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遲旻。”
“你的名字呢?”
他沒有回應她的吐槽。
自報名姓,欲要和她交換。
“許閒。”
阿閒知道自己不說,他也能輕鬆查到,因為,他可是遲旻。
別提他已經知道自己的保潔身份,那就更好查了。
“你非得這麼和我說話嗎?”
阿閒敢怒不敢言。
不,還是敢言的。
只不過變換了戰術。
“遲先生你對所有人都這樣嗎?”
女人分明沒有什麼表情起伏,只是單純的吐槽,即便這樣卻也讓遲旻不太好受,好像被嫌棄了?
他也自知輕浮。
可是他很難控制。
遲旻從未對什麼有這麼渴望。
渴望觸碰。
渴望親密。
他生下來就沒有這麼“正常”過頭。
說一句俗極了的套話,“一個人本可以忍受黑暗,如果他不曾見過光明”,他現在與這句話描述的情況,有著異曲同工之妙。
他感受過與人自然隨心的肌膚相貼,沒有生理性厭惡,甚至於是本能的想要更加親暱。
是極度的愉悅與歡喜。
他以為自己不在乎俗世交接。
一輩子獨身也很不錯。
他不知道自己這樣的表現,是對接觸本身這件事這樣,還是隻是出於對接觸她這個人這樣。
他不知道。
但他迫切地想知道。
所以他的表現,
也隨之急切,冒進。
說得難聽點,就像是發/情/期的野狗在求偶。
這種刻進基因序列的原始慾望表達出的親暱喜愛,怎麼能說扼制就扼住呢?
遑論骨子裡就離經叛道,更生性不喜壓抑自己的遲旻?
他忽然有些擔憂,她會不會覺得這樣的自己過分輕佻……
甚至行為油膩、猥瑣?
這怎麼行?
他於是迫不及待證明自己的清白,一臉嚴肅,如臨大敵般地說:
“旁人近不了我的身。”
“我有嚴重的接觸性潔癖。”
“許閒小姐,請你放心,我很乾淨,定期體檢,定期健身,無不良嗜好,沒有戀愛經驗,還是處男。”
“以上這些話,也只對你說過。”
阿閒:誰問他這個啊?
“先生,你這算是性騷擾了。”
“根據聯合國《Convention on the elimination of all forms of discrimination against women》(《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第19號,一般性建議將性騷擾定義為:“一種不受歡迎的與性相關的行為,例如身體接觸和接近、以性為藉口的評論、以文字或者行為表現出來的與色情和性相關的要求……”
“打住,你別整這些虛頭巴腦的!”阿閒聽得腦袋疼,他又不放開自己,語氣不免兇了些,“就說你鬆不鬆開。”
遲旻垂睫,愣了下,輕聲道:
“抱歉,職業病犯了。”
他其實更想說的是:
“你很討厭我嗎?”
他心理一番掙扎,終於還是鬆開禁錮她的手,“對不起。”
“如果讓你感到不適。”
“我向你道歉。”
“但請你相信,我的本意不是侵犯你,我只是……算了。”
“你可以提出任何要求。”
“算作我的賠禮。”
阿閒覺得這男人變臉還挺快。
雖然不解。
但不欲深究。
對方鬆了手,她沒道理還待人家身上,連忙站起身來遠離他。
臉色也隨之帶了兩分古怪地道:“不用了,你別投訴我就好。”
此時不走,更待何時?
阿閒話落便匆匆離開。
回到對面。
她坐在沙發上,想起一會兒還要面對傅似樰就感到一陣心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