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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買買買買

這個時代私人買賣還是禁止的,縣城裡有個為此專門成立的“市管會”。

專門負責打擊和整治做個人買賣的機構。

沒收了東西事小,稍不留神就被弄進學習班。

說是學習,其實就是監管。沒自由不說還不管飯。

頓頓都需要家屬送來,沒人送就只能餓肚子。

比後世的待遇簡直不要差太多呢。

儘管如此,黑市的人流還是絡繹不絕。

只要有利益的地方,總有人趨之若鶩。

其實林婉對那傳說中的黑市很是好奇,就想去看看。

不過那個地方開市時間在每天的半夜,天一亮就收攤。

這個時間點確實對於遠居鄉下的林婉不太友好。

衣裝倒已置辦妥當,工具是重中之重吶。

忽然想到什麼的林婉,腳步一頓,轉身往回走了去。

她居然忘了李嬸兒的老公張伯是木匠。

原主長大了雖然一副淑女模樣,但小時候調皮的年歲經常纏著張伯給她做彈弓。

林婉本來手勁就不大。張伯手藝好,心還細。

為她制的彈弓小巧精細,還特意尋來一根寬且薄的耐用皮筋。

儘管那時小林婉才四五歲,也能操作自如。

成功仰仗那一把神器在家屬院稱霸了好長一段時日。

“咋又回來啦?”李嬸兒剛跨出門,手裡端個搪瓷杯子去廚房準備倒點水喝。

“嬸兒,我張伯哪會兒回來?”林婉呆了這兩三個小時,都沒見著他的身影。

“找我幹啥?你這個小丫頭片子,除了給我找活兒幹,沒事沒見你找過你張伯的。”這還真是不能隨便在背後說人。

這不,說曹操,曹操就到了。

“幸得我沒說您壞話呢,呵呵。”有求於人的林婉更加溫婉可人。

“說吧,找我什麼事。”張伯雖已花甲之年,但臉色紅潤,精氣神佳。

給人一種生命力旺盛的感覺。

“張伯,您知道我回農村了吧。 ”

“我親生父母家背靠大山,如今人都經常吃不飽飯。更何況山上的野獸呢。”林婉說的真切,也是事實。

“餓慘了的大灰狼、還有流著口水的大黑熊。”說到此刻她可憐兮兮的模樣。

就像一直活在恐懼中的兔寶寶。

“行行行,我知道了。你又想要我幫你做武器是吧。”張伯不止精幹,還精明的很呢。

“你一個女娃子,給你做點什麼武器你也不好使。

之前我在一個朋友那裡看到一把精緻的微型弓弩,當時覺得做工很是別緻。

雖沒有太大殺傷力,但若你是用於防身足夠了。”他覺得這就挺合適,太大了這姑娘傷到自已可就不好了。

說罷,便往裡屋走去。

須臾,一把巴掌大小的弓弩便跟著他一起出現在林婉的視線中。

這,確定可以防身嗎?微型,簡直袖珍好吧。

“你打打狼防身足夠了,倘若掉狼窩裡那確實還真派不上用場。”張伯給了她一個白眼,這姑娘自小就心思活絡。

小時候一把彈弓玩的很溜,十米以內的準心是極好的。

林婉不曾想,這已故的原主和她能在這個世界交會,肯定不止一句有緣那麼簡單。

兩人長相如此雷同,興趣愛好也神一般相似。

她從前在爺爺的監工下練習用針,開工就不停歇,一練十幾個小時。

一天下來,就連吃飯手腕都會打顫。

歲歲年年的累積下來,除了練了一身爐火純青的用針之術。

業餘時間還愛上了射擊和飛鏢。

射擊需要的條件相對苛刻,可那飛鏢用得之活絡。

不管是石子投擲制敵,還是隨手可得的繡花針耍出針鏢之勢。

只是繡花針太輕,一米開外就不好使了。

“那我先謝過張伯了。”她接過這部袖珍弓弩,除了小了點以外。

弩機一看就儲存的很好,弩臂為純木質結構,弩機應該是銅製品。

這巴掌大小卻五臟俱全,細一看不得不說真的精緻。

幾根純鋼製的箭矢程亮程亮的,重量感十足。

穿透一隻狼腿子完全不成問題。

林婉又向張伯要了幾斤七寸圓頭鐵釘,這20多厘米的小釘子殺傷力才槓槓的好吧。

最重要的是便於攜帶,弓弩雖是冷兵器之最。

但畢竟裝填時間過長,緊急情況下使用不恰當。

“嬸兒,張伯,等我下次回來一定給你們提一頭鮮美大灰狼嚐嚐。”說罷,便興沖沖的如離弦的劍般飛走了。

留下兩人面面相覷。

這姑娘不會是最近受打擊太大了吧,糊塗啦?

回頭一想,狼可以吃嗎?

應該可以吧,畢竟運動量大,肌肉一定是超級緊實的。

**

家屬院門口

“林婉?!”林母看著這扛著一個小布袋子,曾經的女兒,呼喚出聲。

“你這是提些什麼呀?鼓囊囊的。”該不會是鄉下日子過不去了,特意回來她家偷了東西吧。

親生女兒還在慘受牢獄之災,你可倒好。

還能自由自在的生活在陽光下。

雖說養了十八年,有些許感情。

但也是這十八年讓她對親生女兒更加虧欠。

“林媽媽,你看。”看著林母臉上覆雜和充滿懷疑的神色,她乾脆直接解惑。

“鄉下有座山,山裡好多珍奇野味。等下次我給林媽媽帶些回來嚐嚐鮮。”你看你親生女兒從前日子過得多好。

空氣好、食材好、還能修身養性。

雖說被養育了十八年,但那情分畢竟是給親閨女的。而且原主也以命相抵了不是。

自那以後,林婉還是客氣的稱她一句林媽媽。

下午從林高逸處得知,林父林母動用了一切關係,將王薇薇減刑至一年。

“不用大費周章了。”看到林婉袋子裡不是自家的東西,她也不想再繼續多言。

“對了林媽媽,我回鄉下遇見了薇薇妹妹的未婚夫。說是給了她三百塊錢鉅額彩禮,擇日要來尋妻呢?”

“我也不知道該不該告訴他,林薇薇妹妹如今所居之地也不方便他尋來。”一年後,也就出來了。

這三百塊,她林婉可不願意倒貼。冤大頭麼那不是。

“你怎知道這錢就是薇薇拿了呢?肯定是她那不要臉的養父母拿了栽贓嫁禍給她。”

“這個太簡單了,她一個農村出來的女娃。那麼多錢肯定會放在儲蓄所裡。

反正都是有記錄的,一查便知。”她又沒別的親人,疑心那麼重的人。想來也不會放在剛認回的父母手裡。

自已存著最妥當。

“到時候,對方鬧起來。說她騙婚,那便是慣犯了。”這個相對淳樸的年代,騙子可不比後世來的輕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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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年代存錢根本就沒有實名制,都是存單或者存摺。

其實她也沒有實質證據,只是忽悠試試罷了。

不是父母為其子女計謀深遠嗎?

林母花了好大的代價和人脈才減刑到一年。

她深信自已的女兒出來後肯定會異常優秀,不比林婉差一分半毫。

肯定不能因為這些醃髒事再進去了。

“那我替薇薇把錢退了,你告訴他們。

我林家的女兒萬不可能嫁到那土氣朝天的農村的,讓那些人別痴心妄想了。”說罷,便扯著林婉回屋拿錢。

林母那麼急迫的想要把錢還回去,也是擔憂王薇薇不能再有身陷牢獄的可能事件發生了。

哪怕是萬一,也不行。

反正老林也順利升遷了,如今一個月都能帶回家好幾百塊。

現在位置還未坐穩,得避免各種負面影響才好。

拿了錢的林婉,轉身就去開心購物了。

當然,這個禮金簡直屬於意料之外。

至少,可以提前結束那未婚夫老婆子的騷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