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時,捲髮姐小聲嘀咕道:“怎麼感覺一天不見,蕭一禹導演又變帥了一點呢?”
青春痘也附和道:“你還別說,我也有這種感覺,感覺他更挺拔了……”
進了醫院後,蕭一禹就看到了碼頭薯條。
他身著一身醫生制服,大約三四十歲的模樣,面容堅毅,身姿挺拔,身後還跟著幾個護士。光從他的外表看,實在難以想象他是個“小黑子”,而且網名還是“碼頭整點薯條”。
蕭一禹上前握住他的手,欣喜地說道:“你就是去碼頭——”
“啊!我是...去碼頭...”,薯條嚇了一跳,連忙打斷,然後看向身後的下屬,訕訕的解釋道,“去碼頭是我的網名,我從小就喜歡海嘛,應該很合理!”
他的下屬們紛紛讚歎起來。
“好網名啊!”
“劉哥在網上也是正能量滿滿的形象。”
薯條伸出手,看著蕭一禹說道:
“正式介紹一下,我叫劉華強,國家***醫院副院長。”
“額....劉哥你好。”他愣了一會,這名字....真的適合當醫生嗎?
他套了會兒近乎,然後開始介紹劇組人員:“這是我們電影劇組的,這位是王導,是我們的導演,這位是青春痘,是我們劇組的大總管,這位是小高,負責找外景……”
一系列的介紹結束後,劉華強說道:
“那我們邊走邊聊吧,我已經把你的想法遞交給院長了,院長非常看好,只是還沒有看到具體的劇本。現在直接跟我去院長辦公室嗎?還是.......”
蕭一禹說:“時間緊迫,直接去辦公室吧。”
劉華強詢問:“雞哥,提前做好準備了吧?劇本之類的都帶了嗎?”
蕭一禹非常重視這次合作,他回答道:“放心吧劉哥,都已經準備好了,沒問題。”
“劉哥,這件事真的太感謝你了,要是沒有你牽線搭橋,我都找不到門路。”
劉華強說:“我只是在力所能及的地方幫了你一下。我早就對一些現象看不下去了,但是又無能為力。你做得很好,連我都很佩服。雞哥,等會兒到了辦公室你別緊張,有什麼事都有我呢。”
蕭一禹露出真誠的笑容,回答道:“好的劉哥。”
這讓他想起一首詩:
莫愁前路無知已,天下皆是小黑子。
......
然而,結果卻並不如人意。
實際上,院長對《我不是藥神》的劇本相當看好。為了這次會面,他甚至還邀請了專業人士。這些專業人士在看過劇本後,對其讚不絕口。
不過,分歧出在“蕭一禹出演”這個問題上。
因為現在打CF事件還沒翻案,蕭一禹還是“塌房藝人”,院長畢竟是編制內的,一言一行都代表了郭嘉,擔心跟蕭一禹合作有風險。
雖然在蕭一禹翻車這件事上官方尚未定性,但誰又能說得準呢?說不定上面已經對他不滿了,只是缺少一份正式的通報罷了。
此外,還有輿論方面的風險,他必須考慮這樣做是否意味著與群眾作對。
而且,還必須面對一個非常現實的問題,那就是:
如果蕭一禹參演了,到時候電影無法播出怎麼辦?那所有人的努力不就都白費了嗎!
因此,最好的辦法就是讓蕭一禹不出演,只隱居幕後,擔任導演。
然而,蕭一禹又不可能僅僅擔任導演一職。暫且不談個人意願,他若不出演,就無人能夠勝任“藥販子”這個角色。他若不出演,電影中的演員陣容將全是小咖,那麼演員陣容就會顯得過於薄弱。
蕭一禹雖然現在大不如前了,但好歹曾經是個頂級流量明星。
會面一度陷入僵局,好在有劉華強在。他提議:在電影拍攝過程中,醫院可以提供場地、配備救護車或病人群眾演員等資源。如果之後電影透過了稽核,可以上映,醫院再啟動宣傳資源,並署名“榮譽出品”。如果電影通不過稽核,就當沒有這回事。
另類的菩提老祖對孫悟空:說什麼報答之恩!日後你惹出禍來不把師父說出來,就行了。
在劉華強的極力堅持下,院長最終勉強答應了下來。
從辦公室出來後,劉華強對蕭一禹感到有些歉意,說道:
“雞哥,不好意思,沒有達成最理想的結果,你別往心裡去。我們院長就是這樣的人,他為人比較謹慎,再加上他馬上就要退休了,不希望在這段時間出什麼差錯,這不是針對你,也不是針對電影劇本。”
蕭一禹說:“劉哥,我知道的,我理解陳院長的擔心。是我不夠了解你們的實際工作情況。實際上,能有現在這樣的結果,我已經很滿意了,該落實的都落實了。”
他的言外之意是,他並不在意只是受到了一點輕視。
劉華強張了張嘴,拍了拍蕭一禹的肩膀,說:“我相信,雞哥你一定能把這部電影拍好的。”
蕭一禹笑著露出一排潔白的牙齒:“我也相信。還要感謝劉哥你啊,要不是你,這事成不了,而且你還要承擔風險呢。”
劉華強揮了揮手說:“這點風險算什麼?要做事,哪有不承擔風險的?要是你的電影火了,我還能獲得政績,跟著沾光呢。而且,我們院每年都有宣傳指標,不過是佔用一個名額而已,不用也是浪費。”
蕭一禹非常誠懇地說道:“總而言之,謝謝劉哥了。”
“嗨,說什麼謝啊!對了!”劉華強轉頭問起其他話題,“你那幾個案子,什麼時候開庭?”
那可不是幾個案子,而是上千個。蕭一禹回答道:“都集中在一兩個月後,其中還有一些在拍電影期間。”
劉華強擔憂地說:“那你時間上來得及嗎?”
蕭一禹說:“除了品牌方和張曼、陳晨的案子,網友那些案子我都請了委託人。”
根據當前世界的法律原則,原告通常應在法院開庭時親自出席。然而,在某些特殊情況下,原告可以透過書面委託代理人代表原告出席法庭,進行訴訟活動。
劉華強說:“那就好,走,我們去吃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