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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回:岳飛上表辭官爵

卻說劉浩引著五千精兵,於平川曠野擺開陣勢索戰。

只見虜陣搖旗吶喊,金將斡朵思驟馬舞狼牙棍直取劉浩,劉浩舉方天戟交還。

二將兩馬相交,戰數合,劉浩佯輸,撥回馬便走。

斡朵思不捨,掩眾追來,鬥聲連天。

山上胡盞望見金兵得勝,將分騎而出,時紅日已沉西矣。

習不祝諫曰:“統軍且勿出,恐宋人謀也.”

盞曰:“璘智謀吾見之矣。

古人順時而動,見機而發。

今宋人勢敗,何又不戰?“言訖,哨鼓大震,引三萬人馬斬寨而下。

吳璘見金將親出,掄槍拍馬來迎。

胡盞勒騎舞斧,與吳璘鏖戰二十餘合,不分勝負。

二人精神愈倍,各無退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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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下金鼓齊鳴,又戰數十合。

宋軍中以疊陣法更休迭戰,輕裘肥馬,亟麾之士,殊死而鬥。

金人皆遠涉勞困,不能抵敵。

胡盞未知地利,即拋了吳璘,勒馬望鹿角砦而走。

習不祝引人馬接應。

將近一更初,璘下令放起火炮,虜兵大驚,奔走鹿角砦。

忽聞山頂大喊,火光沖天而起,上下通紅。

撒不吪提兵殺來,正遇大將姚仲,手起刀落,撒不吪死於非命,餘眾潰散。

姚仲與王彥以精騎抄出鹿角砦,金人兩下受敵,遂大敗,死者不可勝計。

胡盞與習不祝潰圍衝出,又遇前軍胡世將攔住大殺一陣,降者以萬人。

胡盞乘夜襲餘光,且戰且走,退入臘家城。

璘見金人去遠,又是夜裡,遂收軍據了鹿角砦,得其馬駝糧食無算。

平明,體探胡盞屯駐臘家城,璘下令曰:“金人勢窮矣,可乘勝攻之,二酋可擒.”

姚仲曰:“宜相連營壘,屯四門困之。

不過一月,使虜賊盡死城中矣.”

璘然之,即令眾將領所部分門攻擊。

果是金人困迫,城將垂陷。

忽朝廷方主議和,秦檜恐邊將邀功,遣使以驛書詔璘班師。

璘得詔,與世將議曰:“破虜賊功在即矣,朝廷詔來班師,何以處之?“世將曰:“君命也,豈敢抗違?此必金國有人在朝議和,只得奉詔班師.”

姚仲等曰:“機會難再,不若打破城池,擒了金將胡盞、習不祝,解赴行在,從朝廷發落,然後班師未遲.”

世將曰:“不可。

嶽侯功蓋天下,聖旨到,亦且回軍,何況我等乎!眾人勿復猶豫.”

即日下令軍中拔營撤圍而去。

胡盞在城上望見宋軍退去,知金國有人議和,詔取班師。

盞甚喜,與習不祝議之。

不祝曰:“統軍宜速退臘家城。

吾國講和不常,恐宋人復來,難以支撐.”

胡盞從之,連夜率所部退回函谷關,不在話下。

吳璘自臘家城引兵還河池。

胡世將見朝廷屢挫邊將之功,惟浩嘆而已。

卻說高宗自夏四月間,與廷臣議論講和,秦檜力主成之。

至十一月和議既成,金兀朮以蕭毅、邢具瞻二人為審議使,與宋魏良臣偕來,議以淮水為界,求割唐、鄧二州及陝西餘地,要歲幣銀絹各二十五萬,仍許歸梓宮及太后。

高宗悉從其請,命宰臣具誓表告祭於天地宗廟社稷。

詔下,宰執領命而行。

誓表略曰:臣構言:“今來畫疆以淮水中流為界,西有唐、鄧州割屬上國,自鄧州西四十里並南四十里為界屬鄧,四十里外並西南盡屬光化軍為弊邑。

沿邊州城既蒙恩造,許備藩方。

世世子孫,謹守臣節。

每年皇帝生辰並正旦遣使稱賀不絕,歲貢銀絹二十五萬兩匹,自壬戌年為首,每春李差人搬送至泗州交納。

有渝此盟,明神是殛。

墜命亡氏,踣其國家。

臣今既進誓表,伏望上國早降誓詔,庶使弊邑永為憑焉。

宰執既具誓表,殺黑牛白馬,告祭天地宗廟社稷畢,奏知高宗。

高宗以何鑄籤書樞密院事,奉表稱臣於金。

何鑄領表將行,蕭毅亦進辭帝。

帝諭毅曰:“若今歲太后果還,寡人自當謹守誓約。

如今歲未成朕志,則誓文為虛設.”

毅再拜領旨,與何鑄離了臨安,逕至汴京,見兀朮具知宋帝所以講和之意。

兀朮曰:“此金主重命也。

使臣須再詣會寧候旨,然後可以復表.”

何鑄遂如會寧聽候指揮。

兀朮具表,遣使詣金國奏知熙宗,請問宋求商州及和尚、方山二原。

熙家降詔從兀朮之請。

兀朮得旨,復遣人往南朝,求割京西界要鄧、唐二州,陝西要割商、秦之半,止存上津、豐陽、天水三縣及隴西、成紀,餘棄;和尚、方山二原,以大散關為界。

使臣入京師奏知高宗,高宗俱從其請。

於是宋僅有兩浙、兩淮、江東西、湖南北、西蜀、福建、廣東西十五路,而京西南路止有襄陽一府,陝西路止有階、成、和、鳳四州,凡有府州軍監一百八十五,縣七百三。

金既畫界,建五京,置十四總管府,凡十九路。

其間散府九,節鎮三十六,守禦郡二十二,刺史郡七十三,軍十有六,縣六百三十二。

高宗將於廷臣內推有善達君命者為使。

秦檜奏曰:“金兀朮最要官職尊壟名望素著者來見,伏望陛下復遣魏良臣為使,則不煩於往返矣.”

帝允之,下詔遣魏良臣齎封界交割使金。

韓世忠深以為非,乃諫曰:“中原士民淪於腥羯,其間豪傑,莫不延頸以俟吊伐之師。

若自此與和,日月侵尋,人情銷弱,國勢委靡,誰復振之?北使之來,乞與面議。

如臣理屈,甘受誅戮.”

高宗不聽,竟遣良臣以行。

世忠憤惋而出。

岳飛聞帝不允世忠諫,自思曰:“韓樞密以和議為不然,飛豈肯附和議哉。

若久立朝廷,必不為檜、俊所容.”

即日具表,辭退官爵。

表曰:太尉開府儀同三司武昌郡開國公臣岳飛奏:臣竊謂事君者,以能致其身為忠;居官者,以知上不駘為義。

伏念臣受性愚戇,起家寒微。

顧在身官爵之崇,皆陛下識拔之賜。

苟非木石,寧不自知,每誓粉骨糜身,以圖報稱。

然臣叨冒已逾十載。

而所施設,未效寸長。

不惟曠職之官奏,況乃贏一驅之負玻蓋自從事軍旅,疲耗精神。

舊患目昏,新加腳弱。

雖弗辭於黽勉,恐有誤於使令。

願乞身軀,遂於退休,庶養痾漸獲於平愈。

比者,修盟漠北,割地河南。

既不復於用兵,且無嫌於避事。

伏望陛下明昭誠悃,曲賜矜從,令臣解罷兵務,退處林泉,以歌詠陛下聖德,為太平之散民,臣不勝幸甚。

他日未填溝壑,復效犬馬之報,亦為未晚。

臣無任激切戰慄伺命之至。

取進止。

高宗覽奏,下命付丞相府議之。

奏檜見了岳飛辭退官爵表章,大喜曰:“正遂吾意.”

乃勸朝廷準其所奏。

遂罷岳飛官爵,充萬壽觀使。

岳飛見允奏命下,遣人往舒州取回岳雲,即日解還印綬,輕騎歸鄂州,與子侄耕穫隴畝,再不言兵家事矣。

會兀朮遣人以書與檜曰:“汝朝夕以和議來請,岳飛方為河北圖。

必殺飛,始可和.”

檜得兀朮書,亦以飛不死,終梗和議,禍必及已身。

故力謀殺飛之計。

乃奏帝以張俊如鎮江措置軍務。

俊披詔臨行,檜謂之曰:“公如往鎮江,須代吾了一件大事.”

俊知其意曰:“丞相不必掛懷,俊自有主張.”

即辭檜至鎮江,一應軍務,且自隨時,專為檜來淮上搜尋岳飛舊日有仇之人。

訪知岳飛手下舊有副都統制王貴,比先因徵小賊,違犯岳飛軍令,免其死罪,被痛打一百刑杖。

俊暗思此人必然懷恨岳飛,著人尋將王貴來,謂之曰:“汝曾受岳飛苦虐,還欲思報其恨乎?”

貴曰:“樞密何謂?小將實不知也.”

俊笑曰:“爾若能告發岳飛罪過,則我為汝雪仇,且保爾之官職,使子孫永受富貴矣.”

王貴叩頭泣曰:“嶽侯昔居大將之權,統兵三十餘萬,若使賞罰不明,則三軍何肯用命,殺賊焉能成功。

小將因違其軍令,得不誅幸矣。

被鞭笞,分之該也。

豈敢逆天理而以私忿報之哉.”

俊見王貴忠言剴切,不能誘動,乃令其退去。

俊思了一夜,次日又暗使人採訪王貴私事來告。

卻喚王貴至樞府,謂之曰:“人告爾私下有這幾條違法事,若不從我結果了岳飛,定先拿爾問罪,全家遷徙嶺南.”

王貴莫禁其苦逼,只得許之。

張俊大喜曰:“若得獄成之後,保奏重封爾官.”

著令且回,說:“雖待用爾處,即來聽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