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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1章 表演

當丁芳知道孟首南他們三人,被暫時拘押在警局看守所後。

她很清楚,以她一個人的能力,很難將孟首南他們三人,同時從警局看守所截出來。

既然一個人無法完成對孟首南、孟首義、孟首華他們三人的審判。

丁芳也只能求助於沈也、江浩、李天他們幾位師兄弟。

當沈也他們三人,從丁芳口中得知這件事後,都未曾多想,便答應了下來。

隨後,沈也、江浩、李天三人立馬趕去與丁芳匯合。

兩天後,沈也、江浩、李天三人,陸陸續續趕到丁芳早已經開好的酒店房間內。

隨即,丁芳也未去擔心沈也他們三人會不會嘲笑自己。

最終她還是將自己被碰瓷敲詐的事,以及高速上路上,這起車禍事件的來龍去脈,詳細的告知了沈也、江浩、李天他們。

可三人聽丁芳說完後,並未出現她所擔心的事。

李天聽後,則第一個表達了自己的憤怒:

"師姐,我贊成對他們三人進行審判,就憑他們敲詐勒索你這一條,他們就該死。"

"這幾人,等把他們截出來,看我不把他們的皮給扒了,居然在高速上對你做出這麼危險的事。"

沈也、江浩隨後也表示沒意見。

這時,江浩贊成後又緊接著說道:

"剛剛丁師姐說過,孟首南他們三個人,現在暫時被拘押在警察局看守所內。

"現在,想把他們三人同時截出來,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我們得好好合計合計。"

沈也聽江浩這麼說,也跟著附和道:

"江浩說的對,現在大家既然一致決定,對孟首南他們三人進行審判。"

"那我們都好好想想,漂漂亮亮的完成這一次審判。"

"但是在這之前,我們有一個問題必須先解決。"

"那就是,雖然現在我們知道孟首南他們三人,被拘押在警察局裡的拘留所。"

"但我們對這裡的警察局內部建築情況,卻是一無所知。"

"在來之前,我經過這裡的警察局時,我發現,這座城市的警察局,周邊並無高大建築。"

江浩這時點點頭,附和著沈也說了一句:

"這一點,我來的時候也發現了。"

沈也隨後又接著說:

"這種情況下,也就導致我們無法從外面觀察警局內部情況。"

"可以說,現在我們連拘留所在警察局裡的哪個方位,哪棟樓,我們都不清楚。"

"所以,我們必須先搞清楚這一點,不然,我們連孟首南他們三個人關在哪裡都不知道。"

"也只有將這一點搞清楚,我們才好進行下一步計劃。"

"否則,一切都是空談。"

聽沈也這麼說,李天剛看著幾人問道:

"要不晚上我去探探?"

"不行。"

江浩立馬阻止李天,然後繼續說道:

"警察局不同別的地方,四周肯定都有著監控,晚上也肯定有不少警察值班。"

"拘留所附近那邊更加不用說,肯定也會有警察。"

"萬一被警察發現,就很有可能會打草驚蛇。"

"那我們接下來,想要把孟首南他們三個人全部截出,便會更加困難。"

"那怎麼辦?"李天再一次問道。

江浩一笑,這才說道:

"我也不知道,這不是把問題擺出來,大家一起想辦法嘛。"

一聽江浩也沒有辦法,李天則嘆著氣自言自語的嘀咕:

"哎,這警察局探又不能探,闖又不能闖,難道那些警察還能請我們進去啊,我們是審判者,又不是客人?"

正在想著如何解決這件事的江浩,模模糊糊的似乎聽到李天嘀咕了一句,使他的腦海裡有一種想法即隱即現。

江浩這時立馬看著李天問道:

"小天,你剛剛說什麼?"

"啊?"

李天一愣,他不明白江浩為什麼這麼問,但他還是說道:

"我說我們是審判者,又不是客人。"

"不對,上一句。"

"上一句啊?嗯……?哦,我說這警察局探又不能探,闖又不能闖,難道那些警察還能請我們進去不成?″

李天說完後,江浩則繼續想著剛剛李天的話。

片刻之後,江浩會心一笑,抬起來頭,看到沈也也突然笑了起來。

江浩猜測,沈也應該也想到了解決這個問題的方法。

而且,沈也的方法與他的想法,很有可能不謀而合。

第二天。

江浩來到警察局門口不遠處,一邊走著,一邊假裝打著電話。

當江浩經過警察局門口馬路邊上的垃圾桶旁時,突然停了下來,開始了他的表演。

隨即,江浩突然對著電話大吼大叫,以此來吸引警察局門口,正在站著崗的警察。

"三年,三年啊,你知道這三年我為了你,付出了多少嗎?"

"你現在居然為了一個,比你大20歲的男人跟我分手,難道僅僅是因為他比我有錢嗎?你知不知道,他都可以做你爸了?"

"是,我現在是沒錢,難道,這就能代表我以後,我這一輩子,都沒有錢嗎?"

"行,你別後悔。"

"扌喿。"

江浩對著手機大吼大叫,最後裝著非常氣憤的樣子,冒出一句髒話,接著一腳踢翻了身旁的垃圾桶。

垃圾桶內的垃圾隨即散落一地,垃圾桶也有著破損。

江浩的這一切騷操作,警察局門口,正在站著崗的警察,將這一切看的清清楚楚,也聽的明明白白。

在他認為,江浩只不過是一個被女朋友甩了,從而失戀的人。

但他沒想到的是,這人居然會拿路邊的垃圾桶出氣。

正在站著崗的警察,看到這一幕,這哪還忍得住,連忙跑向江浩,同時朝江浩喊著:

"喂,你幹嘛呢?"

"沒幹嘛,氣不順而已。"

江浩見那警察果然被他吸引過來,一副無所謂的表情說著。

"你再怎麼氣,也不能拿垃圾桶出氣,它又怎麼礙著你了?"

"你這種行為,屬於破壞公物,你知道嗎?"

"現在對你進行一個兩百元的處罰,希望你不要再犯這種錯誤,跟我走吧,我讓人給你開個條子。"

江浩一聽,隨即做出一副為難的表情。

"啊?要罰兩百元啊,我沒有?"

"你確定沒有?"

"嗯,沒有。"

"行,既然這樣,根據夏國<治安管理條例>,第七章,第二十四條,現對你破壞公物,進行行政拘留一天,你可有異議。"

"啊?拘留啊?會不會登記,留有案底。"江浩露出一副擔心表情,問著面前的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