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曆2017年3月21日,上午7點,我被轉到了第二間監房,這個監房位於第三道大門,中軸線最裡面左邊的的一排房子中間的一間監舍,一進去就被要求沖涼,當時和我一起進入這個監房的有三個人,我覺得對我不是特殊對待,所以接受了這個要求。
一天,廣東鼎行律師事務所,律師胡光文在會見室見了我,再次問我案情的經過中有沒有什麼要補充的,我說沒有。
第二個監舍,開始有了自己的監房賬戶,開始每天早上起來,要在原地,跑早操15分鐘,開始允許打撲克,下象棋,其他佈局,空間都是一模一樣的,
監房的伙食,基本每週每天沒餐,都是素的,只不過每天換著素菜而已,早上吃粥和饅頭,中午一個菜加白米飯,晚上吃麵條,只記得週三中午,有五花肉吃但是這個五花肉似麻將,但是比麻將還寬點,粗點,長點。
我的監舍賬戶,我突然發現多了599塊錢,然後我突然想到了龔雪琴,一定是她給我打的錢。
一天,喻學軍表哥,第三次來到會見室見我告訴了我,法醫鑑定第一次結果出來了,他還遞給我了,法醫報告,讓我簽字確認。喻學軍表哥說,你這個屬於故意傷害罪,屬於輕傷,這個最多判一年,如果取得諒解書和賠點錢,可以馬上釋放。他還告訴我,他給我賬戶打了四百塊錢,我突然意識到,龔雪琴往我賬戶裡面打錢這個事實是存在的。不是我的猜測。
一天中午,十二點大家都在休息,監房外小視窗遞來一張檔案,班長看了看叫我過來簽字,我一看是法醫鑑定報告,但是顯示傷情等級已經升級為重傷,肺部被刺破。我開始懷疑這個檔案的真實性,這個法醫鑑定應該是個很嚴謹的過程,怎麼會有兩次結果呢,何況這次鑑定結果為什麼不是我表哥送過來的呢?我開始聯想到新孤憤。而我表哥一定就是現代版的李斯,他在暗害我,他一定把新孤憤發表了,而且在市場上大受熱捧,他不僅僅滿足於一點律師費了。他想霸佔我新孤憤的成果和思想。
我開始讀刑法,這本刑法是紅色封面黃色字型的,我搜尋故意傷害罪的量刑標準
故意傷害罪位於刑法第240條,裡面寫的非常清楚,故意傷害罪,輕傷,一年至一年半,按輕傷等級劃分,若果取得諒解書的和雙方協商下可以立即釋放,而重傷,二兩半至三年半,按重傷等級劃分是不允許提前釋放的,必須進入監獄服刑完畢。
陽曆2017年7月25日下午,我收到一審判決書,上面寫到,龍全良因犯故意傷害罪,根據刑法指示,法醫鑑定結果,被判兩年半,鑑於投案自首,且取得諒解書,著從輕處理,改為一年半。這個判決書下來時還附帶了一個法律援助表,如果不服判決可以選擇上訴至中級法院審理,我果斷的選擇了上訴。