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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動物園

時間流逝,轉眼已是三天之後。

新的怪談抽取開始了。

【本次隨機抽取的天選者所屬國家為大夏、灰熊國、棒子國、足球國、千堡國、袋鼠國......】

之前全民備戰的燈塔國倒是沒有抽中。

此次參選的國家一共有35個。

【本次怪談名稱為——動物園】

【提示:作為遊客,遊玩過動物園後並逃離此處......】

提示音結束後,周毅發現自己出現在了一家動物園門口。

大門上方的牌子是一個巨大的兔子腦袋。

看起來卡通味十足。

而動物園門口,有好幾個正在排隊等待入園的遊客。

“既然是要求遊玩,那肯定不能進去就出來。”

不然倒是可以試試能不能卡bug。

而這個遊玩又不確定是否需要將所有的園區都走一遭,周毅猜測大機率是要走完的。

不然提前出來不算通關就好玩了。

周毅唸叨了一句,走到了人群后方。

這時,一個身穿藍色工作服的員工從裡面走了出來。

“本園今日可免費參觀,所有入園的遊客請先來我這裡領取地圖,防止迷路。”

工作人員一直保持笑意,讓人感覺十分舒服。

隊伍人數逐漸減少,輪到周毅時,工作人員笑著將地圖遞給了他。

地圖並不大,長方形的,面積比餐巾紙要稍微大一點。

接過地圖,一條奇怪的虛線引起了周毅的注意。

門票上有虛線是用來檢票的。

但這地圖上有虛線,他屬實搞不懂是用來幹嘛的。

這要是撕下來,地圖很明顯就不完整了。

裡面除了各園區分佈外,還有一行醒目的大字。

【為了您的遊玩體驗,請認真閱讀反面的入園守則】

周毅翻到後面隨意瞥了一眼,發現規則數量還不少。

但他沒有細看,而是看向工作人員。

“這地圖上的虛線是什麼意思?”

“為什麼將獅子園區、兔子園區、大象園區和猿猴園區隔開了。”

工作人員顯然沒有想到周毅會這麼問。

但他依舊笑著回答了周毅的問題。

“因為那部分是最初的老園區,後面的園區都是在此基礎上擴建的。”

“這樣嗎?”

周毅半信半疑地走進了動物園內部。

他沒急著去參觀,而是先看了一遍入園守則。

【規則一:本園的兔子被安置在封閉性環境中,不存在逃跑的可能。

如果在園區中遇到兔子,請不要引起它的注意,並在第一時間告知工作人員,工作人員會將其領走】

【規則二:如果你看到了不存在於地圖上的線路,切記不要深入,並通知工作人員前來封鎖】

【規則三:如果你發現了與自己認知中完全不同的動物,請不要驚慌,堅持你自己的想法最重要】

【規則四:遠離一切和兔子有關的東西,尤其是附近有兔子,並且在你聽到不屬於遊客的笑聲時。

立刻撕下地圖虛線部分,並將多餘的部分藏好,遠離那片區域】

【規則五:本園內有身穿黑色工作服的員工,但他不會與遊客接觸,所以碰到了請不要理會他,不管他說什麼話】

【規則六:如果你看到,有任何兔子特徵的事物進入大象園區時,請放棄參觀該園區,否則後果自負】

【規則七:獅子園區的門沒有鎖,但是請不要害怕,裡面的四頭白獅子並不會咬人,這裡絕對安全】

【規則八:本園沒有海洋館,更不會有海洋館的門票】

【規則九:如果你在夜晚來臨前沒有離開動物園,請前往海洋館避難】

【規則十:如果你未滿18歲,你可以購買和兔子有關的周邊和玩偶,但切記要在一個月內丟棄】

【規則十一:時刻記住你是人,不是動物】

與此同時,直播間中的討論度也開始飆升。

“我迷糊了,怎麼一會說沒有海洋館,一會又讓人去海洋館避難啊?”

“臥槽,記住自己是人不是動物,這動物園裡面不會也有兔子人殺手吧。”

“別吧,上一個副本我就被那群突然竄出來的傢伙嚇得不輕。”

“我有個大膽的猜測,動物園籠子裡面關的全部都是人。”

大家討論自己想法的同時,沒被抽選到的燈塔國網民也混入了其中。

“可惜這一次沒有抽到我們,不然這種程度的副本彈指可過。”

“你們的嘴是真的硬啊,還彈指可過,先把自己國內的怪談清理了再說吧,別後面無家可歸跑到外太空去,開啟逃亡計劃。”

“八嘎呀路!怎麼跟燈塔國說話呢,注意你的語氣。”

“呦,這不連續兩次被首殺的小日子過得不錯的島國嗎,還有閒心思關心你們的爹,先管好自己吧。”

“不然那巴掌大點的地方,多輸幾次就沒啦。”

“希望你們下次的天選者能夠突破記錄,爭取再死晚點。”

“西吧,你們大夏別高興的太早,飛得越高,摔得就會越慘。”

“哦吼,這不是宇宙中心的棒子國嗎,你不跳出來我都忘記你的存在了。”

“你先別管我們會不會摔,你能不能先從地上爬起來,是想要深埋地底嗎?”

在直播間中上演三英戰呂布時,周毅已經看完了所有規則。

大致理順後才往園區深處走去。

才走沒幾步,他就注意到前面有一個紀念品店。

好幾個比他先進來的遊客正帶著孩子在裡面挑選紀念品。

周毅走過去時,就聽到了一個小孩稚嫩的聲音。

“媽媽,我想要這個兔子玩偶。”

順著聲音的方向看去,周毅發現一個大約只有他膝蓋那麼高的小孩,正抱著一個雪白的兔子玩具。

而櫃檯後方的工作人員,正一臉糾結地望著那個玩具。

“規則四中提到過,遠離一切和兔子有關的事物。”

“這裡面,肯定也包含了兔子玩具和周邊。”

“但有了這條規則後,為什麼規則十中卻說未滿18歲可以購買兔子玩偶?”

“是指小孩不會受到影響嗎?”

周毅還在思索,那個小孩就牽著媽媽的手離開了紀念品店。

而此時,修改後的規則彈出來了。

【規則十已更改】

【規則十:如果你未滿18歲,你可以購買兔子玩偶並記得一個月內丟棄。

但是,如果你已滿18歲,那你可以隨其購買任何與兔子有關的東西,並將其掛在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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