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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解決問題

面對王主任嚴肅批評,三大爺趕緊回應:“我們確實今天才發現這個問題,要不是因為那位給易中海看病的護士指認,估計現在都不知道,過去這些年易中海一直在掩蓋這些問題說是屬於‘一大媽’造成的病害,並讓這位吃藥多年我們都信以為真。”

王主任當然明白這種隱蔽性強的事情除非有人主動曝光否則其他管理者是不清楚的。

但她也知道當下並不是責備人的時刻,應該立即著手去解決問題。

“哼!”

她冷冷一笑後走近 ** 院。

只見“一大媽”

指著自已的房間告訴武隊長這是自已的家,要求把易中海叫出來。

武隊長派隨行的一名隊員前去敲門傳話。

那民警上前,拍打起緊閉的房門高聲呼喚:“裡面的人開門!”

易中海正在屋裡獨自吸菸解憂聽到門外的聲音喊到:

“是誰?”

那邊傳來回應:“是我們!快點開門!”

“公安來的,裡面的人出來一下!”

小胡的聲音傳來,易中海心中猛地一震,公安來這裡幹什麼?

難道是自已媳婦報的案?

這絕不可能!

這麼多年來,大院裡的規矩一直是三名大爺說了算。

從不讓外人介入,這種模式執行了這麼多年,得到了所有人的認可。

畢竟這個四合院獲得“先進文明大院”

的稱號並不容易。

其他院子遇事總麻煩街道辦,唯獨他管理的大院,大小事務都是三個大爺處理,

所以每年都被評為先進大院。

如今警察竟出現在這裡,易中海雖不知緣由,但仍開啟房門,見到了武隊長和另一位大媽。

儘管心情不佳,但公安都到了,他也不能在執法人員面前訓斥媳婦。

於是堆起一臉勉強的笑容說:

“這位民警同志,這只是我們的家事,我們可以內部解決。

剛才那確實是我不該打她的一巴掌,我承認一時衝動,但是這些年來從未打罵過她。

這是第一次,我保證今後絕不會再發生,一會兒我馬上向她道歉。”

沒等武隊長回應,王主任厲聲呵斥:

“哼,你避重就輕也練到家了!這種嚴重的問題你還想用幾句推諉之詞矇混過去?

你不孕不育卻怪罪到你妻子祝秀榮頭上,並讓她長期吃藥,這還不算是惡劣行為麼?

事情暴露了還動手打人,你的膽子真大!”

易中海苦笑著說:

“對,是我錯了。

王主任,我只是要面子,並沒有其他惡意。

我不想被人指指點點說我沒本事。

所以……”

聽到這裡,何雨柱正拎著飯盒回來,大聲說:

“老大爺,這事還真是因你而起啊!我還一直以為是個謠言,原來真有其事!”

王主任見何雨柱回來,問他:

“傻柱,怎麼下班提前回來了?”

何雨柱點頭回應:

“是的,今天食堂工作不忙,就早點回來了。

王主任,到底怎麼回事?”

王主任有些不耐煩:

“管好你自已得了,你說你也一把年紀了,也不成個家,以後怎麼辦?

連你的妹妹都快要結婚了!”

何雨柱嘿嘿一笑:

“王主任,這不是還沒碰到合適的人嘛。

再說我天天上班也沒時間找個伴兒。

要是您那邊有合適的人選介紹一個也不錯!”

王主任白眼一翻,想起之前給何雨柱介紹過的許多相親物件。

雖然他顯得成熟穩重,條件也不錯,但每次最後都沒能成功,具體原因連王主任也不太明白。

王主任懶得理會這個渾人關於娶媳婦的事,認為這與自已毫無關係。

然而,王主任還是說道:

“今天來是處理易中海的問題,你的事情改天再談!”

何雨柱一臉茫然,滿不在乎地說:

“嗨,不就因為沒有孩子麼?這也不犯法,生不出孩子的多了。

一大爺也不想沒孩子,這不能怪他,畢竟誰也不想斷子絕孫啊?

對吧,用得著特別處理嗎!”

站在王主任旁邊的郭幹事說:

“要是那麼簡單就好了,問題是易中海並沒有生育能力,還賄賂醫生說他是正常的,

說祝秀榮不能懷孕,導致她白白吃了十幾年的藥!”

何雨柱說:

“一大爺的事就是一大爺的,祝秀榮是誰啊,我們大院有這麼個人麼?”

閻埠貴在一旁無奈地解釋:

“祝秀榮就是一大媽,一大媽就是祝秀榮!”

何雨柱說:

“哦,這樣啊,以後叫一大媽好了。”

看到何雨柱這樣敷衍的態度,王主任厲聲喝道:

“傻柱,住嘴!”

何雨柱只好聽話地站在門口看著王主任。

王主任轉身問易中海:

“易中海,這事你也清楚,你打算怎麼辦?”

易中海聽出王主任偏向自已,心想如果真有人舉報,公安局早就把自已抓起來了,於是答道:

“我聽我媳婦的,她怎麼說,我就怎麼做。”

祝秀榮聽了這話,想到多年吃的苦,便下定決心。

她知道易中海如果真愛她,就不會讓她吃那麼多年的藥。

況且陳小楊說過,藥吃多了有害。

她也去過其他醫院確診,她的身體已因此出現各種問題。

現在若再和易中海生活下去,怕會有更大的危險。

她決定:

“我要離婚!”

聽到這話,大家都震驚地看著祝秀榮,畢竟在他們那個院子,離婚是件大事。

王主任也知道,此事之後,易中海夫婦的日子肯定不好過。

他問:

“祝秀榮,你想清楚了嗎?”

祝秀榮堅定地點點頭:

“想清楚了,王主任。

這麼多年的損失,易中海必須補償我!”

婦聯主任黃秀蓮補充道:

“是的,王主任,這件事不能就這麼算了。

自祝秀榮同志嫁給他,多年來吃了很多不必要的藥,

更別提賄賂醫生哄騙她的事情。

我們必須弄個明白,不能就這樣含糊了事。”

王主任表示認同:

“黃主任,你說得對,我心裡也有數。

不過這件事還是要請武隊長給個意見。”

身為警察,武隊長對國家的新法規自然有所瞭解。

他開口道:

“既然王主任要求我談談,那我就說說自已的想法,如果有什麼不對,請大家隨時糾正!”

王主任與黃秀蓮都輕輕點了點頭,接著武隊長又問:

“祝秀榮同志,離婚後你還打算繼續住在大院裡嗎?”

祝秀榮搖了搖頭,說道:

“不,我打算回孃家,雖然平時少有往來,但我們還是透過書信保持聯絡,我知道他們在哪。”

武隊長聽後點點頭,表示理解:

“明白,那麼根據我國法律,現有的財產應被認定為夫妻共同所有,應平均分配,這應該沒什麼異議吧?”

然而,易中海卻在此時插話:

“武隊長、黃主任、王主任,可這錢都是我辛辛苦苦賺來的,我媳婦……祝秀榮一分錢都沒出過啊!”

王主任並不願再贅述這些基本常識,只是簡單地說:

“這是法律法規所規定的,無論誰出的錢,都是夫妻共同財產,按理一人一半,難道你認為你的話比法律還管用嗎?”

易中海雖有千般不甘,但聽完此話便不再言語,連連搖頭,回應道:“不敢,不敢!”

稍作停頓後,王主任輕聲冷笑,隨即讓武隊長繼續往下說。

“我說的‘平分’是針對一般情況下的協議離婚,但鑑於目前的具體狀況,多年的婚姻期間,易中海僱人暗中給祝秀榮喂藥導致她長期用藥,這對她的身體健康造成了極大的損害,並需要一定的經濟補償用於治療,每個月10元,合算下來一年也就是120元,並不多吧?”

見眾人並無反對,武隊長續言:

“自1951年起至現今(假設是1965年前後)共計十餘年,就按照十四年來計算,總共應為一千六百八十元,這樣合理嗎?”

王主任和黃秀蓮皆贊同地點頭,黃秀蓮還附和:“合理!”

武隊長補充道:

“這些年因為易中海的行為使得祝秀榮蒙受無法生育之痛,承受著不應有的名聲,因此理應給予相應賠償。”

黃秀蓮立刻接話說:

“非常同意!非常同意!”

王主任也認可地點了點頭,詢問賠償金額。

黃秀蓮建議將先前提到的費用翻倍處理。

王主任贊同,並確定了這一數額。

易中海心中十分不捨,這時武隊長繼續詢問:

“好,祝秀榮同志,家 ** 有多少存款呢?”

祝秀榮詳細說明了情況:“存摺裡有一萬四千元,另有八百四十七塊五角的現金。”

“所以總計是一萬四千八百四十七塊五角,對吧?”

在確認數字無誤後,祝秀榮點頭認可。

隨後武隊長解釋:

“一半即為七千四百二十三塊七毛五,外加前面說到的一萬元出頭的部分賠償,共計一萬兩千四百六十三塊七毛五。”

“這筆分割的現金,還有現有的房產,王主任,按現在的房價計算,易中海這套房子大概值多少錢?”

王主任略一遲疑,想到這房子是易中海的私人財產,於是回答道:

“易中海的房子大概價值六百元,另外還有一個側房價值一百五十元。

加起來約七百五十元左右吧。”

武隊長介面說道:

“那一半就是三百七十五元,加上之前分割的部分,共計一萬二千八百三十八塊七毛五。

再把房子裡其他物品折算成現金,湊個整數,大約是一萬三千元左右。

你覺得合適嗎?”

聽到武隊長的話,在場的所有人都感到十分驚訝,沒想到透過這場離婚,這個大媽竟然得到了一筆不菲的財富。

陳小楊明白,原本就應該如此分配,要是換成其他人處理,可能未必能做到這麼細緻。

但是武隊長畢竟是一位經驗豐富的公安警察,對於新的法律法規必然相當精通。

陳小楊心知肚明,作為公安人員若不瞭解法律,如何能準確無誤地抓捕嫌疑人,並確保證據充分以保證犯罪分子受到法律制裁。

現今法治社會與舊時代大不相同,絕不是隨意就能拘押一個人的,即便是** ,也需要確鑿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