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以為你幫人打出了天下,你就是功臣,理所當然地與人共享富貴。
正所謂“狡兔死,走狗烹”,每個老闆都可以跟你共患難,但很少有能跟你共富貴的。
高先生今年40歲,剛離開他待了15年的公司。
15年前,他到一家小電器行工作。
高先生忠誠能幹,甚得老闆的器重,高先生頗有“士為知己者死”的豪氣,每天賣命地做,老闆也未虧待他,二人情同手足,業務也因此而一日千里。
後來公司擴大,進口外國家電,高先生花了半年時間建立了全省的經銷網,可說備嘗艱苦。
老闆對他的表現相當滿意,待遇、紅利也一年比一年給得多。
公司開始穩定成長後,高先生以為他混得差不多了,開始把擔子放了下來,有空時常出國散心。
在老闆的指示下他把很多重要的工作交了出去,成為一個“德高望重”的“長老”。
高先生也對他能在立下戰功之後享“清福”大為滿意,誰知半年後,老闆拿了一張支票放在他的桌上,要他離開這家公司……高先生萬分不情願,可是也不得不離開。
在這個故事中,高先生就成了被“殺”的功臣。
高先生的遭遇很讓人同情,但他也有自己需要檢討的地方。
比如他天真地認為自己有大功於公司,就該得到最好的待遇,他相信自己對老闆忠誠,老闆就該對他有情有義。
要知道不是每個人都會這樣按牌理出牌,否則哪來那麼多“殺功臣”的事。
為什麼與人共富貴那麼難呢?為什麼“功臣”有常常被“殺”的下場呢?就“老闆”這邊來說,有的純粹是基於私利,不願“功臣”來分享他的利益,搶他的光芒,所以“殺功臣”;有的老闆為了保持“天下是我打的”的絕對成就感,所以“殺功臣”;更有的認為“利用”完了,再也不需要這批當年共打天下的“戰友”,所以“殺功臣”。
就“功臣”這邊來說,有的“功臣”自以為幫老闆打下天下,如今“天下太平”,自己正可以握重權,領高薪,甚至“威脅”老闆順從自己的意志;有些“功臣”因為的確“功績不凡”,頗受屬下愛戴,因而結黨營派,向老闆“勒索”利益;有的“功臣”則不斷對外炫耀自己的功績,忘了“老闆的存在”……總之,功臣讓老闆產生威脅感、剝奪感,老闆自尊被損,又不願功臣成為負擔,從私心考慮,於是不得不假借各種名目把“功臣”“殺”了。
說句老實話,有時候“功臣”還不得不“殺”,因為有些功臣在立下“戰功”後,會認為自己的功勞天大地大,其囂張跋扈反而成為大局的危險因素,“殺”了他,反而可使大局清明穩定,所以“殺功臣”這件事並不見得都應受到責備。
不過,再怎麼說,“殺功臣”之事總是令人傷感的,而一個人若有能力,也不必避諱當“功臣”,倒是“天下”打下來之時,自己的態度要有所調整:1急流勇退,另謀出路。
功臣不可能都會被“殺”,但被“殺”的可能性永遠存在,因此與其待得越久,危險性越高,不如在老闆“還珍惜”你時,以最光榮、風光的方式離開,為自己尋找另一片天空。
也許你走不掉,至少這個“退的動作”也是表態,老闆會欣賞你這個動作的。
2隱姓埋名,不提當年勇。
也就是說,如今只有老闆的名字,你的名字“消失”了,一切“榮耀”歸於“老闆”,你從此“沒有聲音”,也不可提當年勇,你一提,不就在和老闆爭鋒頭嗎?他是不會高興你這麼說的。
3淡泊明志,終生為“臣”。
利用各種時機表現自己的“胸無大志”,無自立為“王”的野心,永遠是老闆的人。
你若野心勃勃,老闆怕控制不了你,又怕商機被奪,遲早會對你下“毒手”。
4與時俱進,自顯價值。
很多“功臣”認為“理所應得”很多利益而不做事。
然後成為退化的一群,因而被“殺”。
因此要保全,必須隨時顯露自己的價值,讓老闆覺得少不得你,否則一旦成為“廢物”,就會被當成“垃圾”丟掉,誰在乎你曾是“功臣”呢?當你的功勞大到無以復加的時候,當“老闆”不得不肯定你的功績的時候,你就該小心了,千萬別犯高先生那樣的錯誤,要記住不是每個人都能跟你共富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