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兇狠程度,姜立明絕對能排在所有悍匪的第一位,他和同夥馮萬海,在不到兩個小時的時間裡,一共殺死32人,打傷16人,最後把自己都乾死了。
這個資料,即使放在全世界範圍內,也絕對能排進前五名。
這兩個人的殺人動機很簡單,那就是把他們認為有仇的人,全部都殺光。
復仇這件事說起來簡單,但實際操作起來並沒有那麼容易,大部分的結果都是仇人沒殺幾個,反而害了一些無辜的人。
因為在現實生活中,想一次性殺死多個確定的人,難度是非常大的,但是姜立明做到了。
姜立明老家在黑龍江省肇東市四站鎮,清朝平定三番之後,朝廷把一些番兵流放到了這裡,共設立了五個站,從西往東,前面三個站屬於肇源縣,四站五站歸肇東市管轄。
也正是因為這個原因,這裡民風彪悍,出過不少的狠人,可以稱得上是悍匪的搖籃,包括警察在內,都不怎麼按套路出牌。
姜立明出生於1968年,1995年犯案的時候是28歲。老爹叫姜俊德,這老頭一共生了6個孩子,三男三女,他在兒子裡排行老二,所以也有人叫他姜二,但大部分人管他叫姜小明。
姜立明成年之後,身高1米71,體重110斤,眼睛不咋大,看起來笑眯眯的,但性格卻非常內向。
這種人有事就喜歡憋在心裡,不喜歡和別人溝通,情緒無處發洩,心理就容易出問題。
他在作案之前,就曾經有三次喝農藥自殺的經歷,但最後都被搶救了過來。
他自殺的原因雖然不清楚,但估計跟家庭情況有一定關係。
他老爸姜俊德,擔任四站鎮藥材批發店中藥庫管理員,這老頭脾氣特別暴躁,說話口氣也非常衝,沒事就跟別人幹仗。
1983年的一天,當地公社下屬的福星大隊有兩個醫生過來退藥,經過批發站主任同意了之後,來到倉庫辦理手續。
兩個人來到倉庫找到老薑,結果不知道是不是因為老薑那天不太順心,還是因為在庫房吃錯藥了,堅決不給退藥,而且明確的放出話來:“主任多個啥,他同意也不好使,我不同意,這庫房歸我管,這裡我說的算。”
他整這麼一出,結果肯定是吵架,吵著吵著就升級成動手了,結果兩個打一個,愣是沒幹過老薑。
類似這種事情,老薑沒少幹,在單位都這樣,在家更不用說了。
“下雨天打孩子——閒著也是閒著”,這句話估計就是給老薑量身打造的,六個孩子那是讓他輪流打,用姜立明他大姐的話來說:“我們家天天發生戰爭,我爸打我們,就跟每天吃飯一樣,就單說打我八,擀麵杖都乾折了三根。”
女孩都這麼揍,男孩就更不用說了,姜家六個孩子,沒有一個不恨老薑的。
透過這件事,就能看出來一個問題,姜立明從小就接受家庭暴力,他的脾氣,肯定受到老薑的影響很大。
到了1985年,姜立明17歲,有一天他和老薑又發生了矛盾,結果這小子一躍而起,把老薑按在地上就是一頓暴揍。
正巧這時候,老薑的三個同事路過,聽到叫罵聲,就進了院子,這一下可好,兒子打老爹,這也太不像話了,於是趕緊上前制止,姜立明也沒廢話,跳牆就跑了。
三個人就問老薑:“因為啥啊,怎麼爺倆還幹起來了?”
老薑覺得挺丟人,也沒說原因,就坐在那呼呼的生悶氣:“這個兔崽子,他媽的打我三四次了,我也打不過他啊。”
家裡待的不痛快,姜立明就響應號召,報名參軍去了,隨後就去了黑龍江省雞西市消防中隊,當了一名消防員。
三年之後,1988年姜立明退伍回家,也許是從部隊又回到家裡不太適應,不久之後他就開始服毒自殺了,幸虧每次都發現的及時,被搶救了過來。
最後一次服毒,又被老薑的同事遇上了,就問老薑怎麼回事。
老薑也挺懵逼:“我也不知道啊,你說這好好的,這都第三次喝藥了。”
但是從這次之後,姜立明不喝藥了,改成喝酒了,而且每次喝完酒必鬧事,要不就是去賭博,開啟了瘋狂作死的模式。
四站鎮的飯店商店,幾乎沒有不被他砸過的,連他大姐家的都不放過,他大姐開了一個藥店,被他酒後砸了兩次。
有一年冬天,姜立明喝完酒,大半夜的光著膀子躺在野地裡睡覺,幸虧被家裡人找到了,不然非凍死不可。
時間長了,老薑覺得他總這麼作,也不是個事,起碼得有個正經工作才行,就把他弄進了自己單位上班。
老薑的工作的藥材批發部,待遇還不錯,是個國營單位,他們兄妹六人,全部都在這裡工作,而且包括姜立明在內,還有三個在外面開藥店,雖然規模不算大,但收入相當不錯。
可是姜立明心思卻不在工作上,三天打魚兩天曬網,沒掙到什麼錢。
不過這小子命好,不久就找了個家庭背景相當不錯的女朋友,這女的叫劉靜妍,老爸是當地的一個小幹部。
1992年,兩人正式結婚,老丈人直接花了12000塊錢,給姜立明買了一輛北京212吉普車,又因為姜立明喜歡槍,那時候還沒有禁槍,老丈人又花了7800元,給他買了一支12連發的小口徑步槍。
那時候能開上吉普車,別說是在他們小鎮上了,就是在大城市裡,也絕對能拿的出手,姜立明一時間風光無限,生活也步入了正軌,他的那些壞毛病收斂了不少,這段時間也不再惹事了。
他的同夥馮萬海,比姜立明小兩歲,身高1米73,老家在四站鎮東興屯,距離四站街裡,大概5公里。
這小子可是個好青年,長的非常陽光,家裡條件很不錯,生活也非常和諧,一家人都是本本分分的過日子。
他老爸叫馮建奎,在四站鎮開了一個農機修理部,整個四站鎮獨一份,生意可想而知,那是相當不錯了。
另外他二哥馮萬江還開了一個小賣部,而且對這個弟弟疼愛有加,給他買了一輛八層新的212吉普車,讓馮萬海開著拉活,當時花了18000元,這種家庭在當地,算得上是出類拔萃了。
本來前程無限好,可是突然就出了事。
1995年1月份的一天晚上,馮萬海和兩個朋友,一個叫曹學軍,一個楊小明,三個人去帝王酒店喝酒。
三個人在喝酒過程中,和鄰桌的一個叫李玉方的小子,發生了摩擦。
這小子以一敵三,絲毫沒有畏懼,結果讓馮萬海他們三個,桌腿板凳酒瓶子,一頓胖揍,給打成了重傷。
打人是挺過癮,但不能讓你白打,李玉方隨後就報案了。
正常來講報案就得抓人了,但那個年代法治並不健全,而且當地民風彪悍,又都是一個鎮子上的,大家抬頭不見低頭見,因此只要不出人命,基本上都是賠錢了事。
當地派出所所長周守芳,直接找到這三個小子:“趕緊拿錢給人看病去,一人3000塊錢!”
9000塊錢很快到位,但沒曾想錢沒夠,隨後周守芳又來找他們,讓他們每人再拿7000。
馮萬海他家肯定不差這7000塊錢,但他覺得這樣沒完沒了,今天要一次,說不定下次不夠了還來要。
因此他嘴上答應的好好的,讓周所長跟他回家取,兩人一前一,開著兩輛吉普車,就到了馮萬海家裡。
結果這小子下車撒腿就跑,周守芳當時就懵逼了,你小子牛逼,跑了和尚還能跑的廟?我把你車扣了,於是他馬上就把馮萬海那輛212吉普車,開回了派出所,要想取回車,就把錢拿過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