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考克坐在客廳的沙發上,四處打量著這間小小的公寓。
因為客廳沒有窗戶,所以一直開著燈,昏黃的燈光照的整個空間都有一種陳舊感。
小小的空間不分客餐廳,沙發前的茶几就是房間內的唯一桌子,碎花花紋的桌布雖然毛邊已經非常嚴重了,但是依然堅守著自己的崗位。
裡間的臥室被分成兩個小隔間,沉悶的咳嗽聲隱隱約約地傳出來,主人應該是強忍著咳嗽以免打擾到客人,但是顯然成效不佳。
剛剛打電話中年女人又走了出來。
“菲芙說馬上回來,讓你不要著急。我們這兒沒有飲料,我給你倒杯水吧。”
“謝謝!不過不需要了,菲芙回來後我們就走了,所以不用客氣。”
看到眼前的男人很有禮貌,中年女人總算是鬆了一口氣。
看到女人侷促地站在旁邊,斯考克開口道。
“您不用管我,我自己等她就可以了,您還有事可以先忙。”
“真是不好意思,我也得上班去了。”
女人說完,回到裡屋換了一身相當暴露的裙子,匆匆忙忙出門了。
斯考克從一進門就看出來了這個女人的職業了,只是他並不在意。
他很少會管旁人的事情,也不喜歡別人管他的事情。
不惹麻煩是他的行為準則。
果然斯考克猜的沒錯,菲芙很快就回來了,喘著粗氣的菲芙用力地推開門。
看到一個人安靜地坐在沙發上的斯考克,這才鬆了一口氣。
菲芙深吸一口,平復了一下因為運動而劇烈跳動的心臟。
“斯考克,我們出去說。”
斯考克點點頭,從善如流地起身。
“走吧,你這裡空氣不流通,待久了容易生病的。”
說完瞥了一眼裡間用來當做隔斷的碎花簾子。
出了公寓大門,斯考克當先而行。
“需要去我家嗎?雖然咱們認識很久了,但是你從沒見過我的工作間,這是個機會,想去看看嗎?”
“不要!”菲芙的聲音尖銳無比,惹得路人紛紛側目。
斯考克皺了皺眉,他不喜歡麻煩。
“好吧,那邊公園有長椅,咱們可以先去那邊聊,聊不攏的話再去我家也來得及。”
說完當先走向附近的一座無名小公園。
夜晚的公園沒有行人,只有成群的流浪漢,不過流浪漢們都聚集在一起聊天,沒有人會管長椅上的兩人。
斯考克從懷中拿出一本筆記本,輕輕翻開。
“伍德家族給我的資料是,直至昨天,你一共欠他們32000碼,沒錯吧?”
黃金城有一種本地特色的錢,就是籌碼。
整個黃金城所有賭場用的都是同一種籌碼,而這種籌碼1碼可以換1000信用點。
換算下來菲芙應該是欠伍德家族3200萬信用點。
菲芙低著腦袋,聲音顯得有些悶。
“沒錯,我沒想到他們會找你來收債。”
“因為我比較專業。”斯考克的聲音裡帶著自豪。“那麼,菲芙,你打算怎麼還?”
“我還不起,最近生意不好,我已經好幾個星期沒有開張了。”
斯考克的眉頭又皺了起來。
“是嗎?那麗人酒店怎麼樣?你長的還算漂亮,身材也不錯。”
菲芙身體不自覺地顫抖了一下。
“不,我寧願死!”
斯考克眉頭的皺紋又深幾分。
“菲芙,你知道,我的信譽不能受損的。按照現在的市價32000碼可不好湊啊,腎臟得給你留一顆,眼睛你就不用了吧,不然真不夠,我看看還有什麼!哎呀,怎麼算都不夠,或許整個打包價格會高點。”
菲芙整個身體已經抖成了篩糠一樣了。
“斯考克,咱們是朋友,你不能這麼做。”
斯考克疑惑抬起頭。
“朋友?你怎麼會這麼認為?”說完抽出背後的手斧。“這是我的朋友,我唯一的朋友。”
看到斯考克抽出手斧,菲芙的身體抖的更厲害了。
“放過我,我會想辦法還錢的。”
斯考克撓撓頭:“什麼辦法會比我給你想的辦法更賺錢?你可以告訴我,這樣我下次收債時會勸我的客戶使用。作為報酬我會減免你100碼的債務,怎麼樣?”
看著菲芙低著頭又不吱聲了,斯考克開始不耐煩起來。
“沒有辦法嗎?走吧,跟我回家吧,希望醫生那個傢伙會出個好價。對了,你沒有肝病、腎病什麼的吧?不然我這一單就虧死了。”
“不要,不要,不要殺我,我有辦法,我真的有辦法。最近我一直跟的一位富豪,他有很多錢,我去偷,我會偷到的。”
斯考克抓向菲芙的手停在半空。
“你說真的?幾天?”
“是真的,這兩天他已經輸了幾十萬碼了,但是沒有一絲心疼,他超級有錢。今晚他還在賭,就在皇冠酒店,我剛剛就跟他在一起,要不是你的電話我這會兒說不定小費已經賺到了。”
斯考克打量著菲芙,把她打包賣給醫生估計也湊不齊債務,就算是加上屋裡那個癆病鬼估計也不夠,算了,就相信她一回吧。
“走吧,我會一直跟著你的。”
抹了抹額頭的冷汗,菲芙帶著斯考克向著皇冠酒店而去。
只是走到皇冠酒店的門口,他們又遇到麻煩了。
“先生,斧頭可不能帶進去。”
斯考克的臉色頓時陰沉下來。
這時旁邊另一位保安顯然認出了斯考克。
“嗨,斯考克,還記得我嗎?突尼西亞家族的小漢克,哥們,別讓我們為難,老大知道我們違反規定會扒了我們的皮的。”
斯考克想了想,最後還是覺得收賬比較重要,於是他拔出手斧放到門廳的物品寄存處。
走了兩步又不放心,回來拿起手斧親了親再放回去。
這一舉動看的兩名保安和菲芙寒毛直豎。
進了皇冠酒店,斯考克安靜地跟在菲芙身後五六米的距離。
不一會兒菲芙就發現了她的目標。
那是一位可以稱得上是肉山的男人,渾身金光閃閃,金色的西服,金色的頭髮,金色的項鍊,金色的假牙。
斯考克覺得這個男人真的跟這座城市太搭了,或許他該永遠地留在這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