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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回:議求和王倫使金

卻說金主竟遣右司侍郎張通古、籤書宣徽院事蕭哲為江南詔諭使,同王倫使中國,許歸宋河南、陝西地。

張通古承詔,即辭熙宗,與一行人離了金國,所過宋州郡,挾要官守以臣禮迎接。

至泗洲,守臣向子見之,言論自若,不肯拜。

通古怒曰:“爾何等人,見使命不下禮.”

子堙曰:“大國衣冠,豈屈爾小邦.”

通古令左右執之。

王倫曰:“使君若執守臣,恐惹不測,望侍郎恕之.”

通古怒未息。

予堙亦不辭,昂然而出。

即具表上言和議之非,遂乞致仕。

通古至臨安駐紮,先遣人宣傳金主詔書,要帝待以客禮。

帝與廷臣商議用何禮待使客。

秦檜奏曰:“金國來傳詔旨,未見國書,當有封冊敕命,乞陛下屈己以受之,金行人必以來命實告矣.”

帝曰:“朕嗣守太祖、太宗基業,豈可受金人封冊!卿等當徐議之.”

於是朝論籍籍。

有楊沂中、解潛、韓世忠一班官員,相率詣尚書府見秦檜,曰:“金使以熙宗命,欲屈至尊受其詔諭,內外軍民洶洶。

丞相國之重臣,所見若何?“檜曰:“適見天子,聖上不允。

吾議可同公等見諫臺中丞勾龍如淵商議,必有定見.”

楊沂中與解潛等既退,次日詣都堂,與檜議於勾龍如淵。

如淵遣人召王倫至都堂,責之曰:“公為天子使,通兩國和好,見金主,當為彼中反覆論定,然後覆命。

今事未定,安有同使至而後講者。

致至尊受制於金人,爾之罪也.”

倫泣曰:“倫受君命,不俟駕而行,萬死一生往來虎口者數四,本欲息中原士民免冒鋒鏑之苦。

今日中丞乃責倫如此,倫復何堪!”

言罷,淚滴衣袖。

檜恐王倫害於和議,解之曰:“中丞此言無他,亦欲激公子此事耳.”

倫曰:“此則不敢不勉。

倫豈有意辱君命哉!”

如淵謂檜曰:“但取金國詔諭書納之禁中,則至尊受禮不行而事定矣.”

檜曰:“至尊若不親行,恐難取信於金人.”

給事中樓火召曰:“明言至尊守太上皇喪制,諒閹闇三年,今以大事決於丞相。

丞相率百官詣館驛中受詔,金人自不疑也.”

檜意未決,眾人皆以樓火召所議可行。

如淵即遣王倫先達知通古。

王倫退出,逕至館中見通古,謂之曰:“聖上守制不出,以秦丞相攝冢宰事,今與眾百官來受詔論.”

通古信之,即許秦檜來見。

王倫覆命,秦檜率眾官員至館中見通告。

遣人報知,通古曰:“吾受君命而來,豈得自專.”

下命欲百官備如臣見之儀。

檜聞命屈從之,使省吏朝服導從接金詔書,納于禁中。

於是,中外人情始安。

越二日,王倫引通古入見高宗。

朝參畢,高宗命賜座,通古堅辭不敢當禮。

高宗曰:“朕以太上皇憂服在制,未及親見侍郎。

既承君命而來,朕對公猶金主也,何必固辭.”

通古頓首始坐於階側。

帝召諸臣與通古擬議盟好。

通古奏金主來意,先歸河南、陝西地,徐議餘事。

帝聞通古道金主未還太上皇梓宮及韋太后,惟以詔諭江南之名,不悅,即下詔著令通古等還金,候與眾臣議禮答之。

通古即辭高宗退去。

會王庶自淮南迴,入見高宗,具對:“江南之民望宋如赤子之望父母。

金人詔諭江南之說,正欲緩我恢復之計也。

乞陛下斷自淵衷,勿被奸人所誤.”

帝頗悟,嘆息謂庶曰:“使五日前得金此報,趙鼎豈可去邪.”

庶奏曰:“趙鼎兩為相,於國有大功。

昔贊陛下親征,皆能決勝。

又鎮撫建康,迴鑾無虞。

他人所不及.”

帝然之,因下詔與外鎮諸侯,知金使詔諭江南意。

韓世忠聞此訊息,四上疏言不可從,”願舉兵決戰,兵勢最重處,臣請當之“。

且言:“金人慾以劉豫相待,舉國士大夫盡為陪臣,恐人心離散,士氣凋沮.”

高宗覽疏不報。

世忠見帝意不從,乃與諸將議曰:“君上堅於求和,不知金人詭詐以計延緩我師。

今張通古使還,必由洪澤而去.”

著令蘇勝曰:“爾可引二千步騎,埋伏洪澤,候張通古來,並王倫殺之,以絕其患.”

蘇勝得令,即引兵前去。

數日來報,金使張通古等已出洪澤二朝矣。

世忠聞之,嘆息不已,與諸將修甲兵,儲餱糧,欲圖後舉。

卻說高宗以和議一事不決,寢食俱廢,詔侍從臺諫詳奏和金得失以聞。

於是從官曾開、張燾、晏敦復、魏石工、李彌遜、尹火享遜、汲嘉、僂火召、蘇符、薛徽言,御史方庭實,館職胡王呈、朱松、張擴、凌景、夏常明、範如圭、馮時可、許忻、趙雍,皆極言不可和。

李綱亦上疏雲。

疏曰:朝廷使王倫使金國奉迎梓宮,往返屢矣。

今倫之歸與虜使偕,乃以詔諭江南為名,不著國號而日江南,不雲通問而日詔諭,此何禮也?臣在還方,不知其曲折,然以愚意料之,虜為此名以遣使,其邀欲有五:必降詔書,欲陛下屈體降禮以聽受,一也;必有赦文,欲朝廷宣佈頒示郡縣,二也;必立約束,欲陛下奉藩稱臣稟其號令,三也;必求我賂,廣其數目,使我坐困,四也;必求割地,以江南為界,五也。

此五者,朝廷從其一則大事去矣。

金人變詐不測,貪婪無厭。

縱使聽其詔令,奉藩稱臣,其志猶未已。

必繼有號召,或使親迎梓宮,或使單車入覲,或使移易將相,或使改革政事,或竭取賦稅,或脧削土宇。

從之則無有紀極,一不從則前功盡廢,反為兵端。

以謂權時之宜,聽其邀求可無悔者,非愚則誣也。

伏望陛下思之。

高宗覽其疏,置而不問。

樞密院編修胡銓抗疏言曰。

疏曰:臣謹按王倫本一邪狎小人,市井無賴,頃緣宰臣無識,遂舉以使虜,專務詐誕,欺罔天聽,驟得美官,天下之人,切齒唾罵。

今者無故誘致虜使,以詔諭江南為名,是欲臣妾我也,是欲劉豫我也。

夫天下者,祖宗之天下也。

陛下所居之位,祖宗之位也。

奈何以祖宗之天下為金虜之天下,以祖宗之位為金虜藩臣之位?陛下一屈膝,則祖宗廟社之靈盡汙夷狄,祖宗數百年之赤子盡為左衽,朝廷宰執盡為陪臣,天下士大夫皆當裂寇毀冕,變為胡服。

異時豺狼無厭之求,安知不加我以無禮如劉豫也。

今倫之議曰:我一屈膝則梓宮可還,太后可復,淵聖可歸,中原可得。

嗚呼!自變故以來,主和議者誰不以此說口舀陛下哉,然而卒無一驗,則虜之情偽已可知矣。

而陛下尚不覺悟,竭力膏血不恤,忘國大仇而不報,含垢忍恥,舉天下而臣之甘心焉。

就令虜決可和,盡如倫議,天下後世謂陛下何如王?況醜虜變詐百出,而倫又以奸邪濟之,梓宮決不可還,太后決不可復,淵聖決不可歸,中原決不可得。

而此膝一屈不可復伸,國勢凌夷不可復振,可為痛哭流涕長嘆息矣!今內而百宮,外而軍民,萬口一啖,皆欲食倫之肉。

謗議洶洶,陛下不聞。

正恐一旦變作,禍且不測。

臣竊謂不斬王倫,國之存亡未可知也。

雖然,倫不足道也。

秦檜以腹心大臣而亦為之。

陛下有堯舜之資,檜不能致君如唐虞,而欲道陛下如石晉。

孔子曰:微管仲,吾其被髮左衽矣。

夫管仲,霸者之佐耳,尚能變左衽之區而為衣裳之會。

秦檜,大國之相也,反驅衣冠之俗而為左衽之鄉。

則檜也,不惟陛下之罪人,實管仲之罪人矣。

孫近傅會檜議,遂得參政。

天下望治,有如飢渴,而近伴食中書,漫不敢可否事。

檜曰可和,近亦曰可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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檜曰天子當拜,近亦曰當拜。

臣嘗至政事堂,三發問而近不答,但曰:“已今臺諫侍從議矣。

嗚呼,參贊大政,徒取充位如此,有如虜騎長驅,尚能折衝禦侮耶?臣竊謂檜、近亦可斬也。

臣備員樞屬,義不與檜等共戴天。

區區之心願斷二人頭,竿之蒿街。

然後羈留虜使,責以無禮,徐興問罪之師。

則三軍之士,不戰而氣自倍。

不然,臣有赴東海而死,寧能處小朝廷求活耶。

疏上,高宗讀之不悅。

秦檜以銓狂妄兇悖,鼓眾劫其短處,持詔除去官職,編管韶州隨住,仍降詔播傳中外。

範如圭同給舍臺諫及朝臣交章救之,曰:“胡銓奏疏,惟知有君而已,其他非所恤。

今其所論,忠言也。

陛下降詔中外,欲遠審之。

後日誰復有言為陛下開陣,是陛下欲求和議得失,終無以應之者矣。

乞聖慈寬其謫貶,以為言路勸.”

高宗見奏,下詔再擬之。

秦檜迫於公議,次日改銓監廣州都監倉。

時宜興進士吳師古刊其疏章於木,金人募之者至上千金。

朝士陳剛中聞胡銓改謫廣州,以啟書賀之曰:“相公此去,可保後計矣.”

秦檜恨師古、剛中,即謫剛中知虔州安遠縣,師古坐流袁州,後皆死焉。

晏敦復謂人曰:“頃言秦檜奸妄,諸君不信。

今方專國,便敢出入人罪,他日何所不至耶.”

自是諫和議者,皆被貶黜。

帝以韋后將還,命作慈寧宮以待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