桌上的烤魚咕嘟咕嘟地煮著,散發出誘人的香味,陳實問:“小組解散以後,你們各自有啥打算嗎?”
嬰寧說:“我今年肯定得應付考試,就沒法和你們在一起了。”
陶月月說:“我能繼續和你一起當顧問麼?”
“你一個正經警察,去給警察當顧問?回你的分局吧,年輕人就得多鍛鍊。”陳實擺手作驅趕狀。
陶月月很不爽,“你所謂的鍛鍊就是去不喜歡的地方找虐,和不喜歡的人打交道?我在特案組也表現出色,為什麼非要把我扔到分局整天寫報告!”
“很多事情不是你能選擇的,成人不自在,自在不成人。”
“那我可以選擇辭職!”
飯桌上的氣氛一下子冷了下來,方野勸道:“月月,不要這麼任性,小組解散只是暫時的,再說你現在警銜升了三級,回分局原來的隊長也不能為難你了。”
陶月月悶悶地喝酒,陳實說:“方野,你呢?”
“我收到特警隊的邀請,正在考慮!陳隊長你不是已經辭職了嗎?好像回市局也沒什麼必要了。”
“哈哈,你一向很念舊。”
“不是念舊,是固執。”
“要是你搭檔衛晨還在的話,你大概還是願意當刑警吧!”
這是三人頭一回聽說方野犧牲的搭檔的名字,不約而同地看向他,相處日久,方野對這裡的每個人都很信賴,不再像過去那樣忌諱這個話題,點點頭,“他如果還健在,絕對是個最一流的警察!”
“衛晨……”王冰唸叨著這個名字,“破獲雨夜碎屍案的那位警官嗎?”
“就是他,他的思維很敏捷,我在他身上彷彿看到了自己年輕時的影子。”陳實說。
“有我聰明嗎?”陶月月問。
“也許比你更勝一籌。”
“他破過什麼奇案呀,說來聽聽!”
“方野,你來說吧!”
方野沉默片刻,道:“我印象最深的是我們第二次聯手偵破的案件,飲牛窪附近發現一具無名女屍……”
方野的思緒回到往昔,衛晨的年齡比他大一歲,但看上去卻很年輕,他的身材很瘦弱,戴著框架眼鏡,一張白嫩的臉總彷彿神遊物外一般,他喜歡穿一件長風衣,打一條領帶,如果在別的隊伍,可能會被隊長批評著裝不夠整齊,但在陳實所在的刑警一隊,這種無傷大雅的個性向來會受到尊重。
當時在郊外發現無名女屍,方野和衛晨一起趕往現場,同行的還有技術中隊的兩名技術人員,他們駕駛著一輛大型警用車。
來到現場,那裡聚集著一群人,是附近中學的小孩,看見警察來就嘰嘰喳喳地訴說情況,方野說:“一個個說吧,誰發現的屍體?”
“我發現的!”一個小男孩舉手,“中學放學的時候我們從這兒看,看見石頭下面有塊布,結果一扒發現下面有死人,臥槽可惡心了,臉上都是蛆,小胖當場就吐了。”
“誰是小胖?”
“就他!”小男孩指出自己的同伴,一個臉色蒼白的小胖孩。
方野在這兒詢問的時候,衛晨已經走過去檢視屍體,女屍用一堆碎石草草掩埋,縫隙中露出一張高度腐爛的臉,這副景象難怪會把這幫小孩嚇壞。
衛晨一塊塊取下碎石,將它們按裡外順應排列在周圍,很快屍體露出半截身子,那張臉已經被砸得稀爛,眉弓、臉骨均向下凹陷,屍體整體嚴重腐敗,棄屍至少發生在三個星期以前。
衛晨抱著膝蓋蹲在地上,饒有興趣地打量著,不時歪下腦袋。
方野隨後走過來,問:“有什麼發現?”
“你看到了什麼?”衛晨笑著問。
“嗯,死亡大概有半個月以上吧,女性,三十歲左右,這附近經常有卡車傾倒渣土,棄屍者就地取材,用石頭掩埋屍體……破壞臉部肯定是為了不讓警方查到死者的身份。”
“就這?”
方野攤手,“還能看出來,爛成這樣了!”
“死者已婚,左撇子,沒有生過孩子,經營一家西餐廳,有騎車的習慣,去年曾去海外旅遊過。”衛晨侃侃而談道。
這是方野第二回和衛晨一起破案,也是第二回聽他這樣推理,他又仔細觀察了一下屍體,注意到屍體左手無名指上有擦痕,說:“原來是婚戒被人剝掉了,左撇子應該是看手掌大小,沒生過孩子……是看骨盆對吧?你怎麼連她的職業都能瞧出來的?”
“虛心向我請教啊!”衛晨笑道。
“好啦,別賣關子了。”方野玩笑似地捶了他一下。
衛晨指著自己的手掌,“死者的手掌中下部有大片的老繭,這是長期使用擀麵杖才會留下的,可是你看,死者身上穿著名牌,手腕、脖子都有長期佩戴首飾的痕跡,儘管腐爛成這樣,仍能看出指甲做過保養。這不會是一個麵點師的形象,也不會是麵館老闆的形象,她很洋氣,有點小資,我認為是經營西餐廳的,西餐中經常要擀麵皮之類的。”
方野點點頭,“那去海邊旅遊呢?”
“腰部的曬傷,應該是穿著泳衣被曬傷的……”衛晨指著那裡,“看,顏色比較深,而且形狀很規則,這是生前就有的。”
方野有點佩服,很難相信衛晨是和自己同時進入刑警隊的新手,不過這傢伙從在警校的時候就喜歡看推理小說,整天胡思亂想。
“大神探,能看出兇手的資訊嗎?”方野又問。
“嗯,兇手開的是一輛大型車,因為屍體沒有被摺疊過,那輛車可能是用來送貨的。”
“何以見得?”
“死者的頭髮被切割掉了一部分,為什麼要切頭髮,頭髮上有什麼會暴露兇手身份的資訊麼?我認為是在棄屍過程中,死者的頭髮沾上了車裡的某種物質,以致於兇手必須把它切掉!”衛晨站起來,環顧四周,“棄屍應該發生在夜晚,這裡很晚,在一片黑暗中仍然能發現頭髮上沾了不得了的東西,到底會是什麼?”
“也許不是看見,是聞見,沾上香精之類的。”方野說出推測。
“哈,看來你不只會說‘原來如此’嘛!”
方野假裝生氣的樣子,皺眉道:“你這個天才也忒自視甚高了吧!其它我還有一些其它發現,這些石頭,裡面的小,外面的大,說明兇手先用小石頭掩埋,然後不放心,又去遠處搬了些大石頭。”
“說錯了!”衛晨搖頭笑笑,“兇手先用了大石頭蓋住屍體,可是他發現縫隙太大,還是容易被發現,於是取來大量的小石頭傾倒在上面,這說明他有一個非常方便取運小石頭的工具,也許是輛小推車或者拉桿箱!對了,這裡的地面並不硬,為什麼兇手要用石頭掩埋,不在地上挖個洞?”
“為什麼?”方野被問著了。
“笨蛋,因為兇手沒帶鏟子,他太倉促了,這也許是他第一次作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