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城是不允許放煙花的,只有城郊地區允許。送林之苒回家以後,顧珩就乖乖去交罰款了。
大四這個時間已經很閒了,林之苒癱在家裡,想著怎麼說服她媽。
三餐都沒一個說話的機會,林之苒無奈。
哪怕找到機會和她媽媽說話,她媽媽的態度也是很堅決。
反正無論如何就一個字,不。
甚至揚言,只要她敢出國,一分錢都不會給她。試圖在經濟上逼她妥協。
林之苒是吃軟不吃硬。你要是好聲好氣的和她說話,可能還好說一點,你要是來強硬的,那可真是一點都不害怕。
林母的話反而激怒了林之苒,更加堅定出國留學的決心。
她現在算是弄清楚她媽媽的脾氣,林之苒不管她媽,也不再勸說她媽,反正自己該走就走。隨便你不同意,不需要徵得你的同意。
林之苒準備接下來的日子裡,好好在江城玩一玩,畢竟即將一年不能在這。
顧珩真的好忙啊,她已經將近兩個星期都沒見到他了。
人閒下來的時候,就容易想一些有趣的事情。記得她去律所實習的時候,真的要被笑死。作為實習生,她是聽到很炸裂的八卦。
突然覺得,這份工作真的很合心意。作為一個法學生,以後只要是從事跟法律有關係的職業,那麼八卦將永不停。
開啟手機電話備註。
李先生(吃排骨磕碎牙要告商家)
孫爺爺(偷別人犛牛做成牛肉乾)
曹先生(想離,兒子並非自己親生的)
林奶奶(看熱鬧被鄰居打)
張女士(老公不配合生孩子)
王先生(養了5年的豬,被鄰居偷吃)
朱先生(為小三爭風吃醋進去了,不服)
趙女士(偷吃豆橛子被打)
諸如此類的東西真的是要多少有多少。拜託啊,當時她只是一個實習生啊,也沒拿到律師證啊!
不過,當時她就算沒事也去律所,絕對不錯過一絲一毫的八卦。
當時,她是做諮詢的。有人打電話來諮詢她,說到這兒就有點好笑。
以下我們簡稱為甲女士。
“他家暴我!”
林之苒一聽,這不行啊,“那一定得離!趕緊離!”
女人哭了一陣,又笑著說,“可是他以前對我也挺好的。”
林之苒尷尬一笑,“那也是哈。”內心實則有點無語。
“可是他出軌。”
“不行,那一定要離!”
甲女士又說,“可是,小孩還小。”
“哦,這……孩子多大了?”林之苒喝了口水,有點不好意思。
“哦,也沒多大,三十不到。”
林之苒的水嗆了出來,趕緊把電話拿遠。
林之苒用衛生紙擦擦嘴,“好吧。”
“可是他特別喜歡賭錢。”
“那離?”
“嘿嘿,我也賭一點,小賭怡情嘛!”
“那不離?”
“不行,家裡有套別墅,我想分那房子。”
林之苒cpu都快燒了,到底離還是不離啊?
“可房子是他奶奶的,他奶奶還沒嘎。”
“那要不不離了吧?”林之苒自己說話都帶著不確定。
女人突然嬌羞一笑,“那不行,我也有個男朋友。”
“噢噢!”聲音來了個一百八十度大轉彎。
“可是這個男朋友有好幾個老婆,我只是其中一個。”女人的聲音竟然還染上了悲傷。
“這個事情有點複雜,我大概不能幫你解決了。”林之苒自詡態度和語氣都還算不錯。
“不行,今天這個事情你要不給我解決了,我就投訴你!投訴你!!!”
林之苒趕緊把電話拿遠了點,聲音真大,還以為是個小意溫柔的,沒想到這爆發力挺強的。
林之苒趕緊把電話掛了,絲毫不在意被投訴,律所這種事情太多了。
“喂,你好。”
“您好。”一聽是個怯生生的女孩聲音,林之苒瞬間心情就好了,這個肯定沒問題。
“你能幫我搞成我朋友的監護人嗎?我想領養他。”女孩子的聲音很有禮貌,但這一段話怎麼連在一起,就讓人聽不太懂。
“監護人?領養?”林之苒不可置信,她就是一個律師助理,這個要求似乎沒法完成。
……
“喂,林助,聽說你和朋友聊我八卦了,我想問一下,故意傷害罪判幾年?”
林之苒:……
……
“喂,您好。”
“您好。”林之苒態度十分好,因為這小夥子非常有禮貌。
“您想諮詢什麼?”
“我那個給手機充電,在廠房,然後沒充上。”
林之苒靜靜聽著,沒有說話,那邊那人反而有點不好意思。
“一幫人檢修電路,把電閘拉下來了,為了能衝上,我把電閘給推上了。嘿嘿。”
“額……”林之苒有點不太清楚,懷疑自己的耳朵,“那你推上了,他們怎麼樣了?”
“推上了,就一群人在那兒跳舞,都跳冒煙了,火星子直冒,我還怪不好意思的呢,嘿嘿。”
“他們都觸電了?”
“是的。”
“然後呢?”
“然後我跑了唄,我諮詢就是想問一下,我該怎麼辦?”
“他們人有事嗎?”
“不知道,我不是跑了嗎?我還有救吧?”
“有救,怎麼會沒救呢?你趕緊去警察局自首吧!”
林之苒結束通話電話,這一天天的都是什麼事?太荒謬了!
有一個偷了一個小區電瓶,問她沒被抓到怎麼辦?林之苒笑嘻嘻說著沒事,轉身就報警了。電瓶哥,祝你好運。
來諮詢我是你三生有幸,要是違法了,你是生死難料!
“喂,我在跳廣場舞的地方跟大媽跳罵贏了,大媽暈了,我沒事兒吧?”(跳罵:農村非物質文化遺產,就是跳起來罵人,實力不俗,通常只有農村老人才能掌握這項技巧。)
林之苒:……
這短短的幾個電話,有時候比人的一生都要精彩。
一個人接電話,有時候真的很無助。
林之苒笑笑,她就知道這份工作找對了。曾悅這在法院工作,笑料也是很多。
有一次,她去法院接曾悅吃飯。來的有點早,還沒到下班時間。老遠的就聽到一聲,“青天大老爺,大法官,你們要為民婦做主啊!”
二十一世紀的女大學生應聲倒地。
林之苒乾脆乾脆去預約了一個旁聽,開局雷人。夫妻兩人要離婚,爭奪孩子。
“法師,打法師,您一定要相信我啊,這個毒婦要孩子是為了害他呀,求求您,把孩子判給我吧!”
林之苒和法官的表情同樣雷人,法官趕緊讓妻子說話。
“別啊,別讓這個毒婦說話!”
“安靜!被告安靜!”男人的律師趕緊拉住他,生怕他再鬧一些笑話。
律師:這輩子都沒這麼丟臉過。
“法官。”妻子的聲音擲地有聲,審判長心想總算來了個正經人。可是,下一秒,“法官大人,我對這外面的太陽發誓!”
“大可不必,大可不必!請原告正常說話。”
“好的,法官大人。”
審判長:算了,隨她去吧。
“我對面就是個毒夫,還好意思說我是毒婦,他和他那小情人你儂我儂,怎麼能照顧好我的孩子?求法官大人一定要把孩子判給我。”
林之苒覺得自己看了一場古人的對決,真的很哇塞。
雙方的律師都以一種無奈的語氣看著對方,頗有同病相憐之感。隨他們去吧,反正,臉已經丟完了,錢拿到手就可以了。
林之苒表示同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