錦川河是大鄴第一長河,幹流自西而東橫貫大鄴疆域中部,數百條支流輻輳南北。自西部錦川郡內高山發源,一路橫跨數州,最終於東南方的南州入海。
鄴朝在地方推行州郡縣三級制,大鄴的疆域共有十四州,南州正是那十四州之一。
而九江郡、會稽郡、樊川郡歸屬於南州的管轄之下,相互之間相鄰相近,是江南地區最為繁盛的一片地帶。
“僅僅就只是南州嗎?”蘭時疑惑地看向裴景序,“錦川河可不止會影響一個南州。”
蘭時說的沒錯,若是錦川河汛期河水大漲,沖垮堤岸,不僅是南州,整個江南地區都會受到影響。
而提到這個,裴景序清俊溫雅的臉上是怎麼都收斂不住的盛怒,他重重地呼吸了幾下,這才勉強控制住自己的怒火。
“若是天災,的確不僅會影響一個南州,而是波及整個江南。”
“可這並非天災,而是人禍。”裴景序的眼中閃過毫不掩飾的濃濃殺意。
“人禍!”蘭時猛地抬頭直視裴景序的眼睛,一雙曼妙的杏眼瞪得大大的,黝黑的瞳仁急劇收縮。
她在看見裴景序眼中翻滾的殺意和冷酷時,終於確定了自己並沒有聽錯。
“怎麼會?”蘭時蹙起的柳眉柔弱而惹人憐惜,但她眼中的果決與堅毅卻明晃晃地昭示了,她並不是什麼柔軟攀附的菟絲子,也並非那些腐儒口中大加讚揚的“無才有德的好女子”。
“堰堤……”蘭時喃喃道,而後很快就得出了答案,繼而就是盛怒,“他們修堤築岸的時候偷工減料了!”
蘭時柳眉倒豎:“他們怎麼會?他們怎麼敢!”
此時,這個鄴京貴女中出了名的脾氣溫和待人和善的未來國母,終於露出了她冷酷威嚴的一面。
“殿下,涉事官員可都查清楚了?”
“自然。”裴景序回答地很快。
“吏坐受賕枉法,守縣官財物而即盜之,已論命復有笞罪者,皆棄市。”蘭時說著《懲貪律》中的條例,眼裡淬著冷凝的冰。
曲公法而受賂者,主守自盜者,已判罪又犯有笞罪者,皆執行於市,陳屍示眾。
蘭時從不憐憫那些貪官汙吏,甚至對於朝堂之上那些感念著前朝“刑不上士大夫”,還要求當今減輕罪犯刑役的老迂腐們嗤之以鼻。
他們倒是“心善”,同情牢獄中的罪犯,可有誰同情那些遭難的黔首?又有誰同情那些因為貪官汙吏而家破人亡的黎庶?
“棄市?”裴景序冷笑一聲,“那也太便宜他們了。”
“不若‘夷三族’‘具五刑’來得合適。”裴景序遠比蘭時更加狠辣,一出手就打算“夷三族”“具五刑”。
“具五刑……”蘭時瞬間明悟。
根據《刑法志》記載:“當夷三族者,皆先黥、劓,斬左右趾,笞殺之,梟其首,菹其骨肉於市。其誹謗詛詈者,又先斷舌,故謂之具五刑。”
即對被判處夷三族罪者,要先施之墨劓之刑,又斬左右趾,再以笞杖殺之,然後割下首級懸掛木杆之上示眾,最後將屍體剁成肉醬,有誹謗辱罵行為者先把舌頭割掉。
“倒也正恰當……”蘭時又重新把話題轉回了江秋致身上,“江姑娘與‘天音’可是直接提及洪防?可這與知曉未來彷彿並不相關……只能算是通曉萬事萬物。”
的確,如果江秋致和“xì tǒng”只談及有官員貪汙,在洪防修築上偷工減料,那麼直就只能說他們對這些曾經發生過的事情瞭解甚深,而不能說他們“知曉未來”。
對於蘭時的疑惑,裴景序細心解答:“當日,江姑娘原不想這麼快同我一道回京的,她還想著要先回去同鄰里道別。”
“可‘天音’同江姑娘直言‘正德十五年仲夏初,河決曹村,泛於梁山泊,溢於南清河,城南兩山環繞,呂梁、百步扼之,匯於城下,漲不時洩,東衝西決,洪水橫流,乃至氾濫於南州,一州之內,莫有不擾之地。’”
“正德”是當今的年號,而“正德十五年”指的正是今年。
“那‘曹村’正是江姑娘的故里,而‘南清河’也正是錦川河的一條分支。”
裴景序只解釋了最關鍵的兩個名詞,他沒說,“梁山泊”是曹村附近一座環山形成的水澤,被環的那座山正名為“梁山”。
“‘天音’直言南州將要洪水氾濫,讓江姑娘趕快離開。”裴景序現如今回想起這件事,還覺得後怕。
“我剛知曉時,只覺是胡言亂語,但終究還是寧可信其有,便遣人去探查今年錦川河的水勢。”
“發現的確是較往年要迅疾洶湧,且水面較往年高出足有三尺。”
——————
沒錯!蘭時和小裴這一對就是面善心黑,他們屬於本土封建統治者,大家不要用現代的道德去約束他們!
……
早期的“具五刑”指的是以肉刑為主的“五刑”,即墨、劓、剕、宮、大辟。
西漢初文景帝時期廢除殘傷肢體的肉刑,以笞、杖代替。雖至漢末肉刑並未真正廢除,但傳統的五刑制度已開始發生變化,歷魏、晉、南北朝,不斷有關於廢除和恢復肉刑之爭,並對原有的五刑屢加更定。
到隋、唐時期,商周以來的墨、劓、剕、宮、大辟五刑制度,終於為笞、杖、徒、流、死的五刑制度所代替,直至明、清沿用不改。
本章的《懲貪律》來自西漢文帝時期,而《刑法志》屬於《漢書》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