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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張 讓狼崽子把你叼走

從那時候開始,村子裡喜歡跟寶妹一起玩的傻小子就多了起來,寶妹總是被男孩子圍起來。

他們玩結婚的遊戲,幾個男孩子一起過家家,寶妹永遠是新娘子,彩萍只能當“娘”“嬸兒”,她最小,怎麼就是沒人讓她當新娘子呢?

彩萍撅著小嘴,怎麼也不肯當“娘”,哪有這麼小的娘?就算當妹妹也是可以的,自已本來就是妹妹,可是寶妹不肯,她不想有妹妹,就算做遊戲,也不行。

那時候,彩萍的腦袋就已經不怎麼靈光了,可是寶妹卻機靈得很。

為了讓自已這個新娘子更漂亮一點,寶妹總會偷偷拿出孃的化妝品,在自已的臉上塗塗抹抹,有時候也會在彩萍的臉上化來化去,可是彩萍不喜歡,她化的自已好醜。

不過現在好了,她比寶妹先一步當了真正的新娘。

彩萍想得入了迷,也不知道怎麼的,就坐到了南風的大腿上。

“聽話,我陪你玩個遊戲,保證你上癮。”劉南風摸著彩萍的小手,捏了捏,還真挺軟和,又慢慢解開了彩萍的衣釦,可能是動作太溫柔了,彩萍居然沒有拒絕。

別說,這幾下子還真是把自已給撩火了,他盯著彩萍的眼睛,又幫她整理了一下頭髮,臉貼臉地問:“餓了怎麼辦呢?吃點肉嗎?”

彩萍環顧四周,乾糧都沒有,哪來的肉啊?

看彩萍傻乎乎的樣子,劉南風覺得可笑極了,他摸了摸彩萍的臉,把腦袋湊了過去,用自已的鼻尖頂住了彩萍的鼻尖:“別亂動!外面有狼崽子,會把你吃掉的。”

哪有東西吃啊?彩萍根本不明白,但是她聽到劉南風這命令一樣的語氣,卻不敢反駁。

看著彩萍這麼聽話,劉南風反而沒有那麼煩躁了,雖說這是個傻子,可有時候,傻姑娘更好拿捏。

劉南風想著自已先折騰上幾天,玩膩了就把她打發了,大不了再讓她嫁一回,這年頭,傻子雖然不值錢,可是如果要模樣有模樣,要身材有身材,也能賣出個不錯的價錢。

想到這裡劉南風的心裡更滋潤了,雖然對彩萍多少有些愧疚,但很快這種愧疚的感覺就沒有了:爹孃都不要了,我幹嘛要?再說了,明明是他們一家人對不起我。

想到了這,劉南風美滋滋地輕吻彩萍,心想今天這便宜,他是非佔不可了,雖然這裡面,多少有些報復的情緒。

劉南風用餘光瞅了瞅周圍,只覺得環境很差,太掃興,就先親幾下意思意思,回家之後再好好欺負這個傻瓜。

突然一聲悽慘的叫聲,劉南風拔腿往外跑,臨走前還不忘踹了彩萍一腳:你個神經病,你有大病啊,你咬我幹什麼?”

彩萍呆呆的愣在原處,她不明白,平時吃東西的時候,自已都是這樣的,怎麼今天反而不行,難道這個新家跟孃家的習慣不一樣嗎?

緩了好久,這事才算完。

劉南風把彩萍拴在灶上,彩萍才不許他這麼對待自已,可是南風鐵了心,非要給她點顏色看看。

“你就在這等著你娘和你姐姐回來,等不到,你就等著被餓死吧!”劉南風惡狠狠的模樣嚇到了彩萍,長這麼大,就算是兇巴巴的後孃,也沒拴過她。

彩萍忍不住朝著南風的胸口踢了兩腿子,南風一把抓住了她的腳腕:“差點忘了。”

這下可好,手腳都被綁住了。

“聽說,野狼最喜歡來家裡偷饅頭吃,你家還沒人,狼崽子更喜歡了,”劉南風故意嚇唬彩萍,“估計今晚就能把你叼走啃了。”

彩萍嚇得大哭,她想擦擦眼淚,可是手被捆得結結實實,怎麼也碰不到淚水。

她只好用胳膊抹了抹臉上的淚痕,可是還沒擦乾淨,眼淚又淌下來了。

“哦對了,狼崽子最喜歡吃愛哭的小孩了。”

給他這麼一嚇,彩萍微弱的哭聲立馬止住了。

“你乖乖在這待著,等我心情好的時候,興許能把你弄出去。”

劉南風突然覺得很解氣,想都沒想,就把柴房的門關上,揣著兜,吹著口哨溜走了。

倒也不是真想把她丟在這,就純粹是想要欺負她。

南風從彩萍家吊兒郎當地走出來,看到野狗都得踹上兩腳,不過這麼一欺負她,心裡卻是好受得多了。

劉南風這人,記性不怎麼樣,整天粗枝大葉的,一打牌,這檔子事就拋卻腦後了,拋的死死的。

一群人吃過晚飯,正在巷子裡遊蕩著,二福看到街邊談情說愛的小情侶,忍不住衝著人家吹個口哨,妥妥的小流氓一個。

“那寶妹,真跑城裡去了?還有個物件?”玩的差不多了,二福這才想起劉南風。

“別提了,拿我當凱子了。”

“那咱們也不能就這麼算了啊,得把錢要回來。”

“那是肯定的,給我抓到他們,看我怎麼收拾她,”劉南風覺得心中不爽,“這要不是她那麼主動,我也不會喜歡她,誰知道竟然是衝著我的錢來的。”

幾個人七七八八聊了一路,聊的基本都是怎麼找到寶妹這件事,可這事還真沒那麼容易。

人海茫茫,想找到一個人,還是需要點運氣的。

彩萍渾身無力,整個都快要虛脫了,再這麼下去也不是辦法。她用牙齒一點點咬著麻繩,可是繩子很粗很硬,嘴角都劃破了一道道口子,看著漸漸變細的繩子,彩萍閉上了眼睛,繼續咬了咬,牙齒酸酸的,小虎牙都快要磨掉了。

可是,除了這樣,也沒有什麼好辦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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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不想被野狼叼走,聽劉南風說野狼回來家裡偷饅頭,沒有饅頭會生氣,自已可就危險了。

蹦——

是繩子斷裂的聲音。

彩萍如釋重負,趕緊解開了腿上的繩子。她不敢回劉南風那裡,怕劉南風再把自已捆起來喂狼。

彩萍一個人在路上溜達著,肚子早就癟了,現在連口水都喝不上了。她低著頭,也不知道走了多久,總之就是很久很久。

“哎呦呵,”一個瘦的跟竹竿一樣的男人捂著胳膊大叫著,“眼瞎啊!走路不看人啊?”

彩萍連連認錯——明明是那個男人先撞她的,只不過,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怎麼?撞了人就想走啊?”男人不依不饒,周圍的幾個壞傢伙也圍了上來。

“就是啊小妹妹,不給點補償,別想就這麼算了!”

那人的臉貼她很近,她本能地想後退,卻被後面的男人堵住了退路。

“行了,別囉嗦了,跟我們走吧!”幾個男人拉住彩萍,就往漆黑的巷子裡拖。

彩萍欲哭無淚,就連求救的聲音也發不出來,只能任人擺佈。

幾個人把彩萍按在牆上,好一頓搜,也沒找到什麼值錢的東西,幾個傢伙心裡自然不爽。

“沒錢?那就得好好折騰你一下了!”油膩膩的胖男人一把扯下彩萍的外套,又把她的衣服粗魯地撕破。

彩萍顫抖著身體,嚇得好像一隻小綿羊。

“真乖啊!哥保證讓你終身難忘……”說著,就把手伸進了彩萍的上衣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