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個老光棍把老婆打死之後,想接著說親。可是村裡面,但凡疼女兒的,都不願意把女兒說給這樣的人家。
不疼女兒的,為了面子,也不好意思把女兒說到這樣的人家走親戚都覺得,別人指指點點。為了錢的,會把女兒往遠嫁,這樣省的女兒總是惦記回孃家。
這對父母,對待女兒,總是有無緣由的憎恨。主動和這個老光棍,商量結婚,然後拿走彩禮。
就讓閨女自個走到老光棍的家,女兒走的時候還穿著,平時穿的破衣服。臨走的時候這對,父母還,監督女兒把家裡的活幹完再走。
因為女兒連一床被褥一套換洗的衣服都沒有,所以女兒的丈夫對待女兒極其的,差勁。
平時這個男人吃飯的時候,我得在旁邊站著服侍,男人吃飯,看男人杯子裡沒有水了就加水,男人碗裡沒飯了,就去盛飯。
到了晚上,我每天得端水給男人洗腳,不僅是洗腳,還得是跪著洗。一個男人心情不好的時候,直接踹女人的肚子也不管,妻子疼不疼。
這個男人在外面幹活不順心,或者在田裡幹活,覺得太累了,心情不爽。就會讓老婆跪在客廳,跪在臥室裡,不許睡覺。
和長期生活在這種壓抑的環境下,男人打個噴嚏,女人都會發抖。時間久了,女人忍受不了這種壓抑痛苦,麻木沒有希望的日子,選擇了跳井輕生。
村裡的人不在乎這個女人的死活,在罵這個女人時,怎麼不挑個地方,怎麼跑去井裡自殺。
這戶人家在得知女兒跳井輕生時,女兒的母親覺得心裡痛快,因為她曾經也是這樣,在父母重男輕女的手底下過來的。
在長久壓抑的生活,人變得扭曲,轉而虐待女兒感到心裡舒服,還會代入感自已是女系,然後生活方方面面有人伺候。
一晃又是幾十個春秋一過,人們早就遺忘有一個女人跳井輕生。
這戶人家的兒子也有了孫子,父母能幹活的時候,對父母的臉色就不好。最近一段時間,父母年紀實在太大,幹不動活。
兒子就把父母關在房間裡,不給吃不給喝,想把父母活活餓死。有時候鄰居看不過去,就會給點吃喝喝水。
兒子就對鄰居說,我要只是偶爾給點水,給點吃的,我也捨不得這麼對我父母。可是我如今都是爺爺的人了,我這把老骨頭,要是再伺候我父母,沒準我比我父母走的還早。
鄰居又說,你哪怕給飯吃,給點水喝,不要把你父母活活餓死,這樣也好呀。
這次聽了,實在不耐煩,就讓鄰居出去離開自已家外牆。一邊說道去去去,除非你把我老爺子接走伺候,要不然你就別說了。
故事講到這裡就結束了,明天再見。
柳眉的領地現在升級成三級領地了,柳眉選擇了一片平坦的空地,然後一次性建造了,120個民居。
把每一個民居的價格定在,一兩銀子,要求只能夠女性購買居住權,房子只能夠女人住,男性不得進出民居,是居民優先購買。
買房子雖然買的是居住權,但是百年之後女兒女兒生的,女兒可以繼承房子的居住權,如果沒有直系女性親屬,姐姐妹妹媽媽的姐姐妹妹也可以繼承房子的居住權。
如果房主的本人不願意自已買的居住權被別人繼承,可以選擇遺囑公證百年之後遺產歸領地所有。
房子居住權繼承有先後順序,女兒的情況下,一定是女兒繼承,有兩個及以上的女兒的可以共同繼承,能夠證明給母親養老付出精力和錢的,可以單獨繼承。
只有在沒有女兒的情況下,女兒所生的女兒可以繼承房子居住權,女兒所生的女兒有兩個及以上的話,就是共同繼承房子居住權,以此類推。
和擁有居住權的女性完全沒有血緣關係,但是能夠證明,在這位居住權房主生前,給這位女房主養老送終,可以和房主其她血緣上的女繼承人共同繼承繼承房子居住權。
女主緊接著又在民居附近建立了一個學堂,這個學堂可以容納500至1200個女學生讀書。
學校先建好,暫時不用,等自已稍大一兩歲的時候。在招聘老師,招聘校長,頒佈讓所有女性義務教育12年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