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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7章 瘋狂作案

郭萌萌問道:“維克托擁有意識銅片?”

郭萌萌問的很小心,生怕一不留神暴露了自已的身份。

維多利亞女王說道:“是的,很難想象一個活人是如何把自已的意識復刻到銅片上。科學院至今無法破解這個秘密。”

郭萌萌的大腦迅速思考,看來這個時代的科技樹已經徹底點歪了。

聽女王的意思,用銅片來複刻死者的生前意識應該是公認的可行舉動,但生者用銅片來複制自已的意識應該是標新立異的行為。

女王接著說道:“接下來的話,材料裡沒有寫,我說,你聽。”

“是,女王陛下。”

女王說出了一個更加恐怖的真相:“維克托生命的最後三年,是效忠於王室的。他把怪人的秘密也一起告訴了我們。”

“當年的第一個怪人,一開始也是沒有意識的行屍走肉。但維克托把自已的血液輸給了怪人,又將自已的意識銅片插入了怪人的大腦。”

什麼?!郭萌萌即使擁有心理準備,還是瞪大了眼睛。饒是經歷了這麼多的場景,如此變態的劇情人物她也是第一次遇到。

她已經預感到女王要說什麼了。

看到郭萌萌的表情,女王正色道:“是的,那個怪人擁有的是維克托本人的人格,維克托正是被雌化的自已愛戀著。所以維克托給這位怪人起的名字,叫做水仙花。”

水仙花?

郭萌萌想起了那個古希臘典故。一位美少年因為愛戀上了自已在湖中的倒影,最後竟在河邊死去。此人的名字正是Narcissus,即水仙花。

被面目全非的,雌化的自已愛戀的感覺,郭萌萌連想象都想象不出。

女王說道:“皇家科學院的科學家判斷,如果擁有維克托的意識銅片,或許可以重新啟用怪人的那些後代。而這個銅片,在兩年前被維克托的曾孫偷偷拿走了。這麼多年,我們一直沒有放棄追尋,但此人隱姓埋名成為倫敦的地下醫生,幾乎每隔一段時間就改變居住地。再加上黑幫的掩護,我們很難定位到他。”

郭萌萌恍然大悟:“所以我們需要搜捕他的曾孫,奪回銅片。”

女王起身道:“貝拉,你是我最信任的人,這麼多年你一直忙前忙後。但這次,可以說是你最重要的一個任務。王室的力量你可以隨意借調。”

郭萌萌鄭重地行了個禮:“女王萬歲。”

世界任務進度30%。

……

8月31日,夜間八點半,日落剛剛結束。

倫敦靠近北極圈,晝長夜短,愣是熬到八點多天才徹底暗下來。

曹墨等人前幾個小時一直在蟄伏,曹墨已經基本恢復到了可戰鬥狀態。

山雀剛剛從床上醒來,頭還是有點痛,但她第一件事就是確認曹墨的安全。

陳眠雪雖然看不慣山雀,但還是如實告知道:“曹墨哥哥沒事,現在就在樓下準備夜間的行動。”

“走,我們下去看看。”山雀說著就起身。

來到樓下,除了陸離還在商會,其他人都聚在客廳裡,曹墨正在分配今晚的任務。

看到山雀來了,曹墨趕忙走上去問道:“你沒事吧?眼睛怎麼樣?”

山雀羞答答地說道:“沒事的,謝謝主人關心。”

曹墨又拍了拍陳眠雪的肩膀,陳眠雪衝他笑了笑。

眼看眾人都到了,曹墨說道:

“現在和獵人公會的12小時休戰期已經結束,我們重新回到敵對狀態,大家不需要留手。另外,根據李復然的小道訊息,蘇格蘭場開始重新懷疑華人商會了。所以陸離暫時回不來,需要穩住那邊的局面。”

“之前世界任務進度又更新了10%,暫時還不能判斷是不是情報公會。如果真的是他們,那說明我們落後了。因為唐素銀破譯材料的那次進度,理論上是和獵人公會共享的。”

“也就是說現在的世界任務進度,獵人公會的貢獻度是2.5%,我們是12.5%,情報公會是15%。”

“但也有好訊息,他們兩個公會,各淘汰了4人,而我們還是滿員狀態。”

“今晚,開膛手傑克可能會犯案,我們兵分兩路。一路是我和渡鴉帶著弗蘭肯斯坦去作案,其餘人兩到三人一組自由組合,進行東區的偵查作業,保證自身安全的情況下,可以選擇截殺對手。”

聽到這裡,夏小柔有點不滿意:“為什麼是你和渡鴉一組?”

曹墨解釋道:“弗蘭肯斯坦移動能力太差。今天晚上要刀的人比較多,會頻繁更換作案地點,我們的位置更容易暴露,緊急情況下需要渡鴉的狸奴手把他抓回來。”

看眾人沒什麼異議,曹墨拍了拍手:“好了,出發吧。”

今晚的倫敦,註定又是一個血色之夜。

倫敦的居民們不知道,如今的街道上已經危機四伏,只要不小心落單,就有可能捱到一記屠刀。

他們更不知道,這一切只是開幕曲。在不遠的未來,將有任何藝術家都無法想象的煉獄場景,把整個倫敦徹底吞噬。

夜已深,幾個鬼魅的身影,在倫敦的貧民窟附近閃現。

曹墨特地把弗蘭肯斯坦帶到了西區,而不是開膛手傑克會犯案的東區。

既然要犯案,那就乾脆全城開花,讓別人跟不上我們的腳步。

很快,曹墨三人就在一個小巷子裡看到了一位醉漢。

渡鴉問道:“歷史上開膛手傑克從沒殺過男人,我們要動手嗎?”

曹墨說道:“只要弗蘭肯斯坦看的中,不用管男女。”

弗蘭肯斯坦聽到曹墨的話後,臉上露出興奮的神情。

渡鴉看在眼裡,心裡想,你就寵他吧。

弗蘭肯斯坦不愧是天生的犯罪聖體,殺人越貨這種事一學一個會。只見他掏出匕首,悄悄地接近不遠處晃晃悠悠的醉漢。

“唔……”醉漢搖頭晃腦的,又仰頭喝了一口酒。

電光火石之間,弗蘭肯斯坦就把匕首送進了醉漢的脖子。醉漢悶哼一聲踉蹌倒地,頸動脈噴出來的鮮血把小巷旁邊的牆也染紅了。

看到醉漢還在抽搐,渾身是血的弗蘭肯斯坦也不耽誤時間,抹了一下嘴巴,放下揹包,拿出剁骨刀就開始操作。

曹墨這回算是真正知道什麼叫庖丁解牛。由於弗蘭肯斯坦對於人體結構非常熟悉,所以他的刀一直遊走於骨頭和筋膜的縫隙之中,沒有什麼阻礙,就卸下了自已想要的部位。

要是以前的曹墨,可能會對於這種血腥的場景有點反感,但如今他只是冷冷地看著弗蘭肯斯坦,心裡沒有一絲波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