易搖動,太祖趙匡胤就沒有一點顧慮嗎?乃至於竟為這些偽主賜給京師的宅邸,居住在天子肘腋之下,他們的子弟臣僚又都到各個州郡去做官,掌管兵民之權;而廟堂之上,並沒有聽到有急切、猜忌、督防之術,而到大宋做官的人,也都老老實實地各盡職責,沒有反側不定的異志。於此可見,宋太祖、太宗,幷包天下的大度,鎮服一世的神威,這可不是靠著詐力做事能得到的效果。後世論大宋,往往要說開國之初就失之於軟弱,豈知不依靠詐力做到強大的君王,比那些依靠詐力而成為強大君主的人更強大啊! 這是說,老趙不僅對柴氏優待,對歸附的諸國國君也優待,原因是自身的強大。
未嘗輕殺一臣
趙匡胤,不靠“詐力”而強大,是強中之強。
這一切,源於老趙內心的強大。
他對自己所秉持的聖賢道義,有天然的自信。他做應該做的事時,沒有猶疑,毫不勉強。待己之“儉”,待人之“慈”,待天下之“簡”,全出自然之天性。“儉、慈、簡”是最接近於“仁”的品性。儒學論“止於至善”,“至善”事實上是一個最佳平衡點。按照角色化原理,每一個人都在共同體中扮演一個角色。每個角色都在“表演”中。但角色可能會有變化,譬如,對兒女而言,是父親,對太太而言是丈夫,對“君王”(上級)而言是“臣下”(下級),對“臣下”而言是“君王”,對國人言,是廣義的“朋友”。傳統對“止於至善”有個說法:為人君者,其“至善”之境就是“仁”;為人臣者,其“至善”之境就是“敬”;為人子者,其“至善”之境就是“孝”;為人父者,其“至善”之境,就是“慈”;與國人交,其“至善”之境就是“信”。這類“至善”境界,都是躬己自求的結果,外力是不可能強加於角色的。現在可以看到,趙匡胤在反求諸己的程式中,對“仁”這個境界有感覺。由於趙匡胤“君王角色”的自在呈現而不是表演,以“仁”為背景色,大宋天下,慢慢演繹為一個“和解”主題的共同體。
老趙試圖與各類“敵人”和解。他在通往“仁”的至高境界中,踏實地邁出一步一步又一步。
為何“不殺士大夫和上書言事人”? 老趙應該記得周世宗柴榮曾經下過《求言詔》。正是因為這一篇《求言詔》,引來了名臣王樸的《平邊策》。昔日即使堯舜禹湯這樣的“上聖之君”,文武成康這樣的“至明之主”,都在求逆耳之言,苦口之藥,何況不及他們的人呢?士大夫,是國之精英,是讀書的做官人,或做官的讀書人。“皇帝與士大夫共治天下”,是大宋“天下為公”的基本職官結構。大宋不是為了獨夫利益治國,不是為了部落利益治國,不是為了政權利益治國,而是為了全面共同體而治國。這樣就需要士大夫也即邦國精英的深度介入。
《續資治通鑑》記錄:太祖在長春殿,對宰相薛居正說:“古之為君者,鮮能無過,朕常夙夜畏懼,防非窒慾,庶幾以德化人之義。如唐太宗受人諫疏,直詆其失,曾不愧恥;豈若不為之,而使天下無間言哉!為臣者或不終名節,陷於不義,蓋忠信之薄而獲福亦鮮,斯可戒矣。”古來為君主的人,很少有沒有過失的人。朕常常整夜想這個事,有畏懼感。如果能時時想到防止為非作惡、節制個人慾望,也許可以做到“以德化人”的大義。譬如唐太宗,他接受臣下的諫諍上疏,臣下對他的批評直接責備他的過失,他也不覺得慚愧。這樣,不如不做有錯誤的事,讓天下沒有不滿的言論,不是更好?古來為臣的人,有些人到最後沒有保持住名節,終於陷自己於不義。這是因為忠信之心太薄,所以獲得的福祉也少。君臣如此,可以自我戒懼啊! 但正如《續資治通鑑·考異》的一番議論所言,這段話本來是“君臣交儆之語”,君臣互相戒懼的話語,但在《宋史·太祖紀》中,同樣記錄這件事,卻刪去了這段話的前面一部分,成為專門責備臣下的太祖語錄。
細細玩味這一段話,可以理解古來“君臣交儆”的聖賢大義。而尤有意味的是,這一段話出自於帝王之口。也即有帝王自省中得出“君臣交儆”的一番宏論。這就為帝制時代提供了最好的言論自由空間,為“君相博弈”的軍政活動預先假設了兩道並行的邏輯:
一、君王必須自省,在羞恥心的作用下,盡力做到“防非窒慾”。
二、臣下則應該培育忠信之正,不能不忠不信。
這就是“皇帝與士大夫共治天下”的前提——“君臣交儆”。有此“君臣交儆”,而後可以“君臣共治”。
“共治”之際,士大夫在“忠信醇厚”品質之後,最需要提供的就是軍政智慧;帝王在“防非窒慾”品質之後,最需要提供的就是決斷方向。但如果不能做到“君臣交儆”,士大夫則無能做到“忠信”,也就不大可能提供有益於邦國的軍政智慧;帝王如果無能做到虛懷納言,也就不大可能為國家運轉提供正確的決斷方向。士大夫的軍政智慧,則主要由“上言”而體現。士大夫的“上言”是帝王戰略決斷的重要依據。阻斷了士大夫“上言”,帝王的決斷也就成了獨斷。
《太祖誓碑》在大宋具有大法、大憲章性質,雖然不是成文法,是“秘法”,但此事夠得上偉大。它推動的是言論自由。言論自由,方有望貢獻智慧,方有望為共同體帶來福音。這是經由歷史經驗證明了的百試不爽的鐵律。所有對言論的限制,一定是出於獨夫、部落或政權利益而不是出於共同體利益。老趙立國伊始即訴諸“天下為公”理念,奠定當時世界範圍內罕見的自由主義性質的政治格局,是大宋帝國也是中國傳統的極大光榮。後來的大宋名臣范仲淹有言:“祖宗(太祖太宗)以來,未嘗輕殺一臣下,此盛德之事!”
今天來看,“誓碑”“不得殺士大夫,及上書言事人”這一條,也有憲法政制之影。這是吾土由官方最高首腦講述的“言論自由”,從此為“清議”也即“異見”也即“物議”也即“理性批判”也即“批評政府的權利”,開一生路,從此成為政府內部“君相博弈”的安全保障。“言事人”於千年之前就實現了“免予恐懼的權利”。千年之前,由一箇中國帝王,以這種方式推演言論自由,幾乎具有神秘的性質。
不加農田之賦 考兩宋三百二十年,殺過兩個讀書人:陳東、歐陽澈。都在宋高宗時。是太學生“示威遊行”,“上書言事”,要求恢復李綱官位,主持汴京防務,極力與當時的權臣對著幹;大宋南渡後,又極力主張迎回徽欽二帝,被有司抓了,殺掉。此外再無殺過一個讀書人。
夏商周三代,被儒學講述為中國歷史上最聖明美好的時代,漢唐宋,又被元代儒學講述為“後三代”比較聖明美好的時代。大宋成為“後三代”中的佼佼者,為何如此?大儒程頤有一個意見,他認為自從“上三代”夏商周以來,大宋有五件事屬於創造性的軍政管理增量貢獻(程頤的說法是“本朝有超越古今者五事”,按“超越”實屬於創造,前所未有之意): 一、百年之內,國無內亂。這是歷朝所未能達到的“郅治”功效。
二、四聖治理達到百年之久,皇室平安。
三、受命之日,市不易肆。也即陳橋兵變之際,東京城裡就像什麼事都沒有發生一樣,市場照樣營業。
四、百年未嘗誅殺大臣。
五、至誠以待夷狄。用至誠之心對待異族,包括澶淵之盟。
之所以做到這一步,程頤認為,是因為“以忠厚廉恥為之綱紀,故能如此”,以忠厚廉恥作為軍政管理的大義統領,所以能夠如此。
出使到大宋的異族使者也讚美大宋說:“外戚不與政,宦官不典兵,而不殺大臣,此又漢唐之所不敢望,與三代可以比隆者也”,外戚不參與軍政管理,宦官不帶兵,不殺大臣,這又是漢唐都不能做到的,真可以與三代相比達到同等高度的郅治之世。
為何“不加農田之賦”? 此事關係民生。
老趙寧肯宮禁生活節儉,也不苛求民間財富,“以天下奉一人”,這個活,老趙不幹。他的節儉深得中庸之道,他不刻意節儉以邀名,他非常喜歡宮中宴飲,經常與臣下、親族、異邦使者觥籌交錯,但他不會奢侈無度,就是因為他知道民生多艱。
大宋王朝三百年,無論遇到怎樣的家國困難,也不向農民“加賦”。後晉石重貴時可以打著“抗擊契丹”的旗號,在士庶之間“括率”,也即搜刮財貨,馬楚、南漢也會這麼做,就是南唐也曾有過此類舉動,但老趙不能這麼做。他不會在崇高的國家目標旗幟下搜斂民財。
傳統儒者在推演政治、倫理價值觀時,必是“民生主義”者。反暴斂、惜民力,主張輕徭薄賦,是傳統儒者恆定的主題。此義近於捍衛私有財產權利。中國傳統聖賢人物,也無一例外,都是注重民生的人物。孫文曾言:“民生就是政治的中心,就是經濟的中心和種種歷史活動的中心。”“民生是社會一切活動的原動力。”(見《孫中山選集》)由此也可以概見:那些以國家“大義”為訴求,藉機搜刮士庶,背離士庶“民生”的權力,都是非文明政治生態的無道行徑。有道邦國、無道邦國,是否尊重“民生”,是否在“大義”旗幟下背棄“民生”,分野在此。
不僅“不加賦”,趙匡胤做得漂亮的,更多是不與民爭利。除了幾個較大企業收歸國有算作央企之外,一般都讓與民間自營,連“賦稅”都不收。有一位知舒州(今屬安徽安慶)、左諫議大夫叫馮瓚的上言說:“本州界內有菰蒲魚鱉之利,居民經常捕撈了自給。但前防禦使為增收,搞了個市徵(納稅),這樣苛細的稅法,弄得當地人很困苦。期望能免掉這個賦稅。”老趙聽後,當即答應蠲免其賦,史稱“從其請”,聽從他的請求。
宋代賦稅沿唐中期以來兩稅制,即夏、秋二稅。趙匡胤時代,令州縣各置義倉,官方所收二稅,每一石糧,另外留出一斗貯存在這個義倉裡,史稱“以備兇儉”。等於國家收稅,另外返還百分之十留在地方,以備凶年荒年賑濟百姓。這類德政,甚至超越了“不加賦”。
老趙晚年,特別在意地方治理,有一次,他任命官員錢文敏知瀘州,召見他,對他說:“瀘州那個地方接近蠻獠,但越是這樣,越要加以撫愛。我聽說原來的知州郭思齊、監軍郭重進,擅自搜斂做不法事,愛卿你此去為我調查審問一下這個事,苟有一毫侵民,朕必不赦!”
在此之前多年,太祖也說過類似的話。
乾德四年八月,太祖召宰相以下群官多人,在紫雲樓下宴飲,順便說到“民事”。太祖對趙普等人說:“下愚之民,雖不分菽麥,如藩侯不為撫養,務行苛刻,朕斷不容之。”
居於弱勢的庶民,即使愚蠢到不分菽麥,但如果藩鎮的侯爺們不好好撫養,只知道苛刻盤剝,朕斷不容這樣事!
趙普回答說:“陛下愛民如此,乃堯、舜之用心也。”
地方官盤剝百姓,在老趙那裡是大惡。
在老趙的感召下,很多官員都有了愛民、重民傾向。譬如乾德五年四月,史上記錄中說,四川的陵州有陵井,後蜀時曾置鹽監,每年可以煉鹽八十萬斤,供給當地食用,很方便。後來井口坍塌,有毒氣上升像煙霧,煉匠進入就會死掉。這樣,鹽井就很久沒有再用。當地無鹽,日子艱難。這時大宋剛剛平定後蜀,老趙派去的通判賈璉,開始建議開浚鹽井,但是刺史認為開浚會犯“井龍”,所以役夫都不肯入井。賈璉於是親自執鍤,開始浚井。第二年疏理到泉脈,最後達到日產鹽三千六百斤。
這樣關心民生的官員,在以後的日子裡,越來越多。
貪贓者處極刑 歷史上注重民生的帝王不只是趙匡胤,三代不論,漢代以來,帝王對民生的關切是一種傳統。期間除了某類聚斂成性的暴君之外,一般還都能在民生方向上有所戒懼。
民生問題,除了“不加賦”之外,當然還有敬授農時、興修水利、荒年賑濟等具體德政措施,但打擊盤剝式貪腐,則是對民生的重要救助。
這方面,歷代都有“重典”。
譬如後唐明宗李嗣源,他就不能容忍道義的敗壞,尤其不能容忍貪汙受賄,對貪贓者往往就要處以極刑。
明宗任上,留下了很多治貪記錄。
鄧州(今屬河南南陽)節度使留後,被人告發“稅外科配”。這個“稅外科配”是歷史上贓吏的慣用手法,簡單說就是在官府攤派正項賦稅之外,另立名目,臨時加稅。近代以來的“尋租”手法甚多,其中之一也是“稅外科配”。這是歷史上以官府名義巧取豪奪的慣技。這位代理節度使的“留後”於是從省部大員的地位被貶到小地方去做司馬,連降多級。鼓動“留後”貪贓犯罪的掌書記,則被削奪了歷來封任的職務職稱,削職為民,發配遠方。
亳州(今屬安徽)有個剌史,因為貪贓,穢不可聞,李嗣源令他自盡。
汴州(今河南開封)有個倉庫的管理主任,是國家功勳上將之子,又是駙馬石敬瑭的親戚,帶頭犯罪,形成了一個“倉鼠”團伙。大臣琢磨此人頗有地位,上奏請免一死。李嗣源說:“王法無私,豈可徇親!”王法不能偏私,豈可因為親近而廢!於是所有人都被正法。
有一個朝廷供奉官,在皇上身邊,史稱此人“性貪狡”,性情貪婪狡猾。他奉詔監管倉庫糧倉之類。監管,本來就是要他注意下屬不要以權謀私,但他竟從中受賄,最後被人告發,犯贓下獄。此人跟權貴們來往較多,很多權貴為他說情。但明宗根本不為所動,堅決要求依法處理。最後有一位大臣名叫張從賓,藉著稟奏別的事,假裝不經意地說到這位供奉官,曲折地為他求情。
張從賓領忠正節度使(治所在壽州,今屬安徽六安),此時正加官做著檢校太保、侍衛步軍都指揮使。檢校太保是個虛銜,但是朝廷最高榮譽官銜之一,侍衛步軍都指揮使,相當於禁軍中的步軍總司令。這位大員地位重隆,巧舌如簧,但被明宗看穿,回應他說:“非但爾言,蘇秦說予,亦不得也!”
今天別說你來替那廝說情,就是蘇秦來說我,也不可能!
蘇秦,乃是戰國時掛六國相印的縱橫家,史上著名雄辯人物。明宗引用蘇秦典故說話,意思就是:這位供奉官貪贓枉法,只能嚴懲,誰來說情也沒用。最後這位供奉官還是被正法。
大書《冊府元龜》記載明宗李嗣源一事,頗有“天下意識”。
說後唐天成四年十二月,蔡州西平縣有個縣令李商,被百姓告發“不公”。當時的最高法院大理寺最後的判決結果是:令李商“贖銅”,繳納贖金贖罪。案子到了李嗣源這裡,他不同意,下了一份詔書。大意說:
李商贓罪的判決,是依據了歷史上的法律條款,但這律條處罰過輕,講起來,道理有未盡之處。“古人立法,意在惜人”,何況聖君相承,國家無事,人人都知道奉公守法,所以司法判決都很輕。但自從唐末“喪亂以來,廉恥者少”,我踐祚以來,“惟期不濫,皆守無私”,就期待著官員們不濫用權力,都能夠公正無私。這位李商,不去“養民”反而專門“潤己”,掠奪人傢俬有的莊田,還鞭打本戶主人;國家給州縣印璽,只為了行遣公文,他卻帶著印璽下鄉,直接以官府的名義從人家中“取物”。根據這類案情看,他當什麼官?大理寺這個判決不對,改判:“奪歷任官,杖殺。”削奪歷來的職務(剝奪一切政治權利),正法,處以杖刑。
大儒顧炎武先生在《日知錄》中提到此故實,誇讚李嗣源說:“讀此敕文,明宗可謂得輕重之權者矣。”讀這一篇詔書,明宗李嗣源可以說是得到處理政務輕重平衡的中庸之道了。
太祖一朝貪贓記錄
中庸之道,長期以來得到誤解,中庸,不是中間之路(儘管它包含著中間之路,也即中道的含義)而是“中”(音眾)於“日用倫常”(“庸”之本義)的平衡之道。中庸之道的主題詞是“平衡”而不是“中間”。儒學論“權道”,很大程度上就是接近“中庸之道”的理念。所謂“權道”就是不離大經大法的應對變化之道。唐以前,用法較輕;但唐末之後,官員之中“廉恥者少”,這就需要對刑法量刑的輕重有新的應對變化。這就是“權”。如此,才能達到邦國管理的平衡,也即實現中庸之道。
顧炎武的十五字點評,是思想含金量極高的大智慧說法,用來評價李嗣源,允公允能;用來理解“權道”和“中庸之道”,言簡意賅。
大宋帝國,自趙匡胤始,就繼承了李嗣源這種治貪政策。
宋初,郡縣的官吏承接五代的惡習,貪贓枉法,欺詐良民,讓趙匡胤痛下辣手,嚴懲貪墨之罪。宋開寶三年,有一位地方官員,受贓七十萬,按傳統律法不當死;當時老趙剛剛平定南漢,聞聽此事,撥亂反正,特意下詔將其正法。後來在南郊祭祀天地神祇,按禮制,要頒發特赦令。老趙規定:大赦天下,但十惡罪、劫殺罪、官吏受贓罪,不赦。
左贊善大夫申文緯奉詔到商河縣查驗田畝,田畝多少直接關係到租稅多少,但一村一鄉田畝總數不差。有刁民就故意少報田畝,以備日後少交租稅,但有少報就有多報,因此不公。商河縣令李瑤收受賄賂,申文緯沒有調查到這個事實,結果被人起訴告發。老趙知道後下令:杖殺李瑤,申文緯除籍為民。維護士庶利益時,老趙不手軟。
給事中常準,在大名府為括田使,丈量田畝檢查漏賦時,有詐取不公行為,地方農民上訪,直到宮闕,老趙大怒,直接罷免了常準的兩個官職,原來授他為兵部郎中,也免了。本縣令程迪,則決杖流放到海島。並詔令他縣,官員括田按視,必須實事求是,不得虛報以加重百姓租稅。
有一兵部郎中監秦州稅務官名曹匪躬,還有一海陵、鹽城兩監屯田副使名張藹,這倆貨屬於軍隊建制下的官員,居然命人帶了緊俏商品往江南去做生意,謀取私利。趙匡胤知道了,曹匪躬殺頭,張靄除籍為民。軍人還想做生意?在趙匡胤時代,是絕不允許的。
薛勳,是國家糧庫總管,掌管常盈倉(週轉漕運糧食的倉庫),漕運來糧,他盤剝最為嚴重。史稱“受民租,概量重”,接受百姓的租稅(糧食),使用大斗盤剝。此事惹惱趙匡胤,下詔免除了他的職務,發配到遠方做苦力,跟他一塊使用大斗進的倉吏殺頭。官吏欺侮剝削老百姓,只要叫老趙捉住,基本就是剝奪政治權利,流放或殺頭。
據《續資治通鑑長編》和《宋史·本紀》統計(這應該是一個不完全統計),兩宋三百一十九年總約一百四十宗貪汙案,其中大部分貪贓者被正法或流放。
這裡是太祖趙匡胤一朝的貪贓記錄,總二十二樁: 商河縣令李瑤坐贓杖死。
大名府永濟主簿郭顗坐贓棄市。
知制誥高錫言,諸行賂獲薦者許告訐,奴婢鄰親能告者賞。知制誥高錫坐受藩鎮賂,貶萊州司馬。
宗正卿趙礪坐贓杖、除籍。
職方員外郎李嶽坐贓棄市。
殿直成德鈞坐贓棄市。
太子中舍王治坐受贓殺人,棄市。
光祿少卿郭玘坐贓棄市。
樞密直學士馮瓚、綾錦副使李美、殿中侍御史李檝為宰相趙普陷,以贓論死,會赦,流沙門島,逢恩不還。
倉部員外郎陳郾坐贓棄市。
右贊善大夫王昭坐監大盈倉,其子與倉吏為奸贓,奪兩任、配隸汝州。
右領軍衛將軍石延祚坐監倉與吏為奸贓,棄市。
右千牛衛大將軍桑進興坐贓棄市。
太子洗馬王元吉坐贓棄市。
殿中侍御史張穆坐贓棄市。
右拾遺張恂坐贓棄市。
左拾遺秦亶、太子中允呂鵠並坐贓,宥死,杖、除名。
左拾遺劉祺坐受賂,黥面、杖配沙門島。
宋州觀察判官崔絢、錄事參軍馬德休並坐贓棄市。
吳越王奏內客省使丁德裕貪狠,貶房州刺史。
太子中允郭思齊坐贓棄市。
王全斌入蜀,貪恣殺降,雖有大功,即加貶絀。
不赦犯贓之罪 大宋帝國漸漸拋棄了五代惡習,國家建設走向正規,各地出現很多“循吏”,也即奉公守法的模範人物。“循吏”的出現,是國家長治久安的一個標誌性事件。郡縣治,天下治。在亂世之中,“循吏”的出現難度極大,完全依賴於聖賢書教誨下的個人覺悟,因為得不到鼓勵。但在治世之中,“循吏”有了受到朝廷鼓勵的可能,更有制度性監督,故聖賢教誨就會在這樣的氣氛條件下得到更多的輾轉張揚。所以,“循吏”多起來,才有希望推演天下太平的盛世。
史稱宋代之所以得到“循吏”,有三個原因: 第一,太祖趙匡胤之世,地方官出任,老趙都要親自接見,考察、詢問政事,覺得合格,然後派遣。這是精煉的“簡擇之道”。
第二,然後又設各級監司,察訪各州郡太守,太守又察縣令,都需要按時向朝廷彙報察訪結果,此事有專門的朝臣督治。這是縝密的“考課之方”。
第三,官員犯他罪可以從輕,但一旦犯有貪贓罪,即使遇到大赦也不赦。這是嚴肅的“防閒之令”。
三個原因,其中之一是“除貪”。
顧炎武又評價大宋這種“除貪”制度說:不赦犯贓之罪,是大宋得到循吏的重要原因,到了宋仁宗天聖年間以後,士大夫都開始知道廉恥,互相砥礪,應該與趙匡胤這種對贓瀆的懲治、對廉介的鼓勵有關。
船山先生在《宋論》中評價“誓碑”道:
嗚呼!若此三者,不謂之盛德也不能!德之盛者,求諸己而已。
嗚呼!論到“誓碑”中的這三條,不說這是政制之盛德是不可以的!之所以說它是“盛德”,是因為這都是反求諸己的結果啊!
“誓碑”是老趙“立德立功立言”之舉。
《左傳·襄公二十四年》謂:“太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雖久不廢,此之謂三不朽。”
從此以後,“三不朽”成為中國人臧否人物的重要尺度。
唐孔穎達在《春秋左傳正義》中對“三不朽”做了深刻界定,至今不可移易:
“立德”謂:創制垂法,博施濟眾;
“立功”謂:拯厄除難,功濟於時;
“立言”謂:言得其要,理足可傳。
以此來衡量《太祖誓碑》,正是老趙一生“立德、立功、立言”的精彩寫照。即使趙匡胤什麼貢獻也沒有,僅憑“誓碑”一項,已經“立德、立功、立言”,足可不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