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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章 你有這麼好心

李明俊實在想不通,這世上怎麼會有這種人。

"大娘,做人要有良心啊,明明是你自己摔倒,我看到後,出於好心,將你小心翼翼的扶到路邊。"

"然後幫你撥打了120救護車,通知了你兒子。"

"不僅如此,在醫院,我跑前跑後,幫你辦理入院手續,我也未曾有過一句什麼怨言。"

"這就不說,可那1000元錢,我可是實實在在的給你墊了出去啊。 "

"你現在怎麼能說是我撞到你的呢?大娘,做人要憑良心說話啊。"

此時的劉荷花並未理會李明俊的話,仍然堅持道:

"就是你撞的,不是你撞的我,我還能無緣無故摔倒不成,反正你撞了我,不能一走了之。"

劉荷花說完,再次看向王志山,再一次叮囑他:

"兒子,就是他撞的我,你千萬不能讓他跑了,知道不?"

"媽,你放心吧,我看他敢。"王志山應承道。

李明俊見劉荷花仍然一口咬定是他撞的,而且王志山也一直盯著他,似乎真的在防止他逃走。

他知道,今天這事,他要是不解釋清楚,恐怕還真走不了。

他現在有點後悔,今天有點多管閒事,他就不該去扶這個不知好歹的劉荷花。

可他也知道,這世沒有如果,也沒有早知道,更沒有什麼後悔藥可買。

現在他只能將希望放在劉荷花的兒子王志山身上,希望他與他母親不同,是個講道理的人。

隨後,李明俊看向王志山:

"大哥,你母親真不是我撞的,我真的是出於好心,看到你母親摔倒在馬路邊上, 這才送他來的醫院,你要相信我啊!"

可對於李明俊的話,王子山根本不屑,現在他母親受傷了,這傷的似乎還不輕。

而且這傷一時半會還好不了,並且需要住院治療。

他很清楚,這醫藥費加上住院費就不是一個小數。

既然現在他母親認定是眼前之人撞傷的,他又怎麼可能會輕易放他離開。

李明俊現在要是跑了,這筆不小的醫藥費加上住院費,豈不是要他這個做兒子的來出。

就憑他打工上班那點錢,他喝酒打牌都不夠,又哪裡有錢來付他母親的醫藥費以及住院費。

"你說不是你撞的就不是你撞的。"

"那我問你,不是你撞的,你會這麼好心扶起我媽?"

"不是你撞的,你會這麼好心送我媽來醫院?"

"不是你撞的,你會這麼好心在醫院為我媽跑前跑後辦入院手續?”

"不是你撞的,你會這麼好心為我媽墊付1000元錢醫藥費?"

"我媽與你非親非故,你有這麼好心嗎?"

"你告訴我,她到底是你媽,還是我媽?"

王志山本想繼續說,他這個親兒子對他媽,都沒這麼盡心盡力過。

可想到他母親還在這裡,說這話似乎不太合適,便硬生生將這句話給憋了回去。

"我……。"

李明俊根本想不到,王志山與他母親一樣,都是一個德行,居然也是個不講道理的人。

這還真是,不是一家人,不進一家門。

他現在根本不知道,要如何向王志山解釋這件事。

他很想說,對,我當時根本未曾想過這麼多,我的的確確是出於好心,才做的這一切。

但他很清楚,現在無論他怎麼解釋,這母子倆人都不會相信他所說的話。

現在唯一的辦法,只有報警這一條路, 希望警察能還他一個公道。

想到這裡,李明俊從口袋裡掏出了一個破舊的手機,對著王志山開口:

"大哥,現在我與你母親各持己見。"

"你母親一口咬定是我撞的,而我對於你母親所說的,我是決對不會承認的。"

"你們再這樣糾纏下去,我現在就報警,讓警察還我一個公道。"

王志山見李明俊這麼說,似乎不像在嚇唬他們,是真的要報警,準備將這件事交給警察來處理。

而且他從李明俊說話的口氣與表現來看。

他隱隱猜測,眼前的李明俊似乎真的沒有說謊。

說謊的應該是他的母親。

王志山隨後看了一眼躺在病床上的劉荷花。

劉荷花見王志山看向自己,她便看著王志山的眼睛,很堅定的朝他點了點頭。

在她認為,即使警察過來,只要她死咬是李明俊撞的她,警察沒證據之前,也不能將她怎麼樣。

退一步來講,即使警察最後查出她在說謊。

她頂多給李明俊賠個禮、道個歉而已,難道警察還能抓她去坐牢不成。

不就是丟點臉面嘛,在東珠市又沒人認識她。

再說,臉面值幾個錢。

而且,她很清楚自己兒子的情況,她兒子哪裡有什麼錢,來給她付這醫藥費,住院費。

如果這件事,警察查不出個所以然,到時候只能公講公有理,婆講婆有理。

說不定最後鬧上法院,法院支援她這一邊,她還能多訛點錢。

這種對她自己百利無一害的事,她為什麼不去做。

王志見到他母親朝他點頭,他便立馬拿出一副我有理,我不怕報警的氣勢。

"好,報警就報警,撞了人還想就這麼走了,哪有這麼便宜的事,我還不相信警察不講道理。"

幾分鐘,警察很快來到醫院。

當警察瞭解清楚情況後,他們也不知道究竟誰說的是真的。

因為李明俊與劉荷花兩人,都言辭鑿鑿的說自己根本沒有說謊,說的話都是真的。

可現在誰也拿不出證據,來證明自己沒有說謊,同時誰也拿不出證據,來證明對方在說謊。

像這種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的事情。

警察暫時也沒有辦法,只能進行調解。

可當警察說出可以私下調解後,兩方始終達不成一致的條件。

李明俊則認為,調解可以,他頂多那墊付的1000元錢不要了,想要他再出錢,根本不可能。

而且李明俊不要這1000元錢,也只是想給自己買個教訓,記住下次不要再去那麼好心,扶起摔倒在地上的任何人。

不然,他這1000元錢都想要回來。

而王志山與劉荷花也根本就不同意這種調解。

在他們認為,1000塊錢就想打發他們,門都沒有。

他們同時也咬死,沒有五萬塊錢,這事休想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