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被登出的人生
梅雨季的龍游縣像塊浸透水的粗麻布,陳默的皮鞋踩過青石板時,褲腳已濺上星星點點的泥點。石橋派出所的檔案員抱著厚厚的戶籍冊放到桌上,紙頁間散發出陳年樟腦的氣味。
"藍阿俊,1973年生,2015年登出戶籍。"檔案員的手指在泛黃的紙頁上滑動,"失蹤滿二十年,按規定......"
"規定我知道。"李建軍打斷他,目光停留在"登出原因"欄的"死亡"二字上,墨跡因受潮暈開小片陰影,像道永遠無法癒合的傷口。陳默湊近了看,發現"死亡"二字是後來補填的,原欄字跡被橡皮反覆擦拭,隱約透出"失蹤"的筆畫。
藍家舊居的木門掛著把生鏽的鐵鎖,鎖芯裡塞著曬乾的苔蘚。陳默用手電筒往門縫裡照,堂屋正中供著座褪色的觀音像,香案上擺著兩個粗瓷碗,碗底結著發黑的蠟漬。東牆的報紙糊牆已泛黃,1993年的《參考訊息》上,還貼著張褪色的招工廣告:"山東招遠金礦誠聘採礦工,月薪八百,包食宿。"
"碰不得啊。"身後突然響起沙啞的聲音。拄拐的老人站在巷口,斗笠簷下露出半張佈滿老年斑的臉,"藍家的屋子,十年沒人敢進。"
老人姓周,是藍家的老鄰居。陳默遞上支菸,老人卻從褲兜摸出旱菸袋,吧嗒吧嗒抽起來,煙霧在雨幕中凝成淡藍的霧團。"奔青這孩子......"老人突然用小名喚他,"打小就眼神活泛,初中沒讀完就跟著鎮上的混混跑買賣。1993年說要去山東挖金子,走的時候穿得溜光水滑,誰想到......"
菸袋在石頭上磕出清脆的響。老人環顧四周,壓低聲音:"1995年冬天,有人看見他半夜翻牆回家,臉上有道血口子。他爹問他是不是惹了官司,他說'殺了人,警察在追'。第二天天沒亮就走了,再也沒回來。"
陳默的筆記本迅速記下"1995年冬潛回老家",筆尖頓了頓:"周大爺,您剛才說'殺了人',是親眼聽見的?"
"隔牆有耳啊!"老人突然激動起來,柺杖重重敲擊地面,"他爹罵他'你跟雷大明那混球混在一起,早晚要遭報應',奔青說'金礦上出了事,不殺人就得自己死'。後來......"老人的聲音突然發抖,"後來雷大明在山東被槍斃了,罪名是搶劫殺人,可村裡都傳......"
話音未落,巷口突然傳來腳踏車鈴聲。戴草帽的中年婦女看見他們,猛地轉身就走,竹籃裡的茄子滾落在地。周大爺慌忙噤聲,哆哆嗦嗦裝好旱菸袋,杵著柺杖往反方向走,背影佝僂得像張彎弓。
戶籍檔案室裡,李建軍對著電腦螢幕皺眉:"1995年12月,招遠市發生計程車司機劫殺案,兇手三人,雷大明和另一個同夥被判死刑,第三個人......"他調出泛黃的通緝令,照片上的男子畫素模糊,卻有雙異常銳利的眼睛,"在逃犯,姓名不詳,同案犯供稱綽號'小福建',因為說話帶閩南口音。"
"藍阿俊是福建南平人。"陳默將藍阿俊的戶籍影印件鋪在桌上,"1993年中專畢業,同學裡有個叫鄧小剛的,也是福建人。"他突然想起雷小紅說的"小鄧"稱呼,後頸泛起涼意。
下午三點,dna比對結果出來了。陳默盯著報告上的"99.99%",想起審訊室裡藍阿俊聽到"招遠"二字時,突然劇烈顫抖的右手。那不是緊張,是恐懼,深入骨髓的恐懼。
"李隊,"他拿起藍阿俊的"死亡證明",紙張發出脆響,"2015年登出戶籍時,需要家屬提供失蹤證明。但藍阿俊的父母早已去世,誰替他辦的登出?"
李建軍的手指在鍵盤上飛舞,調出當年的戶籍辦理記錄。經辦人馬國強,時任石橋鎮戶籍警,2018年因受賄罪入獄。備註欄裡寫著:"經村委會證明,該人已失蹤二十年,符合登出條件。"
"村委會證明......"陳默喃喃自語,突然抓起外套,"走,去村委會。"
村主任的辦公室飄著廉價茶葉的味道,牆上"為人民服務"的錦旗褪成淺粉色。主任搓著手賠笑:"藍阿俊的事,我們也是按規矩辦的。2015年搞戶籍清理,他失蹤滿二十年,村裡就出了個證明......"
"誰申請的登出?"李建軍打斷他。
主任的笑容僵在臉上:"這個......時間太久了,實在記不清......"
"馬國強收了多少錢?"陳默突然拍桌,驚飛了窗臺上的麻雀。主任猛地站起來,椅子在地上拖出刺耳的聲響。
沉默持續了三分鐘,窗外的雨越下越大。主任終於嘆了口氣,從抽屜深處摸出箇舊賬本,翻到2015年那頁:"3月12號,有個戴帽子的男人來村裡,說自己是藍阿俊的表哥,給了兩千塊錢,讓幫忙開證明......"他用鉛筆圈出一行小字,"當時馬警官也在場,說'失蹤人口清理是政治任務',就讓辦了。"
陳默記下"戴帽子男人"的特徵,目光落在"政治任務"四個字上。那個年代,各地都在清理"重複戶籍死亡未銷"等問題,卻給了有心人可乘之機。藍阿俊恐怕早就摸清了政策漏洞,利用"被死亡"徹底抹除自己的存在,轉而以鄧小剛的身份重生。
傍晚時分,山東招遠警方傳來訊息:1995年劫殺案的卷宗已找到,同案犯供述,動手殺人的是"小福建",因為司機認出了他們的金礦工作服。現場勘查顯示,兇手左撇子,這與藍阿俊審訊時用左手拿水杯的習慣吻合。
陳默站在藍家舊居前,雨不知何時停了,夕陽從雲層裡漏出來,給破敗的土牆鍍上層詭異的金色。他摸出手機,給雷小紅髮了條訊息:"你認識的藍阿俊,可能在1995年就已經死了,現在活著的,是個頂著別人名字的幽靈。"
手機螢幕映出他疲憊的臉,身後突然傳來細碎的腳步聲。回頭望去,巷口站著個十四五歲的少年,穿著印有"龍游一中"的校服,正盯著他手裡的藍阿俊戶籍影印件。
"你是誰?"陳默下意識問。
少年沒說話,轉身跑入暮色中,書包上的鑰匙串叮噹作響。陳默注意到他後頸有顆淡淡的黑痣,位置與鄧小剛檔案照上的痣驚人相似。
回到派出所時,技術組正在分析藍阿俊的通訊記錄。陳默盯著螢幕上密密麻麻的電話號碼,突然指著一個尾號"9524"的號碼:"這個,1995年12月24日,招遠案發當天,打過三次。"
李建軍接過記錄,聲音低沉:"通訊基站位於招遠市金暉路,正是案發現場附近。"
凌晨一點,陳默在戶籍系統裡輸入"藍奔青",意外跳出條死亡記錄:1996年3月,石家莊某醫院,死因"急性肝衰竭"。照片上的男子面容浮腫,與藍阿俊判若兩人。他突然想起雷小紅說的"去石家莊開蛋糕店",原來早在二十年前,藍阿俊就已經給自己安排了一場"死亡",用藍奔青的死,換來了鄧小剛的生。
窗外傳來第一聲雞啼,陳默摸出煙盒,發現只剩最後一支。他點燃煙,看著煙霧在戶籍檔案上盤旋,想起周大爺說的"金礦上出了事,不殺人就得自己死"。也許當年那個懷揣淘金夢的少年,在某個礦井深處的夜晚,就已經決定把自己的人生兌換成別人的名字,只是他沒想到,二十年後,一枚小小的黑痣,會成為撕開他虛假人生的利刃。
菸蒂按滅在堆滿報告的桌上,陳默在筆記本上寫下:"法律不會因為一個人'被死亡'就遺忘他的罪孽,就像黑夜永遠無法真正吞噬星光——只要有人願意一直尋找。"
晨光中,他看著藍阿俊的戶籍登出記錄,突然意識到,這個被官方宣告"死亡"的人,其實從未真正活過。他的人生,從1995年那個血腥的平安夜起,就已經變成了一場漫長的、充滿謊言的苟活。而現在,這場偷來的人生,終於要迎來真正的終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