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群孩子,直到現在也沒自己的手機。
他們平時外出,多是結伴而行,並且很快就返回訓練基地,從不讓人操心。
而且,他們的社交圈非常狹窄,除隊友外再沒其他朋友,很少需要打電話。
偶爾要給家裡打電話,也是借用林筱或者李想的手機。
把他們盯得這麼緊,確實是林筱和李想的“控制慾”太強。
但是,兩人的出發點是好的,主要是擔心他們學壞。
畢竟,現在的手機上,亂七八糟的東西太多太多。
特別是遊戲或者某些影片,十五六歲的孩子很容易沉迷其中。
正是因為沒有手機,三人無法聯絡到其他隊友。
大鬧一陣,又是以報警威脅,終於集齊了13人。
一直守在房間外,直到第二天上午九點多,林筱和李想才慢慢醒。
而另一個房間的李偉鋒,直到12點才醒來。
“合同?我……我沒讓你們籤什麼合同啊?”
林筱頭痛欲裂,意識到不對勁,趕緊報了警。
可是,很多事情,警察根本就管不了。
…………
合同!合同!
不僅13名隊員簽了續租合同,林筱和李想籤也簽了好幾份合同!
然而,兩人的驚愕與憤怒,讓黃海濤百思不解。
昨晚才籤的合同,一覺醒來就想反悔?
難道,那妮子……
應該不會吧?
難道是,兩人酒醒之後,想更改合同內容?
罷了,不就一點錢嘛,只要肯續約就行。
“呃……林老師,李老師,你倆跟公司續簽的“三年領隊”合同,年薪都是300萬呢!
“孩子們續簽的三年租借合同,年薪也是300萬,這是限薪令之下公司能籤的最高金額了。
“你們看啊,不僅年薪漲到頂,衝超獎、贏球獎、進球獎,全都大幅上漲了……”
“黃總!你是不是太天真了?”
李想幾乎是咬牙切齒,猛拍桌子,“這些合同,全都是無效的!要不要問問律師?”
見李想如此生氣,黃海濤頓時就懵了。
無效?到底幾個意思?
揉揉眼睛,看看合同,沒什麼問題啊?
“呃……李老師……”黃海濤勉強擠出笑容,耐著性子,指著合同上鮮紅的印章:
“你看啊,這裡既有你和林老師的簽字,也有“里仁玉龍足球俱樂部”的印章,怎麼就無效了?”
提到印章,李想雖然生氣,但更多的是懵圈。
合同上,確實蓋了“里仁玉龍足球俱樂部”的印章,絕不是仿冒的。
可是,俱樂部的印章,一直在楊辰身上呢!
最近的幾個月,甚至過去的一年,他從沒到過延邊!
那麼,合同上的印章,到底怎麼回事兒?
李想百思不解,林筱卻沒管那麼多。
“黃總!剛才李老師已經說過,這些合同確實是無效的,不是我們去問律師,應該你去問律師才對。”
林筱的沉著與淡然,而且不承認合同的有效性,讓黃海濤很是生氣:
“工資已經漲到頂了,你們還不滿足?怎麼?昨晚才籤的就想反悔?要不,我把法務部的律師叫來?”
“不必。”
林筱一直在生氣,但聲音依然輕柔:
“孩子們全都是未成年人,他們籤的一切合同,全都不具備法律效力。關於這點,不用問律師吧?”
林筱的說法,確實是事實。
這批孩子跟玉龍俱樂部簽約時,是他們的監護人代為簽字。
像魏超、劉勇、韓飛那樣的孤兒,是他們成年的姐姐或者嬸嬸代為簽字。
不過,這個問題,黃海濤並不著急。
知道兩人想反悔,但合同就是合同,簽了就得執行!
當然,雙方是合作關係,還是不要鬧得太僵,否則必出大事。
“林老師,李老師,你們可別忘了:
“你們的“里仁玉龍俱樂部”跟孩子之間,本就存有“監護”與“培養”關係。你們的俱樂部,有權將他們“租借”或者“轉賣”。
“關於這點,你們的俱樂部,早就做好了相關的法律文書。
“孩子們昨天籤的,只是同意“里仁玉龍足球俱樂部”將其租出的合同。
“其實呢,這份合同有沒有,無關緊要。
“因為,你倆做為“里仁玉龍足球俱樂部”的董事,有權不經孩子的同意,將他們“租借”或者“轉賣”。
“並且,你倆已經跟天龍集團簽了續租合同,這份合同可是真實有效的。”
“不!我們不會承諾這些合同!”林筱提高了嗓音,眼中的鄙視、憤怒與指,責毫不掩飾,“這是你們用欺詐手段獲得的合同,法律不會認可!”
這話一出,黃海濤徹底怒了。
不過,還是不想鬧得太僵,儘量壓制著怒火。
目光一懍,拿出另一份補充協議:
“兩位老師,請看清楚了:
“你倆擔任“延邊天龍足球俱樂部”領隊期間,以及租借球員的合同存續期間,每年的32場比賽,至少要保證勝利24場,才能獲得合同中約定的各種待遇。
“既然簽有合同,咱們還是別再廢話了,趕緊準備週日的比賽吧!”
“放屁!”
李想憤憤罵著,拿起合同正要細看,卻被林筱一把搶過。
毫不客氣地,猛拍在黃海濤臉上。
“黃總!我想問問,里仁玉龍俱樂部的印章,你是從哪搞到的?”
“這很重要嗎?”
臉上被砸了一下,對黃海濤來說是奇恥大辱。
然而,他是個生意人,早就學會了沉著與波瀾不驚。
仍不想把事情鬧僵,強壓著怒火,小心把合同收好。
“林老師!合同你倆已經簽了,印章真實有效,你倆的簽字也真實有效,這就夠了。
“如果想反悔或者不承認,咱隨時可以去法院。
“到時候,該怎麼判就怎麼判,你倆該怎麼賠就怎麼賠!”
“不必了。”
林筱不緊不慢,緩緩在沙發上坐下。
上上下下,仔細打量著黃海濤,不停地嘖嘖搖頭。
“黃總啊,一個月前,咱俱樂部的助教楊蘭小姐,領著孩子們到球場的時候,帶了個桔紅色的挎包。
“比賽結束,她跟全隊聚餐的時候,以及她上車離開的時候,甚至直到現在,她仍沒發現挎包的丟失。”
說到這裡,林筱咯咯一笑:“當時,全隊幾十人都沒注意此事,但我注意到了。
“她的挎包裡,既沒身份證也沒手機或者現金,只有幾卷衛生紙,以及里仁玉龍足球俱樂部的印章,我沒說錯吧?”
“林老師,你很會編故事嘛!”
黃海濤一口否認,但臉上的細微變化,說明他察覺此事有隱情。
李想正在驚訝,林筱又說話了:
“那孩子,一個多月沒用印章,竟沒發現早就丟失,還真是大大咧咧。
“不過,就在她離開延邊的當晚,我已經透過電話,在西川市各大報紙刊登了作廢啟示,宣告那個印章不再繼續使用。”
說到這裡,林筱又在咯咯笑:“如果沒記錯,我登報作廢的時間,是6月13日。
“而續租合同與補充協議的簽定的時間,是7月16日。
“那麼,這些合同是否有效,你最好去西川市找找6月14日的報紙,再問問你們公司的法務。”
說完,站起身,揉揉太陽穴。
不顧黃海濤的一臉黑線,冷聲一笑:
“黃總,咱剛才說的話,我已經做了錄音,直到現在仍然在錄。
“我覺得,咱有必要修改一下去年的租借合同。
“不知……黃總……或者天龍集團的董事會,是否有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