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林華看著三人,但並無印象,以前從未見過。
吳偉業此時也看到了三人,忙走過來說道:“三位怎麼現在才來?我們可等了你們半天了。” 接著向吳林華說道:“我來為諸位引見一下,這位便是威毅侯吳林華,字子華,這幾位雖不是我復社中人,但對我復社一向很是關注,經常與我等切磋。這位是黃宗羲,字太沖,號南雷別署梨洲老人、梨洲山人,我等均稱其為‘梨洲先生’,是如今輔導太子功課的劉宗周老先生的得意門生。這位是王夫之,字而農,我等皆呼為‘船山先生’。這位是顧炎武,字寧人,號亭林,和我是半個同鄉。”
這下輪到吳林華驚訝了,這三個人可是後世鼎鼎有名的人啊,他們都是明末清初的大思想家,思想啟蒙運動的帶頭人。黃宗羲激烈反對君主集權制度,為此他寫了《明夷待訪錄》一書,在書中他寫到“古者以天下為主,君為客,凡君之所畢世而經營者,為天下也。今也以君為主,天下為客,凡天下之無地而得安寧者,為君也。是以其未得之也,屠毒天下之肝腦,離散天下之子女,以博我一人之產業,曾不慘然。曰:‘我固為子孫創業也。’其既得之也,敲剝天下之骨髓,離散天下之子女,以奉我一人之淫樂,視為當然。曰:‘此我產業之花息也。’然則為天下之大害者,君而已矣。”
他認為皇帝實乃天下害蟲、人民公敵,反對封建專治制度,反對盲目的忠君思想,鼓勵讀書人應“為天下、為萬民”而效勞,並且猛烈抨擊封建王朝的法律,認為那不過是封建帝王統治人民的工具,是“惡法”,他主張加強宰相的權利,以分散君權,還認為有效的輿論監督對制止君主的胡作非為很有用,更為難得的是他認識到工商業和農業一樣,“蓋皆本也”,主張立法保護工商業。
顧炎武與黃宗羲的政治思想相近,但也有自已的特點。他認為限制君主權利的同時還應擴大地方權力,以“天下之權,寄之天下之人”,即皇帝同各級官吏共同掌握政權,而達到“天下治矣”的目的。
吳林華一直認為這是一種聯邦制的構想,比美國的聯邦制還要早一百多年。顧炎武還具有強烈的民族思想,他把“亡國”與“亡天下”區別開,認為“亡國”僅是改朝換代;而“亡天下”則是民族、文化的淪亡,是關係到整個民族的命運的大問題。
因此,他提出,“保國”與“保天下”不同,“保天下者,匹夫之賤,與有責焉”,此即所謂“天下興亡,匹夫有責”,他的這個思想更對吳林華的胃口。
相比之下,王夫之在政治上的建樹就不如黃、顧二人了,但他卻是一位唯物主義思想家,他認為認為宇宙萬物是由物質性的氣構成的,他認為規律不能離開客觀事物本身而獨立存在,他主張客觀物件與主觀認識不可分離,二者缺一不可,他主張用辯證法思想看待問題,他反對那種一代不如一代的倒退的歷史觀,他還批判了“存天理,去人慾”的理學,提出“天理”即在“人慾”之中,主張滿足人的物質要求。
吳林華一邊嘴上說著:“久仰,久仰。” 一邊尋思著:這幾位大思想家看起來蠻年輕嗎,大概他們的思想現在還未成熟吧,也許還在醞釀之中,我不如現在就提醒提醒他們,也好讓他們早日完成這一曠古未有的民主思想吧。想到不如做到,吳林華說幹就幹,跟復社成員們告了個罪後,他便拉著三人聊了起來。
吳林華與三人越談越投機,三人跨越時代的思想讓吳林華佩服不已,雖然在他看來這些思想很平常,在後世的書本上隨處可見,但要知道,這三人可是明朝末年的人,在這個忠君思想強烈的時代,能出現這麼三個“叛逆”,實屬不易,他們的思想比之一百多年後的法國思想家伏爾泰、孟德斯鳩、盧梭並不遜色,若非滿清的入主中原打斷了中國的資本主義萌芽並用文字獄扼殺了“新民本”思想的話,恐怕中國的大革命會比法國的大革命先爆發,中國也許會因此而步入發展的快車道,避免近代所遭受的恥辱。
吳林華恨不得將自已所知道的一切在最短的時間告訴三人,他從古希臘的“貝殼放逐法”講到古羅馬的“十二銅表法”,從君主立憲講到民主共和,從三權分立講到契約精神,把民主與自由的利與弊都詳細的說了個大概,只聽的三人面露驚訝之色,像小學生看老師那樣用崇敬的目光看著他。
三人熱烈的討論著,絲毫也沒注意到迎親的花轎已經抬進了大院,震天的鑼鼓也已經響了半天,直到冒襄來喊他們,他們才想起自已是來迎親,而不是來討論治國方略的。三人這才意猶未盡的湧到花轎旁,看著提身紅衣的新郎侯方域將鳳冠霞帔的新娘李香君從花轎中迎了出來,在眾人的喧鬧聲和喝彩聲中,二人由喜娘引導,走入正堂,正式行起了結婚大禮。
禮畢之後,二人被眾人簇擁著步入洞房,房門一關,二人便是郎情妾意,唧唧我我,其中的感覺就只能用“洞房花燭夜,金榜題名時”來形容了。
接下來眾人能做的事便是大吃大喝,一醉方休。
吳林華很奇怪,這古代的人結婚居然不鬧洞房,本來他是帶了幾根香蕉的,準備把香蕉拴在新郎腰上讓新娘吃的,但看來沒得玩了。
此時的吳林華正一手拿著根香蕉啃著,一手拿著剩下的香蕉向同桌的人遞著,眾人雖然謙讓著,但一掛香蕉還是很快分光了。
飯桌上的吳林華一點也沒有侯爺的架子,一會兒拉著黃宗羲拼酒,一會兒拉著顧炎武划拳,諸位熟讀四書五經計程車子哪是他的對手,一個個只有招架之功,毫無還手之力,幾杯酒下肚,便已天昏地暗,再也不知孔老夫子姓甚名誰,倒是那陳子龍經常去勞軍,與軍將喝慣了酒,頗有幾分酒力,與吳林華拼得不分高下。
吳林華今天很高興,不免多喝了幾杯,只喝得膽大如斗,欲與天公試比高,摟著同樣醉醺醺的陳子龍的脖子,口中高唱:“路見不平一聲吼哇,該出手時就出手哇,風風火火闖九州哇......”
吳林華被人抬回到府中,芳兒和莎莎自是又免不了一通忙活,直到半夜眾人才睡下,這一下第二天一早吳林華是無論如何也喊不醒了,二女無奈,只得派祁海去吏部替吳林華告了假,這才安安穩穩睡到下午。
吳林華抱著暈暈的頭坐在飯桌旁,看著滿桌的飯菜,一點兒食慾也沒有,胃裡仍在翻騰。
莎莎勸道:“相公,吃點飯壓一壓,也許管用。”
吳林華搖搖頭,芳兒則笑嘻嘻的斟了一杯酒,送到吳林華的嘴邊,說道:“再喝一點兒,再喝一點兒就好了。”
吳林華一手捂住嘴,一手推開酒杯,口中嗚嗚嚷道:“不喝了!再也不喝了!”
二女均是“噗呲”一笑,芳兒道:“好啦!快吃吧,現在都未時了,再不吃就該吃晚飯了。”
吳林華站起來說道:“不吃了,實在吃不下,你們慢慢吃吧,我出去溜溜,醒醒酒。”
吳林華騎上小德子牽來的馬,吩咐道:“你不用跟來了,我認得路。”
說完便拍馬從後門出府。一出門,吳林華直奔工部作坊而去,大概是酒還未全醒,一路上快馬加鞭,耳旁風聲“嗚嗚”不停,路上行人紛紛閃避。
來到作坊,吳林華找來工匠頭兒,問道:“彈簧做好了沒?”
工匠頭兒立即拿出幾個已做好的彈簧給吳林華看,說道:“請大人過目,小人昨夜一夜未睡,帶著幾個徒弟幹了一個通宵,終於做出來五十多個,不過火候不好掌握,有軟有硬,小人打算繼續摸索幾天。”
吳林華接過彈簧,挨個試了試,拿住那個最硬的,說道:“這個不錯,彈力強,不變形,就照著這個來做。” 說完看了看那工匠頭兒,只見他眼睛通紅,眼圈烏黑,果然是熬過夜的樣子,於是鼓勵道:“不錯,你很用心,很認真,我不會虧待你的。” 說完從腰間的錢袋裡拿出一錠十兩的銀子和五兩碎銀,說道:“我沒帶多少銀子,這些是一點小意思,就當是我請你喝酒,放了工後,你便把那幾個徒弟請去喝幾杯酒。”
那工匠頭兒不可置信的望著吳林華手裡的銀子,下意識的揉了揉眼睛。要知道,明朝時的工匠地位是很低的,他們被朝廷編入特別的戶籍,稱為匠戶,身份世襲,不得脫籍。
工匠有分為兩種,一種稱為輪班工匠,即輪流上京服役的工匠,明朝末年時一般是每四年一次,每次服役三個月,路費自理,除班期之外其餘時間自由支配;另外一種是住坐工匠,即固定在京城工作,一般每月上工十日,其餘時間自由支配,並且有祿米,一般每月支米三鬥。輪班工匠是沒有報酬的,完全是為朝廷服勞役,而住坐工匠顯然比輪班工匠的處境好一點,這工匠頭兒就是住坐工匠。雖然如此,但他累死累活的幹活所掙來的錢也僅僅夠養家餬口的,別說是喝酒了,就是家裡炒菜用的油也得精打細算省著用,為這事沒少和老伴兒拌嘴,一年辛苦下來攢下的錢只夠過年時打打牙祭,根本就沒多的。現在他看著吳林華手中的銀子,心裡嘀咕:我的天哪!這比我一年掙的都多,我不是在做夢吧?
吳林華見他似乎被銀子嚇住了,自已也心知肚明,於是便把銀子塞到他的手中,說道:“不要客氣,儘管收下,這是你勞動應得的報酬,只要以後跟我好好的幹,白花花的銀子少不了你的。對了,你叫什麼名字?”
那工匠哆哆嗦嗦的拿著銀子,連已想好的謙讓和感謝的話都忘說了,聽見吳林華問他的名字,立即結結巴巴的說道:“小......小人名叫王和。”
吳林華說道:“原來是王師傅,王師傅,咱們現在......”
王和聽見吳林華喊他師傅,驚的往地下一跪,說道:“大人折煞小人了,工部大人們和內官監的公公們都是直接呼小人名字的,大人也直呼小人的名字吧,‘師傅’二字小人萬萬不敢當。”
吳林華微笑著扶起他,和藹的說道:“王師傅不必惶恐,你身懷絕技,能我所不能,我稱你一句‘師傅’難道有什麼不對嗎?古時聖人云‘三人行必有我師焉’,吳某今日方知此言不假矣!”
王和戰戰兢兢的站了起來,也不那麼害怕了,說道:“大人剛才想說什麼?若有差遣,王和粉身碎骨也要為大人辦成。”
吳林華哈哈大笑,說道:“王師傅言重了,我只是想和王師傅切磋一下制槍技藝而已,既然這彈簧已經制出,那麼不如咱們這就做他幾支燧發槍如何?”
於是在王和與另外幾名工匠的協助下,吳林華終於重操舊業,又幹起了老本行——造槍。
吳林華先命木匠按圖樣加工手槍木柄,又命銅匠和鐵匠按圖樣製作槍機、扳機和擊錘,趁著這會兒工夫,他選了十根已加工完畢的槍管,在眾人疑惑的目光中將其截短。當十根槍管均被截短後,已有幾個槍機、扳機和擊錘元件被做了出來,吳林華指揮工匠將其與槍管打焊在一起,槍管的傳火孔正好與槍機上的藥池相通,在通紅的爐火的映襯下,兩個赤著上身的工匠你一錘我一榔頭的將燒的通紅的槍機與同樣燒的通紅的槍管敲打在一起,再也不可分離。
當這件工作也完成後,木匠們早已完成了他們的任務,等候多時了,於是,又經過不多時的忙活,大明朝自制的第一支前裝燧發短槍終於在吳林華的手中問世了。
吳林華喜滋滋的拿著槍,問工匠要了個火鐮打火用的火石,將其牢牢的夾緊在擊錘上,又從火藥庫拿出一些火藥。待裝好了火藥與彈丸,吳林華便走到專門試射鳥槍的空地上,先張開擊錘,然後瞄準五丈外一個穿了皮甲的木頭人,毫不猶豫的扣動了扳機。只聽“砰”的一聲轟響,槍口冒出一陣濃煙,彈丸帶著呼嘯聲奔向木頭人,從前胸鑽進,又從後背飛出,隨之帶出幾片木屑和皮甲的碎片。
圍觀的眾人齊聲叫好,王和奔過來,拿著槍,不停的撫摸著槍身,說道:“小人活了這麼久,還是第一次看見不用火繩就能發火的火銃呢。”
吳林華領著眾人回到屋裡,吩咐道:“以後就照著這樣造槍,不過這次我做的是短槍,以後你們要做長槍,沒有特別的命令不要再造短槍,這槍的名字就叫‘燧發槍’。
在長槍的前面還要能夠裝上刺刀,刺刀柄是一個空心圓筒,直徑略大於槍管,柄上有一窄縫從後延伸到靠近前面的地方,然後向右拐一下,裝到槍上後用手一擰,就卡住準心,就像這樣。” 吳林華隨後畫了個草圖。
待工匠照葫蘆畫瓢的將剩下的九支短槍造好後,吳林華便把這十支短槍裝到一個麻袋裡,又順便要了三十斤火藥和十斤彈丸,把麻袋放到馬背上之後,吳林華便興高采烈的回到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