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斯開完會下樓的時候,小姑娘已經睡著了。
大概是洗完澡之後直接就鑽到被窩裡去了,兩頰緋紅。
燈沒關,他就這麼坐在茶几上,肆無忌憚的打量她。
客廳裡有地暖有空調,不一會兒小姑娘就踢了被子,還露出了半截手臂。
嫩白的就像上好的羊脂玉,看了就挪不開眼。
從她細長蔥白的手指一路看下去,待看到手腕的時候,忽然停住了。
她手上有一條小小的疤,這個位置……是當年手斷了開刀接神經的時候留下的疤。
醫生明明說了,只要好好養著就可以不用留疤,結果離開了他之後,她居然這麼不把自己的手當回事。
沈斯真的很想把她拎起來教訓一段。
但視線觸到她的睡顏,還有粉嘟嘟的唇、修長的脖頸、弧度完美的鎖骨,頓時沒了脾氣,反而心裡竄上了一股火。
算了,現在人在他的地盤,該有的脾氣,該長的肉肉,他都會一點一點給她養回來。
“好好吃飯,知不知道。”
他隔空彈了一下她的額頭,算是對她不愛護自己身子的小小懲罰。
沈斯替她關了燈,輕手輕腳的上樓。
看來得想個辦法,讓她儘快搬到他房間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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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言輕輕醒的很早,感覺腦袋有點朦朦朧朧的。
昨晚她似乎聽見窗外從電閃雷鳴到後來的傾盆大雨,清晨的時候就只剩一點毛毛雨在天上飄了。
這樣正好,反正她今天也打算要走了。
時間很早,她往樓上看了一眼,他似乎是還沒有起床,樓上都沒有什麼動靜。
她有點猶豫,不知道走之前是不是要跟他打個招呼。
刷牙的時候她還一直在想,到底要不要上去跟他說一聲,但想了又想,依舊還是算了。
也不想招他煩。
既然人家都已經放的這麼徹底了,她沒道理再揪著五年前那點朦朧的情愫不放。
言重說的對,男人總是忘性很大的。
只要離開的夠久了,就會發現,沒有非誰不可這一說法。
言輕輕拍拍臉,拎著箱子小心翼翼地出了門。
門外還有點細雨,打在臉上格外能令人清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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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斯下樓的時候,沒在沙發上看到小姑娘。
倒是被子被疊的整整齊齊的放在沙發一角,像她一樣,跟個小可憐兒似的,窩在角落。
一想到她在,不可自控的就覺得格外窩心,哪怕不用每天早起喝一杯溫水,只要想到她在家裡,每天都等他回來,他便覺得渾身上下都是暖的。
小姑娘起這麼早,大約是昨天被他叫醒,於是有了生物鐘了。
沈斯後悔了,應該讓她睡久一點的。
他找了找,沒在任何一個地方找到她,陽臺沒人,廚房也沒有,甚至連樓上他都找了一圈。
直到發現,小姑娘那個薄荷綠的小行李箱不見了。
沈斯在客廳空站了一會兒,忽然想起來她昨天說過的。
她說雨停了她就要走。
他以為真的只是說說而已。
但小姑娘不見了。
屋子裡空空蕩蕩的,她就好像一下子帶走了這個屋子裡的所有溫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