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天偉看著杜芳菲每天哭腫的眼,心裡難受極了。他告訴杜芳菲:“別哭了,以後這裡就是你的家。那個家本來也不算是你的,以後這裡才是你要生活的家,你就當是早來了幾天。所以安心住下吧。”杜芳菲茫然的點了點頭。
杜芳菲在施天偉家住下了。她心裡有多不情願也因為沒有容身之所而只能選擇妥協了。而且,在她最無助的時候是這個男人給了自已溫暖和歸宿。杜芳菲的心裡是感激的。
她下定決心要好好過日子。她想,母親或許也是想著讓她在這裡安心過日子吧。反正結婚後也是要在這裡過的,現在只是提前了些日子而已。但她想得太簡單了。
施天偉這幾天過非常開心,終於抱得美人歸,他和杜芳菲訂婚後的同居生活也正式開始。
想想以後不用再去杜芳菲家了,不用一去就討好岳母了,再也不用怕去杜芳菲家而見到熟人了。
說實在的,要不是那個家裡有杜芳菲在,他是真的不願意進那個屋。全鎮也只有這一個茅草屋了吧,自已家的三層小樓早幾年就蓋了。她家居然連個磚瓦房都蓋不起,真的窮到家了。
只是好好的金鳳凰居然就長在這樣的茅草屋裡。他都有點替杜芳菲不值了。現在把金鳳凰引到了自家的梧桐樹上了,再也不用去那個茅草屋一坐坐半天了。想著這些施天偉能不開心嘛。想著想著嘴角就咧開了。
杜芳菲不想坐吃山空。她覺得周邊找不到好的工作,那些紡織廠她又做不來,就還是想著去市裡工作。
但施天偉說什麼也不讓,再加上這幾天下來的生活讓他心生得意。而他們一家人各有各的想法。
宋之仙和施小海想著,現在媳婦住家裡來了,就讓她在家裡做做家務。做飯洗衣什麼的也讓她做了,他們老倆口也可以輕鬆一點了,外面幹一天活回來吃現成的也挺好。
施天偉一來是捨不得分開,既然同居了,他就不想再分開了。二來,就杜芳菲的長相,到了市裡工作,時間一長,肯定有人會追求她,到時候自已就只剩下被分手了。
現在想想岳母把杜芳菲留在身邊的想法真的是太對了。施天偉都有點佩服岳母了。怎麼這麼明智呢。
這段時間,宋之仙覺得地裡的活有施小海乾,自已有時候還多出很多時間。可是以前在家就得做家務,現在嘛,開始習慣了飯來張口衣來伸手的日子後,她就不想做家務了。
想著自已最喜歡吃水果,每天都要買點水果吃的。小鎮上賣水果的店一個也沒有,只有幾個流動的小商販,但不一定每天都來。
她觀察了幾天後決定販賣點水果,用板車去市場出售賺點差價。只要生意好,差價還是比較可觀的。而且自已家吃的水果,請客送禮的,都可以在自已水果攤上拿了。
於是她和施小海商量好了,水果容易壞,壞了的就自已吃,好的就賣出去,就算壞了,也可以便宜出售。想來想去覺得太划算了。
宋之仙是個說幹就幹的人。這不,她的水果攤就這麼擺上了。
宋之仙也是個時髦的人,平時就喜歡打扮。
看著杜芳菲天天素面朝天的臉,雖然長得好看,面板也好,但是總是覺得應該化化妝,這樣才能錦上添花不是。
但說了幾回杜芳菲不聽。
在杜芳菲看來,自已現在一來沒有閒錢去弄化妝品,二來沒有那個想法。她自已還是覺得現在這樣挺好的。
但宋之仙卻覺得杜芳菲穿著太普通了。不是說她挺時髦的嗎?穿來穿去也就那幾件衣服,自從住進家裡後也沒見買過衣服。
這些天,她在一家服裝店門口擺攤,空的時候也進去看看衣服。結果自已的倒是沒看上,倒是給芳菲看上了一套。
這不,她想著給杜芳菲買了,但不知道穿在身上好不好看,還有就是合不合身。雖然她相信自已的眼光,但還是得徵求一下杜芳菲的意見。
畢竟第一次買給媳婦衣服,總得人家自已喜歡才行。所以在看到杜芳菲到市場買菜的時候就拉住了杜芳菲就往服裝店裡走。
“芳菲,你來,快點,我看上了一套衣服,快。”宋之仙急促的催著芳菲往店裡面走。
宋之仙看上的是一套咖啡色的針織套裝,上衣比較修身,褲子是微喇叭的,得配上高跟鞋。看著杜芳菲穿在身上的樣子,比櫥窗裡的模特還好看。宋之仙高興的問:“芳菲,你喜歡嗎?”
“挺好看的。”芳菲看著鏡子裡的自已說。
“肯定好看呀,我這套衣服就像是為你定做一樣,你穿著真的是好看。”店老闆是個長得精緻的女人,圓圓的臉上像開了花一樣笑著說。
她老早就注意杜芳菲了,就是杜芳菲從來不進她家的店,她聽說了,她買的衣服都是去市裡買的。而長得這麼好看的人要在店裡買了衣服,穿出去就是活廣告啊。
“是好看!”
“太好看了!”
店裡的顧客紛紛回頭看著杜芳菲,都不約而同的開始讚歎。有說衣服配的,有說身材好的。杜芳菲都被大家說得有點不好意思了。紅著臉去換了自已的衣服。
她知道她穿什麼都好看。只是自已現在需要做家務,這套衣服不合適居家穿著。而她現在寄人籬下的生活,又沒有出去賺錢,手裡的那點錢快用完了。
施天偉的錢都是宋之仙拿著的。家裡每天的菜錢都是她自已出的,她也不好意思向施天偉要。所以一千多塊的紅包錢也已經花去了小半了。她沒有錢也不想花錢在買這件衣服上面。
她從試衣間出來後,準備把衣服去重新掛好,宋之仙一把拿過來交給老闆娘,說:“老闆娘,我家芳菲要了,就是這件了。包起來吧。”
老闆婦迅速開始打包。杜芳菲拉過婆婆說:“媽,我今天沒帶錢,這件衣服只有搭配高跟鞋才能穿,我還是不要了。”
宋之仙看出杜芳菲的心思,說:“沒事,我買給你穿的。你長得這麼好看,就要穿這麼好看的衣服。我知道你沒帶錢,帶了也不會買,我買。”
“媽,這套衣服要二百元呢,我不要。二百元能買好幾天的菜了。”杜芳菲不想欠宋之仙的人情,但自已也確實不會花二百元去買這套衣服。她花錢都有計劃的。這不是她計劃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