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婚期的日益逼近,我也變得越來越繁忙。公司的事務則暫時交由三位技術人員打理,而我則與許偉業輪流駕車返回武城。一路上,我們興高采烈地談論著那位即將成為新娘子的女孩。許偉業故意賣起關子來,神秘兮兮地告訴我這位姑娘長得非常漂亮,來自隔壁城市,並且也是公司的一員。然而,由於傳統婚禮習俗的規定,他們必須在婚前一個月避免相見,這讓我愈發好奇究竟是怎樣的女子能夠迷住他。
我們倆交替駕駛,幾乎沒有停歇過片刻,只是偶爾會在服務區稍作停留,解決一下內急問題或者給車子加加油。其餘的時間,我們都在馬不停蹄地趕路。經過漫長的車程,終於抵達家中時已是次日正午時分。我匆匆放下行李,向父母簡單交代幾句後,便迫不及待地趕往許偉業位於市區新購置的房屋。一推開門,只見屋內擠滿了他的家人和親戚,但其中大多數人我都相識,所以也就不再客套,徑直動手幫忙佈置起新房來。
好不容易將現場佈置完畢,一看時間竟然已經到了晚上八點鐘。因為來幫忙的人實在太多,大家只能輪流去樓下的餐廳用餐。匆匆忙忙扒拉了幾口飯菜後,想到明天還有接親任務,眾人便紛紛回房休息去了。
只有許偉業這個傢伙興奮得不行,一把拉住我天南海北地閒聊起來。這一聊可真是沒完沒了啊!硬是非要拖著我陪他徹夜長談不可,害得我一宿都沒能閤眼。
直到我用冰冷刺骨的水洗完臉,窗外才開始飄起雪花。按照老家這邊的傳統習俗,人們大多會趕在年前舉辦婚禮以求討個好彩頭。所以初八這天結婚的新人也不在少數,但許偉業還得操心公司裡的那些事兒,於是便把婚期定在了更為臨近春節的元月二十八日。
坐在車上,我一個勁兒地打哈欠,只得把車窗搖下來透透氣。好在我並非負責接送新娘的主婚車司機,可以等會兒換個人來開車。
車子平穩地行駛著,終於在清晨六點抵達了新娘家門外。此時正值寒冬時節,天色依舊昏暗朦朧,還伴隨著星星點點的小雪飄落。許多環節都能從簡就從簡處理了,原本我們還計劃去鬧一鬧新娘子的閨房呢,結果因為實在太困了,我直接就在副駕駛座上睡著了。
一陣鞭炮聲把我驚醒,我向窗戶外邊看去,沿著馬路兩邊每隔幾米就有人拿著鞭炮,車一經過就點燃。一路到酒店就只聽到噼哩叭啦的鞭炮聲,等下車已經是早上九點。這時酒店外面已經人來人往,進門在登記禮金的地方簽字送上紅包,拿著兩根喜煙玩味的找了個地方等婚禮開始。
隨著人越來越多,空曠的酒店大廳坐滿了,四周看了一眼,三十桌以上。偶爾有同學過來打招呼,不過我在學校存在感不高,基本聊不上幾句就坐了下來。
十點左右主持人最先登臺,開始介紹雙方親戚和祝賀詞,然後就開始邀請新郎新娘上臺,從幕布後面許偉業滿臉堆笑的上了臺,估計是裝成熟有模有樣給大家躬身感謝,只是偶爾瞟過來的得意的眼神讓我鬱悶。隨後就是新娘上臺,沿著臺階慢慢走到臺前,淡淡的妝容眼裡一直看著許偉業。
當美麗的新娘緩緩走上舞臺時,我的眼睛便無法再挪開分毫。那張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臉龐,像洶湧澎湃的潮水般在我腦海中翻騰不息。竟然是她?韓夢!那個曾經與我共度前世歲月、共同走過十五個寒暑春秋的前妻啊!
儘管我們最終選擇以離婚收場,那份決絕曾令我心碎不已,但想要徹底遺忘這段刻骨銘心的感情談何容易?畢竟,十五年的朝夕相處已深深烙印在彼此生命之中。
心中一股無名之火驟然升騰而起,我幾乎按捺不住衝動,想要衝上舞臺大鬧一番。然而內心深處愈發劇烈的痛楚卻如潮水般襲來,彷彿要將我淹沒吞噬,令人感到窒息難耐。為何命運如此弄人?為何偏偏是她嫁作他人婦,而這個人竟是我最為要好的兄弟?
這般殘酷現實實難承受,我終於忍無可忍,狼狽地逃離了婚禮現場。冰冷的雪花悄然飄落,順著衣領鑽入頸項,帶來絲絲涼意。我失魂落魄地坐在酒店門前的臺階上,一支接一支地狠命抽菸,直到煙盒變得空空如也。真是見鬼,這該死的一切!
我不禁開始懊悔,如果時光能夠倒流,回到最初進入工廠的時候,又或是平日裡偶然相遇時,我是否會有所不同呢?是否就能避免今日這場鬧劇?
狠狠地扇了自已幾個耳光後,一種前所未有的空虛感湧上心頭,令我不由自主地再次點燃香菸。我默默離開酒店門口的崗亭,漫步於街頭數分鐘後,覓得了一家小賣部,購入整整一條香菸。拆開包裝,繼續吞雲吐霧起來……
失魂落魄找了家酒店,拿出身份證開了間房就倒下睡了下去,黑暗的手機燈光一閃一閃,不過睡夢中的我也看不到了。
夢又開始翻湧,還是熟悉的樣子新郎變成了我,還是在大家的祝賀下結了婚,然後時間線慢慢的滾動。
第二年,生了小孩,她安心在家帶著小孩,我在家寫作陪著,小孩調皮的在我身上,突然尿在我身上,我輕輕拍了下屁股,小傢伙就哭了起來。
第三年,可能覺得無聊就帶著老婆小孩一起出去旅遊,順著去過的景點逛了一圈,後來母親想孫子就急忙趕了回來。
第四年,又生了女孩,我負責給小孩餵奶粉換尿布,雖然很辛苦不過很滿足,我們的感情也越來越好。
第五年,母親也住了過來,幫忙帶著小孩,雖然偶爾也有爭吵,不過在我調節下也熄滅了。
第六年,老大要上幼兒園,我專心帶著他上學放學,母親負責帶女兒,雖然都沒說話但我能感覺氣氛緊張不少,
第七年,母親提出回老家,我特意問了問原因,她沒說。我還是按照她的想法送了回去,我還是帶著老大上學放學。
第八年,老婆說在家挺無聊,想開個店,我想了想也無所謂,小孩都大了我也忙的過來,沒多久就花店開張了。生意很不錯,畢竟在市區投資越大的花店越容易存活。
第九年,老婆越來越忙,小孩也都上學了,我開始空虛起來,和她談過幾次乾脆在家帶孩子算了,結果就是冷戰了一個月。最後我妥協才結束
第十年,小孩都上小學了,寫書的收入已經可以穩定下來,基本只要不出什麼意外可以保證小孩到大不會缺錢,又一次找老婆談不要那麼忙,現在不缺錢了。最後又一次以我妥協結束
第十一年,老大要學的東西多了起來,我也跟著跑過來跑去,女兒也跟著後面瞎起鬨,實在抽不出身想著老婆,從幾天不見變成一個星期也難得見一面。
第十二年,老大升初中,確實要去學校附近照顧,和老婆說停下來安心照顧小孩,結婚就變成激烈的吵架,最終在我去丈母孃家上門接了回來結束。
第十三年,由於我搬到老大學校附近,就開始了分居生活,只有週末帶著小孩回家才能見一次面,女兒貼心的在中間打圓場才沒發生爭吵。
第十四年,感情越來越淡,最後幾個月不見都沒感覺,熟悉的陌生人最能代表見面的感覺。女兒中間調和效果也不大了,兒子看著也沒說什麼,默默拿出作業本寫了起來。
第十五年,最終走向離婚。兩個小孩都沒哭,就這麼靜靜看著從民政局出來,一起吃了以前大家最喜歡的晚餐。
最後揮了揮手,大家都沒說再見,也許是習慣,也許本該就不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